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102 年度獎勵傑出外籍配偶暨家庭參與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壹、活動宗旨:
一、表揚外籍配偶及其家人共同參與外籍配偶活動有卓越表現及貢獻者。
二、獎勵在學習上有卓越表現之外籍配偶及家庭,以作為民眾學習典範。
三、鼓勵外籍配偶全家共同學習達成終身學習。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參、獎勵項目及推薦名額:
一、由各辦理外籍配偶活動單位推薦遴選1-2 戶「傑出外籍配偶家庭共學獎」。
二、由各辦理外籍配偶活動單位推薦遴選1-3 人「傑出外籍配偶個人學習獎」。
肆、推薦程序:
一、被推薦人(個人或家庭)資格
(一)已與國人辦理結婚登記,並持有合法有效居留證或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現居住 於國內之外籍配偶及其所組成之家庭。
(二)外籍配偶在國內無判刑確定等犯罪不良紀錄。
(三)外籍配偶(或家人共同)在國內近5 年(自 98 年 1 月起算至 102 年 9 月止)
曾經參與本縣各單位辦理之教育學習活動,包含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所舉辦之 家庭教育活動、成教班、補校、新移民學習中心、樂齡中心及社區大學等課程,對 其生活有正面影響,展現自立自強、自助助人之樂觀進取精神者。
(四) 101 年度曾獲選得獎者,本年度則不受理推薦。
二、推薦報名方式
(一)推薦報名:請各學校及立案之民間團體共襄盛舉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推薦 報名前,請確實檢查推薦表是否填寫清楚完整,填寫在「佐證資料」欄內之相關文 件資料(影本)及作品有無一併檢附。】
(二)推薦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止。
(三)受理推薦報名窗口: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地址:330 桃園市莒光街 1 號,電話:03-3366885。
(四) 請於102 年 11 月 15 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文件作品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 達主辦單位。
伍、甄選方式: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就「推薦表」及佐證資料進行評審。
陸、甄選標準:本中心就下列標準綜合考量:
一、傑出外籍配偶家庭共學奬:與家人或配偶共同參與學習活動,分享學習經驗,改善 家庭生活,進而參與社區事務,服務鄰里。
二、傑出外籍配偶個人學習獎:被推薦者曾經參與教育學習活動,學習期間表現認真,展
二、傑出外籍配偶個人:經評審優異前五名,獲中心致贈獎牌及獎品。
捌、推薦表格填寫說明:
一、推薦表包含「附表1」及「附表 2」,請以中文正體字填寫為限。
二、「推薦表」內,候選人優良事蹟(附表2)所列項目之「佐證資料」欄,原則上不必以 文字敘述優良事蹟內容,僅將足以證明優良事蹟之文件資料及作品名稱填入即可;
若無佐證資料則以文字簡要敘述優良事蹟,並以50 字為限。
三、填寫在「佐證資料」欄內之優良事蹟文件資料及作品名稱,謹提供下列各名稱參考:
公婆(岳父母)、配偶、鄰長、里長書面證明,機關、學校、社區委員會及立案之民間 團體證明文件,結業證書、研習證書,獎狀,成績單,出席上課紀錄,授課教師評 語,學習成果作品,研習時數證明,照片,報章、雜誌及定期刊物等。以上資料除 成果作品外,請檢附影本即可。
四、「推薦表」內分自我推薦及推薦單位資料二欄,如屬自我推薦者,只要本人在自我推 薦之簽章處簽章即可;如屬推薦單位代為推薦者,請推薦單位填寫推薦單位資料 欄之各項資料並蓋章(簽章)。
五、「審核」各欄係由評審小組填寫,本人或推薦單位請勿填寫。
玖、其他
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
桃園縣 102 年度表揚傑出外籍配偶暨家庭參與教育活動
附表1
基本資料
姓 名 性 別 □女 □男
請浮貼 近六個月二吋脫
帽半身照 一張
原 國 籍 身 分 證 或
居 留 證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 絡 電 話 (0 ) 手 機
通 訊 處 □□□
家 庭 狀 況
配 偶 姓 名 結 婚 日 期 年 月 日
子女數及年齡 子: 人, 歲、 歲、 歲、 歲 女: 人, 歲、 歲、 歲、 歲
自 我 推 薦 當 事 人 簽 章
推薦單位資料(自我推薦者免填)
單 位 名 稱 聯 絡 人/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 ) 傳 真 ( ) 通 訊 處
推 薦 單 位 蓋 章 推薦人簽章
※ 本表請以中文正體字填寫。
附表2
外籍配偶家庭共同學習時數及優良事蹟
項 目 辦理單位 參加時間 課程及
活動名稱 佐證資料
以上累計學習期間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_____月
2. 參 與 學 習 心 得
(100-200 字)
3.請提供家庭生活照 1 張,將相片檔複 製貼入或另行檢 附於推薦表後。
審核
總分 審核單位意見
審核 單位
審核單位承
辦人 (簽章)
※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桃園縣 102 年度表揚傑出外籍配偶暨家庭參與教育活動
【傑出外籍配偶個人學習獎】推薦表
附表1
基本資料
姓 名 性 別 □女 □男
請浮貼 近六個月二吋
脫帽半身照 一張 原 國 籍
身分證或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居留證號
聯 絡 電 話 ( ) 手 機
通 訊 處
□□□
自 我 推 薦
當 事 人 簽 章
推薦單位資料
(自我推薦者免填)單 位 名 稱 聯絡人/職稱
聯 絡 電 話
( )
傳 真( )
通 訊 處推薦單位蓋章 推薦人簽章
※ 本表請以中文正體字填寫。
附表2
外籍配偶個人學習時數及優良事蹟
項 目 辦理單位 參加時間 課程及
活動名稱 佐證資料
以上累計學習期間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_____月
2. 參 與 學 習 心 得
(100-200 字)
3. 請 提 供 生 活 照 1 張 , 將 相 片 檔 複 製 貼 入 或 另 行 檢 附於推薦表後。
審核
總分 審核單位意見
審核 單位
審核單位承
辦人 (簽章)
※ 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