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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 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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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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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備齊打勾 項目 內容

(1) 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務請親簽)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要證件)

(3) 2吋照片 2張(浮貼報名表上)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報名費$200 (請勿隨函繳交,繳費帳號將另行通知)

報名截止日期:112420日截止(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國立臺北大學

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

招生簡章

(2)

國立臺北大學【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壹、 依據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國家文官學院公務學程實施計畫。

貳、目的

為使符合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資格之公務人員,可預先瞭解並修習相關課程理論 知識;並配合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豐沛的教學研究資源,提供公務人 員多元學習機會,以提升整體公務人力的專業素質,特開設行政管理碩士學分 班。

參、報名資格與錄取名額

一、報名資格

(一)以未來三年具有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含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 官等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資格者為優先,或有意 願學習相關課程之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 大學院校畢業者;且三專畢業後離校二年(含)以上,二專及五專畢業後離 校三年(含)以上。持國外學位證書報名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之國外學歷證件」。

二、錄取名額:30

未達註冊人數20 人不開班。(本班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肆、課程內容及師資

課程區分為四個單元主題授課,每一單元授課時數 9小時,合計 36小時

課程名稱 單 元 主 題 授課師資 學分數 上課時間

公共管理 專題

方案規劃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丘昌泰教授

2學分

週 六 上 午 9:00~12:00 及 下午1:30~4:30 危機處理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張四明教授

績效管理與應用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郭昱瑩教授

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 劉如慧副教授

※開設課程及授課師資仍可能依實際情形作適當調整

(3)

單元主題 授課教授 學 歷 現職

方案規劃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丘昌泰

美國匹茲堡大學 政策分析與研究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教授

危機處理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張四明

美國馬里蘭大學 公共政策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教授

績效管理與應用

(含專題研討與實務寫作研析) 郭昱瑩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校區 公共行政與政策學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教授

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 劉如慧

德國馬堡菲利普大學 法學博士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副教授

伍、招生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以下同)112年4月20日止,如課程提前額滿即提 前截止報名。

二、聯絡電話:推廣教育組(02)2502-4654#18410 或(02)2506-5226,楊小姐。

三、報名方式:

(一)通訊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請詳細填寫「國立臺北大學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報名表」,並務請 按表列規定繳交下列之佐證資料:

1、國立臺北大學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報名表。

2、二吋脫帽相片二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於背後正楷書寫姓名附 於資料中)。

3、檢附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現職及經歷影本(人事派令或其他足以證明者)。

備齊以上資料,請郵寄至104台北市民生東路 367 號,國立臺北大學推 廣教育組收,請註明「行政管理班報名」。

(二)E-mail報名

請掃描「報名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及學歷身分證件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 文件及彩色兩吋照片JPG電子檔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

「行政管理班報名」。

(4)

四、報名程序:

(一)經初步審核入學資格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已成功收件,並於一 定時間內以E-mail方式給予報名費貳佰元之「虛擬帳號繳費須知」,請於須 知規定日期前轉帳或匯款,始為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費帳號為個人專屬,請勿與他人共用,並確實依照正確帳號轉帳,轉帳 明細表請妥善保存至領取正式收據為止。

五、預定上課日期: 112年4月29 日至 6月 3日期間授課。

六、上課時數:每週上課6小時,分 6週講授研討,總計 36小時。

七、上課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7 號(國立臺北大學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陸、注意事項

一、每班規劃開設1門課程(2學分),修課完畢且成績及格者,可獲取學分並給 予成績證明。

二、學員經研究所入學考試入學相關所(系),在本班修習之學分得依各系所有關 規定申請學分抵免。學員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由本校授予學分證明,但不授 予學位:

(一)於規定期限內修畢所規定之學分。

(二)缺課時數不得超過總修習時數之三分之一。

(三)規定課程之成績考核及格者,碩士學分課程及格標準為70 分。

三、依教育部函規定,該修習學分爾後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四、推廣教育各學分班非為緩徵適用對象。

柒、學費及學員退費辦法

ㄧ、報名費新台幣(以下同)200元(除未開班外,報名費經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亦不得要求轉換班別)。

二、每學分費 4,000 元,故學員本學期繳交之學費為 8,000 元(以上學費部分不含 書籍費)

三、學員於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之九成;學員於開課後 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費之五成;學員於 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時數無法就讀者不予退費。

※本班至112年 5月 6日達全期三分之一。

四、學分班學員不得辦理延期就讀,繳費後亦不得要求轉換報名班別。

(5)

注意事項:

1.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國立臺北 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040/行銷、

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

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2.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嚴禁試聽及旁聽、冒名頂替,違者照相存證,循法 律途徑解決。

3.本班無補課機制,敬請學員踴躍出席,以維護自身權益。

4.學員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如停辦該班次,本組悉數退 還所繳費用,並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退費,逾期恕不受理。

5.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經本組通知仍未

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6.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COVID-19 或其它法定傳染病,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

上課。

7.因應新冠疫情考量本課程若採用視訊課程時,請您先行評估自身網路及軟硬體

需求是否可使用後並請確定您已詳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

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變更,將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8.因應新冠疫情考量本組採「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本組保留視實際情

形適當調整課程、時間及改變教學方式之權利。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

及教育部指示,滾動式調整授課地點及方式(遠距教學)。

9.線上課程將透過 E-mail 告知上課網址,敬請務必留下您正確的信箱與手機,

以免錯過重要訊息,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10.請尊重講師智慧財產權,本課程禁止錄影、錄音,敬請配合。

11.本課程學費繳交採銀行郵局匯款或 ATM 轉帳,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12.辦理退費時須繳附學費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郵局或銀行

存摺封面影本,並填寫退費申請書,辦理時程(學校統一送件日起算) 約3~4週

13.本課程如遇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不另行補課。

請確定您已詳閱各注意事項,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本簡章 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本組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另行通 知。

(6)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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