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第三階段:驗證 M-CORES 之心理計量特性
1. 目的
驗證 M-CORES 之內在一致性、施測者間信度及建構效度。
2. 評量者
研究者設定評量者為合格的職能治療師,且已在社區精復機構有一年以上服 務經驗者為佳;若非職能治療師或於社區經驗小於一年之職能治療師擔任施測 者,則需接受正確的施測方法說明,並依施測說明的施測方法及評分標準進行臨 床觀察輔以訪談評估。此階段研究邀請 3 位社區精復機構的專任職能治療師按照 機構內例行評估執行 M-CORES 的臨床評量。另邀請 1 位職能治療師於 2017 年第 一季(1-3 月)執行施測者間信度評量的部分。
3. 研究對象
研究人員將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之社區精復機構(文山工職能作 坊、心湖職能工作坊及福中職能工作坊)進行個案招募。收案標準為經 DSM-IV、
DSM-IV-TR 或 DSM-5 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之個案,且轉介至工作坊接受復健時間達 4 週以上;並且排除小於 20 歲未成年之個案,無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相關證明 文件之個案。另施測者間信度則以福中職能工作坊個案為對象。
4. 研究倫理
本研究因隸屬於「建置無紙化職能治療評估平台」計劃下,因此使用該計劃 資料通過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之審查,並以之通過的受試
受試者皆在說明研究內容後取得其同意下簽署同意書,願意將其在精復機構之復 健評量等相關紀錄用於協助建置無紙化職能治療平台使用。
5. 評估工具
經本研究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改良後的 M-CORES。
6. 研究程序
此階段的研究為前瞻性的 (prospective)、探索性 (exploratory)的研究設計。評 量者按照 M-CORES 使用說明對招募到的個案列入例行性評量,並於 2017 年的第 一季 (2017/01-03)執行,期間個案繼續從事社區復健、參與社區精復機構內的工作 訓練及其它機構內的相關治療團體活動,並且不需特別針對評量配合的步驟參與。
另,於施測者間信度部分,則在福中職能工作坊專任職能治療師評量學員的 同時,研究人員邀請該坊內的另一名職能治療師同時進行評量。這期間因涉及詢 問個案評估項目之內容,因此,由研究人員協助安排評量同一個案的時間點,間 隔為 2 天,以避免個案對 M-CORES 問題的短期記憶所導致的一致性偏高之偏誤。
7. 統計分析
描述性統計部份,以平均數、標準差及百分比等統計值描述收案樣本之人口 學特性、M-CORES 題目的分數分布情形。
推論統計部份,信度分析比較 CORES 改良前後的內在一致性分數使用
Cronbach’s α,並以 0.7 為可接受,0.9 為良好作為標準 (Tavakol & Dennick, 2011)。
施測者間信度以福中職能工作坊收案的資料為代表,採用組內相關係數
(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CC)驗證,本研究使用之模型為隨機效應之二因 子變異數分析,其公式為 ICC (1,2),2 位施測者所得的平均值進行相關性之計算,
ICC 值大於 0.8 為優良,介於 0.6 到 0.79 為良好 (Doros & Lew, 2010)。
本研究 M-CORES 其建構效度分析採用驗證型因素分析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進行,用 4 個適配度 (goodness-of-fit)指標確認是否 M-CORES 是否 符合模式,包括: (1)卡方值與自由度的比值 (X2/df),X2/df < 3.0 表示適配度良
好。 (2)比較適配指標 (comparative fit index, CFI),CFI > 0.95 表示適配度良好。
(3)Tucker-Lewis 適配度指數 (Tucker-Lewis Index),TLI >0.95 表示適配度良好。 (4) 漸進的誤差均方根 (root mean square error of approximation, RMSEA),RMSEA <
0.08 表示適配度良好 (Schreiber, Nora, Stage, Barlow, & King,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