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綱強調培養學生素養的展現,學到哪些概念知識、技能及態度,以及能 做到何種程度,是反映出素養教育之重要參考指標。評量結果的呈現則可著重標 準參照。標準參照是指將學生學習之成果對照於事先定好的評量標準,用以了解 學生在各領域素養中達到之學習狀態,個人之學習表現是與既定的評量標準做比 較,和自己過去的學習表現做比較,藉以了解是否已具備各領域素養之基礎水準 或精熟水準。而為改革國內評量系統,促進國內評量概念及系統能與國際趨勢接 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著手研發與課綱相對應之評 量參照依據,也可稱為評量標準,藉以提供學生學習成就評量之藍圖,並指引教 師評量之範圍與評量學生不同等級應具備之表現。透過理解標準本位評量之內容 標準與表現標準,更能落實課綱之內涵,並加強課程、教學與評量三者間之連結 度。
(一) 評量標準
以閩南語文為例,目前已研發出國小階段之評量標準與示例,而國中部分正 著手建置中。「評量標準」包含主題、次主題與表現描述,即期望學生學到哪些 內容及做到什麼程度。主題與次主題呈現學到哪些內容,A-E 五等級表現描述則 呈現做到什麼程度。評量標準架構如圖1 所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 驗研究發展中心,2020)。
圖1 評量標準架構
標準本位評量所建構之評量標準,從學習表現出發,具有銜接、扣合學習表 現及學習內容之作用,且各領域/科目的評量標準架構及「表現等級描述」
(Performance Level Descriptors, PLD)的寫法,都較為接近,可有效減輕教師整 合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之負擔。以閩南語文為例,評量標準之參考及依據有以下 幾點:
1. 107 年公告之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2. 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CEFR)
3. 「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能力指標與評分規準 4. 各版本閩南語教科書
5. 各語言能力測驗
而在評量標準劃分上,則以學習階段為基準。閩南語文國小各學習階段(第 一學習階段為1-2 年級,第二學習階段為 3-4 年級,第三學習階段為 5-6 年級)
之學習內容有諸多螺旋式設計,即同樣的主題或內涵,各學習階段之差異在於深 度和廣度,故評量標準以兩年共用為原則,分三學習階段敘寫。而評量標準中,
分為「主題」及「次主題」,為學生學習之後展現出來的外顯表現有哪些項目,
故先依據課綱學習重點中之學習表現,分為聆聽、說話、閱讀、寫作四項主題,
再依前項所列各種參考資料與課綱條目相互對照,細分出各次主題。而閩南語課 綱之學習內容之條目,則為教學與評量項目之素材。每項主題/次主題都分為五 個等級:A(優秀)、B(良好)、C(基礎)、D(不足)、E(落後),再依據各參 考資料區分每等級之表現描述(PLD),做為以標準參照概念評量學生時,預先 設定的標準。設定標準之後,再依據標準、搭配教材,設計相應的評量工具。有 別傳統紙筆測驗,閩南語標準本位評量更著重在聆聽、說話、閱讀、寫作,完整 的語言能力,評量方式也更為多元。
(二) 評量標準與領綱之對應
在評量標準與領綱之對應,茲以第一學習階段為例,「主題/次主題」由課程 綱要之「學習表現」發展而來,表 1 呈現主題/次主題與「學習表現」之對應,
並將「表現描述」之等級B 列出對照。惟「學習內容」 涵蓋各項主題、次主題,
亦跨越各「學習階段」,故置於圖2 最末以為參照。
圖2 評量標準與領綱之對應:以第一學習階段為例
圖 3 為閩南語標準本位評量第一學習階段之評量標準及主題、次主題之整 理。主題分為聆聽、說話、閱讀、寫作,次主題則依前列主題再細分語音聽辨、
音訊理解、發音朗讀、口語表達、閱讀興趣及認識書寫。以聆聽中的語音聽辨舉 例,分為五個評量標準,A為能辨認常用字詞中難度較高的語音(泛指華語中所 沒有的音位,例如濁音聲母及入聲韻尾等);B為能辨認常用字詞基礎的語音;
C為能大致辨認常用字詞中基礎的語音;D為僅能有限地辨認常用字詞中基礎的 語音;E則是未達D等級。
圖3 閩南語標準本位評量第一學習階段之評量標準及主題、次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