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法規課程大綱98 (2)
課程名稱 傳播法規 Communication Law 課程性質 輔仁大學影傳三必修,二學分
上課時地 週四下午1:40-3:30,文友樓一樓 LF107 授課教師 洪貞玲
連絡方式 Tel: 33663124; E-mail: [email protected]
教學目標 傳播事業處理人類社會的各項議題與活動,影響所及可載舟亦可覆 舟,傳播工作者不可不慎,亦不能忽略傳播事業及工作涉及之規 範。本課程即在介紹傳播法規,透過教師授課與同學討論,使影傳 系學生了解傳播法規之體系、制定過程、規範內容及演變。修完此 課,學生應能了解攸關整體傳播環境之法律規範、分析涉及法律之 傳播議題,並有利於未來從事傳播工作時發揮專業職權及保護切身 權益。
課程綱要 本課程分為三大部分
1. 基本認識 – 法體系與傳播法體系、立法過程及法律資料查詢 2. 傳播內容規範 – 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誹謗、隱私權、猥褻、著作
權
3. 傳播結構規範 – 工作者權益、市場結構、媒介所有權 參考書目 王郁琦 (2004):《資訊、電信與法律》。台北:元照。
尤英夫 (2000):《新聞法論(上)(下)》。台北︰新學林。
尤英夫 (2005):《大眾傳播法》。台北︰新學林。
李永然編 (1998):《新聞傳播實用法律》。台北︰永然文化。
林子儀 (1993):《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
政大傳播研究中心、理律法律事務所 (2002):《千禧傳播法制的回顧 與前瞻》。台北:政大傳播研究中心。
須文蔚、廖元豪(編) (2000):《傳播法規》。台北︰元照。
翁秀琪、蔡明誠編(1992)︰《大眾傳播法手冊》。台北︰國立政治大學 新聞研究所。
葉玟妤(2006)︰《媒體人的法律保護》。台北︰商周出版。
鄭瑞城等 (1993)︰《解構廣電媒體》。台北︰澄社。
鐘明通 (2000):《網際網路法律入門》。台北︰新自然主義。
謝哲勝等 (2004):《網路法律常識》。台北︰翰蘆。
羅傳賢 (2005):《立法程序與技術》第四版。台北︰五南。
上課方式 教師授課、課堂討論。
評分標準 課堂參與30%,期中考 30%,期末作業 40%。
*課堂參與包括出席、課堂討論及心得寫作。課堂中將要求同學寫三 至四次課後心得;積極參與課堂討論者予以加分。
*期中考試以筆試進行,測試學生對基本概念的了解及案例分析的 能力。
*期末作業分組進行,以完成傳播法規教育短片為目標。同學可應用 本學期所學的傳播法規主題與內容,合力製作短片,於期中繳交短 片企劃書,並於期末傳播法規教育影像展中,展示成果。
*請嚴守課堂作業規定時限及學習倫理。作業若遲交,分數將折半計 算;任何作業或考試,若有抄襲、作弊情事,學期總分以零分計 算。
課程進度 2/25 課程簡介及法體系基本介紹
3/4 基本認識:傳播法、立法過程及法律資料查詢
(尤 Ch1、2、翁 Ch1)
3/11 傳播內容規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林Ch1,2、翁 Ch2)
3/18 傳播內容規範:誹謗
(尤 Ch5、翁 Ch4)
3/25 傳播內容規範:隱私
(尤 Ch7、翁 Ch3)
4/1 傳播內容規範:猥褻
(尤 Ch9、翁 Ch7)
4/8 參觀司法院
4/15 傳播內容規範:著作權 (一)
(尤Ch6)
4/22 期中考
4/29 傳播內容規範:著作權 (二)
5/6 傳播結構規範:工作者權益 (一)
(尤(2000) Ch11、翁 Ch11)
5/13 傳播結構規範:工作者權益 (二)
5/20 影片欣賞及討論
5/27 傳播結構規範:媒介市場
(政 pp. 51-96)
6/3 傳播法規教育影像展 6/10 傳播法規教育影像展
6/17 期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