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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台南美食節系列活動:主題短片徵件計畫 壹、台南美食節活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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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台南美食節系列活動:主題短片徵件計畫

壹、台南美食節活動說明

承續過去3 年台南美食節辦理之經驗,「2014 台南美食節」開始將以主題 推薦型式,帶領民眾更加深入了解認識台南美食,今年特別選出以「冰菓室」、

「清燙牛肉」、「虱目魚」為三大主題,預計系列活動將於10 月~12 月辦理,將 規畫製作美食地圖及主題相關活動,亦歡迎各主題店家踴躍參與(請參見本須 知附件4 表格填寫回傳),於此以主題短片徵件為「2014 台南美食節」開跑暖 身。

貳、主題短片徵件活動目的

為推廣形塑台南觀光的形象,推出主題短片徵件計畫,希望透過影像的呈 現,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台南美食、旅遊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透過呈現 不同主題的多元畫面,從中尋找「美食」、「文化」、「故事」、「情感」及「生活」間錯 綜交織的在地脈絡,讓更多民眾可透過影片的拍攝與閱讀更加認識了解台南的 多元面貌,引領遊客以不一樣的層次與角度觀看台南,從「心」旅遊台南。參賽 之短片未來也將規劃應用於台南相關主題推廣使用。

参、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肆、報名資格及時程

一、報名資格

(一)凡喜好影像創作或對台南(美食、旅遊)有獨特情感之民眾皆可參 與,不限年齡、國籍、性別與職業。

(二)每位參賽者每個主題以 1 件參賽作品為上限。(請詳閱本須知第伍 條「作品格式」) 。

(三)參賽者需事先詳閱本須知第捌條「作品播放授權事宜」,並簽署

「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

二、報名時程:

(一)報名收件:2014 年 8 月 1 日(五)~ 9 月 22 日(一)

(二)預計評選時間:2014 年 9 月 24 日(三) ~ 10 月 15 日(三) (三)預計得獎公告:2014 年 10 月

*以上報名及比賽時間,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將於官 方網站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伍、作品格式

一、作品主題:四個主題擇一創作,短片內容由參賽者自由發揮。

(一)台南美食「冰菓室」主題。

(二)台南美食「清燙牛肉」主題。

(三)台南美食「虱目魚」主題。

(四)其他台南美食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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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長度:同一作品需剪輯成兩種長度。

(一)片長 60 秒~300 秒(含片頭及片尾)。

(二)片長 30 秒。

三、作品規格與規範:

(一)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

MPG、MPEG、AVI、WMV、MOV 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 1280 × 720 像素以上。

(二)作品不限語言。(請參賽者能適度於作品內加入字幕,便於觀眾欣 賞)

(三)參賽作品之畫面需有「作品名稱」,並請於片尾加入「2014 台南美 食節系列活動:主題短片徵件計畫」之字幕及本局名稱、LOGO。

※ 本局 LOGO 下載位置: http://ppt.cc/~4xb 。

(四)徵件屬公益性質,作品內容之呈現請以特定主題概念性之推廣,儘 量避免刻意宣傳單一店家或品牌。

(五)參賽者必須保留 1280 × 720 像素以上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

以利得獎作品繳交送件,供本局其他非營利性目的之相關權利使 用。

四、投寄規定:作品請以DVD 光碟一式 3 份繳交(兩種長度影片原則存放 於同一片光碟中),連同所填寫的「參賽報名表」(如附件1)及「短片 播放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以掛號方式郵寄至「708 台南市安平 區永華路二段6 號,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主題短片徵件小組(標 示參加組別)」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陸、評審方式

一、評分標準:主題掌握與表現形式(30%)、創意呈現(30%)、製作技 巧(20%)、影像品質及音/配樂(20%)。

二、由執行單位聘請影像藝術專家學者、視覺傳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機關 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就上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審。

三、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柒、獎勵方式

一、獎勵名額:(共計17 名)

(一)共分為 4 組徵件:「冰菓室」、「清燙牛肉」、「虱目魚」、「其他台南美 食」。

(二)每組金賞 1 名:各頒發新臺幣 3 萬元整。(預計 4 個名額)

(三)每組優秀賞數名:各頒發新臺幣 1 萬元整。(預計 12 個名額)

(四)人氣賞 1 名:於比賽結果公布後,本局將依組別/主題,安排特定 日期發布得獎影片於本局臉書粉絲團,預計分別進行14 天之人氣 投票,以發佈文章按讚及轉貼總數最高者得獎,頒發新臺幣5 千元 整。

二、得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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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預計103 年 10 月於台南觀光網站(tour.tainan.gov.tw)公 布,並另通知得獎者領獎日期、地點。

捌、作品播放授權事宜:

參賽者於送件同時,應簽立「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同意將作品供本案件 於活動推廣及公開展示播放、公布、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 為之權利使用,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一、 作品創作智慧財產權注意事項:

(一) 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二) 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 像權之授權。

(三) 影像素材:不限,惟如使用他人(單位)作品之影像畫面,均需獲當事 人(單位)之授權。

二、 得獎後著作授權:

(一)參賽者於作品得獎後,需簽署(附件 3)專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參 賽作品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併同繳交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並永 久無償授權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台 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 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 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授權條款授權,並 提供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宣傳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 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捌條「著作財產權事宜」、第一款「著 作授權」之(一)、(二)、(三)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 資格,自平台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獎品。

玖、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者,即表示同意且接受本競賽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二、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盜 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其 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品及相關證明。如有致損害於台南 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 他因填寫資料錯誤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台南市政府觀光旅 遊局不負任何責任。

三、參賽者同意依本活動徵選辦法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台南市政府 觀光旅遊局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之規定參賽,如有抄 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 任。

四、如遇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影片無法觀看,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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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五、參賽作品及文件可親送至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服務科),亦可 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送交。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 作品需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應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以郵戳為 憑),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

六、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實施計畫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 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 動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七、得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 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 稅申報,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處 應於得獎者競賽給付總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總全額代扣 10%稅金。獎金採賽後電匯方式 頒發,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並併同提供得獎者個人存 簿影本封面,供電匯資料登錄使用)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或無法於 103 年 12 月 10 日前繳齊相關資料,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九、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 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 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拾、聯絡方式: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服務科)

地址:708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電話:(06)299-1111 分機 7831,主題短片徵件小組 林小姐

傳真:(06)298-2800 E-mail 信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網站:台南觀光(http://tour.tainan.gov.tw/)

FB粉絲團:台南旅遊(https://www.facebook.com/traveltainan)

拾壹、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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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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