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屆「旺宏科學獎」競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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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 16 號 電話:03-6663168. www.mxeduc.org.tw 傳真:03-6663169. 獎勵方式 *初賽獎勵: 1. 評選不超過 20 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 80 名佳作作品。 2. 佳作獎勵: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及證書。 3. 入圍獎勵: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進行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 容較「創意說明書」更為精進及完整,特別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最高新台幣 20,000 元之研究補助金。 *決賽獎勵: 獎項 旺宏獎 金牌獎 銀牌獎 優等獎 學校獎 校長獎 指導老師特殊 貢獻獎. 獎勵說明 獲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獲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獲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獲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指導老師獲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證書乙張。 達標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下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以上獲獎同學皆可獲得科學獎五位召集委員共同具名之推薦信函,以及獲獎作品評語,協 助同學進行大學推甄作業。 ※ 旺宏獎作品需遠優於金牌獎,可從缺。 ※ 獎學金於就讀大學或技術學院後,憑完成註冊之學生證及成績單發放,若於高中就學期間多次 參加旺宏科學獎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或技術學院期間以領取最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 ※ 參加決賽後若未獲得優等以上獎項,等同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及證書乙份。 ※ 學校獎、校長獎及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積分計算方式為,旺宏獎 12 分、金牌 8 分、銀牌 6 分、 優等 4 分、佳作 2 分,每 1 分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1,000 元。. *參賽證明書:凡於規定繳件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可上網申請參賽證明。. 2.
(3)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 16 號 電話:03-6663168. www.mxeduc.org.tw 傳真:03-6663169.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http://www.mxeduc.org.tw/ScienceAward * 報名繳交項目:於 107 年 5 月 31 日(四)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 1. 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旺宏科學獎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創意說明書」。 2.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請以中 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2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轉存成 pdf 格式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上傳完成後請再次登入確認上傳成功。 * 決賽繳交項目:於 107 年 9 月 27 日(一)前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郵寄資料以郵戳為憑。 1.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 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3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 限。請將檔案轉存成 pdf 格式(限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並雙面列印, 郵寄十五份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 2. 現場簡報 powerpoint 檔案,限 30 頁/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3. 作品摘要文字限 1,000 字(含文字+圖檔或附圖,限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 站。. 3.
(4)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 16 號 電話:03-6663168. www.mxeduc.org.tw 傳真:03-6663169.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格: 1)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性科學競賽各領域前三名之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2) 參賽同學於報名期間,需為台灣地區高中職在學學生 (競賽日期依主辦單位官方 網站公佈日期為準)。 3)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並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若有發現以上情事, 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者,一律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入圍決賽之作品,參賽同學若未出席決賽以棄權論,將無法領取入圍獎勵及獎項;主 辦單位將由決賽作品中,評選出旺宏獎、金獎、銀獎、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依評審意 見及作品水準,必要時得增加隊數或從缺。 4. 旺宏科學獎秉持匿名參賽原則,所有參賽同學之作品(包含決賽簡報)以及照片、圖檔、 影音資料內容、檔名等,均不得使用學校 LOGO 或提及學校名稱、指導老師姓名, 或可明顯推測校名之相關訊息。 5. 所有參賽作品需遵循以下研究安全規範: 1) 參與旺宏科學獎作品於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 或引起突變性及麻禁藥。 2) 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教師許 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 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以合法之方式取材,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 動物生存,並且在研究過程中給予動物適當照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 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 - 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 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 頒行『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規定,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含)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之研究。 6. 參賽同學繳交之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將不退還,主辦單位擁有公開於旺宏科學獎 網站之權益,或將作品內容摘要製作成相關文宣刊物。 7.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於固定日期統一申請發放。請參考旺宏 科學獎獎學金申領網站公告。每次領取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 ,將依國 稅局規定扣繳 10%之所得稅。獎學金限於畢業後兩年內領取完畢。 8. 參賽者作品之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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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 牌及獎狀。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決選評 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 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簡章及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聯絡方式 如對本競賽活動有任何問題,請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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