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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問卷設計
依本研究之目的,經文獻探討及參考相關實證研究結果、加以歸納、整理及比 較,再依書記官研究對象之特性編製而成本研究調查問卷。
一、問卷編製架構
本研究問卷內容分三部分;工作滿意度量表、離職傾向量表及個人基本資料。
(一)工作滿意度量表
本研究之工作滿意度量表構面以1969年Smith, Kendall&Hullin編制的工 作描述量表為基礎,將工作滿意度分為工作本身、薪資與福利、上司領導、
同事關係及升遷機會等五個構面作為工作滿意度研究變項、量表題項則參考 李炎宗(2009)、游素琴(2014)、葉珈圻(2016)等人之建構問卷為基礎,
再依法院書記官工作特質及現況制度,酌作內容及文字修正編製而成。
本量表題項共計35題,採用李克特(Likert-style)之五點量表填答尺度 計分法,受試者依據個人對於問題之同意程度高低填答,表示「非常同意」
計分5分、表示「同意」計分4分、表示「普通」計分3分、表示「不同意」計 分2分、表示「非常不同意」計分1分,共分五個選項。問卷得分愈高,顯示 受試者對於問題認同程度愈高,否則(相反)則愈低。本研究工作滿意度量表 題項如表4- 2。
表 4- 2 工作滿意度量表問卷題項一覽表
構面 題項內容 備註
工作本身
1.我認為我的工作是穩定 2.我很滿意目前的工作內容 3.我很滿意目前的工作量
4.我認為我從事的司法工作很有意義 5.我覺得在工作上有表現能力的機會 6.我的工作常有機會處理不同的事務
7.我對我的工作專業性與工作需要性吻合程度感到滿意 8.我在工作上能自由運用判斷力處理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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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我有機會調任其他機關服務,我一定會離開目前服務 機關
10.如果我有機會至民營機構服務,我一定會離開目前的服 務機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個人基本資料
本研究個人資料題項之設計係參考李炎宗(2009)、楊美娟(2013)、
葉珈圻(2016)等人相關研究並依據現有書記官現狀而設計,分為個人背景 及工作屬性二項,分述如下:
1、個人背景變項
(1)性別:分男性及女性
(2)年齡:分為 25 歲以下、26 歲至 35 歲、36 歲至 45 歲、46 歲至 55 歲、
56 歲以上。
(3)婚姻狀態:已婚、未婚及其他(如離婚、喪偶等)。
(4)家庭未成年子女狀況:分為無或有,如「有」填妥人數。
(5)教育程度:分國中以下、高中、專科、大學(含二技)及研究所以上。
2、工作屬性變項
(1)法院審級:分第一審、第二審及第三審。
(2)官等:分為委任、薦任及簡任。
(3)主管人員:分主管及非主管人員
(4)單位科室:分為民事庭科、形事庭科、行政科室及其他
(5)服務年資:公職之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