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引 论 第一章 正 名
本书命名为《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着重在通字。命名用意,在把我 的想法和结论,与经典学派1对于同类问题之想法与结论对照起来。无论在理 论方面或政策方面,经典学派支配着统治阶级和学术界之经济思想,已经有 一百余年,我自己亦是在这种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在下文中,我将说明:经 典学派之前提,只适用于一种特例,而不适用于通常情形;经典学派所假定 的情形,是各种可能的均衡位置之极限点,而且这种特例所含属性,恰不是 实际经济社会所含有的。结果是理论与事实不符,应用起来非常糟糕。
1 ①经典学派是马克思造出来的名词,用来包括李嘉图、杰姆斯・穆勒和他们以前的经济学家。经典学派 经济学是由李嘉图集大成的经济学。但我向来用经典学派一词,亦包括李嘉图之后继者,即那些接受李嘉 图经济学而加以发扬光大的人,例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艾其伟斯,以及皮古教授;我如此 用法,也许犯了文法错误。
第二章 经典学派之前提
大部分论价值与生产之作,主要是讨论两个问题:(一)如何把定量(GiVen volume)资源分配于各种用途;(二)设雇用之资源适为此量,则各资源之 相对报酬以及产品之相对价值如何决定。①
可用(available)资源之数量,例如可就业人口之多寡,天然财富
(natural wealth)之丰瘠,资本设备之大小,一向只用叙述方法加以说明。
至于在此可用数量之中,实际就业者究有多少,由何种力量决定,则极少有 详明理论。说对于这种理论全无探讨,当然是过分。因为讨论就业量之变动 者甚多,而一讨论到就业变动,便不免牵涉到这种理论。我并不是说这个问 题被人忽略了,我是说:关于这个问题之基本理 论,一向被认为太简单、
太容易,至多只要提一下就够了。② I
经典学派之就业理论,表面上简单明白,实基于两大基本前提,而对此 两前提本身,则几乎毫无讨论。该二前提为:
Ⅰ.工资等于劳力之边际产物。
换言之,一就业人员之工资,乃等于因把就业人数减少一人所引起的价 值之净损失。所谓净者,即将因产量减少而可避免的其他成本开支已经减除 之谓也。设市场与竞争不完全,则工资不等于劳力之边际产物,但在此种情 形之下,仍有原则可循。
Ⅱ.当就业量不变时,工资之效用适等于该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换言之,每一就业人员之真实工资,在就业人员自身估计中,适足使该 实际就业人数继续工作。恰如第一前提因竞争之不完全而产生例外,同样,
设可就业人员组织起来,则第二等式亦未必适用于每一劳工。此处所谓负效 用,是指一切理由,使个人或团体宁愿不工作,而不愿接受比某种最低效用 更低的工资。
第二前提与所谓“摩擦的”失业并不冲突。因为把这个前提应用到实际 生活上,总要顾虑到适应之未能尽臻完美,因之不能有连续的充分就业。例 如:或由于估计错误,或由于需求之时断时续,以致各种专业化的资源之相 对数量,暂时失调;或由于若干变化之未曾逆睹,以致产生时间间隔,或由 于从一业改就他业,中间须隔若干时日,故在非静态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
① 这是李嘉图留下的传统。李嘉图明白表示,他对于国民所得之数量——以别于国民所得之分配——问题,
毫无兴趣。他这样做,实在颇有自知之明。其后起者不察,却用经典学派理论来讨论财富之本源问题。李 嘉图于 1820 年 10 月 9 日致马尔萨斯信件中,有如下一段话:“足下以为经济学是研究财富之性质与本源 之学。鄙意以为:经济学只研究社会各阶级通力合作所产生的产物,依何种法则,分配于各阶级。关于数 量,实在并无法则可言,但关于分配比例,倒可以找出一个相当正确的法则。我愈来愈觉得,追求前者是 劳而无功的,后者才是经济科学之真正对象。”
② 例如皮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第 4 版 127 页)中说(重点是我加的): “在整个讨论中,除非明白 声明其不如此,我们将忽略下列事实:即有些资源愿意,但事实上并未就业。这并不影响论证之实质,而 可简化其说法。”两相对照,李嘉图明白放弃任何企图,讨论整个国民所得之数量问题,而皮古教授在讨 论国民所得之专著中,反以为不论有无不自愿失业之存在,同一理论都能适用。
资源,在改业过程中暂时无业;凡此种种都可引起失业。除“摩擦的”失业 以外,尚有“自愿的”失业,亦与第二前提不冲突。所谓“自愿的”失业,
乃因立法、社会习俗、集体议价、适应迟缓、冥顽固执等种种关系,工人拒 绝或不能接受相当于其边际生产力的产物价值为其工资,以致产生失业。但
“摩擦的”与“自愿的”二范畴,概括一切失业。在经典学派前提之下,不 可能再有第三范畴——即我下文所谓“不自愿的”失业。
经典学派用这两个前提,来决定就业资源之数量,其例外与修正处则已 如上述。第一前提产生就业之需求表格,等二前提产生就业之供给表格;就 业数量则决定于一点,在该点上,边际生产物之效用恰等于边际就业之负效 用。
由此推论,则只有四种方法可以增加就业人数:
(一)改良机构,增加远见,以减少“摩擦的”失业。
(二)减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以减少“自愿的”失业,前者可以用增 雇一人所须提供的真实工资表示之。
(三)增加工资品(wage-goods)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用实物计 算)。工资品乃皮古教授所创名词,应用起来很方便;货币工资之效用,即 视工资品之价格而定。
(四)使非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超过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再加上 使非工资劳动者之开支由工资品转移到非工资品。
据我了解,以上是皮古教授所著《失业论》一书之大旨,——该书是经 典学派就业理论之唯一现存的详细说明。①
Ⅱ
经典学派之两种失业范畴,能够概括一切失业现象吗?事实上,总有一 部分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而工作,但无工可作。一般而论,只要有此需求,
现行工资下之工作人数可以增大。①经典学派以为这和他们的第二前提并不冲 突。理由是:在现行货币工资之下,劳力之供给量固然可能大于劳力之需求 量,然而这种情形之产生,乃是因为劳工间有公开协定或默契,不愿接受较 低工资而工作;只要劳工们肯把货币工资减低,就业量自会增大。故此种失 业,骤看似乎是“不自愿的”,实际上并不如此,应当列入由于集体议价等 原因所引起的“自愿”失业范畴中。
这引起我两点观察:第一点涉及劳工对真实工资与货币工资之实际态度 问题,在理论上并不重要;第二点则非常重要。
让我们暂时假定:劳工确实不愿意接受较低货币工资而工作,现行货币 工资减低时,确实会引起罢工等现象,使得一部分现在就业人员退出劳工市 场。但是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推论:说现行真实工资率,确实是劳力负效用之 准确衡量呢?不一定。因为,减低现行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引起一部分劳工 退出劳工市场;但设由于工资品价格提高,以致现行货币工资所能购得的工 资品,较前减少时,却不一定产生同一现象。换句话说,也许在某种范围以 内,劳工所要求的乃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货币工资,而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真
① 对于皮古教授之《失业论》,下文第十九章附录中,再有较详细批评。
① 参阅本章第 11 页附注①引皮古教授语。
实工资。经典学派一向暗中假定着,这点对于他们的理论没有多大关系。实 则不然。因为,如果劳力之供给函数并不以真实工资为其唯一自变数,则他 们的论证完全崩溃,实际就业量将非常不确定。②经典学派似乎并没有感觉 到:除非劳力之供给,只是真实工资之函数,否则他们的劳力供给曲线,将 随每一次价格之变动而变动。因此他们的方法是和他们的特殊假定分不开 的,不能用来处理通常情况。
日常经验也确切告诉我们:在某种限度以内,劳工所要求规定的,不是 真实工资,而是货币工资,——这种情形,远非仅是一种可能性,而是通则。
工人虽然常常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但并不是每次当工资品价格上涨时,他 们就不肯工作。有人说,如果工人只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而不抵抗真实工 资之减低,实在是不合逻辑的。我们以后(本章第三节)将举出理由,说明 这倒并不象骤看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也亏得是如此。不过不论是否合乎逻辑,
经验指出,工人实际行为确是如此。
而且,说不景气之下之失业现象,是因为工人不肯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 的,也并不显然与事实相符,如果说美国一九三二年之失业原因,是因为劳 工们坚持不让货币工资降低,或坚持要求一个超过经济机构生产能力所能负 担的真实工资率,也不易令人置信。有时就业量变动甚大,而劳工之生产力 或劳工之最低要求(以实物表示之),却无显著变动;工人在不景气时,亦 不比繁荣时更为顽强,——远非如此;劳力之物质生产力,也并不在不景气 时变小。这些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已足构成初步理由,令人怀疑经典学派之分 析是否合式。
货币工资之改变与真实工资之改变,其间关系究竟如何,统计研究之结 果,想必饶有兴趣。如果变动只限于一种工业,则真实工资之改变大概与货 币工资之改变同一方向。设改变而及干一般工资水准,则我们大概会发现,
货币工资与真实工资之改变方向不仅不相同,而且常常相反:货币工资上涨 时,真实工资下降;货币工资下降时,真实工资上涨。这是因为在短时期内,
货币工资之下降与真实工资之上涨,常与就业量之减少连在一起。二者各有 其相连之理由:就业量下降时,工人较肯接受减薪;当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 不变时,劳力之边际生产力增大,故真实工资提高。
如果现行真实工资确实是一个最低限度,低子此时,愿意就业人数,无 论如何不会大于现在实际就业人数,那未除了摩擦的失业以外,不会有不自 愿的失业。不过说事实上一定如此,则亦不近情理。因为,即使工资品价格 上涨,真实工资下降,但愿意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就业者,常常还比现在实 际就业人数多。如果这是真的,那未现行货币工资能够购得的工资品,不能 准确衡量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因此第二前提不能成立。
不过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非难。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产生子下列观念:
即真实工资乃定于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他们当然承认,实际所议的只是货 币工资;他们也承认,劳方肯接受的真实工资率,与当时货币工资之高下亦 有关系。不过他们认为,劳资者价决定货币工资,货币工资决定真实工资。
因之他们认为,只要劳方肯让货币工资减低,真实工资亦随之减低。说真实 工资常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这句话时,当然明白假定着,劳工可以 自己决定其认为可以接受而工作的真实工资率,虽然他们不能决定在此工资
② 关于这点,在下文第十九章附录中有详细的讨论。
下之就业人数。
总之,传统的看法,认为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故如雇 主间有自由竞争,劳工间无各种组合,设立种种限制,则只要劳工们肯这样 做,他们总可以使真实工资率等于在此工资下雇主愿雇人数之边际负效用。
若不然,则真实工资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并无理由趋于相等。
我们要注意,经典学派之结论并不只适用于个人:如果一个人肯接受他 同伴所不肯接受的工资削减,则此人可以获得就业机会;经典学派是要把他 们的结论应用于全体劳工身上的。他们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闭关 经济体系(closed system)或国际经济体系中之一员;而其所以适用于后者,
亦不是因为后者有若干特征,或因为当一国减低其货币工资时,将影响其对 外贸易。这些当然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他们结论之真实性,也并不基于 当货币工资总支出(total wage bill)减少时,银行制度以及信用状况会起 某种反应,因而产生若干间接影响。这些将于第十九章中详加讨论。他们的 结论只是基于下列信念:在一闭关机构中,当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降低时,
则至少在短时期内,必有若干(虽然不一定成同比例)真实工资之减低。这 也许有例外,但例外并不重要。
说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定于劳资双方之货币工资议价,——这种结论,
并不一望即知其为真,历来却很少人设法证明之或否定之,实属令人诧异。
这种假定,与经典学派之一般论调也扞格不入。经典学派告诉我们:价格决 定于边际直接成本(marginal prime cost),而边际直接成本又大部分决定 于货币工资。则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我们想,经典学派会说:价格将几乎作 同比例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与就业水准大致不变;如果对于劳工有若干得 失的话,那是因为边际成本中有若干因素并未变动,致使劳工蒙受损失或获 得利益。①经典学派之所以未曾循此思路追究下去,一部分是因为他们有根深 蒂固的信念,认为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一部分大概是因为他们 有先人之见,认为物价定于货币数量。而且,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 率这一个命题,一经成立,又和另一个真命题混在一起,以致真假难分,是 非难辨。后一个命题是:劳工们总可以自己决定,他们愿意在何种真实工资 率之下,达到充分就业(full employment)。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在一特定 真实工资率之下,所能有的最大就业量。
总结起来,对于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我们有两点非难。第一点是关于 劳工之实际行为的。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一 般说来,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供给量,不会低于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
说一定会低,无异是说:在现行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未就业的人们,
只要生活费用稍为提高一些,即不再愿意工作。然而这种古怪假定,却似乎 贯彻于皮古教授《失业论》全书之中,①而为全体正统学派所默认者。
第二点更基本的非难,将于以后数章中再加发挥。这点非难,发生于我 们不能同意经典学派之假定:——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经典 学派作此假定,实犯重大错误。因为,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方法,可以使得 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所能获取的工资品,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相等;
① 我以为这种说法含有很多真理成分在内。虽然当货币工资改变时,其全部后 果,较此更为复杂,参阅下 文第十九章。
① 参阅第十九章附录。
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途径,可以借工资者价时货币工资之修改,而使真实工 资率降低至某特定水准。这是我们的论点。以下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 之一般水准者,主要是几种其他力量。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将为本书主题之 一。我们将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是怎样 运用的,一向误解甚深。
Ⅲ
个人或团体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虽然常被认为是决定真实工资之一 般水准的,其实争执对象全非如此。因为劳工之移动性不能完美,故工资与 从事各业之净益(net advantage)并不趋于绝对相等;故设个人或团体,让 其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低,则其真实工资亦相对减低。这已构成充分理由,
使他们抵抗前者。反之,当货币之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劳工都受影响,要对 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都加抵抗,实属不大可能;事实上,除非 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达到了极端程度,普通都不如抵抗。而且,劳 工这种态度(即抵抗局部的,适用于一二工业的,货币工资之削减),对于 增加总就业量所加的阻碍,其严重性远不如抵抗每次真实工资之减低那样厉 害。
换句话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主要是决定如何将真实工资总额,分 配于各劳工团体,而不是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之平均真实工资:后者乃决定 于另一组力量,这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劳工组织之效果,只是保障其相对真 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则 决定于经济机构中之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之减低,往往不能普及于全体劳工,因之劳工们加以抵抗,—
—虽然现行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反之,
真实工资减低,而相对货币工资不改变,可以使总就业量增加,因之不加抵 抗,——除非减低程度太大,使真实工资低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在 这点上,劳工们自己的经济学,倒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比经典学派经济学更 为到家。亏得是如此。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之减低,不管减低程度怎样小,
总要作若干抵抗。但是工会却并不想在每次生活费用稍为上涨时即行罢工,
所以工会没有象经典学派指责的那样,阻挠总就业量之增加。
Ⅳ
我们现在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下一定义。
经典学派是不承认有这类失业之可能性的。
显然,我们所谓不自愿的失业,并不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未利用。
例如我们并不因为人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而称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 有一群劳工,因为不肯接受低干某种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可不工作,这个 我们也并不作为不自愿失业。又,为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列为不自愿 失业。于是定义如下:设当工资品之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而言——上涨 少许时,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皆形增大,则称之为 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下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二者实在是殊途同归(参 阅下文第三章第一节未段)。
据此定义,则第二前提所称,真实工资等于就业之边际负效用——这一
句话,可以解释为: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此种情形,我 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悻。这种解 释颇和经典学派理论之其他特征相吻合。经典学派理论,最好看作为充分就 业情形下之分配论。只要经典学派之二大前提能够成立,则此处所谓不自愿 失业,便无从发生。所有失业,不出于下列原因之一:(a)在改业过程中,
暂时无工可作;(b)专业化程度极深,因此需求时断时续;(c)工会采取 排外(closed shop)政策,不让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经典学派经济学家,
因为没有注意到其理论背后之特殊假定,必然会达到下列逻辑结论:一切失 业,除了上述例外以外,追究到底,还是因为失业人员不肯接受一个与其边 际生产力相应的工资率。当劳工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经典学派经济 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应付暂时局面,而削减工资,也许是不 智之举,但他忠于学问,所以不能不说,失业之病根,还是因为工人不让(货 币)工资降低。
显然,如果经典学派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情形,则以之应用于不自 愿失业问题上,自然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个问题之存在呢?经典 学派经济学家,正好象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世界里。当他们发现,
在日常经验中,二条看来是乎行的直线会相交时,他们尽抱怨为什么直线不 直走。在他们看来,直线直走乃是避免二线不幸发生冲撞之唯一办法,然而,
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行创造非欧几何外,实在别无补救办法。今日之经济 学也需要如此改造一下。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承认不自愿失业 之可能存在,而另创一套经济体系之行为规则。
Ⅴ
我们一方面强调异于经典学派之处,他方面却切不可忽视一个重要共同 点:我们还是接受他们的第一个前提,我们对此前提所加的修正,也就是经 典学派所加的修正。请先停一会,研究这个前提之含义。
这个前提是说: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亦 即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唯一的关系存在,故在通常情形之下,就业 量增加时,真实工资率必减。这是经典学派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 亦表同意。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一单位劳力(a unit of labour)
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必与就业量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故当就业量增加 时,在短时期内,一单位劳力得到的报酬,以工资品计算,通常会减低,利 润则增加。①其实这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之反面:在短时期内,因设备 等可以假定不变,故工业常受报酬递减律之支配,故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 品工业之边际产物必减;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故真实工资减低。只要这个 命题能够成立,则任何增加就业之办法,皆必同时使边际产物减少;若以此 产物衡量工资,则工资率也减低。
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一经推翻,则当就业量减少时,劳工固然一定可以
① 理由如下(以农业为例):设就业量为n,第n个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一斗。则每 日工资之购买力亦为一 斗。若第(n+1)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九升,则除非谷价比工资相 对提高,使得每日工资之购买力只合九升,
否则就业量不能增至(n十 1)人。工资总数以前为n斗,今则为 3/10(n+l)斗。故当就业量增加一人 时,一定使得前已就业人员 之一部分所得,移转于雇主。
得到一个较高的工资率(以工资品计算);然而就业量之减少,却不一定是 因为劳工要求提高工资率(以工资品计算)而引起的。即使劳工们肯接受较 低货币工资,也未必是失业对策,这里牵涉到工资与就业之关系,留待第十 九章及其附录,才能详加说明。
Ⅵ
从萨伊及李嘉图以来,经典学派都说: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
(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他们用这句诸,大概是说,全部生产 成本,必然直接间接用在购买该产物上,不过他们没有说清楚,这句话倒底 是什么意思。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这个学说讲得很清 楚:
“所用以购买商品者,只是商品。每个人所用以购买别人之产品 者,只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就字面讲,所有卖者必然是买者。故设一 国之生产力骤然增加一倍,则所有商品之供给量亦增加一倍,但购买力 亦同时增加一倍。每个人的供给量与需求量都倍于往昔;每个人的购买 量可以增加一倍,因为每个人所用以交换的东西,也增加了一倍。”① 由此学说可得一推论。设有人可以消费而不消费,则此种行为,必然使
——而且就是使——劳力与商品,不再从事于供给消费,而从事于投资,生 产资本品。下列引文,系从马歇尔著《国内价值纯理论》中选出,②可以说明 传统的看法:
个人之全部所得,乃是用来购买劳役与商品的。我们常常听说,某 人把他的所得用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公认:他 所储蓄下来的一部分所得,也用于购买劳役与商品,和他花掉的一部 分,完全一样。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获得现在享受,则我们称 之为花费;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生产财富,希望由此财富取得 未来享受,则我们称之为储蓄。
从马歇尔后期著作,①或从艾其伟斯或皮古教授著作中,不容易找出类似 文句。这种学说不再以如此简陋形式,在今日出现。不过它还是整个经典学 派理论之骨干;没有它,整个经典学派理论就要崩溃。当代经济学家,也许 要踌躇一下,不能同意穆勒,但是以穆勒学说为前提的许多结论,他们却毫 不犹豫地接受。以皮古教授为例。在他绝大部分著作中,皮古教授仍相信,
除了引起若干摩擦阻力而外,有没有货币,没有多大差别;象穆勒一样,经 济学可以根据实物交换情形,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塞责,引人 货币——这就是经典学派传统之现代说法。当代经济思想还是摆脱不了一个
① 《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编第十四章第二节。
② 第 34 页。
① 霍布森(J.A.Hobson)先生于所著《工业生理学》(第 102 页)中,先引上述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语,
然后指出,马歇尔于其《工业经济学》第 154 页即已作下列按语:“人虽然有购买能力,但不一定使用”。
霍布森接着说:“马歇尔没有了解此事之重要性。他似乎以为这种情形,只有在恐慌时期才会发生。”从 马歇尔后期著作看来。这倒始终是一句公正评语。
牢不可破的观念,认为人总要花钱,只是花钱途径不同而已。②战后经济学家,
很少能始终保持这个观点,一方面是受了相反思潮之影响,他方面是因为经 验和事实,显与旧说不符。③不过他们还不敢充分接受由此所产生的后果;所 以没有修改其基本学说。
在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经济体系中,交易不存在,个人 之所得,全由生产活动而来。他所消费的或所保存的,真正是——而且只是
——他自己生产的实物。经典学派不察,把从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体系中得 来的结论,用错误类比法搬到现实经济体系中来应用。这是谬误由起之一种 可能解释。除此以外,产品之售价常足抵补其全部成本——这个命题之所以 颇易令人置信,乃是因为另外还有一个外表类似而且无可置疑的命题,二者 极难分辨;后者是:社会各分子在一种生产活动中所得到的所得,其总数恰 等于该产物之值。
如果一个人可以使自己致富,而看来似乎并未损及他人,则亦必使社会 全体致富,这又是很自然的想法,经典学派(见上引马歇尔文句)却由此推 得下列命题:个人之储蓄行为,必然引起平行的投资行为。不幸和上面一样,
这个命题又和另一个貌似而又无可置疑的命题相混,后者是:个人财富之净 增量之总和,恰等于社会财富总量之净增量。
然而作此想者,都是受了错视之骗,把两种根本不同的活动,混为一谈。
他们误认,在决定现在不消费,与决定留备将来消费之间,有一种联系。其 实决定后者之动机,与决定前者之动机,迥不相同。
相当于几何学之“平行公理”者,在经典学派经济理论中便是:总产量 之需求价格恰等于其供给价格。承认这点,其他一套,例如节俭论(认节俭 为美德,泽及社会)、利率论、失业论、货币数量说、国际贸易论(认自由 放任有利无弊)等;便随之而来。这些我们以后都要提出疑问。
Ⅶ
在本章各节,我们陆续指出,经典学派理论依存于下列三个假定:
(一)真实工资等于现行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二)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并不存在:
(三)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意思是说,不论产量与就业量在何 种水准,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以上三个假定,实在是一而三,三而 一。三者共存亡,任何一个,在逻辑上必然蕴含其余两个。
② 参阅马歇尔夫妇所著《工业经济学》第 17 页:“用不经穿的材料做衣服,对于商业是不利的。因为假使 人们不把钱用在购买新衣服上,他们会有别种用法,使劳工就业。”读者请注意,我又引用早期的马歇尔。
当他写《经济学原理》时,马歇尔已经有点怀疑这种说法,所以行文谨慎,语多遁辞。不过他从来没有把 这种旧观念从他基本思想中剔除出去。
③ 罗宾斯(Robbins)教授倒是卓尔不群,几乎只有他一个人,还始终保持前后一 致的思想体系;他的实 际建议是和他的理论相符的。
第三章 有效需求原则
Ⅰ
我们先要用几个名词,其精确定义则以后再下。设技术,资源,与成本 三种情况不变,则当一雇主雇用某特定量劳工时,他必有两类支出:第一类 是他付给生产原素(不包括其他雇主),以取得其当前(current)劳役者,
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原素成本(factorcost);第二类是他付给其他雇主,
以购买其产品者,以及他因使用机器设备,不让其闲散,而蒙受的牺牲,可 称之为该就业量之使用者成本(user cost)。①由此所得产物之值,其超过 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部分,则为利润;利润即雇主之所得(income)。所 谓原素成本,乃从雇主立场而言,当然,从原素看来,原素成本就是他们的 所得。故原素成本与雇主利润二者,乃因雇主雇用该量劳工而产生的总所得
(total income)。雇主在决定应该雇用多少工人时,以达到最大利润为决 策准绳。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采取雇主观点,而称由某特定就业量所产生 的总所得(即原素成本加利润),为该就业量之收益(proceeds)。在雇主 心目中,每一就业量有一最低预期收益,若低于此数,便不值得提供该就业 量;此最低预期收益,可称为该就业量所产产物之总供给价格(aggregate supply price)①及②。
由此,设技术、资源以及原素成本三种情况皆不变,则一厂、一业以及 工业全体之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们由该相应产量所能预期获得之收益。③ 雇主们必设法使就业量达到一水准;在该水准上,预期收益超过原素成本之 数——即利润,达到最大量。
令 Z 为雇用 N 人所产产品之总供给价格,Z 与 N 之关系,可写作 Z=φ(N), 称之为总供给函数(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④同样,令 D 为雇主们 预期由雇用 N 人所能获得之收益,D 与 N 之关系可写作 D=f(N),称之为总
① 使用者成本之精确定义,见下第六章。
① 不可与通常所谓一单位产品之供给价格相混。
② 读者会注意到,我用某特定产量之收益与总供给价格二词,没有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而买者所付总数 中,当然包括该项成本在内。何以如此用法比较方便,则将在第六章中说明。重要点是:假使总收益与总 供给价格二词,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则此二名词可以有确切不移定义。反之,因为使用者成本,显然 与工业之综合程度(degree of integration)以及雇主们相互间之购买量——这二者有关,故不能离开此二因 素,而对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的买者所付总数,下一定义。即在规定一厂之供给价格——即普通所谓供给 价格——之含义时,已有类似困难;一到总产量(output as a whole)之总供给价格,则有严重复计之病。
历来对此困难,却不常设法解决。如果一定要把使用者成本包括在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以内,那未要克服 复计之病,只能对工业界之综合程度,作特种假定,依其产品之性质(消费品或资本品),将工业分类。
不过这种办法,本身很复杂,不清楚,而且也不与事实相符。但如总供给价格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年,则 这些困难便不会发生。读者最好还是等到第六章及其附录,再看较详细的讨论。
③ 当雇主决定其生产规模时,对于某特定产量之售价,并不只有一个确切预期,而是有好几个假想预期,
每个之或然性与确定性不同。我之所谓雇主之售价预期者,即若此种预期毫无不确定成分在内,则由此所 产生之行为,恰与该雇主在实际预期情形 — — 即一堆空泛的、程度不同的可能性——下所作决策,完全相 同。
④ 在第二十章中,有一个与此关系非常密切的函数,我们将称之为就业函数。
需求函数(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
今设当 N 取某特定值时,预期收益大于总供给价格,即 D 大于 Z,则雇 主们见有利可图,必欲加雇人工;必要时不惜抬高价格,竞购生产原素;直 至 N 之值,使 Z 与 D 相等而后止。故就业量决定于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 相交之点,盖在此点,雇主们之预期利润达到最大量。D 在总需求函数与总 供给函数相交点时之值,称为有效需求(effective demand)。此即就业通 论之要旨。以下各章,大部分在探讨何种因素决定此二函数。
反之,经典学派所谓“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笼统话,
实在对此二函数间之关系,作了一个特殊假定。因为,“供给会自己创造自 己的需求”这句话,一定是说:不论 N 取何值。即不论产量与就业量在何水 准,f(N)与φ(N)常相等,故当 N 增加,Z(=φ(N)增加时,D(=f
(N)亦必与 Z 作同量增加。换句话说,经典学派假定着:总需求价格(或收 益)常与总供给价格相适应,故不论 N 取何值,收益 D 常与总供给价格 Z 相 等。这就是说,所谓有效需求,不是只有一个唯一的均衡值,而是有无穷数 值,每值都同样可能;故就业量变成不确定,只有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给与 就业量一个最高限度。
假设这是对的,则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使就业量扩张到一点,在该点 时,总产量(output as a Whole)之供给,不再有弹性;即当有效需求之值 再增加时,产量不再增加。显然,这就是充分就业。在上章中,我们从劳工 之行为方面着想,给充分就业下了一个定义。我们现在达到了另外一个等值
(equivalent)标准: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当对劳力产物之有效需求增加时,
总就业量不再增加之谓也。故萨伊定律所谓: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准。总产量 之总需求价格恒等于其总供给价格,实际上等于说,社会上无阻挠充分就业 之力量。不过,如果萨伊定律并不是关于总供需函数之真正定律,则经济学 实在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章,一切关于总就业量之讨论,徒属词费。
Ⅱ
在现阶段,把以后各章所要详细说明的就业理论,先作一简略提要,也 许有助于读者,——虽然也许不易完全了解。所用名词,以后都要细加定义。
在本提要中,我们假定货币工资率不变,每雇用一人之其他原素成本亦不变。
这些假定只是为行文方便而设,以后可以取消。本理论之重要特征,并不因 货币工资率等等之是否可以改变,而受丝毫影响。
本理论可以简述如下。就业量增加时,总真实所得也增加。但社会心理 往往如斯:总真实所得增加时,总消费量也增加,但不如所得增加之大。故 若整个就业增量,都用在满足消费需求之增加量上,则雇主们将蒙受损失。
故欲维持某特定就业量,则当前(current)投资量必须足以吸收在该就业量 之下,总产量超过社会消费量之部分。盖若投资量小于此数,则雇主们之收 入,将不足以引诱彼等提供该就业量。由此,设社会之消费倾向(propensity to consume)不变,则就业量之均衡水准决定于当前投资量;所谓均衡水准 者,即在该水准时,雇主们既不欲扩张、亦不欲缩小其雇用人数。当前投资 量则又决定于投资引诱(inducement to in vest),投资引诱则又决定于两 组势力之相互关系,第一组为资本之边际效率表,第二组则为各种期限不同、
风险不同的贷款利率。
故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不变,则只有一个就业水准,与均衡相符;在 任何其他水准,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皆与其总需求价格不相等。此均衡水 准不能大于充分就业,即真实工资不能小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但是一般说 来,我们并没有理由,可以期望此均衡水准必等于充分就业。与充分就业相 吻合的有效需求,实在只是一个特例,只有当在消费倾向与投资引诱之间,
有一特殊关系存在时,方能实现。经典学派郎假设此种特殊关系之存在。在 一种意义上说,这种特殊关系乃是最适度(optimum)关系,只有在下列情形 下方能存在:即或由于偶然巧合,或由于有意设计,当前投资量恰等于在充 分就业情形之下,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与社会消费量之差。
本理论可以归纳为下列几个命题:
(一)设技术、资源、与成本三种情况不变,则所得(货币所得与真实 所得二者)定于就业量 N。
(二)一社会之所得与该社会之消费量(后者以 D1表示之)——这二者 之间之关系,定于该社会之心理特征;此种关系,可称之为消费倾向。换言 之,设消费倾向不变,则消费量定于总所得量,亦即定于总就业量 N。
(三)雇主们决定雇用之劳工数 N,乃定于二者之和(D),即可以预期 于社会之消费量 D1,以及可以预期于社会之新投资量 D2。D 即以上所称有效 需求。
(四)因 D1+D2=D=φ(N),其中φ代表总供给函数,又因从上(二),
D1为 N 之函数,可写作χ(N),χ定于消费倾向,故有φ(N)-χ(N)=
D2。
(五)因此,均衡就业量乃定于(i)总供给函数φ,(ii)消费倾向χ,
与(iii)投资量 D2。此即就业通论之要点。
(六)工资品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随 N 之增加而递减,而前者又 决定真实工资率,故(五)受以下限制:当真实工资率减低至与劳力之边际 负效用相等时,N 即达到其最大值。故并不是 D 可以任取何值,而货币工资 皆可保持不变,故欲知就业理论之全貌,货币工资率不变这个假定,必须撤 消。
(七)依照经典学派理论,则不论 N 取何值,D 皆等于φ(N);故只要 N 小于其最大值,就业量皆在中立均衡状态(neutralequili-brium)。而 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能使 N 达到此最大值。在经典学派看来,只有这点才 是稳定(stable)均衡点。
(八)就业量增加时,D1增加,但不若 D 增加之甚:因为当我们所得增 加时,消费量增加,但消费量之增加小于所得之增加。解决实际问题之线索,
就在这个心理法则上。由此法则,故就业量愈大,则 Z 相应产量之总供给价 格)与 D1 雇主们可以预期从消费者身上收回部分)之差别愈大。设消费倾向 不变,则除非 D2 逐渐增加,以弥补 Z 与 D1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就业量 不能增加。故除非真象经典学派所假定的那样,当就业量增加时,总会有若 干力量使 D2增加,足够弥补 Z 与 D1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可能 N 尚未到充 分就业水准,而经济体系已达到稳定均衡状态;N 之实际水准则定于总需求 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之点。
故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以真实工资衡量)并不决定就业量;在某特定真 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只决定就业量之最高水准。消费倾向
与新投资量二者才决定就业量,就业量又决定真实工资水准,——并不是颠 倒过来。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所产生之有效需求不足,则实际就业量将小 于现行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而均衡真实工资率,将大 于均衡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这种分析,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可富而不富(poverty in the midst of plenty)这种矛盾现象。因为只要有效需求可以不足,则就业量就可以——
而且常常——在没有达到充分就业水准以前,即行中止而不再增加。有效需 求之不足,常常阻碍生产,——虽然劳力之边际产物,尚大于就业量之边际 负效用。
而且,社会愈富,则其实际产量与可能产量之差别愈大,经济制度之弱 点亦愈易暴露而令人愤慨。一个贫穷社会,往往以其产品之大部分用之于消 费,故只要有小量投资,即可造成充分就业。反之,在一富裕社会中,设欲 令富人之储蓄倾向与穷人之就业机会不相冲突,则投资机会必须较之贫穷社 会增大许多。设在一富裕潜性极大之社会中,投资引诱甚弱,则该社会之富 裕潜性虽大,但有效需求原则必迫使其减少实际产量,直至该社会达到一种 贫穷程度,使其实际产量超过消费量部分,恰与其微弱的投资引诱相适应。
但事之不幸更有甚于此者。在一富裕社会中,不仅边际消费倾向①较弱,
而且因其资本积聚量已较大,故除非利率可以迅速下降,否则继续投资之吸 引性也较小。这里就牵涉到利息论,以及何以利率不能自动降到适宜水准。
这些留待第四编讨论。
故消费倾向之分析、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定义,以及利率论,乃是我们现 有知识中之三大缺陷,必须弥补。这步做到以后,价格论之地位也确定了,
——价格论只是我们通论之附属品。我们将发现,在利率论中,货币占有重 要位置;我们将设法弄清楚,货币之所以异于他物者,其特征何在。
Ⅲ
总需求函数可置勿论,——这是李嘉图经济学之基本观念。百余年以来,
我们所领教的经济学,都是以此观念为基础。李嘉图认为有效需求不会不足,
马尔萨斯虽曾强烈反对,但是没有用,因为后者只能诉诸于日常观察中得来 的事实,而不能清楚说明:为何,以及如何,有效需求会不足或过余;他不 能 提 出 另 外 一 个 学 说 。 李 嘉 图 完 全 征 服 了 英 国 , 恰 如 异 教 裁 判 所
(Inpuisition)征服了西班牙。他的学说,不仅为金融界、政治家与学术界 所接受,而且争辩从此终止;别的观点完全销声匿迹,不再有人讨论。马尔 萨斯不能解决的有效需求这一个大疑难,从此不再在经济学文献中出现。在 马歇尔、艾其伟斯以及皮古教授手中,经典学派理论已经登峰造极;然而在 三氏著作中,对于有效需求,竟未提及只字。
有效需求这个概念,只能偷偷摸摸,生活在卡尔・马克思、西尔维・盖 赛尔(silvio Gesell)或道格拉斯(Douglas)少校这些不入流社会中。
何以李嘉图会得到如此绝对胜利,始终有点神秘难解。大概一定是因为 这个学说与社会环境很合式。这个学说所得结论,往往与常人所预期者很不 相同,这(我想)倒反而增加了它的学术威望;这个学说付诸实施时,往往
① 定义见下第十章。
严酷,苦口难咽,这倒使人信为良药;以此学说为基础,可以建立起广大的、
逻辑上无可非议的上层结构,这增加了它的美;这个学说可以把社会上许多 不公道处与残酷处,解释为进步过程中无可避免的意外事件,这使它受统治 者欢迎;这个学说可以为资本家自由企业辩护,因此又得统治者背后社会有 力分子之垂青。
虽然一直到很近,正统经济学家还不怀疑这个学说,但用这个学说来作 科学预测却异常失败。因之他们的声望逐渐受到影响。从马尔萨斯以来,职 业经济学家虽然并不因理论与事实不符,而有动于中,但常人却已觉察到这 种不符情形,结果他们逐渐不愿意对经济学家,象对其他科学家那样尊敬;
因为后者之理论结果,当应用之于实际时常可以用观察证实,而经济学则不 然。
传统的经济学说向以乐观著称,经济学家被人看作是甘迪德(Candide)
一流人物:离开了现实世界,垦殖自己的小园地,然后告人说:只要听其自 然,则一切都在最好可能的世界中、向着最好的路上走。这种乐观态度之由 来,我认为是因为他们忽视了一点:有效需求不足,可以妨碍经济繁荣。如 果一个社会之运行,确如经典学派所设想的那样,则该社会资源之就业量,
自有达到最适度水准之趋势。经典学派理论也许代表我们冀望于经济体系 者,不过如果假定现实经济体系确属如此运行,那是根本把问题都假定掉了。
第二编 定义与观念 第四章 单位之选择
Ⅰ
在本章及以下三章中,我们想廓请若干疑难。但是这些疑难,对于我们 现在要研究的问题并无特殊关系,所以这几章只能算是题外之文,暂时打断 主要思路。我之所以提出这些疑难在此处讨论者,是因为别人的处理方法,
对于我要研究的问题并不合用。
在写本书时,有三点疑难最妨碍我工作之进行,在我没有设法解决以前,
我总不能把我自己的意见畅达表示出来。这三点疑难是:第一,如何选择几 个单位,在处理有关整个经济体系之许多问题时可以合用;第二,如何确定 预期在经济分析中之地位;第三,如何规定所得之定义。
Ⅱ
经济学家通常所用单位之不能令人满意,可以用(一)国民所得,(二)
真实资本之数量(stock),以及(三)一般物价水准,这三个概念为例说明 之:
(一)国民所得(National Dividend),依照马歇尔及皮古教授所下定 义,①乃衡量本期(current)产量或真实所得,而非衡量本期产量之价值或 货币所得。①而且,国民所得是一个净概念,必须从本期产品中,减去本期开 始时已有的资本设备在本期中所蒙受的耗损,二者之差才是国民所得,才是 社会资源之净增量,可以用之于消费,或留之为资本。经济学家想从这个基 础上,建立起一个量的科学。不过,假使这个定义以此为目的,则我们有一 严重非难:即社会所产物品与劳役乃一不齐性的复杂体(non-nomogene-ous complex),除非在若干特例下,严格说来,是不能衡量的。特例之一,例如 所有产品都以同一比例增加。
(二)假使因为要计算净产量,而想衡量资本设备之净增量,那末困难 更大;因为我们必先找出一共同基础,然后才能比较新产资本项目,与本期 内耗损掉的旧项目——这二者之数量。为计算净国民所得,皮古教授②减去“可 以视为正常的折旧(obsolescence)等;至于何为正常,则看这些耗损是否 经常发生,使人至少可以约略——如果不能详细——预料得到。”但是因为 皮古教授并未以货币作计算单位,所减者也不是一笔钱,所以他实在假定着:
物质虽然未变,可是物质之量已变,换句话说,他还是暗中引进了价值改变
(changes in value)这个观念。当生产技术改变,新的资本设备与旧的设 备不相同时,皮古教授也想不出满意办法③来比较新旧两种设备之价值。我相
① 请读皮古《福利经济学》(Economics of Welfare)全书,尤其是第一编第三章。
① 国民所得虽然应当包括一切真实所得,但为实际方便起见,只包括可以拿货币来购买的物品与劳役。
② 《福利经济学》第一编第四章论“何谓维持资本完整”;以及彼在《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
1935 年 6 月号一文中所加修正。
③ 参阅哈耶克(Hayek)教授之批评,载《经济》(Economica),1935 年 8 月号,第 247 页。
信皮古教授所追求的概念,在经济分析上是一个正当而合适的概念。但在没 有采取一组满意的单位以前,要想对此概念下一精确定义,实不可能。要把 一个真实产量(real output)与另一个真实产量相比,然后再用新产的资本 设备项目,来抵消旧的、消耗了的项目,以计算净产量——这实在是个难题。
而且这个难题实在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三)众所周知,一般物价水准这一个概念,含义空泛,而且亦无法使 其精准,故不适用于因果分析(causal analysis)——后者应当是精确的。
不过这些困难也不过只是理论上的难题而已!工商界在作业务决策时,
从未计虑及之,而且与经济事态(economic eVents)之因果程序(causal sequence),也没有什么关系。概念虽不明确,经济事态之因果程序,却是 明确的。由此我们可以断言,这些概念不仅不精确,而且不必需。显然,数 量分析(quantitatiVe ana-lysis)不能用数量不明的概念。而且一从事数 量分析,我们就会明白,没有这些概念倒反而好些。
两堆在数量上无法比较的东西,固然不能用作数量分析之材料,但我们 仍可作若干约略的、统计的比较。后者无须精确计算,只须大致不误;故在 某种限度以内,统计比较(statistical compari-sons)倒是有意义的、健 全的。净真实产量、一般物价水准等这些东西,最好放在历史的、统计的叙 述里面,其目的在满足历史的、社会的好奇心。为此目的,则绝对精确既不 普通,又不必需。但是因果分析则需要绝对精确——不论我们对于有关数量 之实际值,知道得是否完全准确。说今日之净产量大于十年或一年以前,但 物价水准则较低,这句话与另一句话之性质类似:维多利亚女王以女王论,
比依利莎白女王好;以女人论,则不见得比她快乐——这句话并不是没有意 义,也不是没有兴趣,但不适于作数量分析之材料。假使我们想用如此空泛 的、非量的(non-quantitative)概念来作数量分析之基础,则我们的精确 性是假的。
Ⅲ
我们要记得,在每一个特定场合,雇主需要决定:以何种规模,来运用 某定量资本设备。当我们说,假使雇主预料需求将增大(即总需求函数提高),
则总产量将增大,实在是说,厂商将在同量资本设备上,雇用较大量劳力。
如果是一厂或一业,而只生产一种商品,则所谓产量之增减有确切意义。但 是,如果我们把各厂生产活动,总加起来,则除非用特定资本设备上之就业 量为标准,否则我们无从准确说:倒底产量是增是减。社会总产量以及一般 物价水准这两个概念在这里用不着,因为我们不需要当前总产量之绝对衡 量,以比较当前产量与不同资本设备不同就业量所能产的产量——二者之大 小。如果为叙述方便,或为作约略比较起见,我们想用产量增减这种说法,
则我们必须依赖下列假定:一特定资本设备上所用劳工人数,确为由此所产 产量之良好指数;换句话说,我们假定二者同时增减,虽然二者间并没有一 定比例。
所以在讨论就业理论时,我只想用两种数量,即币值量(quan-tities of money-value)及就业量。前者是绝对齐性的(homoge-neous),后者则可以 变为齐性。因为,只要各种劳工以及助理员之间之相对报酬,相当稳定,则 为计算就业量起见,我们可以取一小时普通劳工之就业为单位,而一小时特
种劳工之就业,则依其所得报酬之大小加权。例如:设一小时特种劳工之报 酬,为一小时普通劳工之两倍,则一小时特种劳工,即以二单位计。衡量就 业量之单位,我们称之为劳力单位(labour-unit);一劳力单位所得之货币 工资,称之为工资单位(wage-unit)①。故设 E 为工资及薪金支出,W 为工 资单位,N 为就业量,则 E=N・W。
各工人之特殊技能,以及对各种职业之适宜性,显然大不相同;但是这 点事实,不足推翻我们的假定——即劳力供给是齐性的。因为,设工人所得 报酬与其效率成比例,则因我们计算劳力供给时亦依其报酬加权,故此种效 率之差别已经计算在内。又设当产量增加时,一厂所增雇之人工,因其对该 厂业务渐不适宜,故雇主付出一工资单位所得到的工作效率逐渐减退。设有 此种情况,则亦不过是许多因素之一,使得某特定资本设备上所雇劳力逐渐 增加时,该资本设备之(边际)产量,逐渐递减而已。换句话说,我们把报 酬相等、效率不等这一点劳力不齐性,包括在资本设备里,看作是资本设备 之性能。故当产量增加时,我们不看作是劳力逐渐不适于利用一个齐性的资 本设备,而看作是该资本设备逐渐不适于雇用劳力。由此,设专业技工并无 剩余,故必须雇用较次劳工,致使产品之平均劳力成本提高,——这种情形 乃表示:当就业量增加时,该资本设备之报酬递减之速率,较之有此类劳力 剩余时更为加大。②设各劳工之专业化程度甚大,故各种劳力间毫无替代性,
即使在此种极端情形下,亦无不便处,因为这不过表示,当专门适于使用某 种资本设备之劳力,都已用尽时,则该种设备上之产品供给弹性,突降至零。
①故除非各种劳工之相对报酬非常不稳定,否则假定劳力齐性,并无困难。即 使相对报酬非常不稳定时,我们也有办法处理:我们只要假定劳力供给以及 总供给函数之形状,都会急剧改变。
我认为,当我们讨论整个经济体系之行为时,如果我们只用两个单位,
① 如果 X 代表以货币计算的数量,则同一数量,若用工资单位表示,可以写作 XW。
② 这是主要理由,何以当需求增加时,即使现用资本设备,仍有搁置未用者,但产品之供给价格亦会增高。
今设劳力之未就业者都集居一处,所有雇主皆有同等机会取给于此;又设一业所雇之劳工,其所得报酬至 少有一部分并不严格依照彼等在该业之效率,而只依照彼等之工作时间(实际情形大都如此),则我们得 一明例:当产量增加时,即使并无内部不经济(internal diseconomies),但由于所雇劳工之效率逐渐减退,
亦可使供给价格提高。
① 我不知道通常所用供给曲线,如何处理上述困难,因为用此曲线者,并不说明他们所用假定。大概他们 假定:使用于一业之劳力,其所得报酬常严格依照彼等在该业之效率。然而这与事实不符。我之所以把劳 工效率之不同,看作是属于资本设备之性能者,其主要理由,也许就是因为当产量增加时,盈余亦增:但 此盈余增加量,事实上大部分归诸设备所有主,并不归诸效率较高的工人;虽然后者也许也得些好处,例 如不易被斥退,升级机会较早等。这就是说,效率不同的工人,作同一工作时,其所得工资,很少与其效 率戍比例。不过,如果效率较高的工人,的确得到较高工资,则我的办法已经把这件事实计算在内,因为 在计算就业量时,每个劳工是依照他所得报酬而加权的。在我的假定之下,当我们讨论一业之供给曲线时,
必有饶有兴趣的复杂情况发生,因为一业供给曲线之形状,须视别方面对此可用劳力之需求情况而定。忽 视此等复杂情况,当然与事实不符。不过当我们讨论总就业量时,如果我们假定:相应于某特定量有效需 求,只有一种分配办法,将该有效需求量分配于各业,则我们可以不必考虑这些复杂情况。这个假定也许 不一定对:有效需求之分配法,也许须看有效需求所以改变之原因而定。例如,设同量有效需求之增加,
一由于消费倾向之增大,另一由于投资引诱之加强,则二者所面临之总供给函数也许不相同。不过这些都 是把我所提出的一般观念作详细分析时所发生的问题,此处不拟再加深究。
即货币与劳力,则我们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但在单独分析一厂或一 业之产量时,则不妨采用特种单位,以衡量该厂或该业之产量与设备。至于 总产量、资本总量以及一般物价水准等这些空泛概念,则留待作历史比较时 再用;因为在某种(相当宽)限度以内,历史比较本来无需精确,只要大致 不错就够了。
由此,我们以后将借现有资本设备上所加工时(hours of lab-our)(不 管是用之于满足消费,或用之于生产新资本品)之多寡,来衡量当前产量之 变动;技工工时则依其所得报酬加权。我们无需把这个产量与由另外一组工 人以及资本设备所产的另一个产量,作量的比较。设雇主们有一特定设备,
则当总需求函数变动时,彼等将作何种反应,欲对此作预测,我们无需知道:
由此所产产量、生活程度以及一般物价水准,与另一时或另一国之产量、生 活程度以及一般物价水准,作何比较。
Ⅳ
不论我们所讨论的是一厂、一业或整个经济体系,我们可以不问产量,
只用总供给函数以及我们所选定的两个单位,来表示供给状况以及供给弹 性。例如一厂之总供给函数(一业或工业全体之总供给函数亦类此),可以 写作:
Zr = φr(Nr),
其中 Zr为预期收益(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预期此数,足以引诱雇主雇 用 Nr人。设就业量与产量之关系为 Or=ψr(Nr),即就业量为 Nr时,产量 为 Or,则
p Z U N O
N U N
N
r r r
r
r r r r
r r
= +
= +
( ) ( ) ( )
( ) φ
ψ
即通常所谓供给曲线,其中 Ur(Nr)乃代表就业量在 Nr时,雇主预期中的使 用者成本。故设商品是齐性的(即当 Or=ψr(Nr)有具体意义时),则我们 亦可用通常方法,估计 Zr=φr(Nr);但是如此做法有一个好处:Or不能相 加,因ΣOr并非一数量,但许多 Nr 却可相加。而且,如果我们可以假定:在 一特定环境中,一特定总就业量分配于各业之方法,只有一个,即 Nr 为 N 之函数,则问题更可简单化。
第五章 预期与就业
Ⅰ
一切生产之最后目的,都在满足消费者。不过从生产者付出成本开销,
一直到最后消费者购买此产品,其间要经过一段时间,——往往是很长的一 段时间。经过这一段时间以后,等到生产者已经可以供给消费者时,那时消 费者所愿付的代价为何,雇主(包括生产者与投资者二类)无从确知,只能 尽其能力作若干预期而已。①雇主不从事生产则已,假使要从事生产,而此生 产又占据时间;则雇主除以此预期为依据外,别无他法。
我们可以把业务决策(business decisions)所恃以为依据的预期,分 为二类。某部分人,某部分工厂专门作第一类预期;另一部分则专门作第二 类。第一类是对于价格之预期,即制造者在开始一生产过程,以生产某种产 品时,预测待此产品制成时(finished),其售价为何。从制造者立场看来,
一件产品可以使用或可以出售于第二造时,则该产品即已制成。第二类是关 于未来报酬之预期,雇主在购买(或自己制造)制成品以增加其资本设备时 作之。前者可称为短期预期(short-term expectation),后者可称为长期 预期(long-term expectation)。
故在决定每日(daily)①产量时,每厂之行为定于该厂之短期预期,—
—即预测在不同生产规模之下,产品之成本与售价将为若何。
设 该 产 品 售 于 他 人 作 增 加 资 本 设 备 之 用 , 或 售 于 居 间 商 ( dil - tributors),则此处所谓短期预期,大部分定于他人之长期(或中期)预 期。
这种种预期,决定雇主提供之就业量。至于产销此产品之实得(actually realised)结果,则除非其能影响或修改以后的预期,否则与就业量无关。
又当决定第二日之产量时,虽然当时之资本设备、半制品以及未完工原料等 之存量,乃根据先前所作预期而置备者,但先前之预期,亦与第二日之就业 量无关。由此,雇主在每次决策时,固然必须参酌当时所有的设备与存货,
但决策乃依据当时对于未来成本与售价之预期而作成的。
设预期(不论是长期的或短期的)而有改变,则在常情下,此种改变对 于就业量所生影响,须经过相当时间,始能完全发挥。故即使预期只改变一 次,但预期改变后第一日之就业量与第二日不同,第二日与第三日不同等等。
其理如下:设短期预期趋于逆转,则此预期之改变,大概不至于太强烈或太 急剧,以致雇主对已经开始之生产过程,停止不再继续;——虽然根据修正 后的预期,这些生产过程是不应当开始的。设短期预期而趋于好转,则必须 经过一准备时期,然后就业量始能达到一个水准,与此修正后的预期相符合。
设长期预期而趋于逆转,则有些设备虽然不再重新购置,但在没有损坏以前,
尚须雇人在上工作。设长期预期而趋于好转,则开头时之就业量,比之资本 设备已经与新环境相适应后之就业量也许会较高。
设一种预期状态已继续甚久,故此种预期对于就业之影响,已充分发挥
(即在此预期状态下所应就业之人员皆已就业,所不应就业之人员皆已离
① 至于如何把许多售价预期化成一个,而作用相同;则请参阅前面第 27 页附注③。
① 此处所谓一日,乃代表最短的期间;过此期间以后、则一厂对其以前所作关于 劳工雇用量之决策,又可 重行修改。换句话说,所谓一日,乃经济生活中时间之最小有效单位。
业),则此种稳定的就业量,可称之为与此预期状态相应的长期(long-
period)就业水准。①
由此,即使预期常在改变,以致实际就业量总没有时间,达到与现行预 期状态相应的长期就业水准,但每一个预期状态必有一个具体的长期就业水 准与之相应。
今设预期改变一次,改变以后,不再有新的改变与之相扰相混,问:在 此种情形下,达到长期状态之过程如何?先设新的长期就业水准大于旧的。
则一般说来,在开始时,只有进货(input)速率颇受影响,换句话说,受到 影响的,只是新生产过程上之初期工作;至于消费品产量,以及在预期改变 以前已经开始了的生产过程上之后期工作,大致与前相同。如果开始时有半 制品存在,则以上结论也许须略事修改;不过开始时就业量之增加,大致仍 相当温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就业量也逐渐增加。而且,我们很容易想象:
在某阶段上,就业量可能超过新的长期就业水准。因为,在建立资本以符合 新的预期状态——这段过程中,就业量与当前消费量,皆可超过长期状态达 到以后的水准。故预期之改变,可使就业量逐渐上升,达到一最高峰,然后 下降至新的长期水准。即使新的长期水准与旧的相同,但设预期之改变,乃 由于消费方向之改变,致使若干现有生产过程及资本设备,不合时宜,则类 此情形亦能发生。又,设新的长期就业量小于旧的,则在过渡时期中就业量 可以一度低于新的长期水准,故预期之改变这件事实本身,在其发展过程中,
即能产生一种循环形的波动。在拙著《货币论》中,当我论及由于情况改变,
以致运用(Working)资本及流动资本有增减时,我所讨论的,就是这种波动。
达到一个新长期状态之转变过程,即使如上所述,并无阻扰,在细节上 还可较为复杂。但实际事态则更为复杂。因为预期状态可以常常改变,一个 旧的改变尚未充分展开其影响以前,一个新的改变早就又加上来了。故在任 何一特定时间,经济机构中有许多错综叠陈的活动存在,都是以往各种预期 状态之产物。
Ⅱ
以上讨论之功用与目的河在,至此便见分晓。由上所述,可见任何时间 之就业量,在某种意义上,不仅决定于现在的预期状态,还决定于过去某段 时间以内的许多预期状态。虽然如此,过去预期之尚未充分展开其影响者,
已定形(embodied)于今日之资本设备中;而雇主在作今日之决策时,必须 参酌今日之资本设备;而且,过去的预期,只有已定形于今日之资本设备中,
始能影响今日之决策。所以说今日之就业量,乃参酌今日之资本设备,依据 今日之预期而决定的,——这句话还是对的。
当前长期预期,往往不能不明白提及,短期预期则常可略而不论。因为 修改短期预期之过程,在事实上往往是逐渐的,连续的,大部分是依据实得 结果而作的,故预期结果与实得结果之影响,相互交错。产量与就业量,固 然决定于生产者之短期预期,而非决定于过去结果,但最近过去之实得结果,
往往有支配力量,可以决定这些短期预期。设每次在开始一生产过程时,都
① 长期就业水准不一定是个常数,即长期状况不一定是静态的。例如:预期财 富及人口之增加速度不变,
亦是不变预期之一,预期不变之唯一条件,乃是现有预期状 态,在很早以前,即已先见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