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朱氏增益經籍者」,即大徐等五家並沒有標明援引經籍的文句,而朱
100 《左傳注疏.卷七》,頁 121。又桓公六年有傳文作「北戎伐齊,齊使乞師于鄭。鄭太子忽帥 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
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頁 112)此句和許氏所引相距較遠,所以段注云「事見《左 傳》桓公六年、十年」,恐怕該以十年的傳文為是。
101 《儀禮.聘禮》:「問諸侯,朱綠繅,八寸。皆玄纁繫,長尺,絢組。」鄭注:「采成文曰絢。」
(《儀禮注疏.卷二十四》,頁 284。)
氏則增加經籍書名。如:
○25
祠
(2-127)大、小、段、桂、王 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詞也。从(從)示司聲。仲春 之月,祠不用犧牲,用圭璧及皮幣。
朱 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辭也。从示司聲。《禮記.月令
》:「仲春之月,祠不用犧牲,用圭璧及皮幣。」
○26
藪
(2-800)大、小、段、桂、王
大澤也。从(從)艸數聲。九州之藪,楊州具區,荊 州雲夢,豫州甫田,青州孟諸,沇州大野,雝州弦圃
,幽州奚養,冀州楊紆,并州昭餘祁是也。
朱
大澤也。从艸數聲。……《周禮.職方氏》:「九州之 藪,楊州具區,荊州雲夢,豫州甫田,青州望諸,沇 州大野,雝州弦蒲,幽州豯養,冀州楊紆,并州昭餘 祁是也。」
○27
翬
(4-190)大、小、段、桂、王 大飛也。从(從)羽軍聲。一曰伊、雒而南,雉五采 皆備曰翬。《詩》曰:「如翬斯飛。」
朱
大飛也。从羽軍聲。……【別義】《爾雅.釋鳥》:「
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詩.
斯干》:「如翬斯飛。」
○28
殤
(4-600)大、小、段、桂、王 不成人也。人年十九至十六死為長殤,十五至十二死 為中殤,十一至八歲死為下殤。从(從)歺傷省聲。
朱 不成人也。从歺 省聲。《儀禮.喪服傳》:「年十九至 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八歲以下為無服之殤。」
○29
覡
(4-1207)大、桂、王 能齋肅事神明也。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从巫从見。
小 能齋肅事神明。在男曰覡,在女曰巫。從巫見。
段 能齋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从巫見。
朱 能齋肅事神明者也。从巫从見,會意。如見神明也。《 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30
武
(10-330)大、小、段、桂、王 楚莊王曰:「夫武定玏戢兵,故止戈為武。」
朱
《左氏春秋宣公十二年傳》:「楚莊王曰:『夫文,止戈為武
。』」又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 眾、豐財者也。」
按:例○25的「祠」,各本無引經,朱氏以為釋形之外的語句是出自《禮記.月令》,
故標明其出處。今本《禮記.月令》作:
仲春之月,日在奎,昬弧中,旦建星中。……是月也,祀不用犧牲,用圭 璧,更皮幣。102
其中「祠」作「祀」,而朱氏引作「用圭璧及皮幣」,與今本「用圭璧,更皮幣」,
文句略有不同。各本的內容,雖然不能肯定就是許氏援引《禮記.月令》的內容,
不過,兩相比對,許氏有所參稽應該是可以肯定的。例○26的「藪」,所用的詞語 和《周禮.職方氏》完全相同,所以朱氏才標明是援引《周禮》的內容。例○27的
「翬」,朱氏認為「一曰伊雒而南雉五采皆備曰翬」是出自《爾雅.釋鳥》的內 容,所以直接改「一曰」為經籍之名。今本《爾雅.釋鳥》作:
雉絕有力,奮。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江、淮而南青質,
五采皆備成章曰鷂。南方曰,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103 雖然用字及詞語和大徐等略有不同,但文義內容卻無二致,則朱氏以為是援引《爾
102 《禮記注疏.卷十五》,頁 298~302。
103 《爾雅注疏.卷十》,頁 187。
字 例 注 本
字 例 注 本
雅》之文當是可信。例○28的「殤」,各本集比為義說明夭殤的年紀與稱呼,而朱 氏則以為是出自《儀禮.喪服》的文句: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無受者: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傳〉曰:「何 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無受也﹖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人者,其 文不縟。故殤之絰不樛垂,蓋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 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104
今本經文與大徐本用語略有差異,與朱氏所引詞語也稍有不同。各本當是略用《儀 禮》的內容,而不是直接引用。例○29的「覡」,大徐本用以說明「覡」和「巫」
的不同。「巫」、「覡」皆為巫師之稱,而且男女皆可稱「巫」,如《周禮》: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男巫,無數;女巫,
無數;其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春官.
宗伯)105
男巫:掌望祀、望衍,授號,旁招以茅。冬堂贈,無方無筭。春招弭,以 除疾病。王弔,則與祝前。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旱暵則舞雩。若王 后弔,則與祝前。凡邦之大災,歌哭而請。(春官.宗伯.男巫女巫)106 就工作內容而言,「巫」、「覡」具有同樣的性質,但若就性別而論,應該還是有 所區別的,即「男曰覡,女曰巫」。《周禮.春官.宗伯》:
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 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魅,以禬國之凶荒、民之札喪。107
疏云:「在男曰覡,在女曰巫者,男子陽有兩稱,名巫、名覡;女子陰不變,直 名巫,無覡稱。」而《國語.楚語下》也說: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
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 曰覡,在女曰巫。108
兩相比較,大徐本的文句和《國語》相同,則朱氏以為出自〈楚語〉並非沒有根 據。例○30的「武」字,《左傳.宣公十二年》:
丙辰,楚重至於邲,遂次于衡雍。潘黨曰:「君盍築武軍而收晉尸以為京 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
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
104 《儀禮注疏.卷三十一》,頁 370。
105 《周禮注疏.卷十七》,頁 265。
106 《周禮注疏.卷二十六》,頁 400。
107 《周禮注疏.卷二十七》,頁 423。
108 《國語.卷十八.楚語下》,頁 559。台北.九思出版有限公司。
時夏,允王保之。』……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
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109
大徐本所引「楚莊王」云者,取自《左傳》的內容,應該是沒有疑問的,只是略 述經文,以致文句稍有出入,而朱氏不但標明經書,並且完整引述原文。朱氏雖 然較為詳細,但許氏重在訓釋字義,即使只是略述其文,只要能達到這個目標即 可,因此,他並不特別標明引述經籍名稱。
朱氏對於許氏援引經籍的內容,不但盡可能一一標注出章節篇名,而且還逐 一檢覈原文,句句比對。許氏暗引典籍者,加以點明;文句疏略者,加以補充;
語詞譌誤者,加以糾舉;經籍誤植者,加以改易;語序錯落者,加以統一。凡此,
皆可看出朱氏不墨守《說文》而自出機杼的用心,與段、桂、王三家謹守大徐原 文而在注文中說明質疑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