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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社區精復機構首次針對例行性評量工具 進行改良及驗證。CORES 經過第一與第二階段改良後建立 M-CORES 的表面效度 與內容效度。三家社區精復機構(文山職能工作坊、心湖職能工作坊及福中職能 工作坊)即有共同的評估工具及統一的評量標準。此將促進 M-CORES 於病歷紀 錄的一致性,建立共通的個案資料,作為專業間溝通之依據(黃千瑀等人,2015),

機構間比較社區個案評估結果時將可減少誤差,確保介入品質(蕭小菁等人,

2000)。

第三階段驗證 M-CORES 心理計量特性後,在信度方面,多數面向(獨立生 活功能、休閒功能、職業功能、社會功能)在增加及修改評量項目後同質性增加,

Cronbach’ 達 0.7 以上。施測者間信度表現良好;然建構效度方面,其適配度仍不 足,此代表 M-CORES 之效度不佳,建議被刪除或修改評量項目。探討分析結果 的影響因素,其內容中尤以「身心健康狀態」及「社會支持系統」面向值得提出 討論,因為在新增及修改量表後,此二面向表現的同質性皆偏低,將項目合併進 行因素分析結果,其因素負荷量亦極低,根據上述則可分為內在一致性、施測者 間信度及建構效度進行討論。

第一節 內在一致性

多數主要面向(獨立生活功能、休閒功能、職業功能及社會功能)內在一致 性可接受,唯「社會支持系統」和「身心健康狀態」在增加題目後變差。

「社會支持系統」方面,推測因題目設計不佳,導致值差。資料顯示接近 90%

的思覺失調症個案「家庭支持度」良好、工作坊專業人員的支持中「治療性關係」

評為良好,90%以上的學員「家庭經濟狀況」屬小康。細分析原因,個案轉介到社 區精復機構之初,專業人員(職能治療師、社工師、護理師及專任管理員)即須

掌握個案在各功能面向,且須請其簽署該精復機構之服務同意書後才進行收案,

此亦代表該機構之思覺失調症個案應有一定程度的家庭支持系統及復健配合度。

另一原因則為二分類選項及多數評量項目皆外在層面支持(物質、人際、訊息)

的題目方向,因而忽略個案感受到的情緒支持層面之差異。

「身心健康狀態」面向則推測應與個案穩定度相關,導致樣本變異性低,值 差。仔細檢視個案於量表評量資料,推測與個案在坊平均復健時間(平均 3.8 年3.4 年)相關,大多數個案評量在此面向功能整體表現穩定。其中,生理狀態方面「動 作協調」及「體耐力」表現平均分數均接近尚可,「身體質量指數」多為輕度肥 胖至過重/過輕;精神狀態表現多數個案無明顯症狀影響,全數皆定期回「門診」,

「情緒管理」平均而言偏向穩定。「病識感」部分則多數落在部分到有之間,藥 物服用訓練則多數個案在第五階(自行服藥及回診)。過去研究曾追蹤思覺失調 症個案出院後接受社區復健中心時間及醫療資源使用的相關性發現,接受約 1 年 的社區復健則與僅接受 3 個月社區復健或僅在門診追蹤的個案相比,在結束治療 後 2 年內之精神醫療使用費用相對為低(吳希文、楊銘欽,2011;吳希文、楊銘 欽,2012),因此個案於社區精復機構穩定接受復健時,生理狀態及心理狀態評 量項目之計分相似。

第二節 施測者間信度

M-CORES 之施測者間信度顯示為良好,各面向之 ICC 值皆大於 0.70,顯示不 同施測者對於同一個案的評量表現一致性高。研究者推測施測治療師對機構內的 個案皆有一定程度之瞭解,另本研究在初始個案的篩選上必須在精復機構內已接 受 4 週以上之復健,且施測者皆在同一精復機構內工作,所以評量個案過去 30 天 內的情形的結果一致性相對為高。

第三節 建構效度

本研究採用驗證型因素分析結果顯示適配度不足,由於建構效度不理想,臨 床實務尚不適用。研究人員在刪除因素負荷量低的主要面向「社會支持系統」及

「身心健康狀態」後,適配度仍不佳。因素負荷量低的主要面向進行討論如下:

「社會支持系統」部分,由於機構內之個案 90%以上經濟為小康,且家庭支 持度 90%以上為良好,因此無法有效評量個案的社會支持系統。我們或許應從心 理情緒支持層面的評量項目著手,當以治療師的觀點評量其與個案的關係良好 時,研究者卻忽略此計分是否與個案的看法一致。過去針對有效職能治療師特質 探討(劉麗婷,2005)發現治療師與個案觀點有差異,當治療師認為治療關係與 專業能力是重要的同時,個案與家屬反而重視治療師的耐心、愛心和敏銳發現問 題的能力,因此,治療師須再額外考量個案的情緒支持上的感受。

「身心健康狀況」方面則發現本研究對象之平均年齡(42.2 歲10.6 年)已相 對 10 年前收案的社區精復機構思覺失調症個案(平均 34.6 歲9.9 年)(吳希文、

楊銘欽,2012)明顯增加,所以個案的生理、心理健康隨著年齡增長評估關注的 焦點須被調整。以藥物治療方面為例,醫師開立處方後須考量到個案的生理狀態,

例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監控或副作用影響,有更多理學的監測 (Jalenques, Ortega, Legrand, & Auclair, 2016)。因此,年長的思覺失調症個案介入有所不同 (Berry & Barrowclough, 2009),M-CORES 此面向之相關評量項目上應須被調整。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限制有三:首先是改良過程受限於時間,對照一般量表的編製步驟 (姚 開屏、陳坤虎,1998)而言明顯較少。研究人員確定 CORES 需要改良後,從擬定 量表架構、新增及修改量表的題目、預試、題目分析、修正、信度、效度、交叉 驗證、常模建立到評量手冊的編寫的過程中。為使研究得以順利進行,因此僅大

致執行了幾項步驟,包含:擬定 M-CORES 內容架構、新增及修改題目、預試、

修正、編寫評量說明手冊及信效度驗證。實際缺少細節的調整,量表雖是各面向 獨立計分卻少了範圍分數的評量等級說明;各面向評量題目的比重不一致,使得 M-CORES 難以在每個面向皆能詳實呈現個案功能表現;再者經過預試但尚未再深 入瞭解題目之優劣,僅能做到改良後初始的信效度驗證,目前尚未有後續修改及 交叉驗證階段。

二是樣本代表性不足。本研究僅在臺北市特定三家社區精復機構蒐集量表改 良後的評量紀錄,所以信效度分析結果難以類化至臺北市以外的其他縣市。

三是 M-CORES 缺少以個案為中心的觀點進行評量。本研究在改良過程中,

研究者偏重多數臨床專家的實務經驗及臨床使用之便利性,因此,欠缺以個案觀 點衡量評量項目用於社區思覺失調症個案的合適性,可能因此致使 M-CORES 在

「身心健康狀況」及「社會支持系統」面向之建構效度不佳。

第五節 未來研究建議及臨床應用

本研究目的為新增及修改 CORES 評量項目,並驗證改良後該量表應用於社區 思覺失調症個案例行評估之信效度表現。結果顯示 M-CORES 之建構效度尚不足。

建議未來繼續其信效度之研究時,信度方面可增加再測信度之驗證。效度部分則 可刪除「身心健康狀況」及「社會支持系統」面向之評量項目後,蒐集資料再驗 證,或繼續該面向評量項目之修改使其適用於社區精復機構之思覺失調症個案,

符合個案於此面向真正需要被評估之功能表現。

M-CORES 建構效度之驗證,後續研究者可考慮個別驗證每一向度之單向度組 成。因為 M-CORES 之向度組成,來源多元複雜,除了參考 COTE,另依據醫療人 員經驗與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及評鑑基準。據此 M-CORES 之向度組成,偏向 於個別向度單獨組成,而非有整體潛在特質影響所有向度。若每一向度之單向度 組成良好,亦可形成適用於精復機構之整體/綜合功能量表。

再者,本研究隸屬於「建置無紙化職能治療評估平台」計畫,因此使用建置 於平板電腦或桌上型電腦之應用程式,則有助於職能治療師於社區精復機構中使 用的便利性並且提升評估之效能,亦有利於評量資料的蒐集與統整。後續應用上,

可更進一步透過應用程式分析個案在 M-CORES 評量紀錄中各個面向功能於每一 季例行評估的表現變化,以利臨床人員快速、精準掌握個案之功能變化。未來宜 接軌電子病歷系統,以建構醫療大數據,將可協助治療師容易掌握社區精復機構 內所有思覺失調症個案復建情形,更快擬定下一步介入計畫,提升職能治療效能 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