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第一學期國三晨考預定表 10-11 月份
月 星期
週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十 月
6
3【國文】
第二冊全及第五冊 第三課默書
4 升旗 5【物理】
CH6-CH8.2
6 【英聽】
導報
7【英聽】
7 10
國慶日放假
11 升旗 12【化學】
自編教材 CH9
13
第一次定期評量 14
第一次定期評量
8
17【歷史】
第三冊全
18 升旗 19
導師時間
20【英聽】
導報
21【英聽】
9
24 校慶補假 25 升旗 26【生物】
複習講義 8-9
27【英聽】 28【英聽】
十 一 月
10
31 【地科】
2-1~2-3
1 升旗
2 【公民】
第四冊全
3【英聽】
導報
4【英聽】
11
7【國文】
第四冊全及第五冊 第七課默書
8 升旗
9【數學】
第一、二冊
10【英聽】 11【英聽】
12
14【歷史】
第五冊第五章全
15 升旗
16【地理】
歐洲全(歐洲概述 +南歐+西歐+北歐 +東歐)
17【英聽】
導報
18【英聽】
13
21【物理】
CH1-CH5
22 升旗 23【英文】
B1~B5L5+字彙書 U1~15
24【公民】
第 1-5 章
25
導師時間
14 28
導師時間
29
第二次定期 評量
30
第二次定期評量
1【英聽】
導報
2【英聽】
1.新制「國民中學成績考查辦法」,平時成績佔學期成績的比例提高為 50%。為因應此項變革,
並考量小考之公平性,因此,各科均安排晨考,以做為全年級共同之平時成績依據。晨考 合計佔學期成績 10~20%(以各科之規定為準)。
2.若同學未依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以 0 分計算。按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之計算依相 關規定辦理。(註:成績結算時,僅採計有到考的該次成績。)
3.若因校車遲到而未能準時到考,請導師補足該生考試時間。未能於第一節課前補足者,則 由任課老師依實際作答題數計分。(總分除以「已作答之題數」作為每題計分標準。)
國中部敬啟 10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