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5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臺南市 105 年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有 介紹、行銷的能力。
二、 讓各校小小解說員彼此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向下紮根 及深化之成效。
三、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風 氣。
四、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 神與實際之成效。
參、實施原則:
一、以本土教育為實施範疇,進行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赤崁、
孔廟、總爺、蕭壟…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臺南水 道…等);國家風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各遊學路線,以及各 校校園、學區、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導覽,適時運 用特色語言解說,導入多元語言導覽服務觀念。
二、解說競賽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展現學習成果。
三、景點導覽教學過程以現場實地進行,讓學生達到細膩觀察、深入瞭解並解 說熟練之效果。
四、競賽活動現場,以呈現教學成果方式介紹,務求細緻流暢,展現各景點之 特色。
肆、辦理時間:
一、報名方式:請於 105 年 9 月 5 日至 10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4:00 止至 http://apply.tn.edu.tw 報名,並將圖片檔及解說腳本壓縮成一 zip 檔 上傳。報名時請同步上傳檔案,逾時視同棄權。列印報名表核章後連同 授權書於 10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4:00 前寄送大港國小教務處(臺南市北 區大港里大港街 146 號)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競賽日期與地點:10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六),於大港國小辦理。
伍、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大港國小
陸、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每隊 1 至 3 名。報名參賽學生 均須開口解說,圖片換頁亦由解說員自行操作,不另設操作員。
一、分國中、國小兩組,國中組以台語、英語、客語等 3 種語言別;國小 組以台語、英語、客語、越語等 4 種語言別分別競賽。各參賽隊伍於 比賽全程中,限以使用該報名組別語言解說。
二、國中 24 班以下學校 3 種語言別各以報 2 隊為限,25 班以上學校各以報 4 隊為限。國小每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4 種語言 組共 8 隊。
三、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報名隊伍及抽籤日期,請 各校屆時務必派老師或承辦人到場抽籤並聽取重要訊息。
四、每隊上場時間 4~5 分鐘,不足 4 分鐘或超過 5 分鐘者,扣總分 2 分。
五、競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圖片播放模式
(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競賽現場統一以【Windows 相片 檢視器】軟體放映,統一使用承辦學校提供的簡報筆。
六、競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
(肢體語言、互動、引導)。禁用大型道具,可使用響板、竹板等小型道 具,唯此部份不列入計分。
七、競賽錄取名額:各語言組分別評分。正式教師給予敘獎,非編制內教師 予以獎狀乙紙。
(一)第一名 1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2 次。
(二)第二名 2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三)第三名 3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四)佳作若干名,指導教師 1-2 人獎狀 1 紙。
報名隊伍數不足,或表現未達水準者,可以從缺處理,獎項移作他組。
(五) 得獎之競賽員於頒獎典禮時頒發獎狀。
(六) 由評審評選 30 隊,每隊補助 3000 元,讓學校進行推廣各歷史及文化 園區、各遊學路線等之導覽教學。
捌、預期效益:
一、帶動全市本土遊學風氣,彰顯本市優質自然環境、人文歷史特色。
二、增加學生學習動機與對在地的了解,並擴展學習視野。
三、促進師生對本市各文化園區、遊學路線及學區特色景點之深刻理解,呈現 本市文化資產、自然環境之豐富多元樣貌。
四、推動校際間師生互相觀摩學習成長,增進教育伙伴交流情感。
五、型塑臺南市小小解說員新典範,建構本土課程教學新風貌。
玖、獎勵:
一、 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規定獎勵。
二、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未敘獎者),按照敘獎比例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附件 1】
臺南市 105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私立學校請寫 完整全名)
中:( )區( )國民 中 / 小 學
英(報名系統自動帶出)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電話 電話:
手機(務必填寫):
參賽學生姓名 (1-3 人)
中:
英:
指導教師姓名 (1-2 人)
中:
英:
□ 正式教師
□ 非編制內教師
□ 正式教師
□ 非編制內教師
題目
(解說景點)報名組別 □國中組 語(台、英、客) □國小組 語(台、英、客、越)
備註:
(一) 網路報名後,下載報名表(2 張)核章後連同授權書(2 種)於 10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4:00 前寄至承辦學校大港國小教務處(06-2591941#810)。
(二)台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台語為限。
英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英語為限。
客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客語為限。
越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越語為限。
臺南市 105 年度小小解說員競賽 解說腳本
校 名:
解說語別:
解說主題:
撰 稿 人:
以下內容請以該語言別/標楷體 12 繕打,版面不足可自行增列。
【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