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第一階段:新增及修改 CORES 結果
專家會議分別於 2017 年 6 月 28 日、7 月 26 日、8 月 24 日、9 月 29 日,以及 10 月 27 日(附錄二)於三家社區精復機構輪流召開進行。CORES 附加之名稱從
「臺北市立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市療職能復健評估綜合評量」正名為「臺北市立 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職能工作坊職能復健評估綜合評量」(附錄三),總評 量項目數自 35 題增加為 57 題(表四),各主要面向獨立計分。內容新增及修改 說明分為六面向,如下:
1. 獨立生活功能,研究者將「社區相關設施及資源之使用與運用」次面向之「使 用項數」評量項目移除。
2. 休閒功能,增加題數,並逐一修正評量項目使其具體化,並調整計分方式(「休 閒環境瞭解程度」及「時間安排」), 2 點計分增加為 3 點計分;「使用項數」
因應實際觀察個案從事情形,更改為「執行項目」,選項中「遊車河」改為「兜 風」,另增加選項「繪畫」、「寫作」和「其他」(治療師填寫)。
3. 職業功能,分為二次面向「工作訓練內容」及「工作表現」進行增加及修改 評量項目。「工作訓練內容」下增加評量項目,另加上「備註」(治療師自行補 充),選項中增加「無」或「不適用」的選項;「工作表現」則針對個案臨床實 際表現情形增加至 8 題評量項目,除了「實際參與」(5 點計分)及「提醒」(4 點計分),大部分項目之計分方式採用 3 點計分。
4. 社會功能,評量項目原涵蓋「人際溝通」及「社會支持系統」二次面向,修 改後將「社會支持系統」獨立成一主要面向。原內容中的「主動程度」及「適切 性」具體化為治療師可觀察到的具體表現;「提醒」修正為「綜合表現」。計分 多為 2 點計分;「口語表達內容」、「訊息理解能力」及「互動性」為 3 點計分;
「綜合表現」則維持原 4 點計分方式。
5. 社會支持系統,獨立為一主要面向,依情感性、物質性的支持增加 6 題評量 項目,除了「社區資源使用項數」及「家庭經濟狀況」,其他項目皆為 2 點計分。
6. 身心健康狀況,分為二面向「生理狀態」及「精神狀態」,原「體適能」次 面向修改為「生理狀態」。「生理狀態」部分,「協調」改為「動作協調」,「持 續度」改為「體耐力」,並增加「身體質量指數」,5 點計分;「精神狀態」面向 下增加「情緒管理」(3 點計分)、「病識感」(3 點計分)及「藥物服用訓練」
(5 點計分)。
以上敘述整理細節詳見表五。
第二節 第二階段:實地測試 M-CORES 結果
研究人員根據 2 位治療師在施測期間遇到的問題進行 M-CORES 填答方式調 整,並特別對於治療師評估期間使用觀察或訪談方式進行修改,之後做成
M-CORES 說明,包含:測驗設備、施測人員條件、評量方式及評量準則參考(附 錄四)。M-CORES 格式則因應版面調整主要面向的順序,並依據獨立日常生活功 能、休閒功能、身心健康狀況、職業功能、社會功能至社會支持系統的順序排列,
刪除標準化評估結果之填寫頁面、將評估摘要框線縮小,增加學員、專管人員及 專業人員簽章之空間,形成本次研究改良最終版的 M-CORES(附錄五)。
第三節 第三階段:M-CORES 之心理計量特性
1. 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
研究者招募 251 位個案,排除非思覺失調症診斷 60 位及未成年個案 1 位,篩 選後共 190 位個案符合本研究收案標準。收案至評估期間,9 位個案因再入院、就 業或其他因素結案退出本研究,最後治療師實際執行評量之個案為 181 位。其中 男性 80 人 (44%),三家精復機構個案人數分別為 63 人(文山坊 35%)、63 人(心 湖坊 35%)、55 人(福中坊 30%),教育程度以高中職 83 人 (46%)占的比例為高,
=10.6),發病年齡 21.8 歲(標準差=7.3),平均病程 20.4 年(標準差=9.5),在 精復機構接受復健平均 3.8 年(標準差=3.4)。樣本描述詳表六。
三家社區精復機構職能治療師於 2017 年第一季(1-3 月)評量項目填答情形 如表七所示。57 題評量項目中,多數評量項目之分數範圍為 3 點計分(0-4 分 4 題,0-3 分 10 題,0-2 分 23 題,0-1 分 16 題),評量項目休閒功能之「執行項數」、
工作訓練內容之「參與項目」及社會支持系統之「社區資源使用項數」未限定計 分,治療師根據學員在過去 30 天內從事的情形勾選參與項目及填寫數量。
大多數項目無漏答情形(39 題,總題數 57 題),但休閒功能主要面向下之評 量項目「提醒」之漏答明顯,達 20%,其它項目之漏答率皆在 2%以下。
2. 所有受試者之內在一致性結果
表七顯示 M-CORES 各主要面向之內在一致性結果,內在一致性可接受的面 向有四:獨立生活功能 (=0.82)、休閒功能 (=0.76)、職業功能 (=0.87)以及社 會功能 (=0.77)。其中獨立生活功能面向下的「環境整潔」次面向 (=0.91)有良 好的內在一致性,低於可接受的面向二:身心健康狀況 (=0.36)與社會支持系統 (=0.14)。
與之前初步分析(表二)相比的結果整理成表八做為對照,獨立生活功能之 社區使用次面向在移除「使用項數」評量項目後則內在一致性明顯增加(改良前
=0.19,改良後=0.69),休閒功能(改良前=0.59,改良後=0.76)及社會功能
(改良前=0.69,改良後=0.77)主要面向在增加評量項目後則內在一致性改善為 可接受之程度,身心健康狀況則在增加評量項目後明顯降低(改良前=0.65,改 良後=0.36),社會支持系統主要面向在增加評量題數至 6 題後仍低於可接受之範 圍 (=0.14)。
3. 於福中職能工作坊執行之施測者間信度結果
原收案 30 人,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其中 1 人於收案後評量前因發病再入院,
故採用之樣本數最後為 29 人。結果如表九,獨立日常生活功能、職業功能及身心
健康狀況為之 ICC 值分別為 0.92、0.94 和 0.86,達到優良;休閒功能、社會功能 及社會支持系統之 ICC 值分別為 0.79、0.71 及 0.77,達到良好。唯獨立日常生活 功能面向下之「生活規律」及「飲食」次面向之 ICC 值為差,分別為 0.53 及 0.51。
4. 驗證型因素分析結果
本研究採用卡方值與自由度的比值、漸進誤差均方根、比較適配度指標及標 準化殘差均方根進行第一階之驗證型因素分析。研究者考量分析的樣本數(181 人)
較少,因此,將二分類之相似概念的評分項目合併,縮減變項,包含: (1)獨立生 活功能向下之財務的「管理」與「保管」、 (2)飲食的「購買」與「烹飪」、 (3)身 心健康狀況面向下的精神狀態之「症狀」和「門診」、 (4)社會功能中的「互動距 離」、「表情」、「肢體動作」和「互動頻率」以及 (5)社會支持系統面向下的「家庭 支持度」、「朋友支持度」、「治療性關係」和「參與支持性團體」。而「社區資源使 用的瞭解程度」因無可合併之項目,因此刪除此選項,後合併成 47 個項目進行分 析,結果如表十所示,
/df=2.83,符合良好之適配度,其他整體適配度指標 SRMR
(0.14)與 RMSEA (0.09)以及比較適配度指標 (CFI=0.53)未符合良好之適配度。進一 步分析評量項目之因素負荷量(表十一)介於 0.5 至 0.95 的評量項目有獨立生活 功能面向下的「環境整潔」子面向、「社區使用」項目、休閒功能主要面向、職業 功能面向下的工作訓練及工作表現之「目標工作頻率」、「考核獎勵」、「主度程度」、「持續度」、「參與頻率」、「工作出席率」及「提醒」、社會功能面向、社會支持系 統面向下之「社區資源使用」,共計 22 個項目。
再採用另一種合併相似概念的題目方法,研究者將主要面向下有分類的子面 向分數自行合併進行再次分析,合併則包含:獨立日常生活功能的 6 個子面向、
身心健康狀況的 2 個子面向和職業功能的 2 個子面向,刪除計分無特定計分之社 區支持系統面向下的「社區資源使用」,則比較適配度指標 CFI 數值增加為 0.75,
結果仍同第一次分析,多數適配度指標數值無符合。因素負荷量結果見表十二,
因素負荷量較多的有獨立生活功能面向下之環境整潔、財務管理、飲食和社區使
用子面向,另休閒功能、職業功能及多數社會功能多數評量項目符合理想值。
依 47 個項目分析結果,研究者篩選因素負荷量大於 0.5 之項目 22 題再進行驗 證,結果卡方與自由度比值為 2.16 符合良好適配度,漸進誤差均方根 0.09 未符合 良好之適配度,比較適配度指標增加 (CFI=0.87),但未符合良好適配度,標準化 殘差均方根 (SRMR=0.10)適配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