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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英語團體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1. 提供本校師生觀摩學習英語之機會。
2. 營造本校英語教育學習環境,提升本校學生英語學習興趣與效果。
二、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教務處
2. 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三、辦理方式:
1. 時間:國中部 108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10-16:00。
高中部 108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12:10-13:10,配合園遊會當天的社團成發舉辦。
2. 地點:國中部-朝榮館,高中部-園遊會舞台車。
3. 參加對象:國中部一、二年級每班一隊,每隊 3-5 人(若伴奏者僅為音樂伴奏,未有歌 唱表現,則不列為參賽者)。
高中部自由組隊參加,每隊 2-5 人(可跨班),報名隊伍若超過 10 隊,則進 行初選(以事先繳交錄影檔的方式評選)。
四、競賽規定:
1. 內容:自選曲一首
(1) 可以伴唱、伴奏、清唱等方式呈現,惟各種表演方式須自行準備。
(2) 歌詞內容不得穿插低俗不雅之用語。
2. 時限:演出時間以 4 分鐘為限(含上下台換場時間),3 分 30 秒舉牌提醒,4 分鐘按鈴下 台,逾時將酌予扣分。
3.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英文科、音樂科及表演藝術科老師若干名擔任。
4. 評分標準:英語發音 40%、音樂技巧 35%、台風 15%、創意 10%
5. 報名日期:國中部即日起至 4/19(五)中午 12:00 前。
高中部即日起至 4/19(五)中午 12:00 前。
6. 注意事項:
(1) 團體歌唱比賽得變換隊形,隊員也可以依表演內容做適當裝扮。
(2) 播放伴唱音樂需自行消音,不得保留主唱及人聲和聲,並將 mp3 音樂檔繳至教務處 教學組。
(3) 國中部請各隊指派一名代表於 4/29(一)12:30 至中正大樓三樓會議室進行領隊會議 高中部請各隊指派一名代表於 4/29(一)12:30 至中正大樓三樓會議室進行領隊會議 A. 繳交演唱歌曲之歌詞,格式如下:
甲、 版面設定:A4、邊界:上下左右皆 2 cm 乙、 標題:置中、18 號字、Times New Roman 丙、 內文:置左、12 號字、Times New Roman
B. 繳交 mp3 音樂檔:請將 mp3 音樂檔存在隨身碟,自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C. 抽籤
每隊請派一名代表,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4) 國中部特優隊伍將代表本校參加臺南市 108 年度英語文團體歌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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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辦法:
1. 特優 1 隊,優等 2 隊,甲等 2 隊,最佳創意獎 1 隊,各獎項得以從缺。
2. 活動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六、 競賽期間如有任何異議,請競賽員立即提出,逾時將不予受理。
七、本實施計畫經英文科教學研究會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項目 數量 單價
(元)
金額
(元) 備註 經費來源
國中部
(禮 券)
18
(張) 100 1800
特優 1 隊 500 元;優等 2 隊各 300 元,
共計 600 元;甲等 2 隊 200 元,共計 400 元;最佳創意獎 1 隊 300 元;總計 1800 元。
「3 材料及用品費」─
「32 用品消耗」
高中部
(禮 券)
18
(張) 100 1800
特優 1 隊 500 元;優等 2 隊各 300 元,
共計 600 元;甲等 2 隊 200 元,共計 400 元;最佳創意獎 1 隊 300 元;總計 1800 元。
「3 材料及用品費」─
「32 用品消耗」
音響 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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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6000 6000 現場音響、耳機、無線麥克風租借費用 「4 租金、償債與利息」
─「43 機器租金」
合計 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