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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九十三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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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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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 十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本 校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國立中山大學九十三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國立中山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印製

(2)

目 錄

壹、依據 --- 1

貳、修業年限 --- 1

參、報名方式及日期 --- 1

肆、招生碩士專班別、報考資格、招生名額、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 2

伍、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 15

陸、考試 --- 16

柒、成績核計處理及錄取規定 --- 17

捌、放榜 --- 17

玖、報到 --- 18

拾、複查成績辦法 --- 18

拾壹、附註 --- 18

拾貳、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 --- 19

拾參、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20

附 錄 九十二學年度各碩士在職專班學分學雜費徵收核定標準一覽表 --- 22

附件一 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 23

附件二 切結書(持國外學歷(力)證件報考考生用) --- 24

附件三 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報考教育所考生填寫】 --- 25

附件四 生物科學系推薦信格式 --- 26

附件五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推薦信格式 --- 27

附件六 資料審核表【報考文、理、工、海洋及社會科學院〈教育所除外〉考生填寫】 ---- 28

附件七 資料審核表【報考教育所考生填寫】 --- 30

附件八 資料審核表【報考管理學院〈企管系、資管系除外〉考生填寫】 --- 31

附件九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個人審查資料表 --- 33

附件十 Sun Yat-sen Business School Applicants information form for English-only full-time MBA program---- 34

附件十一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 36

附件十二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 37

【※以上附件一∼附件八及附件十一之格式均可自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下載】

內 含 報名表正、副表

考生服務電話:(07)5252000 轉 2141∼2143,2145。

重要日程表

一、報名日期:93.3.6∼93.3.7,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

(一律現場報名)

二、筆試時間:93.5.2

三、面試時間:93.5.29∼93.5.30

(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

四、榜單公布日期:第一階段 93.5.22 第二階段 93.6.10

五、申請複查成績截止日:第一階段 93.6.2

(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不得申請)

第二階段 93.6.21

(3)

國立中山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大學法第二十二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二、本校招生辦法。

貳、修業年限: 一年至四年。

參、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現場報名【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他人請附委託人之親 筆委託書) ,不受理通訊報名】 。

二、報名日期:九十三年三月六日(星期六)至七日(星期日) ,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下午二時至五時;逾期(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高雄市西子灣本校體育館一樓。

肆、招生碩士專班別、報考資格、招生名額、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4)

班別

碩士

中國文學系(暑期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中國文學系(夜間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25 名 2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1.專業科目一(國文、中國文學史各佔 50%)

2.專業科目二(中國思想史佔 50%、

文字學與聲韻學共佔 50%)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中國文學相關著作目錄或曾獲得 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

一、筆試【佔 50%】

1.專業科目一(國文、中國文學史各佔 50%)

2.專業科目二(中國思想史佔 50%、

文字學與聲韻學共佔 50%)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中國文學相關著作目錄或曾獲得 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5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專業科目一】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專業科目一】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 30%。

2.非本科系畢業之錄取者,依據本系暑期專班學則 第五條規定:「須於修業年限內補修本系開設之 基礎課程三門,或得以提出申請考試,通過後抵 免。」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05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chinese/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 30%。

2.非本科系畢業之錄取者,依據本系夜間專班學則 第五條規定:「須於修業年限內補修本系開設之 基礎課程三門,或得以提出申請考試,通過後抵 免。」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05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chinese/

(5)

班別

碩士

生物科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生物醫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1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生物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審查之相關資料:

推薦信二封及最高學歷成績單正本乙份

(推薦信需依本簡章第 26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20%。

一、筆試【佔 30%】

1.生物化學 2.遺傳學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30%

+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4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4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2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生物化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 4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626、360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biology/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30%+審 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40%。

2.部分課程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81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iobms/

e-mail:kokoy@mail.nsysu.edu.tw

(6)

班別

碩士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 工作三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 明。(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係自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 九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其中以專科同等學力報考者限機械科畢 業。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 實務工作二年以上(以專科同等學力報考者,

則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實務工作三年以 上),且現任職於工程領域,並取得服務年資證 明。(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實務工作二(或 三)年以上」,係自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 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 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12 名 2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35%】

基礎電路學

二、審查【佔 35%】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5%

+審查成績× 35%。

一、筆試【佔 30%】

工程概論【含工程數學(常微分方程式、線性代數)、

應用力學(靜力學、動力學)】

二、審查【佔 4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二封〈含 服務單位一封〉、在學成績、讀書研究計畫、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0%

+審查成績× 4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24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審查】、

【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5%+審查成績×

35%+面試成績× 30%。

2.選修課程與本所碩士班併班上課;部分課程為日 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101。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0%+審查成績×

4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203。

網址:http://www.mem.nsysu.edu.tw/

(7)

班別

碩士

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 作二年以上,且現任職於環工領域,並取得服務 年資證明。(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係自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具有三年以上畢業年 資,並曾有兩年工作經驗,取得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具有三年以上畢業年資,並曾有兩年工 作經驗」,係自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 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6 名 3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35%】

環境工程概論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最高學歷成績 單、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相關著作或曾 獲得各種績優獎項、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讀書計 畫或研究計畫...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5%+審查成績

× 30%。

一、筆試【佔 40%】

企業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請上網登錄「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個人審 查資料表」,網址為

http://www.bm.nsysu.edu.tw,並列印乙份隨審 查資料繳交。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5%】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至多通知前 10 名(招生名額*

1.67)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

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 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35%+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5%。。

2.課程多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40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IEE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採彈性上課時間為原則,部分課程為日間上課。

3.修業期間應通過本系語文能力規定。

4.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605。

網址:http://www.bm.nsysu.edu.tw/

(8)

碩 士 班 別 P r o g r a m

企業管理學系英語 MBA 碩士在職專班

International MBA program of Department of Business Management

報考資格 Entrance Requirements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 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 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 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 一年以上,取得證明。(服兵役期間列入 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一年以上」,係自 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 九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 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 A Bachelor’s or a recognized equivalent degree from institutions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s required.

2. Candidates must have a minimum of one year of full-time working experience, and must submit the 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

(Military service is included in this condition) 3. The period of one year working experience

starts from the graduate date of undergraduate to September 2004. Candidates’ working experiences are not restricted to the same workplace.

4. Taiwanese male candidates must have finished the Military Service.

合計 50 名 Total 50

甲 組 乙 組

Group A Group B 招 生 名 額

Q u o t a

30 名(外籍生) 20 名

30 (Overseas students) 20

考試方式 Entrance Examinations

一、筆試【佔 50%】

採計 GMAT 成績(見備註二) 二、審查【佔 50%】

1.請填寫「企管系英語 MBA 個人審查資料表」

隨審查資料繳交;表格可自本班網頁下載。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畢業證書影本各 1 份(同等學力者繳交最高學歷之成績單及畢 業證書;海外學校成績單及畢業證書非英文 者需翻譯成英文,並經原校蓋章證明)

3.非英語系國家大學或專科畢業之考生需繳 交 TOEFL550 分以上之成績單(電腦測驗 213 分以上)

4.教授或雇主之推薦函二封 5.工作或各種活動之績優獎勵證明

6.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相關工作 經驗年資、相關著作等)

一、GMAT Score【50%】

二、Examination of Application Materials【50%】

A. Fill up the “Applicant information form for IMBA program”, which can be downloaded from the web page of IMBA.

B. An original transcript and one photocopy of the degree certificate must be submitted from all universities or colleges, which applicants have attended (Non-English transcript must be accompanied by an English translation).

C. The TOEFL score of at least 550 (computer-based 213) is required for candidates whose degrees are not from English-speaking countries.

D. Two recommendation letters from professors or supervisors of workplaces are required.

E. Any certificate of outstanding performances is recommended.

F. Other relevant materials such as related working experiences, and publications are also useful for the examination.

錄取標準 Admission

Criteria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審 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Candidates’ scores of entrance examinations (see remark 3) will be examined. If candidates’ total scores are the same, the score of examination of application materials will be another crucial admission criterion for entering this program.

附 註 R e ma r k s

1.本班全部以英語授課。

2.GMAT 成績擇三年內(1999 年 4 月~2004 年 3 月)

成績最優者。

3.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審查成績

× 50%。

4.GMAT 與 TOEFL 成績單正本須於 93 年 4 月 15 日 前寄達企業管理學系。

5.採彈性上課時間為原則,日夜間均有安排課程。

6.有機會參加本校國際交換學生計劃到國外大學 修課。

7.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601。

網址:http://www.imba.nsysu.edu.tw

1. All lectures are given in English.

2. The valid date of candidate’s GMAT score is from April 1999 to March 2004.

3. Total scores=Test × 50% + Examination of Application Materials × 50%.

4. The official score report of GMAT and TOEFL must be sent directly from ETS to Dept. of Business Management before 15 April, 2004.

5. The class meeting time is flexible, and lectures will be given in the daytime and evening.

6. There is an exchange program of NSYSU available for students.

7. Contact phone: +886-7-525000 ext 4601.

Website: http://www.imba.nsysu.edu.tw/

(9)

班別

碩士

財務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 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 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係自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入 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1.財經分析

(滿分 100 分,財務管理及經濟學各佔 50 分)

2.商用統計學(滿分 50 分)

二、審查【佔 25%】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財經分析成績+商用統計學成績)÷ 1.5× 50%+審查成績× 25%。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25%】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 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審查】、【財經分析】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財經分析成績+商用統計學成績)÷ 1.5× 50%+審查成績× 25%+面試成績×

25%。

2.修業期間需通過新制托福 200 分或其他本所認定語文能力標準者,方可畢業。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801。

e-mail:lsg@cm.nsysu.edu.tw

網址:http://www.finance.nsysu.edu.tw/

(10)

班別

碩士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資訊管理學系 電子商務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 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 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25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資管實務

二、審查【佔 30%】

請上網登錄「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專班個人審查資料 表」,網址為http://www.mis.nsysu.edu.tw,並列印 乙份隨審查資料繳交。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30%。

一、筆試【佔 40%】

電子商務實務

二、審查【佔 30%】

請上網登錄「資訊管理學系電子商務碩士專班個人 審查資料表」,網址為http://www.mis.nsysu.edu.tw 並列印乙份隨審查資料繳交。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60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50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706。

網址:http://www.mis.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706。

網址:http://www.mis.nsysu.edu.tw/

(11)

班別

碩士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澎湖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 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 業,得有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 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 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

(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 取得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 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 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 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 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須在澎湖設籍或任職滿三年,並取得相關證明文 件。

4.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係自取得第1 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生入學之 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5.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名額招生

20 名 1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公共事務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工作經歷證 明、曾參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專業證照 證明、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足資證明 個人專業或工作成就之資料;如檢附推薦信 函,請依本簡章第 27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 成績× 30%。

一、筆試【佔 40%】

公共事務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工作經歷證明、曾參 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專業證照證明、著作或曾獲 得各種績優獎項等足資證明個人專業或工作成就之資 料;如檢附推薦信函,請依本簡章第 27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30 名(招生名額*

1.5)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 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 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15 名(招生名額*1.5)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 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 試】、【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審 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凡為本所研究生均有機會參與本所之國外學術交 流計畫。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05。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am/

e-mail:hmku@mail.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 試成績× 30%。

2.凡為本所研究生均有機會參與本所之國外學術交流計畫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05。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am/

e-mail:hmku@mail.nsysu.edu.tw

(12)

班別

碩士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企業家人力資源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且須 目前擔任主管或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資格或 訓練之證明。(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3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1.管理學

2.人力資源管理個案分析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①推薦信二封、

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③推廣教育證明(含成績單影 本)、④其他:如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相關著作或曾 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40%+

審查成績× 30%。

一、筆試【佔 40%】

1.管理學

2.人力資源管理個案分析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①推薦信二封、

②管理工作經驗年資、③推廣教育證明(含成績單影 本)、④其他:如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相關著作或曾 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40%+

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管理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管理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40%+

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修業期間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20 4922。

網址:http://hrm.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40%+

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修業期間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20 4922。

網址:http://hrm.nsysu.edu.tw/

(13)

班別

碩士

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合計 30 名

甲組 乙組 丙組

招生名額

25 名

14 名 8 名 8 名

一、 筆試

【佔 40%】(二選一)

流體力學 材料力學

一、 筆試

【佔 40%】

環境科學 概論

一、 筆試

【佔 40%】

書報分析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傳播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1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相關代表作品、

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30%。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工 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

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

+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40名(招生名額*1.6)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60(招生名額*2)《甲 組 28 名;乙組 16 名;丙組:16 名》考生參加第二 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 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方可畢業,詳細 規定請參見網址:

http://cm.nsysu.edu.tw/icm/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53。

e-mail:icm@cm.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061。

網址:http://www.maev.nsysu.edu.tw/

(14)

班別

碩士

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合計 20 名

甲組 乙組 丙組

招生名額

7 名 6 名 7 名

30 名

一、 筆試

【佔 50%】

政治學

一、 筆試

【佔 50%】

經濟學

一、筆試

【佔 50%】

法律學

第一階段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

+審查成績× 20%。

一、筆試【佔 50%】

政治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

+審查成績× 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各組前12名考生參加第二

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 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45名(招生名額*1.5)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審查成績

× 2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11∼5513。

e-mail:syspaa@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sis/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審查成績

× 2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5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olitics/

(15)

班別

碩士

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經濟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 第1項資格後起算,計算至九十三年九月研究 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20 名 25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大陸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

+審查成績× 20%。

一、筆試【佔 50%】

1.總體經濟學 2.個體經濟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8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45名(招生名額*1.8)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大陸 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 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總體經濟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 50%+審查成績

× 2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7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macs/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 50%+

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 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61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econo/

(16)

教育研究所

教師在職進修教學及學校行政碩士學位班

班別

碩士

教學組 學校行政組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之合格教師,且任教 年資五年以上,並取得服務機關薦送報考同意 及服務年資證明書。

3.前述「任教年資五年以上」,係自取得合格教師 證書後起算(不含代理代課、試用、實習教師 及兵役年資),計算至九十三年七月卅一日為 止,不限定在同一學校。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現兼任行政主管之公立 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之合 格教師,且任教年資七年以上,並取得服務機 關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

3.前述「任教年資七年以上」,係自取得合格教師 證書後起算(不含代理代課、試用、實習教師 及兵役年資),計算至九十三年七月卅一日為 止,不限定在同一學校。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合計 15 名

甲組

(語文類)

乙組

(數學類)

丙組

(社會類)

丁組

(藝術與 人文類)

戊組

(自然與 科技類)

3 3 3 3 3

10 名

招生名額

總計 25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1.英文(須達篩選標準,不計入總分)

2.教育學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5 頁之「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及合於報考年資等證件影本 3.自傳乙份(1000 字以內)

4.個人履歷(含學術著作及獎勵)

5.研究計畫書(5000 字以內,內容須與推動改善課程教學 兼任行政主管工作相關)

6.提供最近三年內任教科目證明或相關實務經驗證明 7.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上述審查資料請依序以 A4 大小裝訂成乙冊,並標示目錄)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教育學成績× 40%+審查成績× 30%。(先依英文低標「平均數減一個標準差」篩選)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先依英文低標「平均數減一個標準差」篩選後,再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招生名額2 倍』之考生參加

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教育學】、【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教育學成績× 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 30%。

2.選修課程與本所碩士班併班上課;部分課程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轉588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education/

(17)

伍、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

1.請以正楷仔細填妥報名表正、副表後,分別貼牢最近兩個月之同式脫帽正面半身照 片各乙張(以彩色列印、影印或生活照概不接受) ;報名表正表務必本人親自簽名。

2.請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文件之影本於報名表上。

3.報名表填妥後,請仔細核對,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碩士專班別、

組別或選考科目。

4.報名表內正、副表資料填寫不一致時,本校概以正表所填資料為準,考生不得要求 更改。

(二)請備學歷(力)證件正本(一律以正本繳驗,驗訖發還;繳驗影印本者,須加蓋學 校印信,且資料須清楚;持國外學歷(力)證件報考者,其學經歷(力)證件須先 經畢業學校所在地駐外單位查證,並繳附切結書,切結書之格式請參考本簡章第 24 頁) :

1.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生,請繳驗畢業證書。

2.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繳驗下列證件之一:

(1)大學或獨立學院肄業者,請繳驗修業證明書(含中文歷年成績單) 。 (2)專科畢業者,請繳驗專科畢業證書。

(3)通過高考或相當於高考之特考者,請繳驗及格證書。

※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及格暨考選部歷年來舉辦之各類升等升 資考試及格者,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不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4)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技術士證者,請繳驗證書及證明文件。

(三)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請備兵役有關證明:

1.已服畢兵役者,請繳驗退伍令正本。

2.免服兵役者,請繳驗免役證明正本。

(四)請繳交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格式如本簡章第 23 頁)及各碩士專班規定之備審資 料(詳見本簡章第 2 頁至第 14 頁各碩士專班審查相關規定) 。

※在私人機構服務者,須附繳最近一年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年所得不得低於政府 所訂最低薪資所得)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

(五)繳納報名費:新台幣二三○○元(含報名費一五○○元、審查費八○○元,合計 二三○○元整) ,請於報名時以現金繳交。

※報名考生倘屬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 之低收入戶者,得於報名時繳交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鄰里長 核發之清寒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辦理報名費全免優待。 (請填 寫本簡章第 36 頁『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連同應附相關資料併 同報名資料繳交) 。

二、第二階段報名手續:

(一)報名資格: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

(二)繳納報名費:新台幣一○○○元;請於面試當日報到時以現金繳交;未繳費者,雖

已到校應試,仍以放棄考試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18)

※已於第一階段報名時提出「報名費全免申請」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第二階段報名費。

三、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所繳交之備審資料經本校審核後,不論錄取與否,均留校存查,不予退還。

(二)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

……

等,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並應自行考量是否符合因其身分 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

(三)身心障礙考生如需在考場設備上給予方便時,請於報名時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 面方式(紅色 A4 紙張)向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陸、考試:

一、第一階段(筆試及資料審查) :

(一)筆試:

1.筆試日期:九十三年五月二日(星期日) 。

2.筆試地點:詳細地點將於考試日期前二週於本校教務處網站上公告,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

3.筆試注意事項:

(1)試場座位分配表及有關公告於考試前一日(五月一日)在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前 及考區校門口公布。

(2)考生應試時,務請攜帶「應考證」及「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3)考生參加筆試前務請詳閱本簡章第拾參、「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 法」 ,考生如有違規或舞弊之行為,本校得依情節之輕重,予以扣分、以零分計 算、或取消考試資格處分。

4.筆試科目時間表:

日期

時間 五月二日(星期日)

08:00 預 備

08:10∼09:50 科目1 上

10:20∼12:00 科目2

備 註

一、 科目1、2即本簡章第肆條表格內所載各碩士專班之筆試科目。

二、 考生所需文具,請事先自行準備。

三、 試場內除應用筆墨(限用黑色或藍色鋼筆、原子筆、毛筆或鉛筆)

及橡皮、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尺規、修正液(帶) 、手錶(未附 計算器者)及非程式型計算機(以僅具+、-、× 、÷ 、√、%、

M、三角函數、對數、指數基本功能,且不具儲存程式功能者為限)

外,不得攜帶任何有記憶、收發訊息功能及有礙公共安寧、考試公 平之各類器材入場;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事先報備 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科目

(19)

(二)資料審查:資料審查將由各碩士專班組成之甄選小組審查各考生之書面資料。

二、第二階段(面試) :

(一)預定於九十三年五月廿九、三十日(星期六、日)舉行。

(二)詳細面試時間及地點,於第一階段成績結果公布(預定五月廿二日)後,由各碩士 專班專函通知符合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各考生。

柒、成績核計處理及錄取規定:

一、審查及面試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後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筆試各科成 績保留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總成績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 ,但成績核計過程小數不予去除。

二、筆試各科成績及審查、面試成績除另有規定註明者外,滿分均為一百分。

三、考生筆試應考科目或審查、面試如有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

四、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最低標準;考生成績如未達招生委員會認定之最低標準,雖有缺 額,亦不予錄取。

五、正取生名額以本簡章所訂名額為限;各碩士專班得招收備取生,其名額視考生考試成 績而訂。

六、凡招收備取生之碩士專班,如正取生有缺額時,由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之備取生,依正 取生錄取方式依次遞補。

七、達錄取最低標準之考生如總成績相同時,依各系所訂定之同分參酌標準決定錄取優先 順序,如遇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之結果仍相同,致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則超額 之同分參酌者均予錄取。

八、同一碩士專班各組之招生名額遇有缺額時得否流用,應由該碩士專班於放榜會議時提 經招生委員會決定。

捌、放榜:

一、第一階段榜單公布日期:預定九十三年五月廿二日。

二、第二階段榜單公布日期:預定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三、放榜方式:

(一)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名單、及第二階段錄取本校之考生名單,將於本 校西子灣校區公布欄公告,並刊載於台灣學術網路中山大學電子佈告欄西灣站教務 處版(140.117.11.6)或中山大學網頁,網址: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 ;公告主 旨為「國立中山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錄取名單」

(二)由本校以掛號寄發通知書予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及第二階段錄取本 校之考生。

(三)未錄取考生成績通知,一律以平信寄發;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考生之成績於

第一階段放榜時先不予寄發,俟第二階段放榜後再予寄發。

(20)

玖、報到:

一、錄取之研究生,應依錄取通知規定之日期來校報到(預定九十三年六月中旬,以錄取 通知單所載日期為準),報到時應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須與報名時填寫之報考 資格相符) ;逾期未報到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二、錄取之考生逾期未完成報到,其缺額即依規定由備取生遞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 救措施。

三、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 取消其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

現者,除勒令撤銷其學位(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四、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研究生(含遞補之備取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五、備取生遞補之期限最遲不得超過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拾、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一、複查截止日期: (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第一階段成績:九十三年六月二日。

(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不得申請)

(二)第二階段成績:九十三年六月廿一日。

二、複查手續: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請填妥本簡章第 37 頁所附「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連同成績通知單正本(影 本恕不受理)及複查費郵政匯票伍拾元整(受款人為:國立中山大學) ,以限時掛 號郵寄 804 高雄市郵政五九之七○號信箱「國立中山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複 查組收。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三)各系所之「資料審查」 ,一律不得要求重審;筆試成績以複查考卷卷面分數及核(累)

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調閱、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或要求試 題解答。

(四)未經錄取之考生,複查後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即予補錄取;已錄取之考生,

如經查出其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拾壹、附註:

一、如遇不可抗力情事,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本校於考試當日在校門口公告延期舉行日 期。

二、錄取新生體格檢查,請依本校錄取通知之規定辦理。

三、本校碩士專班休學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簡章同一系所招生考試,錄取考生並不得利用 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

四、考生對於招生考試認有損及權益時,得於榜單公告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正式書面具名向 本校提出申訴,本校依相關規定處理後予以函復。

五、各碩士專班得視實際需要,要求錄取新生於入學後補修基礎學科或加修國文、英文,

其補(加)修之科目學分,依學則規定不得列入碩士專班應修畢業學分數計算,學生 不得異議。

六、學雜費徵收標準,請參見本校網頁,網址:http://www.nsysu.edu.tw/。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21)

拾貳、「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十日教育部台(84)參字第○四二七六三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台(88)參字第八八○二三三○三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廿八日教育部台(89)參字第八九○三七一四六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廿一日教育部台(89)參字第八九一四八二五六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廿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九二○○五七九一九 A 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略) 。

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一、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退學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二、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未修習,經退學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三、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 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 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 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 二年制專科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者。

六、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第四條 (略) 。

第五條 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以 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得準用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者為原則,其相關 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訂;第三條、第四條所定須經有關專業訓練或從事與所習相 關工作,由學校自行認定。

第七條 本標準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 註冊截止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 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八條 (刪除) 。

第九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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