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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標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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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根據研究的目的與假設將資料的統計分析結果加以呈現,本章依

序說明 :

第一節 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

將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包括年級、性別、父母親教育程度、父母 婚姻狀況、目前居住情形、父母親職業的分布情形及內外控人格特

質,呈現如表 4-1 並分別加以說明之。

一、年級

研究對象中一年級為 76 人,佔 24.1%;二年級為 140 人,佔

44.4%;三年級為 95 人,佔 30.2%。三個年級中因班級人數之差異,

二年級人數為最多。一、三年級則相去不遠。

二、性別

研究對象中男生為 164 人,佔 52.7%;女生為 147 人,佔 47.3%。

男女生人數及比例相差不遠。

三、父親教育程度

將父親教育程度分為五個類別,分別為研究所以上、大專、高中

職、國中及國小以下。研究對象填答結果研究所以上有 1 人,佔 0.3%;

大專有 38 人,佔 12.1%;高中職有 128 人,佔 41.3%;國中有 123 人,

佔 39.5%,國小以下有 20 人,佔 6.4%。因研究所以上人數太少,將

(2)

研究所以上及大專兩個類別合併,兩者合計 39 人,佔 12.5%。

四、母親教育程度

母親教育程度亦分為研究所以上、大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

以下等五個類別。結果發現研究所以上有 5 人,佔 1.6%;大專有 23

人,佔 7.3%;高中職有 126 人,佔 40.5%;國中有 105 人,佔 33.8%;

國小以下有 51 人,佔 16.4%。進行統計分析時將研究所以上及大專

兩個類別合併,兩者合計 28 人,佔 9.0%。

五、父母婚姻狀況

研究對象父母結婚且同住者有 283 人,佔 91.0%;分居者有 7

人,佔 2.2%;離婚者有 15 人,佔 4.8%;父(母)一方已去世者有 6 人,

佔 1.9%。進行統計分析時,將分居、離婚及父母一方已去世三個類

別合併為父母婚姻結構不完整,共計有 28 人,佔 9.0%。

六、與父母居住狀況

居住狀況分為五類,其中與父母同住者佔多數有 278 人,佔

88.3%,其餘四類:只與父親同住(有 9 人,佔 2.9%)、只與母親同住

(有 13 人,佔 4.1%)、不與父母同住(有 5 人,佔 1.6%),以及與父母

一方及繼父母同住(有 5 人,佔 1.6%)因人數過少,重新歸併為不與

父母同住,共計有 32 人,佔 10.3%。

七 、父親的職業

(3)

研究對象父親從事第一級的非技術性工人及無業者有 103 人,

佔 32.7%;第二級的技術性工人者有 109 人,佔 34.6%;第三級的半

專業人員及一般公務人員者有 46 人,佔 14.6%;第四級的專業人員

及中級行政人員者有 29 人,佔 9.2%;第五級的高級專業及行政人員

者有 8 人,佔 2.5%。進行統計分析時將第四、五及兩個類別合併為

專業人員,共計有 37 人,佔 11.9%。資料不齊者有 16 人,包括不清

楚父親職業,或因不與父親同住或父親過世故無法填答。

八、母親的職業

研究對象母親從事第一級的非技術性工人及無業者有 193 人,

佔 61.3%;第二級的技術性工人者有 61 人,佔 19.4%;第三級的半專

業人員及一般公務人員者有 20 人,佔 6.3%;第四級的專業人員及中

級行政人員者有 23 人,佔 7.3%;第五級的高級專業及行政人員者有

1 人,佔 0.3%。進行統計分析時將第四、五及兩個類別合併為專業人

員,共計有 24 人,佔 7.7%。資料不齊者有 13 人,包括不清楚母親

職業,或因不與母親同住或母親過世故無法填答。

九、內外控人格特質

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經過反向計分之後,平均分數為 5.2903,

標準差為 3.0845;由總分為 20 分來看,研究對象的內外控人格特質

為偏向內控人格,也就是較不易受外在的環境或事件的影響,認為事

(4)

情應自己負責。(表 4-2)

表 4-1 社會人口學變項分布情形

變項名稱 類別 人數(百分比)

年級 一年級 76 (24.1)

二年級 140 (44.4) 三年級 95 (30.2)

性別 164 (52.1)

146 (46.3)

父親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1 ( 0.3) 大專(含大學及專科學校) 38 (12.1) 高中(職) 128 (40.6)

國中 123 (39.0)

國小以下 20 (98.4) 母親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5 ( 1.6) 大專(含大學及專科學校) 23 ( 7.3) 高中(職) 126 (40.0)

國中 105 (33.3)

國小以下 51 (16.2)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結婚且同住 283 (91.0)

分居 7 ( 2.2)

離婚 15 ( 4.8)

父(母)一方已去世 6 ( 1.9) 與父母居住狀態 與父母同住 278 (88.3) 只與父親同住 9 ( 2.9) 只與母親同住 13 ( 4.1) 不與父母同住 5 ( 1.6) 與父(母)一方及繼父(母)同住 5 ( 1.6) 父親職業 半技術性工人 103 (32.7) 技術性工人 109 (34.6) 半專業人員 46 (14.6) 專業人員 29 ( 9.2) 高級專業人員 8 ( 2.5) 母親職業 半技術性工人 193 (61.3) 技術性工人 61 (19.4) 半專業人員 20 ( 6.3) 專業人員 23 ( 7.3) 高級專業人員 1 ( 0.3)

(5)

表 4-2 內外控人格特質描述性統計結果

變項 平均值 標準差 最大值 最小值 內外控人格特質 5.2903 3.0845 16 1

根據問卷填答結果,以下進行統計分析時將部分人口學變項類別 重新加以分組的有:

1. 父母親的教育程度:依頻率分布狀況,重新調整為「大專以上」、

「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以下」四組。

2. 父母婚姻狀況:依頻率分布狀況,重新調整為「父母婚姻結構完

整」及「父母婚姻結構不完整」三組。

3. 與父母居住狀況:依頻率分布狀況,重新調整為「與父母同住」

及「不與父母同住」兩組。

4. 父母的職業:依頻率分布狀況,重新調整為「第一級—非技術性

工人及無業」、「第二級—技術性工人」、「第三級—半專業人員及

一般公務人員」及「第四級—專業人員」四組。

結果顯示,研究對象的家庭大多是完整的父母婚姻狀況且多與父

母同住,而父母親的教育程度都不高,職業也以勞動性的工作居

多,顯示研究對象的家庭社經背景並不高。

第二節 研究對象主觀生活壓力、因應行為、自覺身心健康狀況 本節將研究對象的主觀生活壓力、因應行為、身心健康狀況依其

(6)

平均值、標準差及排名情形,加以描述並討論。

一、 主觀生活壓力

國中生各種主觀生活壓力分布情形,如表 4-3。由表中可知,國

中生主觀生活壓力的前十名分別為:

1. 學校考試多(平均值 3.2379)

2. 學業成績不理想(平均值 2.9486)

3. 與兄弟姊妹發生爭吵(平均值 2.8039)

4. 父母對我期望太高(平均值 2.7138)

5. 學校作業多(平均值 2.7106)

6. 父母對我管束太多(平均值 2.6817)

7. 參加課業或才藝補習(平均值 2.5949)

8. 對未來(如升學或工作)感到茫然(平均值 2.5273)

9. 有些老師上課態度過於嚴苛(平均值 2.4791)

10. 長青春痘(平均值 2.4502)

前十名中,屬於家庭事件的有 3 項(第 3、4、6 項),屬於學校事

件的有 5 項(第 1、2、5、7、9 項),屬於自我相關事件的有 2 項(第

8、10 項),沒有交友事件。可知現在的學生雖在教育部所標榜的減

少升學壓力的基本學力測驗制度下學習,但學校的升學及生活事件壓

(7)

力仍是學生的主要壓力來源,學校繁多的考試使學生在主觀生活壓力

中,為唯一得分超過 3 分的項目。

再從家庭事件、學校事件、交友事件及自我相關事件來看研究對

象主觀感受到的生活壓力事件各層面的前三名,分列如下:

(一)、家庭事件

1. 與兄弟姊妹發生爭吵(平均值 2.8039)

2. 父母對我期望太高(平均值 2.7138)

3. 父母對我管束太多(平均值 2.6817)

(二)、學校事件

1. 學校考試多(平均值 3.2379)

2. 學業成績不理想(平均值 2.9486)

3. 學校作業多(平均值 2.7106)

(三)、交友事件

1. 好朋友轉學或轉班(平均值 2.0064)

2. 覺得自己人緣不好(平均值 1.9325)

3. 缺少合得來、可談心的朋友(平均值 1.9003)

(四)、自我相關事件

1. 對未來(如升學或工作)感到茫然(平均值 2.5273)

2. 長青春痘(平均值 2.4502)

(8)

3. 零用錢不夠用(平均值 2.4148)

國中生的整體主觀生活壓力及各分量表情形,如表 4-4。由表中

可知,目前國中學生整體主觀生活壓力平均值為 2.0536;其中以學

校事件為最大壓力源(平均 2.4188),自我相關事件次之(平均值

2.2600),家庭事件第三(平均值 1.8885),最後為交友事件(平均值

1.7174)。可見學校的壓力仍為現在學生最主要的壓力源,此結果與

涂柏原(民 76),江承曉(民 80),王蓁蓁(民 89)及李欣瑩(民 91)的結

果相同,但自我相關事件、學校事件及交友事件的順序則因各研究的

生活壓力事件分類方式不同故無法比較。

(9)

表 4-3 生活壓力量表各題平均值、標準差及排名

題目 平均值 標準差 排名

1. 父母之間發生爭吵 2.3569 1.0054 13 2. 與兄弟姊妹發生爭吵 2.8039 1.0176 3 3. 父母分居或離婚 1.3248 0.9126 39 4. 父親或母親去世 1.1801 0.7227 42 5. 兄弟姊妹有人去世 1.1254 0.5739 43 6. 近親中有人去世(如祖父母、伯、叔、 1.9904 0.9588 24 姨、舅)

7. 家裡有人罹患重病 1.5531 0.9917 35 8. 與父母發生爭吵 2.2765 1.0132 17 9. 父母對我期望太高 2.7138 1.1880 4 10. 父母對我管束太多 2.6817 1.1716 6 11. 覺得父母偏袒其他兄弟姊妹 1.9325 1.0619 27 12. 父親或母親再婚 1.2701 0.8449 41 13. 家庭經濟發生困難 2.0193 1.2020 21 14. 生活空間吵雜、擁擠 1.6206 0.9354 33 15. 搬家 1.4791 0.8569 36 16. 轉學 1.4341 0.9811 37 17. 學校考試多 3.2379 1.1673 1 18. 學業成績不理想 2.9486 1.0398 2 19. 學校作業多 2.7106 1.0410 5 20. 參加課業或才藝補習 2.5949 1.2247 7 21. 某些科目(包含藝能科目)的學習上有

挫折感

2.4180 1.0711 11 22. 有些老師上課態度過於嚴苛 2.4791 1.0710 9 23. 老師對我期望太高 2.1415 1.0743 19 24. 班上同學氣氛不和諧 1.9871 1.0746 25 25. 與同學或朋友發生爭吵 2.2315 1.0524 18 26. 缺少合得來、可談心的朋友 1.9003 1.1666 29 27. 好朋友轉學或轉班 2.0064 1.1416 22 28. 覺得自己人緣不好 1.9325 1.1036 28 29. 朋友間不信任被排擠 1.8006 1.1297 31 30. 家人不喜歡我的朋友 1.8650 1.1918 30 31. 被喜歡的異性拒絕或不敢表達 1.7395 1.1070 32 32. 因交了男(女)朋友,成績退步 1.3376 0.7737 38 33. 因交了男(女)朋友,與其他同學疏遠 1.3119 0.7720 40 34. 父母不贊成我交異性朋友 1.5627 1.0326 34 35. 覺得自己的能力不如人 2.0032 1.0998 23 36. 月經(女生)或夢遺(男生)的出現 2.0386 1.0342 20 37. 長青春痘 2.4502 1.1873 10 38. 覺得自己身材或外貌不理想 2.3408 1.1721 14 39. 覺得身體健康狀況不佳 1.9711 1.0637 26 40. 不知如何安排時間 2.3055 1.1556 15

(10)

41. 零用錢不夠用 2.4148 1.3906 12 42. 對未來(如升學或工作)感到茫然 2.5273 1.2333 8 43. 覺得社會治安不好,會影響自己的安全 2.2894 1.1528 16

表 4-4 生活壓力量表各分量表平均值、標準差

分量表 總和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家庭事件 28.3280 7.4847 1.8885

學校事件 24.1833 6.1520 2.4188

自我相關事件 20.3408 6.1529 2.2600

交友事件 15.4566 5.8787 1.7174

整體主觀生活壓力 88.3087 21.0753 2.0536

二、 因應行為

國中生常見的因應行為如表 4-5。由表中可知國中生常見的因應

行為前十名為:

1. 作一些休閒活動(如:運動、看電影)(平均值 3.5659)

2. 想一些其他的事讓自己開心(平均值 3.4277)

3. 告訴自己不要緊張(平均值 3.3537)

4. 和同學或朋友商量解決的方法(平均值 3.2669)

5. 保守秘密不讓別人知道(平均值 3.0932)

6. 針對問題想出解決之道(平均值 3.0547)

7. 獨自冷靜,不希望別人打擾(平均值 3.0418)

8. 期盼奇蹟的出現(平均值 3.0322)

9. 安慰自己,這不是最壞的狀況(平均值 3.0129)

10. 接受已經無法改變的事實(平均值 2.9743)

(11)

前十名中,屬於積極解決的因應行為有 8 項,消極解決因應行為

有 2 項。顯示研究對象所採取的因應方式以積極解決居多。再就積極

及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分量表來看,積極解決分量表的平均值為

2.9031,消極解決分量表的平均值為 2.4087;顯示研究對象採取積

極解決的頻率多於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表 4-6)

表 4-5 因應行為量表各題平均值、標準差及排名

題目 平均值 標準差 排名

1. 針對問題想出解決之道 3.0547 1.0287 6 2. 和同學或朋友商量解決的方法 3.2669 1.0516 4 3. 閱讀相關報章雜誌 2.6881 1.0965 16 4. 擬定行動計劃並確實執行 2.4180 0.9897 21 5. 詢問有相似經驗的人的意見 2.6977 1.1153 14 6. 向校外專家或輔導人員求助 1.8714 1.0205 22 7. 向父母或師長求助 2.6495 1.2192 17 8. 尋求非自然力量的協助(如算命、

到廟裡拜拜)

1.8232 0.9389 23 9. 改變自己以適應現在的生活 2.6945 1.1832 15 10. 告訴自己經歷這件事可以使自己

更成長

2.9003 1.2546 11 11. 告訴自己不要緊張 3.3537 1.1955 3 12. 安慰自己,這不是最壞的狀況 3.0129 1.2951 9 13. 接受已經無法改變的事實 2.9743 1.3699 10 14. 獨自冷靜,不希望別人打擾 3.0418 1.2982 7 15. 想一些其他的事讓自己開心 3.4277 1.2752 2 16. 找人傾訴心理的感覺及情緒 2.8328 1.3997 12 17. 期盼奇蹟的出現 3.0322 1.3532 8 18. 保守秘密不讓別人知道 3.0932 1.3153 5 19. 變得暴躁易怒 2.5338 1.2384 19 20. 獨自生悶氣 2.5466 1.2353 18 21. 蒙頭大睡 2.4341 1.2500 20 22. 吃東西 2.7170 1.2535 13 23. 作一些休閒活動(如:運動、

看電影)

3.5659 1.2474 1 24. 藉抽菸、喝酒或服用藥物來減輕煩惱 1.0900 0.3995 24

(12)

表 4-6 因應行為各分量表平均值、標準差

分量表 總和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積極解決 46.4502 11.6880 2.9031 消極解決 19.2701 4.8358 2.4087

三、 自覺身心健康狀況

由研究結果可知國中生的自覺身心健康各題得分為 1~5 分,得分

越高表示自覺身心健康狀況越差。研究結果在總分 65 分中,得分範

圍為 13~63 分,平均得分為 27.0354,標準差 8.4839,顯示研究對象

整體自覺身心健康狀況在本研究量表分數屬於中等,如表 4-7。自覺

健康狀況的前五名分別為:

1. 不耐煩且容易發脾氣(平均值 2.7910)

2. 為瑣事心煩(平均值 2.5949)

3. 心情不好,無法應付週遭的事情(平均值 2.5498)

4. 感到緊張(平均值 2.5434)

5. 無法很快入眠或會失眠(平均值 2.4116)

由表中可知,國中生自覺最大的健康問題是情緒方面的問題,而利

用藥物提神或十分消極甚至尋死的情形倒是很少;因此,減少學生的

情緒上的困擾及如何調適情緒方面的困擾,是未來必須多加注意的。

(13)

表 4-7 自覺身心健康量表各題平均值、標準差及排名

題目 平均值 標準差 排名

1. 我覺得身體狀況不好,常常生病 2.0322 1.0155 7 2. 頭痛 2.2315 1.0493 6 3. 心情不好,無法應付週遭的事情 2.5498 1.1430 3 4. 無法很快入眠或會失眠 2.4116 1.2512 5 5. 不耐煩且容易發脾氣 2.7910 1,2121 1 6. 無理由地突然感到害怕 1.7910 1.0308 9 7. 為瑣事心煩 2.5949 1.2661 2 8. 感到緊張 2.5434 1.1628 4 9. 腸胃不舒服(例如:常便秘或拉肚子) 1.9486 1.0643 8 10. 要服用一些提神的藥物來幫我恢復精神 1.2412 0.6597 13 11. 覺得自己一文不值 1.7138 1.0057 11 12. 覺得自己對許多人、事、物失去興趣 1.7331 1.0268 10 13. 有尋死的念頭 1.4534 0.8596 12

整體身心健康狀況 27.0354 8.4839

第三節 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與主觀生活壓力、因應行為及自

覺身心健康狀況間的關係。

本節就研究假設 1:不同背景因素 (年級、性別、父母婚姻狀況、

與父母居住狀況、父母教育程度、父母親的職業及內外控人格特質)

的研究對象,其主觀生活壓力有顯著差異。研究假設 2:不同背景的

研究對象所採取的因應行為有顯著差異。研究假設 3:不同背景的研

究對象其自覺身心健康狀況有顯著差異。探討背景因素與主觀生活壓

力、因應行為及自覺身心健康狀況間的關係。

一、背景因素與主觀生活壓力的關係

這部分分別就研究對象主觀生活壓力就整體主觀生活壓力、家

(14)

庭事件、學校事件、交友事件及自我相關事件的關係做探討。

(一)背景因素與整體主觀生活壓力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整體生活壓力及背景因素間

的關係,結果如表 4-8。父親教育程度(F=2.687,P<0.05)及父親

職業(F=2.800 P<0.05)呈顯著差異。父親的教育程度並沒有單獨兩

組呈顯著,但整體來看,父親教育程度越高,研究對象所感受的整

體生活壓力越低。而父親職業為第二級(平均值 91.48 標準差 25.64)

高於第四級(平均值 80.29 標準差 14.72)。其他的人口學變項則都

沒有顯著差異。研究對象的壓力來源可能與父親有很大的關係,在

父親的職業中的變項中,父親為第二級的技術性工人的研究對象的

壓力明顯高於第四級的專業人員,可能是若父親為技術性工人因工

作較屬於勞力階層,但又不是屬於最底層的勞動階級,因此希望研

究對象將來能有較佳的發展,不要像自己處於不上不下的工作性

質,若父親為專業人員,一般的教育程度較高,因此對於子女的教

育採取較開放的態度,和子女的溝通較佳,不似以往的權威方式,

因此子女所感受的壓力較少。這和父親的教育程度越高,研究對象

的整體生活壓力感受越低呼應。此結果與何金針(民 75) 、李源煌

(民 78) 、江承曉(民 80)、李欣瑩(民 91) 等人研究結果發現,主

觀生活壓力會因年級、性別有差異有所不同。

(15)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整體生活壓力的關 係,如表 4-9,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r=.261 P<0.001),且均達統

計上的顯著水準。所以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所感

受的主觀生活壓力越大。此結果與邱瓊慧(民 77)的研究結果符合。

表 4-8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整體生活壓力的關係

變項 類別 整體生活壓力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2.796

一年級 87.61 23.86 二年級 85.91 17.84 三年級 92.42 22.73

性別 -1.51

86.52 20.44 90.30 21.65

父親教育程度 2.687*

大專以上 81.38 19.37 高中(職) 87.86 19.69 國中 89.58 21.71 國小以下 96.80 26.31

母親教育程度 .709

大專以上 83.11 20.37 高中(職) 89.52 20.14 國中 88.47 23.06 國小以下 88.04 19.69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1.397 婚姻結構完整 87.78 21.21

婚姻結構不完整 93.61 19.26

與父母居住狀態 -1.325 與父母同住 87.82 21.25

不與父母同住 93.03 19.38

父親職業 2.800*

半技術性工人 87.52 17.09

第二級>第四級

技術性工人 91.48 25.64

半專業人員 86.59 19.47 專業人員 80.29 14.72

(16)

母親職業 2.038 半技術性工人 87.09 18.32

技術性工人 92.03 25.57 半專業人員 90.60 26.71 專業人員 80.67 16.48

* P<0.05

表 4-9 內外控人格特質與生活壓力之皮爾森相關表

家庭事件 學校事件 交友事件 自我相關事件 壓力總和 內外控人格特質 .125* .236*** .216*** .299*** .261***

* P<0.05 *** P<0.001

(二)背景因素與家庭事件壓力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家庭事件壓力及社會人口學

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0。父母目前婚姻狀態(t=-3.442

P<0.01)、研究對象目前居住狀態(t=-3.079 P<0.01)及父親職業

(F=5.160 P<0.01)呈顯著差異。其他的人口學變項則沒有顯著差

異。現就有顯著差異的三個變項進一步分析:

事後比較結果為父母婚姻結構不完整的家庭事件壓力感受(平

均值 32.89 標準差 7.73)高於父母婚姻結構完整(平均值 27.88 標

準差 7.32),顯示當父母婚姻不完整時,子女對於家庭壓力感受越

大。換言之,許多學生的家庭壓力來自於父母的婚姻狀況。

事後比較結果為不與父母同住的研究對象其家庭事件壓力(平

均值 32.16 標準差 7.71)高於與父母同住的壓力(平均值 27.91

標準差 7.35)。此結果可能是因為不與父母同住者,家庭結構本身

(17)

就有問題,因此造成子女無法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同住,或研究對象

因就學或其他因素而寄人籬下卻仍心繫家中情況。

事後比較發現父親職業為第二級技術性工人的學生壓力值(平

均值 30.28 標準差 9.07)高於第一級的半技術性工人(平均值 27.14

標準差 6.06)以及第四級的專業人員(平均值 26.32 標準差 6.72)。

顯示子女家庭壓力感受度最大的是父親職業類別為技術性工人的

這群研究對象。這個結果和整體壓力感受的結果相同,子女壓力感

受最大的父親職業均為第二級的技術性工人。可能是因為父親對於

子女的要求及家庭的要求較其他職業類別為多,但和家庭及以女的

溝通卻不是很好,甚至以較權威的方式和家人相處,再加上望子成

龍及望女成鳳的心理,造成子女的壓力。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家庭事件壓力的 關係發現,如表 4-9,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r=.125 P<0.05),且

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所以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

所感受的家庭事件壓力越大。

(18)

表 4-10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家庭事件壓力的關係

變項 類別 家庭事件壓力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2.919

一年級 27.57 6.82 二年級 27.70 6.69 三年級 29.86 8.83

性別 -.542

28.11 7.28 28.57 7.72

父親教育程度 2.453

大專以上 26.05 6.13 高中(職) 28.31 6.86 國中 28.50 8.06 國小以下 31.50 9.16

母親教育程度 1.111

大專以上 26.89 6.34 高中(職) 29.21 7.11 國中 27.96 8.37 國小以下 27.76 7.04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3.442**

婚姻結構完整 27.88 7.32 不完整>完整 婚姻結構不完整 32.89 7.73

與父母居住狀態 -3.079**

與父母同住 27.91 7.35 不同住>同住 不與父母同住 32.16 7.71

父親職業 5.160**

半技術性工人 27.14 6.06

技術性工人 30.28 9.07

第二級>第一級

半專業人員 26.74 5.40

第二級>第四級

專業人員 26.32 6.27

母親職業 2.486

半技術性工人 27.64 6.69 技術性工人 30.30 9.49 半專業人員 28.00 4.98 專業人員 26.63 5.76

** P<0.01

(19)

(三)背景因素與學校事件壓力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學校事件壓力及社會人口學

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1。只有父親教育程度(F=2.681

P<0.05)一項呈顯著差異;其他變項均無顯著相關。事後比較也未

見單獨兩組間呈顯著差異,但整體來說,父親教育程度越低,研究

對象的學校事件壓力感受越高。可能是因為研究對象的父親教育程

度越低,在工作或社會上所感受的壓力越大,職業類別也越屬於勞

力階層,因此深深感受到教育程度對子女未來發展的重要性,對子

女的學業要求也就越高。子女所感受到的壓力也就越大。

結果與王蓁蓁(民 88)的研究結果發現,中等教育程度的父 母,其子女學業壓力感受最高相同。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學校事件壓力的

關係,如表 4-9,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r=.236 P<0.001),且達

統計上的顯著水準。所以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所

感受的學校事件壓力越大。

(四)背景因素與交友事件壓力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交友事件壓力及社會人口學

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2。只有母親的職業(F=3.046 P<0.05)

一項呈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結果在四個類別中並沒有單獨兩組呈顯

(20)

著差異,就平均值來看,母親職業為第 二級的技術性工人,其子

女對於交友事件的壓力感受最大,而母

親職業為第四級的專業人員的子女交友事件壓力感受最小。可能是

職業為技術性工人的母親既擔心子女的交友狀況又因職業關係較

無時間和子女溝通,因此對於子女的交友要求較多。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交友事件壓力的

關係,如表 4-9,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r=.216 P<0.001),且達

統計上的顯著水準。所以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所

感受的交友事件壓力越大。

(五)背景因素與自我相關事件壓力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自我相關事件壓力及社會人

口學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3。年級(F=4.888 P<0.05)及性

別(t=-3.886 P<0.001)呈顯著差異,而其他變項均沒有顯著差異。

以年級來說,事後比較結果為三年級(平均值 21.96 標準差 5.66)

高於二年級(平均值 19.54 標準差 5.84),可能是因為三年級面臨

升學或不升學的抉擇及升學的相關壓力,對於未來的思考較多,所

感受到的壓力自然也較多。性別方面的事後比較結果為女生(平均

值 21.74 標準差 6.34)高於男生(平均值 19.08 標準差 5.71),這

(21)

個結果與蘇建文(民 70)、何金針(民 75)、江承曉(民 80)、陳佳琪

(民 89)、李欣瑩(民 91)的研究結果發現女性的壓力大於男性類

似,顯示女生對於未來的思考及自身相關事件的壓力均較同年齡層

的男生多且大。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自我相關事件壓力

的關係,如表 4-9,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r=.299 P<0.001),且

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所以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

所感受的自我相關事件壓力越大。

(22)

表 4-11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學校事件壓力的關係

變項 類別 學校事件壓力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534

一年級 24.40 6.82 二年級 27.70 6.69 三年級 29.86 8.83

性別 -.702

23.95 6.20 28.57 7.72

父親教育程度 2.681*

大專以上 23.15 6.72 高中(職) 24.16 5.94 國中 24.00 5.73 國小以下 27.75 7.90

母親教育程度 .532

大專以上 23.04 5.94 高中(職) 24.58 6.36 國中 24.00 6.09 國小以下 24.08 5.93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575 婚姻結構完整 27.88 7.32

婚姻結構不完整 32.89 7.73

與父母居住狀態 -.294 與父母同住 27.91 7.35

不與父母同住 32.16 7.71

父親職業 1.225

半技術性工人 24.27 5.52 技術性工人 24.48 6.86 半專業人員 24.52 6.57 專業人員 22.38 4.11

母親職業 .671

半技術性工人 23.89 6.69 技術性工人 24.49 6.35 半專業人員 25.20 8.23 專業人員 22.96 5.15

* P<0.05

(23)

表 4-12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交友事件壓力的關係

變項 類別 交友事件壓力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1.263

一年級 15.84 7.29 二年級 14.88 5.19 三年級 16.01 5.57

性別 -.248

15.38 6.26 15.54 5.43

父親教育程度 2.353

大專以上 13.69 4.65 高中(職) 15.06 5.67 國中 16.30 6.26 國小以下 16.25 6.41

母親教育程度 .470

大專以上 14.32 6.37 高中(職) 15.59 5.63 國中 15.75 6.29 國小以下 15.27 5.37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276 婚姻結構完整 15.43 6.00

婚姻結構不完整 15.75 4.45

與父母居住狀態 -.324 與父母同住 15.42 6.03

不與父母同住 15.78 4.53

父親職業 2.212

半技術性工人 15.51 4.93 技術性工人 16.14 7.08 半專業人員 14.87 5.70 專業人員 13.35 4.31

母親職業 3.046*

半技術性工人 15.04 4.75 技術性工人 16.85 7.51 半專業人員 16.55 8.90 專業人員 13.13 4.91

* P<0.05

(24)

表 4-13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自我相關壓力的關係

變項 類別 自我事件壓力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4.888*

一年級 19.80 6.97

三年級>二年級

二年級 19.54 5.84

三年級 21.96 5.66

性別 -3.886***

19.08 5.71 女>男 21.74 6.34

父親教育程度 1.539

大專以上 18.49 6.16 高中(職) 20.34 6.25 國中 20.76 5.98 國小以下 21.30 6.44

母親教育程度 .892

大專以上 18.86 6.10 高中(職) 20.14 6.03 國中 20.75 6.22 國小以下 20.92 6.34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178 婚姻結構完整 20.36 6.20

婚姻結構不完整 20.14 5.72

與父母居住狀態 -.234 與父母同住 20.32 6.22

不與父母同住 20.59 5.71

父親職業 1.544

半技術性工人 20.60 5.78 技術性工人 20.59 6.59 半專業人員 20.46 6.56 專業人員 18.24 5.19

母親職業 1.312

半技術性工人 20.52 5.78 技術性工人 20.39 6.50 半專業人員 20.85 7.90 專業人員 17.96 6.28

* P<0.05 *** P<0.001

由以上敘述可知,研究結果與研究假設 1 相符合,亦即不同的背 景會影響研究對象的主觀生活壓力。

(25)

二、背景因素與因應行為的關係

這部分是根據研究假設 2,探討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與兩種因應

行為間的關係,分別就積極因應行為及消極因應行為描述如下:

(一)背景因素與積極解決的因應行為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積極因應行為及社會人口學

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4。只有性別(t=-2.238 P<0.05)呈顯

著差異;其他的變項則沒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結果為女生(平均

值 48.01 標準差 10.93)高於男生(平均值 45.05 標準差

12.19),顯示女生較男生較常採用積極的因應行為來因應生活中的

壓力。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積極解決的因應行

為的關係,由表 4-15 發現,內外控人格特質與積極解決的因應方

式呈現負相關,且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r =-.248,P<0.001)。也

就是說,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內控時,所採取因應的方式

越積極。

(26)

表 4-14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積極因應行為的關係

變項 類別 積極因應行為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2.565

一年級 45.67 10.31 二年級 45.35 12.15 三年級 48.69 11.82

性別 -2.238*

45.05 12.19 女>男 48.01 10.93

父親教育程度 2.987*

大專以上 48.26 12.71 高中(職) 47.25 10.95 國中 44.22 11.82 國小以下 50.80 11.50

母親教育程度 .693

大專以上 47.79 9.43 高中(職) 47.07 11.54 國中 46.14 12.59 國小以下 44.59 11.33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1.283 婚姻結構完整 46.72 11.80

婚姻結構不完整 43.75 10.34

與父母居住狀態 1.340 與父母同住 46.82 11.65

不與父母同住 43.91 11.46

父親職業 2.228

半技術性工人 44.60 10.38 技術性工人 48.66 12.24 半專業人員 46.26 11.78 專業人員 47.16 12.12

母親職業 1.570

半技術性工人 46.24 11.85 技術性工人 46.43 12.06 半專業人員 44.95 8.49 專業人員 51.42 10.97

*P<0.05

表 4-15 內外控人格特質與因應行為之皮爾森相關表

積極解決 消極解決

內外控人格特質 -.248*** .189**

**P<0.01 ***P<0.001

(27)

(二)背景因素與消極解決的因應行為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消極因應行為及社會人口學

變項間的關係,結果如表 4-16。年級(F=7.237 P<0.01)及性別

(t=-1.965 P<0.05)呈顯著差異,其他變項則沒有顯著差異。年級

的事後比較結果為三年級(平均值 20.68 標準差 4.99)高於二年

級(平均值 18.29 標準差 4.54);可能是三年級學生面臨升學壓力

所以對於生活中的事件都比較消極,採取的因應方式也比較消極。

在性別方面則是女生(平均值 19.84 標準差 4.64)高於男生(平均

值 18.76 標準差 4.96),顯示女生不但較男生更容易採取積極因

應行為,也容易採用消極因應行為,綜合言之,女生所採取的因應

方式包括積極及消極因應方式均較男生為多。此結果與王蓁蓁(民

88)的研究發現,不論正向或負向的因應行為,女生所採用的機會

較男性多相同。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內外控人格特質與消極解決的因應行 為的關係,由表 4-14 發現,與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呈現正相關,

達統計上的正相關(r =.189,P<0.01),即當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

越傾向外控時,越容易傾向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

此結果與研究假設 2 相符合,亦即不同的背景會影響研究對象 所採取的因應行為。

(28)

表 4-16 社會人口學變項與消極因應行為的關係

變項 類別 消極因應行為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7.237**

一年級 19.32 4.79 三年級>二年級 二年級 18.29 4.54

三年級 20.68 4.99

性別 -1.965*

18.76 4.96 女>男 19.84 4.64

父親教育程度 1.641

大專以上 18.05 4.36 高中(職) 19.55 5.16 國中 19.12 4.44 國小以下 20.75 5.70

母親教育程度 1.292

大專以上 20.21 4.77 高中(職) 19.67 4.88 國中 18.62 4.77 國小以下 19.17 4.87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141 婚姻結構完整 19.26 4.80

婚姻結構不完整 19.39 5.22

與父母居住狀態 -.189 與父母同住 19.27 4.75

不與父母同住 19.44 5.65

父親職業 1.378

半技術性工人 19.79 5.03 技術性工人 19.26 4.99 半專業人員 18.91 4.76 專業人員 17.95 3.98

母親職業 2.979*

半技術性工人 18.71 4,61 技術性工人 20.11 5.38 半專業人員 21.55 4.95 專業人員 19.21 4.85

* P<0.05 ** P<0.01

(29)

三、背景因素與自覺身心健康的關係

這部分是根據研究假設 3:不同背景的研究對象其自覺身心健

康狀況有顯著差異。探討背景與自覺身心健康狀況間的關係。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t 考驗分析背景因素與自覺身心健康的

關係,如表 4-18。結果顯示,只有性別(t=-3.870 P<0.001)呈顯

著差異,其他變項則沒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結果,為女生(平均

值 28.96 標準差 8.57)高於男生(平均值 25.31 標準差 8.05)。顯

示女生自覺身心健康狀況較男生為差。

再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兩者的關係,由表 4-17 可知,內外控

人格特質與自覺身心健康間呈現正相關,且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r

=.289 P<0.001)。研究對象的人格特質越傾向外控時,其自覺身

心健康狀況越差。此結果與研究假設 3 相符合。

表 4-17 內外控人格特質與自覺身心健康之皮爾森相關表

內外控人格特質 自覺身心健康

內外控人格特質 1.000 .289***

自覺身心健康 .289*** 1.000

*** P<0.001

(30)

表 4-18 自覺身心健康與社會人口學變項間的關係

變項 類別 自覺身心健康

平均值 標準差

F/t 值 事後比較

年級 .782

一年級 27.43 8.76 二年級 26.38 7.93 三年級 27.69 9.06

性別 -3.870***

25.31 8.05 女>男 28.96 8.57

父親教育程度 .709

大專以上 27.62 10.16 高中(職) 26.39 7.62 國中 27.76 8.59 國小以下 25.95 9.80

母親教育程度 .335

大專以上 27.21 8.05 高中(職) 27.50 8.64 國中 26.38 8.53 國小以下 27.06 8.44

父母目前婚姻狀況 .653 婚姻結構完整 27.13 8.55

婚姻結構不完整 26.04 7.85

與父母居住狀態 .268 與父母同住 27.11 8.54

不與父母同住 26.69 8.03

父親職業 .322

半技術性工人 27.47 8.35 技術性工人 26.97 8.87 半專業人員 27.37 9.59 專業人員 25.92 6.36

母親職業 1.092

半技術性工人 26.55 7.89 技術性工人 27.72 9.56 半專業人員 29.80 10.83 專業人員 27.63 7.47

*** P<0.001

(31)

第四節 主觀生活壓力、因應行為及自覺身心健康間的關係

本節將根據研究假設 4:研究對象所採取的主觀生活壓力和因應

行為間有顯著的關聯。研究假設 5:研究對象的主觀生活壓力感受會

影響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研究假設 6:研究對象所採取的因應行為會

影響自覺身心健康狀況。探討主觀生活壓力、因應行為及自覺身心健

康狀況的關係。使用的的統計方法均為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結果如

下:

一、主觀生活壓力與因應行為間的關係

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主觀生活壓力與因應行為間的關係,由

表 4-19 可知,因應行為中的積極解決與主觀生活壓力的自我相關

事件有正相關,且達顯著水準(r =.123,P<0.05)。而因應行為的

消極解決則和所有的主觀生活壓力類別及整體主觀生活壓力呈現

相關。當壓力越大時,研究對象越可能採取消極的因應行為。此結

果與研究假設 4.相符合,即研究對象所採取的主觀生活壓力和因

應行為間有顯著的關聯。

表 4-19 主觀生活壓力與因應行為之皮爾森相關表

家庭事件 學校事件 交友事件 自我相關事件 壓力總和

積極解決 .084 .037 .080 .123* .099 消極解決 .224*** .262*** .251*** .374*** .335***

* P<0.05 *** P<0.001

(32)

二、主觀生活壓力與自覺身心健康間的關係

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兩者的關係,由表 4-20 可知,自覺身

心健康與整體主觀生活壓力及壓力四大類別均呈現正相關,且均達

統計上的顯著水準。亦即不管是哪一類別的壓力,當研究對象的壓

力感受越大時,本身的自覺健康情形會越差。此發現與葉明華(民

70)、駱重銘(民 72)、彭秀鈴(民 75)、江承曉(民 80)、蔣桂嫚(民

82)、李欣瑩(民 91)、Felner,Farber,Primavera (1983)、 Johnson

(1986)等人的研究結果及研究假設 5 相符合。

表 4-20 自覺身心健康與生活壓力之皮爾森相關表

家庭事件 學校事件 交友事件 自我相關事件 壓力總和 自覺身心健康 .339** .457** .442** .626** .560**

** P<0.01

三、因應行為與自覺身心健康間的關係

以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兩者的關係,由表 4-21 可知,自覺身

心健康與兩種因應方式均呈現正相關。自覺身心健康與積極因應行為

呈現正相關(r =.193,P<0.01),與消極因應行為與呈現正相關(r

=.445,P<0.01)。可能是越採取消極因應行為的人,各方面的反應

越消極,因此身心健康狀況也越差;而採取積極因應方式的人,因太

急於解決問題,也可能引起身心健康狀況變差。此結果與研究假設 6,

即研究對象所採取的因應行為會影響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相符合。

(33)

表 4-21 自覺身心健康與因應行為之皮爾森相關表

消極解決 積極解決

自覺身心健康 .445** .193**

**P<0.01

第五節 分析影響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的重要解釋因素

本節將探討影響自覺身心健康的各個變項。本節的分析是將前述

顯著變項作多元複迴歸分析,以了解這變項對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的解

釋力如何。在進行正式複回歸分析之前,先進行自變項間的共線性診

斷,根據 Kleinbaum,Kupper & Muller 等人(1988)所提出之共線性

建議原則,若容忍度小於 0.25 與膨脹係數大於 10 的情況及代表自變

項間有共線性,本研究結果皆無共線性問題。(表 4-22)

表 4-22 性別、家庭事件、學校事件、交友事件、自我相關事件、積極 解決、消極解決及內外控人格的共線性係數

變項 容忍度(Tolerance) 膨脹係數(VIF)

性別(d)

.918 1.090 內外控人格 .777 1.287 家庭事件 .530 1.886 學校事件 .515 1.944 交友事件 .560 1.786 自我相關事件 .484 2.066 積極解決 .721 1.388 消極解決 .754 1.327

(34)

這部分將所有對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的顯著變項全部投入自變項 中,和自覺身心健康狀況做複迴歸分析,了解有哪些重要因素會影

響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結果表 4-23。投入的自變項有性別、家庭事

件、學校事件、交友事件、自我相關事件、積極解決的因應方式、

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及內外控人格特質。統計分析結果,可解釋的

變異量有 47%( F=35.314,P<0.001)。自變項中有性別(t=-2.221,

P<0.05)、學校事件(t=2.469,P<0.05)、交友事件(t=2.046,

P<0.05)、自我相關事件(t=6.582,P<0.001)、消極解決的因應方

式(t=3.894,P<0.001)及內外控人格特質(t=2.361,P<0.05)達統

計上的顯著水準。解釋力以自我相關事件最佳(β=.392)、再來是

消極解決第二(β=.190)、學校事件壓力感受第三(β=.142 )、交

友事件第四(β=.113)、內外控人格特質第五(β=.111)及性別(β

=-.096)。顯示當自我相關事件壓力越大、採取越多消極解決的因

應行為、學校事件及交友事件壓力感受越大、越傾向外控人格 、

女性的健康狀況越差。

(35)

表 4-23 自覺身心健康狀況與性別、家庭事件、學校事件、交友事件、自 我相關事件、積極解決、消極解決及內外控人格的複迴歸分析 變項 B 值 β值 t 值 R2 調整後 R2 性別(d)

1.630 -.096 -2.221*

內外控人格 .305 .111 2.361*

家庭事件 -9.874E-02 -.087 -1.528 學校事件 .197 .142 2.469*

交友事件 .163 .113 2.046* .484 .470 自我相關事件 .541 .392 6.582***

積極解決 6.096E-02 .084 1.762 消極解決 .333 .190 3.894***

d:dummy variable * P<0.05 *** P<0.001 F=35.314***

將前述有顯著影響的變項再次投入多元複迴歸分析,了解這些顯著 變項對自覺身心健康狀況的解釋力,結果如表 4-24。此六個因素可

解釋的變異量為 46.5%(F=45.682,P<0.001)。達統計上顯著的則有

性別(t=-2.398,P<0.05)、學校事件(t=1.962,P<0.05)、自我相關

事件(t=6.479,P<0.001)、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t= 4.933,P<0.001)

及內外控人格特質(t=2.025,P<0.05)。解釋力以自我相關事件最佳

(β=.380)、消極解決的因應方式次之(β=.223)、學校事件第三(β

=.106)、性別第四(β=-.104),最後為內外控人格特質(β=.089)。

顯示當研究對象若為女性,且其學校事件壓力越大、自我相關事件壓

力越大、採用越高頻率的消極解決的因應行為及越傾向外控人格,他

們的自覺身心健康狀況會越差。

(36)

表 4-24 自覺身心健康狀況與性別、學校事件、交友事件、自我相關事件、

消極解決及內外控人格的複迴歸分析

變項 B 值 β值 t 值 R2 調整後 R2 性別(d)

-1.764 -.104 -2.398*

內外控人格 .246 .089 2.025*

學校事件 .146 .106 1.962*

交友事件 .136 .094 1.762 .475 .465 自我相關事件 .524 .380 6.479***

消極解決 .391 .223 4.933***

d:dummy variable * P<0.05 *** P<0.001 F=4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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