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小幹事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幹事
(二)職系:一般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 (四)出缺職務人數:1 名(預估缺)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小(41167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 213 號)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出納業務。
(二)辦理家長會相關事宜。
(三)零用金管理。
(四)製作寄發感謝狀及各種集會請帖邀請卡等相關業務。
(五)協助勞健保加退保。
(六)協助辦理採購招標相關事宜。
(七)協助午餐團膳結算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職務遷調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須視實際需要,
接受職務輪調,從事本校總務處各組別業務。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 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有特考特用或各該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 1 者。
(四)具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 操作能力者。
(五)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六)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熟諳審計、會計法規及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之英語 測驗者尤佳。
四、上網公告期間:108 年 8 月 12 日至 108 年 8 月 19 日止。
五、報名方式: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 108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檢具下列資料(證明文件影本請以 A4 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總務處 幹事」字樣,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地址︰41167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 213 號,聯絡電話︰
(04)22767834 分機 750 蔡主任)︰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如附件)︰請貼最近一年內 2 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資料需詳實完整且經本 人簽章,並請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二)身份證影本。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自傳不可空白)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六)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七)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八)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九)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十一)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六、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口試(面試),名單將於 108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前公告於本校及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 通知及退件)。
(二)面試時間:108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00 分報到,1 時 30 分面試。
(三)面試地點:本校 2 樓校史室 七、甄選結果:
(一)本案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於 108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 )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址及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二)本案職缺列正取一名、備取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寄出,若有不齊或缺漏者,恕不 受理報名。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之應徵資料表件,一律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 郵寄退件。
(三)錄取人員須在到職前繳驗正本證件,屆時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無法提供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