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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年 代 歐 盟 與 東 協 即 已 展 開 非 正 式 對 談 機 制 , 1996 年 亞 歐 會 議

(ASEM)則進一步強化雙方的對話管道,以促進雙方的溝通與合作。2005 年在越南河內召開的歐盟執委會與東協經濟部長會議中,歐盟與東協決定共 同成立「東協.歐盟經濟夥伴關係願景小組」(Vision Group on ASEAN-EU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簡稱小組,就雙方建立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與加強經濟合作的推動可行方案進行評估與檢討。在該小組的第二次 協商中,雙方同意未來經貿整合的目標為建立涵蓋範圍較廣的自由貿易區,

因此經濟整合的有關課題將是全面性地,同時有助於加速雙方經濟整合的協 商。首先雙方將針對目前已採行的有關市場開放措施或 FTA 內容,如關稅、

原產地規範、非關稅障礙、服務與投資、技術性貿易障礙、動植物檢疫措施、

貿易便捷化等議題進行檢討溝通。此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競爭政策、政府 採購及爭端解決機制也將是雙方進行討論的議題。2006 年在菲律賓召開的 東協.EU 小組會議中,願景小組提出雙方建立 FTA 的最終評估報告,評估 結果建議東協-歐盟應儘早著手洽簽 FTA。歐盟與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的前 景已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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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與歐盟雙方經濟發展水平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除此之外,東協與歐 盟各自區域內會員國間的經濟發展落差也頗大。雖然如此,東協自 80 年代 以來的持續高成長,已大幅縮小雙方的差距,尤其是東協各國中經濟發展較 早 的 新 加 坡 、 馬 來 西 亞 、 泰 國 等 原 始 成 員 國 與 歐 盟 的 差 距 已 顯 著 縮 小 。 80 年 代 以 來 這 些 東 協 成 員 國 在 出 口 導 向 成 長 政 策 帶 動 下 , 經 濟 與 貿 易 成 長 快 速;另一方面,基於過去的殖民地關係上,加速與歐洲地區建立了貿易往來 關係。因此至 2005 年,東協各國對歐盟之出口已位居歐盟的第六大進口來 源地區,2006 年排名更向上提升至第四,僅次於中國、美國與俄羅斯,而

且進口值高於日本對歐盟之出口。另一方面,2006 年歐盟對東協的出口則 排名第五。

如表 4-2。2006 年歐盟 25 國自東協進口占其進口比重達 5.8%,而歐盟 對東協之出口也占其出口比重的 4.0%,顯示東協與歐盟雙邊的貿易交流相 當活絡。

表 4-2 歐盟與東協雙邊貿易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 歐 盟 歐 盟 自 東 協 進 口 歐 盟 對 東 協 出 口 貿 易 總 值 進 口 出 口 金 額 成 長 率 金 額 成 長 率 金 額 成 長 率

1999 794,516 734,345 59,241.33 - 33,381.46 - 92,622.79 -2000 915,966 789,810 63,728.04 7.57 37,509.81 12.37 101,237.85 9.30 2001 880,990 803,509 59,070.45 -7.31 38,464.97 2.55 97,535.42 -3.66 2002 890,939 856,638 63,870.35 8.13 37,781.52 -1.78 101,651.87 4.22 2003 1,064,997 1,002,560 74,336.36 16.39 43,525.84 15.20 117,862.20 15.95 2004 1,283,537 1,206,350 85,806.32 15.43 52,650.08 20.96 138,456.40 17.47 2005 1,469,280 1,330,121 88,260.52 2.86 55,178.34 4.80 143,438.86 3.60 2006 1,702,977 1,487,849 97,963.13 10.99 60,114.16 8.95 158,077.29 10.21 資 料 來 源 : WTA 資 料 庫 。

若觀察商品貿易結構,如表 4-3,歐盟自東協進口產品結構相當分散化,

但電子電機產品居絕對比重,接近一半。再從表 4-4,歐盟對東協之出口中,

電子電機產品占有比重也接近一半。此一結果顯示歐盟與東協在電子電機業 內 存 在 產 業 內 分 工 情 形 , 這 種 產 業 內 分 工 模 式 , 在 化 學 製 品 方 面 也 相 當 顯 著。由於歐盟在東協國家投資頗多,而且集中在電子電機及化學業等,而促 進彼此貿易交易。歐盟與東協存在顯著的投資與貿易互動關係。

表 4-3 歐盟自東協進口商品結構(比重)

單 位 : % 產 品 項 目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活 動 物 ; 動 物 產 品 1.21 1.21 1.44 1.03 1.26 1.11 1.19 1.42 植 物 產 品 2.75 2.32 2.00 1.62 1.73 1.75 1.69 1.86 動 植 物 油 脂 產 品 2.33 1.87 1.96 2.34 2.42 2.56 2.59 2.54 食 品 飲 料 、 酒 及 煙 草 2.47 2.17 2.35 2.51 2.55 2.44 2.75 2.81 礦 產 1.35 1.48 2.16 2.25 2.32 1.88 3.13 3.79 化 學 產 品 3.88 3.43 4.20 4.39 6.60 7.69 9.09 8.77 塑 橡 膠 及 製 品 3.64 3.66 3.72 3.60 3.84 4.18 4.81 5.52 皮 及 其 製 品 0.68 0.68 0.73 0.64 0.57 0.55 0.57 0.55 木 及 木 製 品 2.75 2.75 2.49 2.23 2.18 2.11 2.11 2.18 紙 及 紙 製 品 1.12 1.06 1.19 1.05 0.97 0.83 0.81 0.75 紡 織 製 品 9.41 9.35 9.71 8.68 7.92 7.94 6.90 7.50 鞋 帽 、 雨 傘 等 4.42 4.47 5.12 5.03 4.96 4.77 4.28 4.08 陶 瓷 , 玻 璃 及 其 製 品 0.78 0.91 1.02 0.94 0.91 0.90 0.71 0.61 貴 金 屬 1.74 1.85 1.75 1.62 1.87 1.63 1.67 1.70 基 本 金 屬 製 品 1.28 1.50 1.41 1.26 1.31 1.58 1.72 2.44 電 機 製 品 及 其 零 件 51.48 52.27 48.99 51.22 48.47 48.11 45.97 43.70 運 輸 設 備 2.38 2.48 2.88 2.71 3.34 3.03 3.29 2.82 精 密 儀 器 製 品 2.46 2.61 2.99 3.20 2.92 2.85 2.68 2.99 武 器 及 彈 藥 0.01 0.01 0.01 0.01 0.00 0.00 0.01 0.04 雜 項 製 品 3.61 3.68 3.58 3.40 3.57 3.77 3.77 3.52 古 董 0.04 0.05 0.02 0.02 0.02 0.05 0.01 0.02 其 他 不 可 分 頪 產 品 0.22 0.20 0.25 0.25 0.28 0.24 0.23 0.37 資 料 來 源 : WTA 資 料 庫 。

除了商品貿易外,歐盟對東協服務貿易的出口成長也相當快速,是東協 服務貿易的重要對手地區。如表 4-5,東協(僅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印 尼、菲律賓與泰國五國)各國占歐盟對外服務貿易比重的 3.5%,其中對新 加坡的服務貿易成長最為快速。東協地區在歐盟的服務貿易中,排名僅次於 美國與日本,居第三位。其中,對東協服務的出口排名第三,而自東協服務 的進口則列居第二,僅次於美國。歐盟占全球服務貿易比重約達四分之一,

由此可見歐盟服務市場對東協國家之重要性。

表 4-4 歐盟對東協出口商品結構

單 位 : % 產 品 項 目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活 動 物 ; 動 物 產 品 1.12 1.62 1.32 1.01 1.17 1.23 1.19 0.86 植 物 產 品 0.72 0.55 0.55 0.67 0.63 0.55 0.51 0.48 動 植 物 油 脂 產 品 0.08 0.06 0.06 0.12 0.09 0.08 0.10 0.08 食 品 飲 料 、 酒 及 煙 草 3.47 3.33 3.10 3.24 3.07 3.03 3.16 3.44 礦 產 1.11 0.88 0.85 1.12 0.84 1.32 1.66 1.96 化 學 產 品 11.72 10.57 10.30 12.10 12.25 12.24 12.07 11.74 塑 橡 膠 及 製 品 3.46 3.42 3.24 3.75 3.51 3.60 3.63 3.75 皮 及 其 製 品 0.70 0.67 0.52 0.54 0.58 0.64 0.72 0.77 木 及 木 製 品 0.20 0.20 0.19 0.26 0.24 0.28 0.26 0.29 紙 及 紙 製 品 2.73 2.54 2.43 2.84 2.96 2.79 2.56 2.61 紡 織 製 品 1.90 1.96 1.79 1.87 1.81 1.69 1.56 1.68 鞋 帽 、 雨 傘 等 0.14 0.16 0.14 0.14 0.11 0.12 0.11 0.12 陶 瓷 , 玻 璃 及 其 製 品 1.31 1.20 1.08 1.11 1.11 1.03 0.91 0.85 貴 金 屬 2.11 2.23 1.79 1.63 1.63 1.58 1.57 1.39 基 本 金 屬 製 品 5.11 5.12 5.30 5.71 6.07 6.05 6.65 6.76 電 機 製 品 及 其 零 件 50.24 52.62 54.59 49.86 48.76 47.96 46.44 48.08 運 輸 設 備 8.04 6.93 6.90 6.97 9.01 9.15 10.07 8.21 精 密 儀 器 製 品 3.77 4.01 3.88 4.32 4.39 5.07 4.96 5.31 武 器 及 彈 藥 0.12 0.11 0.09 0.12 0.15 0.09 0.54 0.18 雜 項 製 品 1.09 1.12 1.04 1.15 1.06 0.96 0.92 1.00 古 董 0.08 0.05 0.04 0.04 0.06 0.05 0.06 0.04 其 他 不 可 分 頪 產 品 0.79 0.65 0.80 1.42 0.49 0.52 0.35 0.40 資 料 來 源 : WTA 資 料 庫 。

表 4-5 歐盟對東協與韓國服務貿易交流

單 位 : 百 萬 歐 元 ; %

2004 2005 貿 易

總 值 出 口 進 口 貿 易 收 支

貿 易

總 值 出 口 進 口 貿 易 收 支 金 額 697,664 372,620 325,044 47,576 755,649 406,292 349,357 56,935 EU25

比 重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 額 24,701 13,008 11,693 1,315 26,776 14,097 12,679 1,418 東 協

比 重 (3.54) (3.49) (3.60) (2.76) (3.54) (3.47) (3.63) (2.49) 金 額 12,530 7,483 5,047 2,436 13,785 8,264 5,521 2,743 新 加 坡

比 重 (1.80) (2.01) (1.55) (5.12) (1.82) (2.03) (1.58) (4.82) 金 額 3,418 1,911 1,507 404 3,461 1,943 1,518 425 馬 來 西 亞

比 重 (0.49) (0.51) (0.46) (0.85) (0.46) (0.48) (0.43) (0.75) 金 額 2,124 1,073 1,051 22 2,204 1,157 1,047 110 印 尼

比 重 (0.30) (0.29) (0.32) (0.05) (0.29) (0.28) (0.30) (0.19) 金 額 1,555 824 731 93 1,769 912 857 55 菲 律 賓

比 重 (0.22) (0.22) (0.22) (0.20) (0.23) (0.22) (0.25) (0.10) 金 額 5,074 1,717 3,357 -1,640 5,557 1,821 3,736 -1,915 泰 國

比 重 (0.73) (0.46) (1.03) (-3.45) (0.74) (0.45) (1.07) (-3.36) 金 額 8,834 5,553 3,281 2,272 9,149 5,725 3,424 2,301 韓 國

比 重 (1.27) (1.49) (1.01) (4.78) (1.21) (1.41) (0.98) (4.04) 資 料 來 源 : European Uni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s, 1997-2005 年 ; Eurostat。

在投資方面,歐盟為東協各國重要的資金來源國。如表 4-6,根據歐盟 資 料 , 截 至 2004 年 底 , 歐 盟 對 東 亞 地 區 之 直 接 投 資 占 其 對 外 投 資 比 重 的 10.8%,其中對東協的累計投資額為 697.67 億歐元,約占 3.4%。東協地區是 歐盟在東亞布局中,重要性僅次於中國(包括香港)的投資地區。在東協各 國之投資中,以新加坡占有比重最高。英國、德國、荷蘭、法國與瑞典為主 要對東協各國投資之歐盟國家。

另一方面,東協各國在歐盟的投資變動幅度頗大,如表 4-7,2005 年轉 呈負投資,主要是受新加坡撤回部分投資的影響。此外,根據歐盟的資料,

歐盟在東協各國之投資報酬率也普遍高於平均值,顯示歐盟國家經營東協市 場的努力與重視。

表 4-6 EU 對東亞各國累計直接投資,截至 2004 年底

單 位 : 百 萬 歐 元 EU 英 國 德 國 荷 蘭 法 國 瑞 典

金 額 2,048,346 564,293 285,323 535,238 325,849 96,889 EU

比 重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 額 220,376 54,466 27,376 21,263 11,961 3,026 東 亞

比 重 (10.76) (9.65) (9.59) (3.97) (3.67) (3.12) 金 額 9,713 2,386 1,917 920 589 333 印 度

比 重 (0.47) (0.42) (0.67) (0.17) (0.18) (0.34) 金 額 7,453 1,343 1,038 815 651 118 泰 國

比 重 (0.36) (0.24) (0.36) (0.15) (0.20) (0.12) 金 額 7,367 2,258 1,465 860 197 333 馬 來 西 亞

比 重 (0.36) (0.40) (0.51) (0.16) (0.06) (0.34) 金 額 6,567 1,671 959 805 673 65 印 尼

比 重 (0.32) (0.30) (0.34) (0.15) (0.21) (0.07) 金 額 42,781 9,375 5,271 5,383 3,601 -1 新 加 坡

比 重 (2.09) (1.66) (1.85) (1.01) (1.11) (0.00)

金 額 3,727 828 319 669 222 49

菲 律 賓

比 重 (0.18) (0.15) (0.11) (0.12) (0.07) (0.05) 金 額 106,837 29,851 11,312 4,369 3,632 1,169 中 國( 包 括 香 港 )

比 重 (5.22) (5.29) (3.96) (0.82) (1.11) (1.21) 金 額 19,423 1,728 3,861 3,939 1,294 772 韓 國

比 重 (0.95) (0.31) (1.35) (0.74) (0.40) (0.80) 金 額 6,139 1,245 661 2,474 225 49 台 灣

比 重 (0.30) (0.22) (0.23) (0.46) (0.07) (0.05) 金 額 69,767 16,030 9,109 8,997 5,750 573 東 協

比 重 (3.41) (2.84) (3.19) (1.68) (1.76) (0.59) 資 料 來 源 : EUROSTAT。

表 4-7 EU 引進東亞各國之直接投資,2001∼2005

單 位 : 百 萬 歐 元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金 額 145,867 126,567 123,541 53,072 94,149 EU

比 重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 額 16,181 7,384 2,861 8,419 362 東 亞

比 重 (11.09) (5.83) (2.32) (15.86) (0.38)

金 額 108 133 615 1 220

印 度

比 重 (0.07) (0.11) (0.50) (0.00) (0.23)

金 額 442 608 -92 16 49

泰 國

比 重 (0.30) (0.48) (-0.07) (0.03) (0.05)

金 額 332 1,007 72 12 -41

馬 來 西 亞

比 重 (0.23) (0.80) (0.06) (0.02) (-0.04)

金 額 -284 176 -193 74 391

印 尼

比 重 (-0.19) (0.14) (-0.16) (0.14) (0.42) 金 額 5,942 1,463 247 487 -1,878 新 加 坡

比 重 (4.07) (1.16) (0.20) (0.92) (-1.99)

金 額 164 14 50 1,823 206

菲 律 賓

比 重 (0.11) (0.01) (0.04) (3.43) (0.22) 金 額 10,092 3,166 1,726 4,601 1,472 中 國( 包 括 香 港 )

比 重 (6.92) (2.50) (1.40) (8.67) (1.56)

金 額 -471 -182 304 1,278 1,201

韓 國

比 重 (-0.32) (-0.14) (0.25) (2.41) (1.28)

金 額 84 737 -283 -68 159

台 灣

比 重 (0.06) (0.58) (-0.23) (-0.13) (0.17) 金 額 6,595 3,341 336 2,440 -1,340 東 協

比 重 (4.52) (2.64) (0.27) (4.60) (-1.42) 注 : 資 料 係 採 國 際 收 支 形 式 , 匯 回 款 計 算 在 內 , 故 存 在 負 值 情 形 。

資 料 來 源 : EUROSTAT。

雖然如此,自中國與印度崛起之後,東協對歐盟經貿的重要程度已漸趨 下滑,歐盟對中國、香港的投資也已逐漸取代東協之地位,雙方的經貿交流 已不似先前的密集。除了中國及印度因素使東協對外經貿關係趨於多元化與 分散化之外,2000 年以來東協各國積極推動 FTA,對東協與歐盟經貿交流 也產生一定的影響。東協與日本、韓國、中國及澳紐間的 FTA 已簽署或正

協商中,甚至也尋求建構東亞經濟圈等區域 FTA。東協鑑於歐盟東擴完成,

以及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的整合區塊形成,顯然期待與鄰近國家建立 緊密的經濟關係,以減輕貿易轉向的不利衝擊。另一方面,歐盟再次的東擴,

以 及 歐 盟 與 智 利 、 墨 西 哥 間 已 簽 署 FTA 外 , 歐 盟 也 正 與 南 錐 共 同 體

(MERCOSUR)、海灣合作理事會(GCC)等進行 FTA 協商中;歐盟對外 簽署 FTA 意願也相當強烈。

歐盟與東協雙方各自尋求洽簽 FTA 的對象,但均未涵蓋對方,未來在 市場開放上,亟可能發生不利於彼此經貿交流的情形。加上,在全球化與網 路快速發展環境下,商品、人力、服務與資金的跨境流動,無論規模與速率 都遠超過從前,地理上距離在衡量生產成本的重要性已逐趨下滑,而加速促 進國內、區域內,甚至多國、多區域間的自由化發展。面對這種國際經濟情 勢 的 快 速 變 革 , 東 協 與 歐 盟 雙 方 均 體 認 未 來 的 雙 邊 經 貿 發 展 必 須 引 進 新 思 維,建立更緊密的夥伴關係方能因應全球化的競爭壓力,因此可預見的未來 歐盟與東協 FTA 的協商將是多元的、全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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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小組的評估報告中建議,東協與歐盟未來的新經濟夥伴關係應該具 備廣泛的範疇(scope),而且必須強調在市場自由化與整合過程中,區域 內各國的平衡發展,使區域內發展程度較低的國家亦能受益於市場開放,而 願意推動貿易自由化,進而可加速 WTO 多邊談判之進行。由於這種新的經 濟夥伴關係追求業界與投資者都能獲得實質收益,因此東協與歐盟雙方成員 國勢必要體認,為達成整合目標必須做一些妥協。此外,為避免對業界與投 資者在整合中增加額外的成本負擔,新經濟夥伴關係也應建立在容易運作、

便利執行的基礎上。

換言之,根據經濟與貿易理論,東協與歐盟成立自由貿易區,必然可為 彼此帶來經貿利益的擴張,但由於東協內部成員國的經濟與產業發展差距頗 大,市場開放的利益可能不會均分於各成員國,部分國家在早期階段可能會 因生產規模擴大、就業機會增加而享有較快且較大的經貿利益。有鑑於此,

小組報告提議未來東協與歐盟的 FTA 協商中,各議題之推動不僅須考慮雙 方的經貿均衡發展,也須特別考量促成東協各成員國間的均衡發展,儘可能 同時滿足各成員國的需求。也就是說,區域內發展程度比較高的成員國,其 商品與服務市場開放速度應比發展較慢成員國快,同時讓發展較慢的國家可 享有階段式的市場開放待遇,以避免快速市場開放造成其國內產業調整不及 的衝擊。此外,歐盟對低度開發中國家提供的 GSP 與 EBA(Everything but Arms)的優惠關稅或配額措施應繼續提供給東協的低度發展中國家(包括緬 甸、寮國、柬埔寨及越南),以協助這些國家穩定發展,並推動貿易自由化。

在 FTA 內容方面,東協-歐盟的新夥伴關係在推動貿易自由化方面,

應涵蓋商品與服務的自由化、投資與非關稅障礙(TBT、SPS 及 IPR)的市 場開放等。在原產地規範上應基於簡單、透明化原則,而且應考量東協既有 的區域累積原產地原則。另外,自由化的措施應採取階段性降稅期程方式,

給予東協低度開發國家較長的調整期程,以適應市場的開放。

由於貿易自由化為維繫雙方共同發展的必要條件,但非為充分條件,因 此,東協與歐盟也應在合作基礎上建立雙方對各種議題的共識,尤其應協助 低度開發國家提升其因應市場開放的能力。有鑑於此,小組報告書建議東協 與歐盟應全面性地加強雙方的經濟合作,包括關務合作、提高東協產品因應 歐盟之標準與規格能力、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其濫用等。這些議題部分在 過去東協-歐盟發展合作基礎下已進行多年,因此願景小組建議未來的新夥 伴 關 係 應 將 重 點 放 在 協 助 低 度 開 發 國 家 獲 得 經 濟 整 合 利 益 及 增 進 業 界 發 展 機會方面。從歐盟與東協 FTA 的量化與質性分析結果,願景小組認為東協

-歐盟 FTA 在經濟合作方面的優先領域應該涵蓋:

(1) 貿易便捷化措施(在既有的 TREATI 6基礎下進一步推動):包括 關務程序的標準化與簡化、資訊通信技術應用、資訊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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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Regional EU-ASEAN Trade Initiation, 已 於 2003 年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