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請依附件檢核清單逐項勾稽,若文件不齊全將一律送教育部複審,不受理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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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申請資料檢核清單 (各校承辦人填寫). ※因申請案件甚多,懇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依本清單逐項勾稽,並確認資料已備齊後再行寄 出,以免因補件造成審理延宕,失去本慰問金之美意,謝謝大家的配合!本檢核清單,請 承辦人簽章後,連同申請資料一併寄出,若文件不齊全將一律送教育部複審,不受理補件。 ※注意事項: ◎ 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重大傷病除外)向所屬學校或幼稚園提出申請。 ◎ 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一次為限;如有兄弟姐妹者,僅限一人申請,不得重複領取。 ◎網路平台無法填報申請表者,表示之前已曾提出申請,如經確認本次申請事由與前案不同,承 辦人可直接將申請書寄至本校即可。 ◎ 謹提醒:申請案件將以相關證明文件資料為審查依據。 朝陽科技大學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本人已檢核並確認檢附之資料均已備齊,送請代辦學校(朝陽科技大學)初審。 校名:. 申請學生姓名:. 承辦人員簽章:. 敬啟. 日期:. 一、基本資料: 【每件申請案均需檢附之表件,已備齊者請打「」。】 □1.申請書正本(申請案頇至網路申請,網址:http://edufund.cyut.edu.tw) □2.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請注意是否已蓋本學期註冊章)。 □3.全家的戶籍謄本(含父母親、學生及兄弟姊妹,請保留記事欄位)。. 二、依申請項目需檢附之證明文件: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發生意外事故或傷病:(請務必檢附父母及學生 3 人近 1 年所得及財產清單, 請向國稅局申請) 申請項目勾選 佐證文件,已備齊者請打「」 備註 □1.住院連續滿 7 日之診斷書 由醫院開具診斷書 □2.父母及學生 3 人近 1 年所得及財產清單 □1.死亡證明或相驗屍體證明 □2.學生死亡 □2.父母及學生 3 人近 1 年所得及財產清單 □1.健保局重大傷病審查通知書 1.非殘障手冊或診斷書 □3.學生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 □2.父母及學生 3 人近 1 年所得及財產清單 2.有效期間內皆可申請 註:(1)以上申請,父母及學生 3 人所得合計逾百萬、財產逾千萬不予核給。 (2)父母若離異僅需附監護權人及學生之財產及所得清單。 (3)年齡 18 歲以上故意違法行為不予核給。 □1.學生重傷病住院 7 日以上.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遭受父母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 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暨委託親屬收容者。 *必備佐證資料:□社福機構證明 ※父或母有下列情形致家庭經濟陷於困境無力撫育:【學生年滿 25 歲以上,不得申請。】 申請項目勾選 佐證文件,已備齊者請打「」 備註 □1.父母離異 □2.失蹤 □3.入獄服刑 □4.資遣、裁員. □離婚協議書 □失蹤人口協尋紀錄 □在監執行證明 □勞工局失業認定給付收據(以認定 日期起算 3 個月內). 需為離婚 3 個月內 需為失蹤 6 個月以上 以入監日起算 3 個月內 請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 練局各地就業服務站申請 1.非殘障手冊或診斷書 2.有效期間內皆可申請. □5.父或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 □健保局重大傷病審查通知書 病。 *加發條件:以下擇一即可。 □學校訪視證明(需主管核章) 父或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 *□本項加發條件:另一方 □死亡證明書 病,再經證明另一方無收入,加 (配偶)無收入者 □勞工局失業認定給付收據(以認 發 1 萬元。 定日期起算 3 個月內) □6.父或母一方因風、水、震、 □醫院診斷證明 火災害住院. 住院原因非為車禍或一般傷病. □7.父或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雙亡. 限事發 3 個月內. □死亡證明或相驗屍體證明. *□本表加發條件:有前述 □鄉鎮區公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書 1.非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 第 1~7 項情事之一,且 (需含學生本人),請注意有效日期。 2.符合者,依原核給金額加發 1 萬元。 屬低收入戶。 註:本表第 1~5 項如父母雙方發生同事故者,以累計方式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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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附件四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三條之一 修正草案對照表 2021.11.10 初稿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之一 父母、養父 母或監護人無法依本辦 法 參 與 學 校 教 育 事 務 時,得以書面指定同居 親屬一人擔任家長;解 除指定時亦同。 同居親屬無法擔任 家長者,得依前項規定 指定實際照顧者一人擔 任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