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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108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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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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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 108 年 1 月 15 日 臺教授體字第 1080002099 號函核定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1 月 15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80005113 號核定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校名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學校代碼 0 6 4 3 4 2 校址 (435-45)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 400 號 電話 04-26578270#326 網址 http://www.cgsh.tc.edu.tw 傳真 04-26567426 招生科班別 體育班

招生類別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單獨招生) 招生區範圍 全部 15 個招生區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就讀體育班之招生管 道及名額,以利施以專業體育及運動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培育運動專業人才。

甄選條件

運動成績符合『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 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成績規定;或對招生 種類之運動有興趣,並具有實際比賽經驗 者,請附國中三年內參賽證明。

招生種類 名 額 男女兼收 跆拳道 18

曲棍球 8

射箭 6

桌球 8

劍道 5

合計 45

外加名額: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 生,以上述核定招生名額外加 2%計算,

各外加 1 名。

甄選 方式

術科 測驗

測驗種類 跆拳道 曲棍球 射箭 桌球 劍道

測驗時間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測驗地點 跆拳道教室 本校操場 射箭場 桌球教室 本校穿堂

測 驗 項 目 及 計 分 方 式(含各項 目 及 其 配 分)

共同體能測驗 20%(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 7):1 分鐘仰臥起坐(10%)、

1600 公尺(10%)。

資料審查 40%(給分標準請參考附件 8):分六級給分,獎狀或成績證明 符合本校招生項目。

專長術科測驗如下 40%

1.高麗型 15%

2.對練 25%

1.帶球 20%

2.射門 20%

1.射型 20%

2.30 及 50 公 尺實射各一 局 20%

1.左推右攻 10%

2.正反手抽球 10%

3.對練 20%

1.快速擺振 30 秒 10%

2.基本動作 1-5 段打擊 20%

3.比賽練習 2 分 鐘*3 10%

備註:各招生甄選種類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分為 100 分。

錄取 方式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 60 分(含)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備取 7 名:跆拳道 3 名、

曲棍球 1 名、射箭 1 名、桌球 1 名、劍道 1 名。

備註 1.報名時間:10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5 月 1 日(星期三 ),每日 09:00-12:00 及 13:00-16:00。

(2)

3.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如網址)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校體育組報名,並 繳驗以下資料:

(1)報名表(正本)。(附件 1)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

(4)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附件 9)。

(5)家長同意書。(附件 2)

(6)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 3)

(7)報考切結書(附件 4)

(8)需自備 2 吋大頭照兩張。

(9)28 元郵票一張。

4.報名費用:

(1)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台幣 700 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

(2)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 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A.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 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B.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280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 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測驗時間: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00 分整,並請提前於 8:30 分至 8:50 分間報到。

6.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 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放榜日期:108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

8.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08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9 日)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 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9.報到日期:108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09:00-12:00。備取生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10.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 校。

11.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08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前 填 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 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學管道報到,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 錄取資格。

12.以本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辦理。

13.有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依「原住 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相關規 定辦理,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身分認定文件。

14.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 件 5)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5.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 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 6),請考生詳細閱讀。

16.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記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記錄。文字紀 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 理由。

(3)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報名表

項目:□跆拳道 □曲棍球 □射箭 □桌球 □劍道 編號:

照片黏貼請勿出格若太大請自行裁

【照片黏貼處】

照片 1 式 2 張,1 張實貼、1 張貼於 下方准考證上,請於照面背面填寫姓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身 分 證 字 號

家裡電話 學生手機 家長公司 家長手機

校 民國 年 月 日畢業 (縣、市) (國)中學 訊 處 □□□

※注意事項:

1.報名表各欄位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請攜帶:

□(1)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參加比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4)報考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及健康聲明切結書(共 3 份)。

□(5)28 元郵票(寄發成績單)。

□(6)報名費 700 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中低 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新臺幣 280 元)。

證件審查人 報名收費人

---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准考證

請實貼

2 吋 照片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甄選測驗種類

測驗報到時間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

上午 8:30 分 地點:學校穿堂

(4)

家長同意書

敝子弟 ,經公開甄選錄取為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 學學生。茲同意在學期間願意遵守學校規範及代表隊訓練 規定。

入學後如不願接受訓練、參加比賽或違反學校相關規 範者,同意遵守學校輔導其「轉班」或轉校之決定及措施。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5)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子弟 ,參加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確定無患有氣喘、心 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體育訓練之情形。倘 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願意依學校之決定,辦理「轉班」

或轉學,絕無異議。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6)

報考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前,未經由 108 學年度 各項入學方案及考試升學管道獲得錄取,且至各公私立高 中職報到之情事。若有違背,願意被撤銷貴校之錄取資格。

特此切結 此致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立切結書人: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7)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畢(肄)業學校 縣(市) 國中/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填寫申請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特殊需求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審查單位核章:

(8)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 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

一、學生於完成本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作為學生身分確定、成績 計算作業運用。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到作 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使用,考 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術科測驗成績資料及由「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 資料為限。

三、本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名作 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四、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甄選、錄取 等相關作業,請特別注意。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 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及教育部對於學生個人資 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9)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基本體能測驗項目及評分標準如下:

1.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2.男、女生 1600 公尺。

3. 計分標準如下:

項目

分數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男生 1600 公尺

女生 1600 公尺

男生 女生

10 48(含)以上 37(含)以上 5’20”內 5’40”內 9 45-47 34-36 5’21”-5’40” 5’41”-6’00”

8 43-44 32-33 5’41”-6”00” 6’01”-6’20”

7 40-42 30-31 6’01”-6’20” 6’21”-6’40”

6 39 28-29 6’21”-6’40” 6’41”-7’00”

5 37-38 26-27 6’41”-7’00” 7’01”-7’20”

4 34-36 24-25 7’01”-7’20” 7’21”-7’40”

3 32-33 22-23 7’21”-7’40” 7’41”-8’00”

2 29-31 19-21 7’41”-8’00” 8’01”-8’20”

1 28(含)以下 18(含)以下 8’01”以後 8’21”以後

(10)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資料審查:

分六級給分,奬狀或成績證明符合本校招生項目,給分標準如下:

級別 得分 內容

第一級 40

1、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或亞洲單項運動組織主辦之青年、

青少年分級運動錦標賽。

2、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中運獲得前三名者。

第二級 32

1、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獲得個人或團體第四至八名者。

2、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一、二名者。

第三級 24

1、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三至六名者。

2、曾參加縣市級之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一名者。

第四級 16

1、曾參加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運動錦標賽,獲得個人 或團體第七、八名者。

2、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二名者。

第五級 8 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或團體第三名者。

第六級 2 曾參加縣市級單項比賽個人及團體第四至八名者。

(11)

108 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資料審查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__

項目:□跆拳道□曲棍球 □射箭□桌球□劍道 編號:

級別【考生自填】 證 件 名 稱【考生自填】 得分【考生自填】 學校審查

第 級

賽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年內最佳 1 次成績

□ 符合

□ 未符合 原因:

合計 審查人員:

【比賽成績證明文件浮貼欄】

---成績影本浮貼處---

(12)

委 託 報 名 同 意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報名貴校 108 學年度

體育班特色招生,特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致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需檢附委託人及被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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