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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務學習的特質與方法

三、服務學習的特質與方法

而對於志願服務的學習特質,黃明月(1999)曾提到:服務性學習是透 過提供服務、反思、透過課堂討論以連結服務經驗與課程內容、將經驗轉

為新的知識,並藉以改善服務等四個循環過程來不斷的學習。

關於志願服務轉化成為服務性學習應具備的學習特質,有下列幾點(林勝 義,2002;劉明菁,2008),包括:

(一)協同合作(Collaboration):新的服務學習方案則由雙方居於平等地位,

承認被照顧者的需求與照顧者雙方的需求都很重要,要共同合作,一起來 完成。雙方共同交換資訊,共享資源,加強雙方的能力與成長。

(二)互惠(Reciprocity):以互惠為原則,強調雙方互相教導、學習。

(三)多元(Diversity):服務學習應包含各種多元的族群,不同年齡、不同社 經背景、不同性別、不同地區、不同能力甚至不同的方法等,服務者與被 服務者均有機會接觸與自己不同背景、經驗的人,在服務中挑戰自己既有 的刻板印象、偏見,學習、了解、並尊重別人的不同而帶來觀念的轉變與 自我的成長。

(四)以學習為基礎(Learning-Based):服務學習強調學習與服務的連結,設定 具體學習目標,透過具體經驗的反思,來達到學習的目標。源自iaget、

Dewey、 Lewin 及Kolb 的經驗學習是服務學習的最重要理論基礎。

(五)以社會正義為焦點(Social Justice Focus):強調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關係 應由傳統提供者、接受者,走向互惠平等的夥伴關係。因此從設計、進行、

反思、完成、評量等過程均由雙方一起來參與設計而成的服務學習方案,

對於雙方目標的達成都很重要,雙方都是教導者與學習者。

志工服務學習的方式與類型會隨著機構特性、服務情境和志工背景等因素影 響而有差異,志工的學習不是單一方式的,往往在不同的學習方式中交替進行 著,分述於下:

志工的的學習包括了正式與非正式的學習,正式學習包括了內部培訓的課 程、在職訓練或是學習團體以及外部的繼續教育課程,主要在協助志工理解志願 服務以及機構本身的基本理念,專門課程則指依志工角色任務不同所需學習的專 業知識(林勝義,1997)。而志工的正式學習是有限的,在參與服務的過程中還包括

了其他非正式的學習方式,像是偶發學習或自我調控的學習等,偶發學習是一種 非意圖的學習,亦即不是在設計好的課程或方案中所學習,所通常是在非例行 的、沒有系統的、沒有控制的情境中所發生的經驗學習(Marsick & Watkins,1990)。

林妙香(2000)針對社區志工的研究,均認為志工的學習方法可分為下列四種 學習類型:

(一)正式的學習:機構以本身的服務取向來訓練志工,透過系統化、機構化的 訓練,讓志工學習從事志願服務時所需具備的知識技巧與能力。課程並分 成基礎課程以及專業課程,基礎課程主要在協助志工了解志願服務及本身 的基本理念,專門課程則依志工角色任務的不同,提供所需的專業知識。

(二)偶發與經驗的學習:偶發學習是以經驗為基礎、將外在經驗內化的過程:

過程中還必須包括兩個要素:行動與反省。志工在服務過程中的學習,透 過行動、與他人互動以及與督導討論的過程,都是一種重要的偶發與經驗 的學習,並藉由觀察楷模行為來增強或抑制自己的行為。

(三)自我導向的學習:自我導向學習是由個體自己引發,以評斷自己的學習需 要,形成自己的學習目標。有學習需求的志工會主動去規劃並參與和個人 服務工作有關的學習,或是參加機構外的相關學習活動,藉以更加了解服 務性質以利適應工作環境等,皆屬於志工自我導向學習的方式。

(四)觀察學習:志工在服務過程中,會主動尋求典範並對觀察到的正向刺激加 以模仿學習,再將其轉換、分類、組織成易於回憶的一套體系;並在適切 的時候賦予行動化逐漸在修正的過程中使行動更正確更完善。因此在環 境、個體認知與個體的行為交互作用之下,藉由觀察產生許多學習的內涵。

因此,服務學習概括而言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的學習,除了為機構及服務本 身所受的專門訓練之外,其餘如偶發與經驗的學習、自我導向的學習與觀察學習 都算是一種非正式的學習,而在服務學習的過程中,社會情境與生活經驗的學習 往往來得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