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報表編號:A08-2
單位:新台幣千元項 目
各別公司
分子 (2)
分母 (3)
資本適足率 (2)/(3)
金融控股公司5
100%
依銀行業/票券金融公司之方式計算合格 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者6
銀行業或票券金融公司計 入合格資本之次順位債券
數額(不含Tier I)9 (8)
銀行業或票券金融公司來 自次順位債券之資本溢額 (不含Tier I)(9)=Min[(6),(8)]
子公司
8%
子公司
8%
小計
A B
依證券商之方式計算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 需求者6
子公司
150%
子公司
150%
依保險公司之方式計算合格資本及法定資 本需求者6
保險公司計入自有資本之 資本性質債券數額(不含
Tier I)9 (8)
保險公司來自資本性質債 券之資本溢額(不含Tier I)
(9)=Min[(6),(8)]
子公司
200%
子公司
200%
小計
C D
依信託業、期貨業及創業投資事業之方式 計算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者7
子公司
50%
子公司
50%
小計
E
其他
8子公司 子公司 總 計
八、○○金融控股公司暨其子公司資本適足率彙整表(二)
填表單位: 主管: 填表人: 電話:
各公司合 格資本 (4)=(2)
各公司法定 資本需求 (5)=(1)*(3) 各公司資本適足率
法定最低 資本適足 率或約當 計算比率
4(1)
資本缺額 (7)=(4)-(5)
【當(4)-(5)≦0】
年 月 日
8:指非屬上揭之方式計算者,如國外金融機構。
9:Tier I係指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第一類資本條件之次順位債券。
資本溢額 (6)=(4)-(5)
【當(4)-(5)>0】
7:依信託業、期貨業及創業投資事業之方式計算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者,合格資本以帳列淨值計算;法定資本需求=[全部自有資產總額-應收稅款(含應收退稅)-預付稅款]*50%
4:指依各業對於資本適足率相關規範之最低需求,若該業別無資本適足率之相關規範者,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約當計算比率,該約當計算比率係為計算該等業別子公司之法定資本需求,各業別 子公司之最低資本適足率應符合各業別資本適足性之相關規定。
5: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請參照附表三之數額。
6:比照銀行業或票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或保險公司之方式計算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者,請檢附依各業別之規定計算並填報之表格資料,若屬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亦請註明核准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