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全國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比賽簡章
一、 目的:為鼓勵全國學術研究機構、民間團體及從事特教工作者,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之特殊教育教學之教材、教具與輔具及電腦輔助教學軟體,擬藉本活動提昇教師 製作教材教具能力,啟發特教學生學習興趣,提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
二、 依據:
(一)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二) 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教原字第 1020083241 號函。
三、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五、 主題範圍:作品應符合身心障礙或賦資賦優異教育各類別學生之教育課程教學。
六、 參賽人(單位)資格:國內研究機構、民間團體、學校或教師。
七、 報名:
(一) 本簡章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准後公告於承辦單位及阿寶的天空網站。
(二) 請於 103 年 3 月 3(星期一)日至 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之間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日期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709 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 2 段 74 號
國立臺南啟智學校設備組收(註明「全國教材教具比賽」) 聯絡電話:(06)3554591 轉 2104 黃淑玲組長。
(三) 參賽作品應包含 1.報名表單,包括:報名表、聲明書、授權書、作品說明書或共同作者同 意書(如附件)並檢附 2.作品說明書及 3.檔案光碟。
1. 報名表單:採書面方式寄送一式 2 份(附表一至附表四紙本)。
2. 作品說明書:採書面方式寄送一式 5 份,請以 A4 直式橫書左側膠裝成冊,內容請在 5000 字、30 頁以內(頁數統計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頁),內容不可出現任何與作品無關 如作者姓名及資料,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 檔案光碟:一式 5 份,內容包括報名表單(附表一至附表四)、作品說明書(WORD 或 PDF 檔),作品(PDF 檔及 WORD)。作品內容請勿出現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訊息,
例如作者姓名及資料,不符規定之作品不予評審。電腦輔助教學軟體則應含括獨立執 行檔(.EXE)或 VCD、DVD 格式之多媒體教學單元輔助教材,且不限製作使用之軟體。
(四) 競賽分成三組,分別為 1.教材組 2.教具輔具組 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八、 審查:分成初審和複審兩階段。
(一) 初審:進行書面資料評審。
1. 由承辦學校聘請身心障礙各障別及資賦優異各類別學者專家、教育及媒體學者專家或 相關領域傑出人士等組成委員會評審進行評審。
2. 初審日期暫訂於 103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至 10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
3. 承辦學校依初審評審委員評選結果,選取各組前 20 名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得依實際評 分結果進行調整)。
4. 承辦單位於 103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前以電話通知進入複審之參賽人。
(二) 複審:實物評審。
1. 複審參賽者需於 103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10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將實物作品以 郵戳或親自送至承辦單位(地址如初審說明),作品說明部分以直式規格呈現在 2 塊展 示板上 B1(707 mm × 1000 mm)。為避免作品移動時損壞,請自行加裝保護措施。
2. 複審日期訂於 10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前完成,請各組參賽作品之作者(限申請人 及列名共同作者)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對相關之提問。
3. 請各級學校准與參與人員公(差)假出席複審審查會。
(一) 評審標準:
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評 比 計 分 項 目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材設計具發展性 20%
3.教材設計的完整性 20%
4.教材設計的實用性 20%
5. 教案設計的正確性 25%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具輔具的創造性 20%
3.教具輔具的功能性 20%
4.整體操作的簡易性 20%
5.整體使用的效果 20%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案設計的正確性 20%
3.系統操控的簡易性 20%
4.系統設計的完整性 20%
5.系統設計的趣味性 20%
建 議 事 項
1. 應包含教學所用之材料與 教授上所傳達之內容。
2. 應具備內容:製作過程、
適用對象、教學目標、教 材、教學時間及內容、教 學活動單元、評量方式、
作業單、學習記錄紙等。
1. 應包含實施教學活動及提 昇教學效果之工具。如掛 圖、卡片、模型等。
2. 應具備內容:製作過程、適 用對象、製作材料及材料取 得方式、製作方式、使用時 機、使用手冊(含教學指 導)、作品尺寸及設計圖。
1. 應包含藉由電腦設計、操作 之一套完整的教學材料。
2. 應具備內容:製作過程、適 用對象、教材執行程式及操 作手冊(詳述使用硬體、軟 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 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 學指引大綱);網路版使用 者,並提供伺服器、安裝規 格及程序。
九、 獎助內容:
(一) 獎助組別、等第、名額及金額:
組別 等第 名額 獎助項目
教材 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優等 3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5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10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教具 輔 具 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優等 3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5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10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優等 3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5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10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二) 依中華民國 98 年 10 月 28 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804570160 號令修正發布之各類所得扣 繳率標準: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三) 獎金需扣 2%補充健保保費。
(四) 前款各組獎助名額如經複審會議議決,得予不足額錄取;其經複審結果未達水準,得予 從缺。
(五) 得獎通知預計於 103 年 6 月 23(星期一)前公告於國立臺南啟智學校網頁並以書面通知 得獎者。
(六) 競賽結果將彙集成光碟,歡迎有興趣之機構向承辦單位索取(送完為止)。
(七) 得獎者領獎日期及領獎地點另行通知。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以個人製作為原則,若為團體參賽者組員以 4 人為上限。
(二) 每人(團體)總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且同一參賽組別限 1 件作品。
(三) 已獲得獎(補)助之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參賽,如於申請或審查過程中承辦單位獲知,
即註銷參賽資格,申請人不得有異議。
(四) 參賽作品參與本競賽期間,若同時向不同單位提出獎(補)助或競賽申請,且在本競賽 得獎名單公佈前,己獲通知得獎(補助)者,應即時通知承辦單位並註銷參賽申請。
(五) 參賽作品如係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一經察覺即不予受理,並通知其 所屬單位予以議處;如已獲頒發獎金及獎座者,應予繳回。
(六) 參賽作品應遵守著作權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且經法院判決屬實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
並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七) 參賽作品及相關檔案資料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教育部所有,
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推廣公佈與發行。
(八) 得獎作品得由教育部委託承辦單位編輯成冊(實物作品以實物照片、製作過程、使用方 式及教學成效等書面方式呈現),供相關單位及學校索取。
(九) 本次競賽不受理臺澎金馬以外地區作品及非屬特殊教育類之作品。
附表一:報名聯單(請以詳填,作品編號請空白,於報名繳件時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
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統一編列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附表二
第四屆 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作品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編列)
作 品 名 稱
申 請 組 別
( 請 自 行 勾 選 )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
適 用 對 象
作 者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學歷 1.
身 分 證 號 2.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經歷
1.
職 稱 2.
服 務 年 資 3.
服 務 單 位 戶 籍 地 址
單 位 負 責 人 聯 絡 電 話 手機: 住家:
申請獎助 備註說明
一、本作品是否已另向其他單位申請獎勵
□否 □是,申請單位與獎勵名稱:
二、本作品若獲得本項獎勵且於頒獎前,同時獲知其他單位得獎時,請勾選下列意願
□願主動聲明放棄其他獎勵。 □願主動聲明放棄本項獎勵。
三、本作品是否為二人以上共同作品
□否 □是,請檢具附表二-1 共同作者同意書 主要負責參賽作
品之設計內容 ( 如 為 個 人 製 作 者,則免填本欄)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本人均已熟知並切結遵循本次競賽活動內容及相關規定。
申請人親筆簽名及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備 註
一、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另加附頁。
二、申請作品如為數人合作,請以一人代表申請,並說明本人負責部分及檢附 共同作者之同意書。
附表二-1
第四屆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比賽
共同作者同意書茲同意 先生代表 、 、 等共同作者,將創作作品 提請參賽,除具名同意如下表外,並將本作品各作者主要負責之設計內容列表如后:
姓 名 蓋章 蓋章處 最高學歷
身 分 證 號 主要負責參賽作品之設計內容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職 稱
服 務 年 資
服 務 單 位 戶 籍 地 址
單 位 負 責 人 聯 絡 電 話 手機: 住家:
姓 名 蓋章 蓋章處 最高學歷
身 分 證 號 主要負責參賽作品之設計內容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職 稱
服 務 年 資
服 務 單 位 戶 籍 地 址
單 位 負 責 人 聯 絡 電 話 手機: 住家:
姓 名 蓋章 蓋章處 最高學歷
身 分 證 號 主要負責參賽作品之設計內容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職 稱
服 務 年 資
服 務 單 位 戶 籍 地 址
單 位 負 責 人 聯 絡 電 話 手機: 住家:
(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自行影印另加附頁)
附表三
聲 明 書
本人 以
「 」
參與第四屆 全國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競賽活動,本作品未獲其他單位獎助,且 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特此聲明。如有違反聲明之事實者,由本人親自出面處理並負相關之法律責任及繳回所領之獎金及獎 座。
此致
聲 明 人: (親筆簽名及蓋章)
身分證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著 作 財 產 權 讓 與 同 意 書
本人 ,作品「 」確為本人創作,
作品如獲獎,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讓與教育部,本人同意不對教育部行使著作人格權。
又該等著作如有第三人完成之部分者,教育部授權本人代理教育部與第三人簽訂著作財產權 讓與教育部之契約,並使其承諾對教育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人擔保第三人就該作品,不得對 教育部主張任何權利。
此致
立 書 人: (親筆簽名及蓋章)
身分證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表四
第四屆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比賽 創作說明
申請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CAI)
作品名稱
適用對象
作品用途
設計動機
內容概述
(含製作過程)
使用方式
(教學活動)
使用說明及效果
(教學心得感想)
製作費用 經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