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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釋形同(近)而增語詞

所謂「增語詞」,是指在釋形的內容中,或有增加某一語詞(包括複合詞和 短語),但整體的意義和彼此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就其內容而言,又可粗分為四 小類:

1.增加六書類屬的語詞

即表明該字於六書中的類別,此種用語唯有朱氏一書有此體例。如:

(2-143)

大、小、段、桂、王 祭主贊詞者。从(從)示从(從)人(儿)口。一曰从兌省。

朱 祭主贊詞者。从示从人口,會意。一曰从兌省。

⑪ (9-704)

大、小、段、桂、王 水之衺流別也。从(從)反永。

朱 水之衺流別也。从反永,指事。

(9-1044)

69 《釋例.卷四》,頁 86。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大、桂、王 閉門也。从門,才所以歫門也。

小 闔門也。從門,才所以歫門。

段、桂、王 闔門也。从(從)門,才所 (以)歫門也。

朱 闔門也。从門,才所以歫門也,象形。

按:朱氏的《說文通訓定聲》,今日所見的印刷版面,其編排方式,是將所收錄 的每一字,先排該字的楷書形體,其下再寫正篆及重文,除了這三者是大字書寫 之外,其餘部分,包括許氏《說文》的內容及朱氏個人的注文,都是雙行小字,

因此,對於所朱氏所增加的語詞,到底是屬於正文的內容還是朱氏的注文,往往 造成判斷上的困擾,像「祝」、「 」、「閉」說解中的「會意」、「指事」和「象形」

等語詞,就是這種情形;不過,從朱氏行文的用語慣例,或許有些線索可以作為 判斷的依據。如:

社 ,地主也。 示土,會意。按:土亦聲。古文又 木。

士 ,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 一 十,會意。孔子曰:「推十合一 為士。」按:此返約之義,《玉篇》作「推一合十」,則一貫之義,

存參。

小 ,物之微也。 八 見,而八分之,會意。按:八者別也。

由以上三例的行文,可以肯定「按」語的內容都是朱氏的注文,這是毫無疑問的,

而文中所加的「會意」一詞,都是放在「按」之前,因此,這個「會意」雖然是 朱氏所自加,但他是把它視為正文內容的一部分,這應該也是可以肯定的。職是,

以此為依據,縱觀朱氏全書,凡是他所加的如「象形」、「指事」、「會意」之類的 語詞,都該視為正文的內容之一。有此認定,再來討論例⑩~⑫的例字。例⑩的

「祝」,甲文或作「 」(甲 743)、「 」(河 906)、「 」(前 7.31.1)、「 」(燕 2)、「 」

(燕 607),金文或作「 」(大祝禽鼎)、「 」(盂鼎)、「 」(長甶盉)、「 」(申簋)

「 」(禽簋),皆象人跪而事神之形。跪而事神必有禱告之詞,故許君釋為「从 示从人口」,而朱氏則於其後增云「會意」。例⑪的「 」,朱氏加「指事」一詞,

當是指「 」字類屬於指事字。「 」的金文作「 」(吳方彝盖),象河水流通之 形,近人馬叙倫先生說:「倫疑許書原本永、 本為一部, 為永之重文,今為 呂忱或校者分為二部,而以永下說解屬之 下,永下別以『水長』訓之。蓋不知 永、 一字。」70李孝定先生也說:「永、 古一字,許氏永訓長流, 訓水之衺 流別。水長與枝流多,二者實為一事,金文仍用為永字,分為二字,蓋自小篆始。」

71「 」與「永」既為一字,而「永」為獨體象形,則「 」亦當為獨體象形,

朱氏增改為「指事」,並不妥當。例⑫的「閉」,大徐本釋形為「从門,才所以歫

70 《說文解字六書疏證.卷廿二》,頁 2876。鼎文書局。

71 《金文詁林讀後記.卷十一》,頁 39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門也」,似乎是看成會意字。「閉」的金文作「 」(豆閉簋),「 」(子禾子釜),戰 國文字作「 」(秦 196)、「 」(日甲 72)、「 」(日甲一四),門中的形體,很明顯 的並不是「才」,所以段玉裁就說:

从門而又象撑門之形,非才字也。……『才』不成字,云『所以歫門』, 依許全書之例,當云『才象所以歫門之形』乃合。」

近人高鴻縉先生也說:

字倚門畫其已閉,自內見其門槓之形。「才」非文字,乃物形。由文「門」

生意,故託以寄閡閉之閉之意。72

可知大徐本的釋形已有不足,而朱氏乃增加語詞說「才所以歫門也,象形」,正說明「才」不是 文字,只是象關門的門閂之形。如此改易,一者符合「閉」字的本形結構,二者也符合許書的通 例。

2.增加說明構字部件之語詞

即對構字部件分別提出詳細構字之意的解釋。如:

(3-444)

大、小、段、桂、王 故也。从(從)十口,識前言者也。

朱 故也。从十口,會意。十口識前言者也。

(9-907)

大、桂 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 而潛淵。从(從)肉,飛之形,童省聲。

小 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

秋分而潛淵。從肉,飛象形,童省聲。

段 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 而潛淵。从肉, ,肉飛,象形,童省聲。

王 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

秋分而潛淵。從肉,象飛之形,童省聲。

朱 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 而潛淵。从肉, ,象飛之形,童省聲。

72 《中國字例.第二篇.象形》,頁 321。三民書局。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9-969)

大、桂 西( )方鹹地也。从(從)西( )省,象鹽形。安定 有鹵縣,東方謂之,西方謂之鹵。

小 方鹹地也。從 省, 象鹽形。安定有鹵縣,東方謂之

,西方謂之鹵。

段 西方鹹地也。从 省, 象鹽形。安定有鹵縣,東方謂 之,西方謂之鹵。

王 方鹹地也。故字從 省,下象鹽形也。安定有鹵縣,東 方謂之,西方謂之鹵。

朱 西方鹹地也。从籀文西, 象鹽形。安定有鹵縣,東方 謂之斥,西方謂之鹵。

按:例○13的「古」,从十口已解釋字形的結構了,但朱氏則又加上「十口」以補 充何以从十口的原因,所以他在注文中說:「十口相傳為古,十口並協為叶。」

十表示時間久遠,口表示口耳相傳,展轉因襲是為古。釋為「从十口,識前言者 也」,已經可以充分說明「古」字的形義了,朱氏又複加部件語詞,實有蛇足之 嫌。例○14的「龍」,大、桂二家單說「从肉,飛之形」,小徐云「飛象形」、王氏 云「象飛形」,大意相近。「龍」字除去左下的「肉」和左上「童省聲」的「立」

之外,剩下右旁的「 」就是「飛之形」,但是大徐等四家之文義畢竟稍嫌簡略,

段氏改云「 ,肉飛,象形」,也稍嫌迂曲,不如朱氏「 象飛之形」之說,文 順義足。例○15的「鹵」,篆文作「 」,大徐本釋形為「从西省」,「西」的篆文作

「 」,或體作「 」,古文作「 」,籀文作「 」,則大徐本所謂的「从西省」,若 是指从篆文西省,形體相去似乎較為疏遠,因為古文、籀文的形體更為接近「鹵」, 為何不用?小徐云「 象鹽形」,語義較大徐清楚,但 既象鹽形,則所謂「西 省」豈不僅是「卜」而已?似與形構不合。職是,段氏乃云「 象鹽形」,說是。

朱氏不認同大徐本所言的省形之說,所以便直接改為「从籀文西」,或許是因為

「 」、「 」形體較為近似的關係。又大徐本只單說「象鹽形」,和「龍」字同例,

雖可理解,但過於簡略,因此,朱氏便又加上「 」以補足文理,都是比大徐本 妥當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