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第二學期國三晨考預定表 2-3 月份
月 星期
週次 一 二 三 四 五
二 月
1 13
開學典禮
14
第一次學業競試 15
第一次學業競試 16
導師運用
17
導師運用
2
20【化學】
CH11-1~12-2
21 升旗
22【國文】
第一冊至第六冊 1.3.4 課,加強 閱讀
23【英聽】
導報
24【英聽】
三 月
3 27
調整放假
28
和平紀念日
1【地科】
3-3~4-1
2【英聽】 3【英聽】
4
6【生物】
國中生物實驗 (全)
7 升旗
8【英文】
第一冊至第六冊 第三課,字彙書 U26-42
9【英聽】
導報
10【英聽】
5 13
第二次學業競試 14
第二次學業競試 15
導師運用
16【英聽】 17【英聽】
6
20【數學】
第五冊(全)、第 六冊(全)
21 升旗
22【歷史】
第六冊第一章至 第二章
23【英聽】
導報
24【英聽】
7
27【地理】
第六冊 1-2 課 (非洲+大洋洲與 兩極)
28 升旗
29【物理】
ch9-ch10.1
30
導師運用
31
導師運用
1.新制「國民中學成績考查辦法」,平時成績佔學期成績的比例提高為 50%。為因應此項變革,
並考量小考之公平性,因此,各科均安排晨考,以做為全年級共同之平時成績依據。晨考 合計佔學期成績 10~20%(以各科之規定為準)。
2.若同學未依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以 0 分計算。按規定請假而缺考者,成績之計算依相 關規定辦理。(註:成績結算時,僅採計有到考的該次成績。)
3.若因校車遲到而未能準時到考,請導師補足該生考試時間。未能於第一節課前補足者,則 由任課老師依實際作答題數計分。(總分除以「已作答之題數」作為每題計分標準。)
國中部敬啟 10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