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內容略有不同」,是指語句的不同,包括改字、增字(語詞)或是減 字。如:
97 《詩三家義集疏.卷二十四》,頁 350。鼎文書局。
98 《左傳注疏.卷三十九》,頁 498。又《詩.大雅.抑》:「其維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
其維愚人,覆謂我僭,民各有心。」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⑩
牿
(2-1063)大、段、王 牛馬牢也。从(從)牛告聲。《周書》曰:「今惟牿牛 馬。」
小 牛馬牢也。從牛告聲。《周書》曰:「今惟淫牿牛馬。」
桂、朱 牛馬牢也。從(从)牛告聲。《周書》曰:「今惟淫舍 牿牛馬。」
⑪
瑑
(2-310)大、小、桂、王 圭璧上起兆瑑也。从(從)玉篆省聲。《周禮》曰:「 瑑圭璧。」
段 圭璧上起兆瑑也。从玉彖聲。《周禮》曰:「瑑圭璧。
」
朱 圭璧上起兆瑑也。从玉彖聲。《周禮.典瑞》:「瑑圭璋 璧琮。」
⑫
揱
(9-1129)大、小、段、桂 人臂皃。从(從)手削聲。《周禮》曰:「輻欲其揱。
」
王 人臂皃。從手削聲。《周禮》曰:「輻欲其揱尒。」
朱 人臂皃。从手削聲。《考工.輪人》:「望其輻欲其揱,爾而 纖也。」
⑬
捷
(9-1386)大、小、段、桂、王 獵也,軍獲得也。从(從)手疌聲。《春秋傳》曰:「 齊人來獻戎捷。」
朱 獵也,軍獲得也。从手疌聲。……《春秋莊三十一年
》:「齊侯來獻戎捷。」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⑭
翽
(4-197)大、小、段、桂、王 飛聲也。从(從)羽歲聲。《詩》曰:「鳳凰于飛,翽 翽其羽。」
朱 飛聲也。从羽歲聲。《詩.卷阿》:「翽翽其羽。」
⑮
鷩
(4-473)大、小、段、桂、王 赤雉也。从鳥敝聲。《周禮》曰:「孤服鷩冕。」
朱 赤雉也。从鳥敝聲。……《周禮.司服》:「享先公,
饗射則鷩冕。」
按:以上六例各家所引經文的內容略有差異,其中尤以朱氏與各家差異尤大。有 的是許氏略引經文,而朱氏補齊全文,如例⑩~⑫;有的是用字不同,如例⑬;
有的是減省語句,如例⑭;有的是今本不見該文,而朱氏援引相近者,如例⑮。
例⑩的「牿」,許氏引《周書》作「今惟牿牛馬」,原文見《書.費誓》:「今 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乃阱,無敢傷牿。」
例⑪的「瑑」,許氏引《周禮》作「瑑圭璧」,原文見《周禮.春官.宗伯.
典瑞》:「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覜聘。」
例⑫的「揱」,許氏引《周禮》作「輻欲其揱」,原文見《周禮.冬官.考工 記.輪人》:「望而眡其輪,欲其幎爾而下迤也。進而眡之,欲其微至也。無所取 之,取諸圜也。望其輻,欲其揱爾而纖也。進而眡之,欲其肉稱也。」
例⑬的「捷」,許氏引作「齊人」,乃出自《左傳》莊公三十一年經文,原文 作「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
例⑭的「翽」,大徐本引《詩.大雅.卷阿》作「鳳皇于飛,翽翽其羽」,朱 氏則減省前句,僅作「翽翽其羽」。這個省改,應該是比較符合《說文》引《詩》
的慣例。
例⑮的「鷩」,大徐本引《周禮》作「孤服鷩冕」,但是這句話不見於經書。
今本《周禮.春官.宗伯.司服》原文作: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 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
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玄冕。凡兵 事,韋弁服。視朝,則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弔事,
弁絰服。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后齊衰。王為三公六卿錫衰,為諸侯緦 衰,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絰。大札、大荒、大災,素服。公之服,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
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 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 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齊服有玄端、素端。凡大祭祀、大 賓客,共其衣服而奉之。大喪,共其復衣服、斂衣服、奠衣服、廞衣服,
皆掌其陳序。
與許氏所說的「孤服鷩冕」相關的文句有兩個地方:即「享先公,饗,射,則鷩 冕」和「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段氏以為許氏所引乃後者的文句,
而桂氏則以為是前者語句的引用99。朱氏贊同桂氏《義證》的看法,所以便直接 改易經文,而不遵循大徐本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