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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蘇怡心
電話:06-2991111#8582 傳真:06-298261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秘字第10510677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ODF推動經驗分享說明會計劃書(1067758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之「ODF 超容易!推動經驗分享 說明會」及ODF推動配合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5年10月13日府研資字第1051060405號函暨國 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推動工作第3次及第4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協助公務機關推動ODF格式作為政府文件標準,該會訂 於105年9月至11月間辦理旨揭說明會,歡迎派員參與,詳 情請參閱附件計畫書說明。本項說明會採網路報名,報名 網址https://training.ndc.gov.tw,參與者可登錄公務人 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如對本項說明會有任何問題,請 逕洽客服專線:02-23613021詢問。
三、鑑於「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
(以下簡稱實施計畫)係自104年1月1日實施,爰以該施行 日為基準日,各機關(單位)及學校對外網站(係指不限定 特定身分均可瀏覽的網站)於計畫實施日起,提供之可編 輯文件應支援ODF文書格式;實施日前對外網站所上傳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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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文件,請各機關(單位)及學校評估使用者需求是否 提供ODF 檔案格式,並請各機關及學校依上開計畫完成各 年度應辦理之工作項目。
四、為普及民眾使用ODF格式,請各機關(單位)及學校參考 推動可攜式文件格式(PDF)之經驗,在提供民眾下載ODF格 式文件之處加註說明,如「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 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 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 fice-still/)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宣導使用O DF開放文件格式。
五、各機關(單位)及學校同仁使用中央機關開發之資訊系統 時,倘發現該系統尚未支援ODF格式匯出、匯入功能時,
請將該系統之權責機關、系統名稱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
俾該會協調機關改善。
六、另依行政院頒布之「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10 4年7月)」,公文電子交換附件格式業將ODF及PDF列為優 先採用格式,請各機關及學校依上開規範於進行公文電子 交換相關作業時注意配合。
正本: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臺南市政府所屬 各級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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