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第一學期國三晨考預定表 8-9 月份(學生版)
月 星期
週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八 月
暑 1
1 導師時間 2 第一次學力 鑑定
3 第一次學力鑑 定
4 導師時間 5 導師時間
暑 2
8【國文】
國文課本第一 冊總複習
9【英文】
B1~ B4
10【數學】
第四冊全+第五 冊第一章
11【英聽】
☺
12【英聽】
☺
暑 3
15【物理】
ch1-ch6
16【化學】
自編教材 CH1~5
17【公民】
第三冊全
18【英聽】
☺
19【英聽】
☺
九 月
1
29 開學典禮 30 第二次學力 鑑定
31 第二次學力鑑 定
1 導師時間 2 班聯會正副會長 投票
2
5 導師時間 6 升旗
7 地理知識競賽 校內初賽 賽
8【英聽】
☺ 導報
9【英聽】
☺
3
12 升旗 13【歷史】
第五冊第一到 第三章
14【地理】
歐洲地形圖(地 理總複習講義第 108 頁)
15 中秋節放假 16 彈性放假
4
19【生物】
複習講義 3~5 章 20 升旗
21【地科】
1-1~1-2
22【英聽】
☺ 導報
23【英聽】
☺
5
26【英文】
B1~ Book 5 L3
27 升旗 28【數學】
第三冊全
29【英聽】
☺
30【英聽】
☺
1.新制「國民中學成績考查辦法」,平時成績佔學期成績的比例提高為 50%。為因應此項變革,
並考量小考之公平性,因此,各科均安排晨考,以做為全年級共同之平時成績依據。晨考 合計佔學期成績 10~20%(以各科之規定為準)。
2.若同學未依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以 0 分計算。按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之計算依相 關規定辦理。(註:成績結算時,僅採計有到考的該次成績。)
3.若因校車遲到而未能準時到考,請導師補足該生考試時間。未能於第一節課前補足者,則 由任課老師依實際作答題數計分。(總分除以「已作答之題數」作為每題計分標準。)
國中部敬啟 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