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水上運動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全校游泳運動風氣,提昇學生游泳技能與水準,培養團體合作精神。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生事務處體育組。
三、比賽日期:108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開始),利用中午或班、週會時間舉行(實際比賽時間 依報名人數多寡而定,以體育組公告為準)。
賽程表於 5 月 15 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公告於體育組公告欄及本校網站 上。
四、比賽地點:本校活動中心一樓游泳池。
五、比賽分組:(一)高一組(游泳大隊接力全部班級一律參加)。 (二)高二組(游泳大隊接力全部班級一律參加)。 (三) 高三組 (游泳大隊接力自由報名參加)
六、報名日期:(一)日期:自即日起至 5 月 13(星期一)下午 5 時止。
(二)地點:本校體育組。
(三)手續:繳交報名表,表上各欄應詳加填寫。
七、比賽項目:(一)個人項目:50公尺自由式、50公尺蛙式、50公尺仰式、50公尺蝶 式。
(二)接力項目:200公尺自由式接力、200公尺混合式接力、500公尺 大隊接力。
八、競賽辦法:(一)每班每項最多報名3人為限,接力以1隊為限,每人最多報名2項,接力 項目不計。
(二)200公尺自由式、200公尺混合式接力項目,每班至多報名1隊,每 隊報名6人,出賽4人,預備2人,每人游50公尺,200公尺混合式 接力依仰、蛙、蝶、自四式順序進行;200公尺自由式接力一律採用捷 泳。
(三)大隊接力以班為單位,每班報名1隊,每隊報名25人,出賽20人,預 備5人,每人游25公尺,不限姿勢。
(四)各項比賽採分組計時決賽,不另舉行預賽。
九、競賽規則:(一)個人項目:可以跳水;不跳水者可在池內出發。
(二)接力項目:
1.各棒不得跳水,必須在池內靠右側接棒出發。
2.比賽前一棒碰到池壁時,下一棒始可出發。
3.全部游在自己水道內,游完選手上岸時必須避免妨礙其他選手的活動,
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罰,且得取消該班資格。
(三)除以上規則外,其餘依據中華民國現行最新國際游泳規則執行之。
十、獎 勵:(一)各項比賽報名人數 3 人(含)以下,錄取 1 名;12 人(含)以下錄取 6 名、12 人(含)以上錄取 8 名,頒發獎狀乙張。
(二)大隊接力每組取前 6 名,頒發獎狀乙張。
(三)參加同學由體育組轉請該班體育教師,依名次酌加體育成績。
十一、附 則:(一)身體不適宜從事較劇烈運動者(例如:患有痼疾、心臟病、氣喘、癲癇、
高血壓、糖尿病等)請勿參加。請導師協助審核報名名單並簽章。
(二)報名參加同學不得任意棄權,比賽當天身體不適或無法參賽之同學,請向 體育組提出請假手續。
(三)平時除上體育課應加強動作及體能練習外,請多利用每日中午游泳池開放 時間多加練習,並請遵守游泳池使用規定,注意安全。
(四)各班應於比賽前10分鐘著好泳裝,出場參加檢錄,並做好熱身操。
十二、本辦法經體育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