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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簡章制定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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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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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簡章制定要點

前言、說明事項

一、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編寫,採網頁建檔方式,網址為

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

二、四技申請入學簡章制定系統,登錄網站後,計有【首頁】、【簡章制定】、【下載專區】、【承 辦人資料】功能,包含各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特色簡介、招生系(組)、學程、招生名額 及第二階段複試等相關資料簡章分則內容制定。

三、本學年度將於110年10月27日公告各校系(組)、學程之學科能力測驗採計考科,提供申請 生可於學測報名前,查詢欲申請校系(組)、學程所採計之學測科目,作為學測選考科目 參考。

本學年度簡章分二次制定,各次期程及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第一次修訂:

1.系統開放時間為:110年10月8日10:00起至110年10月25日17:00止,逾時系統將關閉。

2.請於 110 年 10 月 25 日 17:00 前上網建檔完成簡章修訂,各委員學校相關資料登錄 完畢後,請自行預覽檢查(不須寄回)。

3.本委員會訂於 110 年 11 月 3 日召開第 2 次委員會議,彙整之簡章分則內容紙本資 料於第 2 次委員會議時,送交各委員學校核對確認。

4.本次填報之各校招生校系(組)學程及其學科能力採計科目,將於110年10月27日招 生官網公告,各委員學校填報完成後,請審慎核校,確認送出後,即無法變更。

(二)第二次修訂:

1.110年11月3日10:00起至110年11月10日17:00止,將開放本系統進行第二次修訂,請 各委員學校於110年11月10日17:00前完成簡章資料確認送出,列印相關報表,經核 章後併同確認單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會備查。

2.爰因「各校系(組)、學程之學科能力測驗採計考科」已公告周知,本次修訂不得修 改各校系(組)、學程之學科能力測驗採計考科與權重。

四、如有系統操作或簡章制定問題,請聯絡本會試務處,電話:(02)2772-5333#231;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

(2)

壹、如何登入系統

一、請進入 111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點選「委員學 校作業系統」-「簡章制定填報系統」。

二、帳號:預設為貴校校名之英文縮寫(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為例,帳號為 ntut)。

三、密碼:承辦人員登錄參加意願調查時所輸入之密碼。

四、如輸入帳號、密碼仍無法登入系統,原因為您的 IP 尚未允許存取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管道 系統,請至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維護系統填寫 IP 管制資料,完成填寫約 5 分鐘後即可連線。

五、基於系統自動保護功能,若逾時 20 分鐘未動作,系統將自動關閉,請記得隨時存檔。

貳、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一、校系(組)、學程一覽表,為填寫「基本資料」、「特色簡介」、「招生系(組)、學程」、「招 生名額」、「是否選填1校1系(組)、學程」之限制及「其他相關資訊」等資料,請參閱附 表一(p.3)。

二、本項資料填報相關格式,請至簡章制定系統:

1.【步驟1 編修學校基本資料】:

是否只限一校一系(組)、學程、學校發展特色、其他相關資訊、學校特色簡介。

2.【步驟2 編修招生系(組)、學程】:招生名額、系(組)、學程名稱。

3.【步驟4 校系一覽表】:檢視步驟1、2所填入資訊及修改系(組)、學程之順序。

三、「系(組)、學程名稱」及「招生名額」:

1.請依提報教育部總量小組之111學年度本招生管道「系(組)、學程名稱」及「招生名額」

為準。

2.招生名額係招收普通高中生,外加名額不得與其他招生高職生之招生管道名額互為流 用。本入學管道報到人數以內含名額優先計算,內含名額扣減報到人數之正數額為內含 名額之招生缺額;屬內含名額之招生缺額,可回流至聯合登記分發。

3.110年10月27日公告後,經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如須修正者,請於第2次修訂填報時,

向本會提出修正申請。

四、志願代碼於簡章填報完成後,由本會系統自動帶入,不必填寫。

五、 「學校發展特色」及「其他相關資訊」由於版面之限制,請參考系統頁面說明之字數、

行數上限。若字數或行數超出上限者,本委員會處理原則如下:

1.請學校酌予調整內容字數。

2.若無法刪減,本會將於排版時,緊縮行距或縮小字級(可能會影響閱讀效果,請儘量 不要超出過多字數或行數)。

(3)

附表一 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範例說明】

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國立○○科技大學

聯絡電話 (02)27712171 是否僅限選填1

系(組)、學程

傳真電話 (02)27513892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

忠孝東路 3 段 1 號 http://www.ntut.edu.tw

志願

代碼 招生系(組)、學程 招生

名額 志願

代碼 招生系(組)、學程 招生 名額

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 4 車輛工程系 4

土木工程系 22 分子科學與工程系 23

材料及資源工程系材料組 20 材料及資源工程系資源組 22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8 經營管理系 3

建築系 4 應用英文系 3

文化事業發展系 3 機電學士班 51

電資學士班 66 工程科技學士班 57

創意設計學士班 25 資訊與財金管理系 3

學校發展特色 其他相關資訊

本校秉持「企業家搖籃」與「實務研究型大學」之定位,

十萬餘校友遍佈各行業要津,深獲社會好評;並以前瞻 教育視野引領學生適性學習,重點特色如下:

1.積極推動 PBL,整合「創新、國際、產業」三合一模 組化之特色,辦理 PBL 工作營與競賽活動,提供師生 進行跨國、跨校與產業實作專題研究機會,並提供同 學實際體驗新創公司營運模式。

2.鼓勵發展多元專長,配合國家產業發展設立跨領域學 程,並與台積電等龍頭企業合作開辦產業鏈結學程,

完成學程同學獲得優先面試與較高起薪之待遇。

3.本校為「臺北聯合大學系統」成員,北大、北醫及海 大提供跨校選課、輔系、雙主修、學期交換等多元跨 域學習,同學可享受四校資源及共同課程。

4.本校與 300 多所國際大學合作,提供學生出國交換、

研修與實習等機會,以及學/碩博士一貫跨國跨級彈 性聯合學制,學生最快於 5 年內取得本校學士+美國 辛辛那提大學碩士學位。

5.本校與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共同建立臺灣首座

「都巿科技實驗室」,以都會交通運輸工具及智慧城 市等為合作研究重點。學生由本校選送前往該校實驗 室進行海外實習。

本校為臺灣實務人才最重要的培育基地,學校願景為

「邁向國際優質科技大學」。

109 年獲 Cheers 雜誌「企業最愛大學生」調查全臺第 6 名、遠見雜誌調查全臺第 5 名、1111 人力銀行全臺公立 科技校院第 1 名,並進入 QS 世界排名亞洲百大。本校 提供多樣資源,讓學生學習無後顧之憂。

1.學習輔助:設有學習輔導機制與線上線下學習資源,

以提升學習成效。

2.獎勵機制:學生於在學期間學業成績表現優良者,每 學期可獲頒獎學金。學生在學期間各方面表現卓越獲 選為榮譽學生者,可獲頒獎狀壹幀及最高 10 萬元獎 勵,並於畢業典禮公開表揚。

3.出國補助:本校在 47 個國家擁有 351 所姐妹校,並 與國外知名大學訂有交換學生、人才培育及聯合學制 合約及協議,同學成績、英文能力符合規定者,除可 自費參加外,出國研修一學期以上,可申請機票費及 生活費補助。

4.校友資源:臺灣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約有 10%畢業於 本校,校友提供業界實務教學、研究與實驗設備,以 及實習、就業機會。

5.備有男女生宿舍,桃園以南大一新生優先入住。

6.修業年限 4 年,並設置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校外 實習必修,可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7.本校位於臺北捷運忠孝新生站,交通便捷。

若須限制考生僅可申請 1 個系

(組)、學程,請點選「是」。 志願代碼由本會系統自動

帶入,不必填寫

字數未超過總字數(550 字), 但行數超過 25 行,

將以縮小行距與字級處理。

請考量閱讀性予以調整文字段落 項次標示統一以阿拉伯數字方式呈現。

例如:

1. 積極推動………。

2. 鼓勵發展………。

(4)

參、分則資料編修

一、 請至本系統【簡章制定/步驟 2編修招生系 (組)、學程】進行編修。請參閱附表三(p.9)。

二、 請注意:

(一)新設、更名或整併之系(組)、學程,請以「新增系(組)、學程資料」方式進行填報。

「新增系(組)、學程資料」功能為新增一完整空白之分則填報頁面,下表

1

22

位由各校自行填入。填報之相關規範,請參閱下列各項要點。

(二)停辦之系(組)、學程,請以「刪除」方式,刪除系統預設資料。

三、 甄試辦法各欄之填報編號:

校系(組)、

學程名稱

1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採計方式 第二階段複試 評分項目

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 甄試全部評分項目 占總成

績比例 同分 參酌順序 科 目 權 重

9101112

志願

代碼

2

性別 要求

3

國文

8 -1

英文

8 -2

招生

名額

4

複試人數 預 計

5

數學 A

8 -3

數學 B

8 -4

寄發第二 階段複試

通知

6

第二階段複試費

7

社 會

8 -5

自 然

8 -6

網路上傳資格審查暨 學習歷程備審查資料

上傳及繳費截止日期

13

學習 歷程 備審 資料

19

項 目 上傳檔案件數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者,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

績單(PDF 檔) 1件

第二階段複試日期

14

B.課程學習成果:項目內容代碼 0-6件

寄發成績單日期

15

C.多元表現:項目內容代碼 0-10件

成績複查截止日期

16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1件

公告錄取名單日期

17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1件

是否採取備取制

18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件

學歷證件(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 1件

資格審查暨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上傳說明

20

1. 「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自行以 PDF 檔案上傳。(請詳閱本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 資料規定)

2. 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由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 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作審閱。

3. 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之參加集報應屆畢業生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由申請生以 PDF 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21

備註

22

(5)

四、 校系(組)、學程名稱

1 、招生名額

4 以教育部 111 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核定為準。

1. 校系(組)、學程名稱

1 僅於第1次修訂時開放編輯,一經「第1次修訂」確認送出及 經110年10月27日本會公告「招生校系(組)學程及學科能力採計科目」後,即不得作任 何變更。

2. 本入學管道招生名額分為「四技日間部-高中生」(原屬高職生內含名額)、「四技日 間部-高中生」(原屬外加名額)、資通訊人才培育(擴充名額)三分項,簡章招生名 額合計列計,前項名額皆由教育部總量管制小組核定。

3. 本入學管道報到人數以內含名額優先計算,內含名額扣減報到人數之正數額為內含名 額之招生缺額;屬內含名額之招生缺額,可回流至聯合登記分發。

五、 志願代碼

2 由系統產出,無須填寫。

六、 性別要求

3 、是否採取備取制

18由各校自訂。

七、 預計複試人數

5

各校得依各系(組)、學程招生名額,自訂各系(組)、學程預計複試人數,採計原則如下:

1. 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5 倍率。

2. 「預計複試人數至多得為 50 人」:招生名額為 10 名以下者,其預計複試人數至多可設為 50 人。

八、 第一階段篩選

(一)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採計方式

8 -1~

8 -6。

1. 111 學年度起,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改為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

自然。

2. 申請入學採計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其「權重採計科目」至多(含)4 項,

其中數學 A 及數學 B 擇一採計(或全不採計),請依各校系於招策會「111 學年度 四技申請入學管道學習準備建議方向」網站所公告之「參採數學考科情形」為準。

3. 各系(組)、學程採計考科,除設定權重作為「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計算 外,並得於第二階段複試作為同分參酌順序之用。

4. 此欄位僅於第 1 次修訂時開放編輯,學測採計科目權重為 0 者,即為不採計科目;

一經「第 1 次修訂」確定送出及經本會公告後,不得恢復採計而修改權重。

(二) 得適用 APCS 超額篩選之系(組)、學程,請先至【簡章制定/步驟 2.編修招生系(組)

學程】-「系(組)、學程資料修改」頁面編修簡章資料後,進入「系(組)、學程 APCS 設定」頁面勾選參加意願及設定超額篩選資格標準級分。

1. 111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適用招收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之系

(組)、學程,依招策會 109 年 9 月 10 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 1090000407 號函為準,

請參閱附表四(pp.10-12)。若為新增、更名、整併或 110 學年度招生勾選不參加 之系(組)、學程,本學年度招生如欲參加 APCS 超額篩選,請向本會提出申請。

2. 超額篩選資格標準級分為 APCS 實作題及觀念題合計 4 級分(含)以上,各校系

(組)、學程可另訂更高級分標準。

3. 申請生於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篩選未通過且符合校系(組)、學程所訂之 APCS 級分資格標準者,得以該校系(組)、學程預計複試人數之 10%名額(無條 件進位取整數)進行超額篩選;超額篩選預計人數,將由系統自所填報第一階段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篩選預計複試人數採計自動匯入。

(6)

九、 第二階段複試

(一)第二階段複試費

7

由各校視複試評分項目數而訂,評分項目如為 1 項,則複試費為新臺幣 800 元;評 分項目如為 2 項(含)以上,則複試費為新臺幣 1,000 元。

繳費方式等事宜,請於「複試說明」或「備註」加以說明。

(二)日期設定

6

13-

17

1. 系統帶入【簡章制定/日程設定】所設定之各項日程。

如需單筆修改,請至【簡章制定/步驟 2.編修招生系(組)、學程】修改。

2. 第二階段複試日期

14須早於寄發成績單日期

15及成績複查截止日期

16

3. 申訴截止日期統一於簡章總則內規定。

4. 各項之日期期程如下,請各委員學校於該項期程內擇一日:

編號 項目 日期期程

6 寄發第二階段複試通知 111.4.29-111.5.4

13 網路上傳資格審查 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繳費截止日期 111.5.5-111.5.12

14 第二階段複試日期 111.5.19-111.5.31

15 寄發成績單日期 111.5.20-111.6.1

16 成績複查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憑) 111.5.21-111.6.2

17 公告錄取名單日期 111.5.22-111.6.3 (三)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19

111 學年度起,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為固定欄位,分列為「A.修課紀錄」「B.課 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D-2 學習歷程自述(含 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D-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其中 D-1,D-2 及 D-3 為由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

1.「上傳檔案件數上限」:

依 107 年 5 月 25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70078301 號函核定,「課程學習成果」至 多可上傳 6 件 ;多元表現至多可上傳 10 件,由各校系(組)、學程自訂可上傳檔案 件數上限,並明訂簡章分則中。

111 學年度由系統帶入「件數調查系統」資料,無須自行編輯。

如為新設、更名或整併之系(組)、學程,可自行填入可上傳檔案件數上限。

2.「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1) 由系統帶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各入學管道學習準 備建議方向」各校系科(組)學程所公告項目,以「項目代碼」方式顯示。

(2) 依據教育部總量小組所核定之”增設、更名、整併及停招”等結果,未於「學習 準備建議方向」公告之系科(組)、學程,請自行點選「項目代碼」填入。

B.課程學習 成果

B-1 書面報告 B-2 實作作品

B-3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 成果

B-4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7)

C.多元 表現

C-1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C-2 社團活動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C-5 競賽表現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C-7 檢定證照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3.「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D-2 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 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D-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為由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 項目。

(四)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20 :一律由系統帶入如下共同說明,無須填寫。

1.「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自行以 PDF 檔案上傳。(請 詳閱本簡章「壹、總則」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勾 選 使 用 學 習 歷 程 中 央 資 料 庫 上 傳 者 , 除 申 請 生 自 行 撰 寫 及 上 傳 項 目 資 料

(D-1,D-2,D-3)須由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作審閱。

3.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之參加集報應屆畢業生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 由申請生以 PDF 檔案上傳。

(五)第二階段複試評分項目

9

1. 系統選單內預設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面試」二項目,如有其他採計項 目者,可點選「常用詞新增」。

2. 「第二階段複試評分項目

9 」與「甄試全部評分項目

10」採計名稱,請予以一

致。

(六)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 1. 甄試全部評分項目

10及占總成績比例

11

(1) 分則中須明訂各評分項目占總成績百分比及該項成績同分參酌比序。

(2) 甄試全部評分項目占總成績比例之總和須等於 100%。

(3)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或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平均加權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不得為

「0%」。

僅採計單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且以該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計算甄試總成績 者,該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不得為「0%」。

(4) 「第二階段複試評分項目

9 」與「甄試全部評分項目

10」採計名稱,請予以

一致。

2. 同分參酌比序項目

12,至少(含)4 項,至多 7 項:

(1) 同分參酌比序項目可為第二階段複試項目、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各 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等。

(2) 同分參酌比序項目須包含【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平均加權成績】或【各科學科 能力測驗成績】。

3. 僅採計單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者,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平均加權成績】或【該 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僅能二擇一列入甄試全部評分項目及同分參酌比序項

(8)

目。錯誤範例如下方附表:

(七)複試說明

21 :第二階段複試相關資訊(如複試通知、面試、繳費等資訊),限 300 字。

1. 第二階段複試之報名資格審查,以申請生網路上傳資格審查資料為主要判斷原 則。如另有其他報名方式(例如至學校網站網路報名等)或提供「報名表(格式 由各校自訂)」,請於複試說明中述明提醒申請生取得及繳交方式。

如需請申請生上傳報名表、繳費收據,請註明與學歷證件(PDF)併同上傳至「學 歷證件」項目。

範例:

第二階段複試採網路報名,請自行至本校四技申請入學網頁/第二階段網路作業 系統,登錄第二階段報名資料、下載報名表、複試通知書及繳交複試費,並於XXXX

(星期X)前至「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路完成上傳確認作業。

2. 第二階段複試相關資訊(如複試通知、面試資訊等)請上網公告,以符招生公平、

公正及公開之原則及避免招生疑義之糾紛。

※請注意: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評分,係為綜合評量之分數,不須就學習歷程 備審資料之各別項目說明配分。

範例:

(1)面試報到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最新訊息,考生 如有面試時間問題,須於面試公告前與各系辦公室聯繫。

(2)面試含描繪測驗,請攜帶鉛筆、橡皮擦等簡單繪圖器具。

(3)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本校不另寄複試通知,請至本校網站[首頁]/[各類招 生資訊]/[高中生申請入學]項下查詢複試相關資訊。

3. 第二階段複試費繳費方式,依各校規定辦理,請於「複試說明」或「備註」欄位 說明。

範例:

(1)第二階段複試費請由本校網路報名系統直接列印繳費單,再至XX銀行各地分行 繳費或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收據請自行留存備查)。

(2)本校第二階段複試繳費方式採郵政劃撥方式,帳號:「XXXXXXXX」、戶名:「XXX」。 繳費證明(郵政劃撥收據)於網路上傳後,請申請生自行留存收據正本備查。

(3)「申請生請於XXXX(星期X)前完成繳費,並郵寄郵政匯票至本校(逾期不予 受理)。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複試費用,請考生審慎評估。」

(9)

(八)備註

22:其他申請生須注意之事項,限 300 字。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 108 年 8 月 2 日障字第 10800000023 號 函,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CRPD)原則,建請各校以正面表述及不歧視之字 句撰寫校系分則備註。

範例:

本系為醫護相關科系,有各科護理技能和實習課程,學生畢業後將從事臨床照護工 作,報考時請依個人身心狀況審慎考量。

十、 本入學管道於各校公告正備取名單時,正取生不得增額錄取,且備取生之遞補順序不 得相同。

十一、 依教育部 108 年 7 月 3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80096338A 號函,為落實本項入學適性 選才精神,避免各校系於複試作業因學測成績高低而影響學生第二階段複試成績,請 各校於第二階段複試作業時不得另外向考生收取學測成績單,本委員會作業系統僅開 放學校招生單位取得考生學測成績之權限,各校招生單位不得提供考生學測成績予各 系(組)、學程於第二階段選才使用。

(10)

附表三 分則資料編修【範例說明】

校系(組)、

學程名稱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採計方式

第二階段複試 評分項目

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 甄試全部評分項目 占總成

績比例 同分 參酌順序 科 目 權 重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 (各校自訂) (各校自訂) (各校自訂)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面試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成績 國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英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數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各校自訂)

35%

35%

30%

--- --- --- (各校自訂)

1 2 3 4 5 6 志願

代碼

系統自動 產出

性別

要求 各校自訂 國 文 各校自訂 英 文 各校自訂 招生

名額

依教育部 核定

預 計

複試人數 各校自訂 數學 A 各校自訂 數學 B 各校自訂 寄發第二

階段複試 通知

各校自訂 第二階段

複試費 各校自訂

社 會 各校自訂 自 然 各校自訂 網路上傳資格審查暨

學習歷程備審查資料 上傳及繳費截止日期

各校自訂

學習 歷程 備審 資料

項 目 上傳檔案件數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者,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 績單(PDF 檔)

1件

第二階段複試日期 各校自訂 B.課程學習成果:項目內容代碼 0-6件

寄發成績單日期 各校自訂 C.多元表現:項目內容代碼 0-10件

成績複查截止日期 各校自訂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1件

公告錄取名單日期 各校自訂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1件

是否採取備取制 各校自訂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件

學歷證件(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 1件

資格審查暨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上傳說明

1. 「學歷證件」為資格審查文件必繳項目,一律由申請生自行以 PDF 檔案上傳。(請詳閱本簡章「壹、總則」

資格審查必繳資料規定)。

2. 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者,除申請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資料(D-1,D-2,D-3)須由自行上傳外,

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作審閱。

3. 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之參加集報應屆畢業生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由申請生以PDF檔案上傳。

複試說明

1.第二階段採網路報名,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於○.○.○(○)下午 5 點前上網至本校首頁「招生資 訊」/「四技申請入學」進入報名系統,完成網路報名。

2.複試費用繳費帳號請至前項報名系統內查詢,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

備註

1.本校不另寄複試通知,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學生,請至本校首頁「招生訊息」/「四技申請入學」/「最 新消息」查詢第二階段複試報名注意事項。

2.如有未盡事宜,依照招生簡章及本校相關規定事項辦理。

【第二階段複試評分項目】及【甄試全 部評分項目】名稱與採計方式需一致

【甄試評分項目】及【同分參 酌順序】至少 4 項、至多 7 項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 均成績,占總成績比例 不得為 0

項次標示統一以阿拉伯數呈現

【複試說明】及【備註】至多可輸入 300 字,超過將以「緊縮行距」或「縮小字級」處理

(11)

附表四

111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適用招收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之系(組) 、學程一覽

依據招策會 109 年 9 月 10 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 1090000407 號函辦理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0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04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資學士班 005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0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07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08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09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10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1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 012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13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與財金管理系 01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1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資學士班 016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1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 018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019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20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21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22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23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24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25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電信工程系 026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27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28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29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智慧機器人組 030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網路多媒體暨遊戲機組 031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積體電路與系統應用組 032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33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資訊管理系 034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035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036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37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38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會計資訊系 039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 040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半導體工程系 041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金融資訊系 042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事資訊科技系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043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商務資訊應用系

044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智慧商務系 04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046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47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48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49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資訊組 050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電子組 051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電信與系統組 052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訊工程系

053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054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55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56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 057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 058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與通訊系

059 南臺科技大學 工業管理與資訊系工業管理組 060 南臺科技大學 工業管理與資訊系電子商務組 061 南臺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

062 南臺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 063 南臺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064 南臺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65 南臺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系 066 南臺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67 南臺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68 南臺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生醫電子系統組 069 南臺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控制與晶片組 070 南臺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電能資訊組 071 崑山科技大學 智慧機器人工程系 072 崑山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73 崑山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人工智慧應用組 074 崑山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系

075 崑山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76 崑山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智慧商務組 077 崑山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78 崑山科技大學 電腦與遊戲發展科學學士學位學程 079 崑山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80 崑山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自動化電控組 081 嘉南藥理大學 資訊多媒體應用系 082 嘉南藥理大學 資訊管理系 083 嘉南藥理大學 應用空間資訊系 084 樹德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2)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085 樹德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86 樹德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系

087 樹德科技大學 電競產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088 龍華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遊戲發展科學系 089 龍華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90 龍華科技大學 資訊網路工程系 091 龍華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92 龍華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93 輔英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與管理系 094 明新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 095 明新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096 明新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097 明新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098 明新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099 弘光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0 弘光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1 健行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2 健行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03 健行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04 健行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05 健行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綠色能源組 106 健行科技大學 應用空間資訊系 107 正修科技大學 土木與空間資訊系 108 正修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09 正修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10 正修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11 正修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12 萬能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13 萬能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遊戲設計與競技組 114 萬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15 建國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16 建國科技大學 資訊與網路通訊系 117 建國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18 建國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19 明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20 明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21 高苑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應用系 122 高苑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與行銷系 123 高苑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24 高苑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航空電子組 125 高苑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26 聖約翰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127 聖約翰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28 聖約翰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29 嶺東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組 130 嶺東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會計資訊組 131 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行動與系統應用組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132 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智慧聯網互動科技應用組 133 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網路管理與雲端應用組 134 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應用組 135 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數位生活設計組 136 中國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37 中國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38 中國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39 中臺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4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41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娛樂與網路應用組 142 遠東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43 遠東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44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45 景文科技大學 行動商務與多媒體應用系 146 景文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47 景文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系 148 東南科技大學 工程與電資學院專班 149 東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50 東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51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152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153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 154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55 南開科技大學 多媒體動畫應用系 156 南開科技大學 電機與資訊技術系 157 南開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車用電子與資訊組 158 中華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59 中華科技大學 遊戲系統創新設計系 160 中華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61 中華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62 僑光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遊戲設計系 163 僑光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

164 育達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遊戲設計系 165 育達科技大學 物聯網工程與應用學士學位學程 166 美和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

167 吳鳳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68 環球科技大學 資訊與電子商務管理系 169 修平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70 修平科技大學 資訊網路技術系 171 修平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172 修平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73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74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75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176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77 醒吾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應用系 178 醒吾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3)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179 文藻外語大學 數位內容應用與管理系 180 華夏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81 華夏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82 華夏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83 慈濟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與管理系 184 致理科技大學 多媒體設計系 185 致理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186 致理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87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188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序號 學 校 名 稱 系(組)、學程名稱 189 東方設計大學 遊戲與動畫設計系 190 亞東技術學院 通訊工程系 191 亞東技術學院 資訊管理系 192 亞東技術學院 電子工程系 193 亞東技術學院 電機工程系 194 南亞技術學院 資訊工程系 195 黎明技術學院 電機工程系 196 黎明技術學院 數位多媒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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