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三大法人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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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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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分析三大法人績效的表現,發現投信的平均報酬率表現最佳,加入考慮 風險因子後,可以發現自營商與外資的投資績效較佳,但是根據迴歸分析顯示投 信與自營商的解釋因子較有獨特性,所以本研究依據投信與自營商於回歸結果中 的投資特性,組成投資組合,並驗證其結果是否具有擊敗大盤的能力。
於投信與自營商各別的投資組中,發現其報酬率都明顯優於大盤與三大法人。
兩者相比中,可以發現投信投資組合的平均報酬率較大,但考量風險因子後,發 現自營商的表現較為優異,此與法人原本的情況相同,但是其報酬率皆高於原本 的法人許多。
所以本研究認為經過分析法人的投資策略與選股模式後,利用表現較佳的法 人去模擬其投資行為,可以幫助一般的投資人,進行較好的投資組合選擇。
第三節 三大法人簡介
台灣股市中可分成機構投資者與一般散戶投資人,其中機構法人包含外國專 業投資機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自營商、國外保險與銀行業、政府操作之 勞退基金、郵匯儲金與其他公司法人等。國內證券市場上將專業證券投資機構分 成三大類別:外資、投信及自營商,合稱三大法人,依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布資料,
外資部分包含陸資,且是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及「大陸地區投 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辦理登記之投資人;投信為本國證 券投資信託公司;自營商為本國證券自營商。目前三大法人佔台灣股市的投資比 重逐年提升,近年達到 30%至 40%,足以影響台灣股市的變動,使其投資策略 成為市場中關注的焦點。
一、外資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資料,我國引進僑外資投資台灣證券市場,主要係依 據行政院 1982 年核定之「引進僑外資投資證券計畫」,該計畫包括三個階段作法 逐步開放市場。第一階段,1983 年時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赴海外募集基金,
投資國內證券市場。第二階段,1990 年 12 月 28 日起,開放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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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為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又可分為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銀行、證券
商、其他投資構(包括政府投資機構、共同基金、退休基金、單位信託及投資信託)五大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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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相同的風險下,其表現以自營商與外資為最好,而投信因為報酬的波動率較 大,所以 Sharpe 指標呈現較低。在比較每年法人與大盤的報酬績效高低時,發 現自營商於樣本期間的十三年中,贏過大盤的機率為 51%,另外外資與投信的 機率分別為 58%以及 54%。假設於 2001 年開始投入一百元於各個法人的投資組 合中(如圖三),至 2013 年時,自營商的投資組合會成長至 297 元,而外資與投 信則分別成長至 276 元與 271 元,皆比大盤的 186 元要高出許多,如此可見跟隨 三大法人投資的策略確實可以獲得較佳的報酬。
<表一置於此處>
<圖三置於此處>
因此本研究認為在參考法人這段時間的績效表現後,再經過分析三大法人投 資行為因子,可以運用法人的投資策略的特性來挑選出符合條件的股票,形成一 個投資組合,並檢驗此投資組合是否具有較佳的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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