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階段的服務重點為:(1) 取得具個案簽署之申請服務文件;(2) 接受轉介,
收集潛在個案的基本資料;(3) 資格審查,判斷是否符合接受服務的資格標準。
申請職業復建系統服務可以透過任何媒介轉介,例如:學校、醫院、機構或自 己等,以威斯康辛州為例,當復健服務部人員收到轉介需求資訊,便會將服務 申請表寄送給申請者,當申請者將文件填寫並簽署寄回後,即開案進入資格審 查。34 資格審查過程除非有特殊狀況,否則必須在 60 天內完成所有程序。為評 估申請者的生、心理損傷造成就業及生活障礙的程度是否符合《復健法》所規 定的服務對象, 復健諮商師會評估申請者的生理、心理損傷所造成行動
( Mobility )、 溝 通 ( Communication )、 自 我 照 顧 ( Self-care )、 自 我 引 導
(Self-direction)、人際技巧(Interpersonal skills)、工作耐力(Work tolerance)、
工作技巧(work skills)等七項功能的限制;然後,依據造成功能限制項目數目 來判斷程度輕重。限制項目數目越多,評定程度越重。資料來源以現有資料為 主,例如:醫療紀錄、學校紀錄、晤談資料等,若現有資料仍不足以確認,可 安排職業評量以取得判斷資格所需之資料。32
以威斯康辛州之復健服務部為例,其規劃一系列的自評問卷(表 9),協 助申請者評估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由該問卷可以初步了解該州在審查申請者的 障礙對工作相關能力影響程度的評估方向。35 奧勒岡視障復健服務部在 2011 年的年度計畫書中明列評估功能限制程度的確認清單(表 10),雖然評估細項 略有不同,但同樣都是以《復健法》所訂定的七大功能項目作為主要評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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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申請者被判定符合服務資格後,復健諮商師應完成所有文件,並以其能 夠了解的文字程度紀錄相關資訊提供給申請者。若復健諮商師判斷申請者之身 心障礙程度過於嚴重以至於無法從職業復健服務中獲益,在提出充足證據下,
可判定為不符合資格,復健諮商師在下此判斷前,必須安排多樣性的現場工作 試作(trial work experience),給予足夠的時間及支持以觀察申請者在現場工作 試作狀況,以作為充足的證明,且在結案前,應提供申請者完整的諮詢,給予 詳錄決議內容之書面文件,以及其他服務資源之資訊,並於判定一年後進行追 蹤,評估是否當初的狀態有改變,或是否有其他需求資訊可提供。個案對判定 有不滿者,可於一年內提出申訴。
由於服務經費有限,當申請服務人數大於可服務人數時,則必須啟動服務 優先順序(Order of selection)機制,《復健法》中規定各州應本著公正性,在 計畫書中訂定服務優先順序方法,以最顯著障礙者(An individual with a most significant disability)為首要服務對象。有鑑於此,各州職業復健服務部因應需 要依損傷造成功能障礙項目多寡來區分障礙程度,通常分為三類或四類,由高 至低為最顯著障礙者、顯著障礙者(An individual with a significant disability)、
非顯著障礙者(An individual with a non-significant disability),及其他無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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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者(All other individuals non-significant disabled)。多數州訂定最顯著障礙 者為具有三項或三項以上功能障礙者,顯著障礙者為具有一項到兩項,各州標 準不盡相同,例如加州所認定的最顯著障礙者須達到四項或以上功能障礙;維吉 尼亞州則特定最顯著障礙者為除須具備三項或三項以上功能障礙外,且預估需 6 個月以上的服務才可達到期望之就業成果者。另外,根據《復健法》規定,
已經過社會安全局認定其障礙符合接受福利服務資格者,即可歸類於符合顯著 障礙者。37 無法即刻從復健服務部獲得服務者,除安排進入等待名單(waiting list)中外,應提供個案服務資訊中心(Client assistance information)及其他服 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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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 威斯康辛州職業復健部申請資格篩選表
功能項目 評估項目
行動能力 你的障礙是否造成你來回兩地的困難(尤其是在工作上)?
例如:你在行走上需要協助嗎?你的障礙是否造成你開車上的困難 或限制你開車的能力?若你要離開家,是否需要協助?你是否需要 他人協助才能了解道路指引或使用地圖?你在進入商店或公共建築 是否需要協助?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上困難?
溝通能力 你的障礙是否造成你溝通上的困難(依據你工作上需要溝通的程 度)?例如:其他人是否需要協助才能了解你的話語?你是否需要 協助才能聽到或了解其他人對你說的話?你是否需要協助才可使用 電話(或者你有使用電傳打字機(TTY)、電話擴大器、或須藉由他人 傳遞訊息)?你在書寫或閱讀文字上是否需要協助(或你是否使用 文字轉換器)?你是否在向別人解釋你的需要上有困難?
自我照顧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準備自己去上班或在工作中照顧自己感到困 難?例如:你在準備著裝去工作上需要協助嗎?你需要在協助下才 能梳洗打扮去工作嗎?你需要協助準備餐點或用餐嗎?你需要協助 如廁嗎?你需要協助處理金錢嗎(例如找零錢、知道如何使用販賣 機、知道如何管理薪資及付帳單等)?你有時會拒絕或忘了服藥嗎?
你曾經有自殺企圖嗎?你有監護人或法定領款人嗎?你現在正被強 制住院中嗎?
自我引導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做符合現實的決定及計畫時有困難?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遵從計畫上有困難?(通常此狀況是由情緒問 題、憂鬱或精神疾病所造成)
人際互動 技巧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工作上與人相處感到困難?
例如:你是否難以控制你的情緒(暴怒、哭泣、大笑、傻笑)?你 是否通常與主管、老師或其他主權者有相處上的困難?你是否曾經 因為你的行為而被要求離開一家商店或公司?你是否在工作上感覺 孤單或無法融入?你的同事是否會作弄你或開你玩笑?
工作耐力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要擔任全職工作或執行勞力工作感到困難?
工作技巧 你的障礙是否造成你在工作上紀錄不好?
你的障礙是否使你在學習新的工作技巧上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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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 奧勒岡州視障職業復健部功能限制確認清單
功能項目 評估項目
行動能力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缺乏獨立或安全移動的能力。
由於缺乏交通資源,無法可靠的通勤上下班及在社區活動。
缺乏獲得輔具(例如手杖、視覺輔助工具、拐杖、義肢、輪椅等)
的資源以至於無法增加獨立行動力。
其他。
溝通能力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需要輔具、其他調整或訓練才能在工作上有效的發揮閱讀及書寫 能力。
若沒有提供調整或輔具(字板、翻譯、通訊輔助器、助聽器等)
就無法聽到或交談。
由於表達溝通困難,與非家庭成員或一般大眾的對話是難以理解 的。
僅具備很少的表達與/或接受溝通技巧。
其他。
自我照顧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缺乏決策、理解或判斷能力,以致於使自己或他人暴露於危險情境。
無法執行職前應具備的技巧,例如梳洗、進食、著裝、金錢管理、
獨立個人管理。
在無其他協助下,無法獨立準備上班。
在準備或維持工作上,無法管理個人健康。
缺乏對管理糖尿病的適應技巧。
其他。
自我引導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在沒有法定代理人協助下或曾被宣告無法定行為能力無法對生 活事件執行知情同意的過程。
缺乏自信或缺乏正面心理能力去適應障礙。
由於情緒或心理問題、嚴重的學習障礙、嚴重腦傷、或認知缺損 以至於無法分辨邏輯程序以達成目標。
沒有能力獨立求職、與雇主溝通其障礙及可能需要的工作適應需 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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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 奧勒岡州視障職業復健部功能限制確認清單(續)
功能項目 評估項目
人際互動 技巧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不具備符合其年齡、文化的互動技巧。
由於外觀異樣、畸形或行為怪異以致於造成社會排擠。
在解釋和回應他人的行為和溝通上有顯著的困難,或社會退縮
顯現在工作適應上有問題,例如頻繁與同事或主管發生爭執。
其他。
工作耐力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因必要的治療或醫療問題在工作上需要頻繁或較多的請假時間
無法經常抬舉 10 磅以上物品或無法有時抬舉 20 磅以上物品
無法久坐或久站兩小時以上。
由於耐力問題無法在競爭性就業的速度要求下執行職務。
由於心理或生理耐力限制,無法在每兩小時休息一次,連續工 作八小時。
其他。
工作技巧 由於個案的障礙,個案….
在執行重要工作任務上越來越困難。
無法有效地記住、了解指令或處理訊息。
無法在沒有密集的或個別的指導下學習新的任務。
由於認知問題無法遵從書面或口頭指令。
執行基本工作任務上有明顯的速度減慢情形(排除耐力問題)
無法執行家事活動,例如烹飪、清潔、洗衣、購物等。
在閱讀、書寫或數學技巧上的能力低於個案欲就業的職場標準
需要轉業且缺乏任何顯著的轉移技能。
無法辨認或選擇與自己的優勢、資源、優先選擇順序、考量、
能力及技能相符的職業目標。
在就業經歷上有不好的紀錄,包含負面的推薦函、解雇、數次 短暫工作。
與相同年齡人相較,僅有極少的工作經驗。
過去因為生理或心理健康問題而有出席率差、不遵從或無法被 接受的行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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