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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域社會生態系統的管理原則

流域為一個水流匯集的區域,從流域資源的觀點而言,它即是社會經濟和行政的組合 體,也是以人為中心之環境的縮影,然而流域並非完全以行政區界作為其範圍,乃是就自 然地形環境等因素做為其劃定界線的標準,是以其治理上即無法以區界作為其治理權責劃 分的標準。除此之外,流域亦是一種特殊共用資源(common pool resources, CPR),是以 即面臨著典型的共同管理問題,其最理想的治理,需要由所有自然資源的使用者以協調的 方式為之,然而其協調之困難點,在於流域系統對於各資源使用者而言,係具多重相互矛 盾的用途,因此任何特定的方式將使利益和成本在使用者之間不均衡的擴展,故流域資源 使用者之間的集體行動是必需的,如此才得以發揮整個流域系統的最高生產力(John Kerr,

2007)。又流域的生態系統,既是藉由水之媒介,將水、土、大氣等自然要素和人口、社 會、經濟等人文要素相互關聯、相互作用而構成「自然-社會-經濟」複合系統,因其自 然循環不僅構成了社會與經濟發展的資源基礎,同時從上游、中游、下游到河口,各區段 諸多水、河川、生態課題亦多是互相關聯且交叉影響,是以流域治理,絶對不是化約主義

(reductionism)所強調的水利層面,更牽涉到其治理三大層次—維生環境、生物多樣性、

倫理文化(黃榮護、林明志,2008)。是以永續的流域治理,即不能單就科技分析的角度 作為治理的手段,而不顧及到流域所處的社會生態系統中生態及人文產業發展的永續。

一個社會生態系統具有複雜的動態及各種臨界值,系統不同的運作模式會產生各種不 同的結果,以及存在不確定性,是以必須同時考量不同尺度生態系統的運作情形,然而,

這並非單一治理目標可以達成。為了釐清社會與生態系統相互間的關聯,Anderies , Janssen and Ostrom(2004)從制度的觀點,建構社會-生態系統的概念性模型,此模型包括資源、

資源使用者、公共設施供應者和公共設施四大要素,這些元素彼此之間相互作用(圖2)。

在此模型中的資源,是供給許多的資源使用者加以使用;而資源使用者和公共設施供應者,

係二個人類組成的部分,其或有很大部分的重疊,或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人,這即取決於控 制和管理社會生態系統的社會體系結構;至於公共設施則包括實質的(physical capital,如 堤壩、灌溉溝渠等各種工程工事)和社會的(social capital,控制、管理和使用系統的人實 際採用的規則,以及那些可以減低與監督和執行這些規則有關的交易成本的因子)兩種形 式的人造資本。而在此架構當中,有二個外在干擾因素,其一如洪泛、地震、地滑和氣候 變遷等生物物理性崩解(biophysical disruptions)之外部干擾(箭頭7),此種干擾會衝擊到

變化社會經濟變遷等的社會經濟變遷(箭頭8),此等變遷將衝擊到資源使用者和公共設 施供應者。內部干擾則涉及因社會或生態系統的次系統所引起的生態或社會系統的快速重 組。而在上述四個實體之間,無論資源使用者和資源的利用(連線1)、資源使用者及公 共設施供應者(連線2)、公共設施供應者與公共設施的提供(連線3)、資源使用者和公 共設施間(連線6)及實體連線的互動(連線1、4、5),皆可能造成系統變動。是以如圖 2所示的四個實體和八個連線間可能存在著一些潛在問題(顏愛靜譯,2004;顏愛靜、孫 稚堤,2008)。

Berkes & Folke(1998)從大規模管理生態系統的失敗案例對於自然資源管理理論和 實踐的挑戰中悟出,人類對於生態系統的破壞,主要在於對該生態系統缺乏了解,是以就 系統中各具特色的資源,難以訂立資源親善(resource-friendly)的管理制度,故面對不同 尺度且複雜的社會生態系統時,應從跨學科的角度考量社會及生態二者的聯繫,以彈性的 組織概念,彌補傳統社會研究之間的分歧,並認為應以當地的生態知識為管理執行的基礎,

以提供作為建立具彈性的社會生態系統指導原則。而該指導原則用為管理實踐背後的社會 機制,包含(1)自然的流程(flow with nature);(2)當地生態知識的使用和發展,以了 解當地的生態系統;(3)促進自我組織和制度的學習;(4)發展符合彈性和永續社會生 態系統的價值觀。要言之,為使生態管理回歸到自然生態的層面,則生態管理之實行應有 一些必要的社會機制,以利生態知識的產生、累積和傳遞;至於制度的結構是確保資源永 續的機制,而自然文化的產生則是社會生態系統的實踐,需要培養分享、相互尊重等價值 觀(王一匡,2008)。此處所謂彈性,乃是一個系統吸收干擾的能力,生態系受到擾動後 回復原狀的特性,即所謂「彈性管理」(呂逸林,蔡萬生,2007)。

此外,Berkes & Seixas(2005)認為,在整合人類、自然系統或社會生態系統時,建 立彈性的關鍵在於其永續性,是以使用了四個為建構彈性因素種類為基礎的框架:(1)

不確定性與變動是生態系統的常態,故應學習生活中的改變和不確定性,以發展出處理這 種源自系統外部干擾的回復力;(2)為利於改變和重建,應培育多樣性功能;(3)結合 不同類型的知識,使得資源與生態系統管理的方式,可以整合不同的觀點,成為社會系統 運作的基礎;(4)為自我組織創造機會,以便從危機中學習,回應改變,培育生態記憶,

監測環境,及建立自我組織和管理衝突的能力。

圖 2【社會-生態系統之概念性模型】

資料來源:Anderies, Janssen and Ostrom, 2004。

2、社區參與流域治理

引進社區、非政府組織的力量,進行公共事務的討論、決策與執行,是新自由主義下 興起的一股浪潮,它也是對於過去政府主導的發展失敗經驗的反省。在1980年代後,去中 心化(decentralization)成為多數發展中國家所追求的一種政治價值和經濟目標(Dillinger, 1994;Agrawal and Ribot, 1999)。而在國際保育的論述裡,以中央集權結合科學絕對權 威的自然資源保育,也同時遭到挑戰。由於這些由上而下的保育模式最大問題的根源往往

Agrawal, Arun and Jesse Ribot(1999)的研究指出,一個可持續的、去中心的自然資源管 理,通常必須是在社區和他們可信的代表能夠充分的控制這項資源時,才會發聲。反過來

的化約論(reductionism)的模式思考,但是以社區為基礎進行保育,反映了目前生態研 究強調物種之間的「關係」的整體論(holism)思考;(2)它反映了把人當作生態的一 部份的觀念(3)將在地的經驗與文化容納於管理體系之中,而不再是專家主導的管理模 式。而與社區自然資源管理相關的知識包含了共用資源、傳統生態知識、環境倫理、政治 生態學(Political Ecology)、環境史、生態經濟學等面向(Berkes,2004;林益仁,2005)。

另者,為就流域此等特殊的共用資源尋求理想的治理方式,John Kerr(2007)綜合了 Agrawal(A),Ostrom(O),Wade(W)及Baland and Platteau(B&P)等學者對於實 現永續的共同管理設計原則,提出了促使地方共同管理制度出現的有利因素,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