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 經濟合作協定
109年9月
大 綱
• 壹、雙邊經貿關係
• 貳、為何簽署ECA?
• 參、臺貝經濟合作協定內容
• 肆、簽署臺貝ECA之好處
• 伍、結語
壹、我與貝里斯雙邊關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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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臺貝雙邊貿易總額751萬美元,較2018年 衰退13%。
• 我對貝國出口約613萬美元,較2018年衰退12%,
主要出口產品包括記憶體、單相交流電動機、風扇 及零件、腳踏車、塑膠袋等。
• 我自貝國進口138萬美元,較2018年衰退17%,主 要進口產品為龍蝦、咖啡、機械零件、調製之柑橘 類水果等。
• 貝國向來對我友好,於國際 場域多次為我執言,如於聯 合國大會總辯論呼籲應重視 臺灣之國際地位;持續向 WHO提案,要求將邀請我 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 大會;應允將聯合友邦致函 國際民航組織為我爭取參與 大會之權益。
• 簽署本協定將有助鞏固邦誼
• 迄至本(2020)年我商在貝里斯投資金額累計7,051 萬美元。
• 投資項目:主要為金融及保險業(占38.06%)、製 造業(35.47%)、批發及零售業(22.63%)等。
貿易
投資 外交
貝里斯之重要性及優勢(2/2)
貝里斯為加勒比海共同體(CARICOM)會員 之一,與該區域15個成員國具區域優惠性 關稅。
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給予貝里斯普 遍優惠制度(GSP)待遇,貝國產品輸 銷該等國家可享優惠關稅
加勒比海共同體亦與歐盟、加拿大、哥倫 比亞等簽有貿易協定,我方可利用貝國為 樞紐拓展該等國家。
貳、為何簽署ECA?
• 貝里斯係我在加勒比海之重要友邦,雙方咸認為 簽署雙邊經濟合作協定有助於推動貿易和投資之 成長,並將在貿易、投資、關務、技術等面向加 強合作,以進一步深化雙邊經貿關係。
• 臺貝兩國地理位置雖然相隔遙遠,惟雙方經濟呈 現高度互補,我可善用貝國在加勒比海之地理位 置及其與各國簽署FTA之關稅優惠,以貝國為樞 紐開發加勒比海及美洲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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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產品降稅清單
(我降稅199項、貝降稅33項)
投資、中小企業、人才培育、關務、
技術、防檢疫、標準等領域合作。
貿易障礙、原產地、關務及貿易便捷化、貿 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促進等領域條文
參、臺貝經濟合作協定內容(1/3)
臺貝ECA共有 11個章節及5 個附件,內容 除重申雙方在 WTO之權利及 義務,亦包含 貿易、關務、
合作、投資、
爭端解決、降 稅產品、貿易 障礙等相關規 範。
雙 方 將 設 立
「 聯 合 委 員 會 」 定 期 檢 討 各 領
• 我方給予貝方199項產品包括牛肉、豬肉、雞肉、魚、龍蝦、蔬菜、
酪梨、柑橘汁、天然蜜、塑膠餐具、木製合板、鋁製門等降稅待遇。
• 我方同意給予貝方3.5萬公噸蔗糖免關稅配額,其中粗糖2.5萬公噸 精糖1萬公噸,且精糖配額可轉用於粗糖。
• 前述199項產品僅龍蝦(82.9萬美元)、調製柑橘水果(12.9萬美元)及 調製醬料(9,870美元)曾於2018年對我有進口實績。
我方同意給予貝國199項產品降稅待遇及蔗糖免稅配額
• 貝方給予我方33項工業產品包括澱粉製品、機踏車輪胎、紡織 品、扁軋鋼品、金屬扳手、工具機、汽機車零件、水上運動用 品等降稅待遇。
貝方同意給予我國33項工業產品降稅待遇
臺貝經濟合作協定內容(2/3) (降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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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貝經濟合作協定內容(3/3) -是否影響國內產業
• 為審慎推動本案,瞭解開放貝國產品對產業之影 響,農委會及工業局均已先與產業界進行溝通,
各單位並經綜合評估經濟、財政、外交等因素,
均認為本協定整體而言對雙方均屬有利,以及對 產業影響有限。
• 查2019年我國自貝進口138萬美元,主要進口產
品為龍蝦、咖啡、調製柑橘水果等產品,與我貿
易結構呈現高度互補,係我所需產品,對雙方均
有利。
肆、簽署臺貝ECA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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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在 貝 國 投 資 業 者 可 自 我 國 進 口 原 物 料 , 並 在 貝 國 生 產 後 出 口 享 優 惠 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