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甄試項目 原作審查、口試
甄試日期 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 ●第一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08:00~08:30
●第二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09:30~10:00
●第三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12:30~13:00 甄試時間 ●第一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上午08:30~10:00
●第二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上午10:10~11:40
●第三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下午13 : 00~14 : 20
甄試順序
(學測應試號碼)
10008212 10014938 10024725 10028515 10029313 10030331 10041504 10041910 10045611 10045621 10054639 10055831 10068137 10068140
10069120 10072129 10114424 10129504 10136022 10137401 10137926 10145242 10150603 10156425 10162223 10166737 10170622 10174222
10189341 10214432 10222514 10255122 10276914 10279305 10286510 10293239 10250822 10304102 10304408 10304617
報到地點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館大門入口處
等候叫號處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四樓第一梯次、第三梯次J4004 教室;第二梯次 J4002 教室
甄試地點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四樓J4003 教室
甄試說明
1. 考試當天考生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可以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相片 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代替,以查核身分)、「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口 罩」,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並應試。
2. 考生請務必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3. 考生完成報到後,請於等候叫號處等候甄試。
4. 原作審查每位考生攜帶視覺設計之原創作品或應用作品三件。
5. 原作審查與口試一併進行,口試時須另攜帶書面審查資料一冊(依線上書審上傳 項目,並以 A4 規格裝訂成冊)應試。
6. 口試時間每人 5 分鐘為限。
7. 當日攜帶之原作品及審查資料於口試後即退還。
8. 配合防疫措施考生注意事項:
(1) 本系館於防疫期間僅開放 1 樓面對大觀路大門進出,上午 8:00 開放進入系館,
系館 1 樓將設置體溫測量站,請配合本系測體溫及酒精雙手消毒等防疫措施,
請考生提前進行報到作業。
(2) 請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於候考室等待面試時禁止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