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趴趴走 沒戴安全帽也會罰!
時事剪輯
民眾騎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了!立法院
三 讀 修 正 通 過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部 分 條 文,明定未戴安全帽罰300
元,超速重罰1800
元,若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最重處新台幣5400
元的罰鍰!隨著環保意識抬頭,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的
數量已持續增加。不過,過去法規配套不夠齊 全,像是合格的電動自行車法定最高時速只有25
公里,所以民間有人動手改裝以加速,但法規沒 有複驗相關規定,還有電動自行車不必考駕照就 可以騎上路,沒戴安全帽也沒有規範跟罰則,所 以衍生很多交通事故,以及在發生事故之後難以 究責的法律問題。因此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部分條文,針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超速 問題進行規範,還有未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上路 必須要戴安全帽,「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則處300
元罰」。對於改裝車輛也明令禁止,條文明 定「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 有人
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電動自行車因為車輛規格時速是
25
公里,條文也明令禁止超速,「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 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的最大 行駛速率每小時
25
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 人9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騎(搭)乘機車、腳踏車者
務必戴安全帽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 安全騎(搭)乘機車
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 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
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 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 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2. 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
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 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
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 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 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 具)、禮讓行人。3. 騎自行車者
請佩戴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 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 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 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 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參考資料:
https://www.banqiao.police.ntpc.gov.tw/fp-73-61717-11.html https://www.drjh.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63 https://168.motc.gov.tw/theme/%20teenager/post/2109161339023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民 中 學 中華民國
111
年02
月25
日 出刊NO.139
中華民國93年3月26日 創刊 學務處生教組製 宮維均 陳韻暄 老師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