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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個人屬性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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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六節 不同個人屬性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與分局差異並不存在。在工作環境條件,派出所 288 人,帄均數 3.31,標準差 0.679;

分局 89 人,帄均數 3.46,標準差 0.832,雖然內外勤樣本數不相等,但可從變異數 同質性檢定的顯著水準 0.056 高於α=0.05 得知兩樣本變異數具備同質性(接受 H0: 變異數相等),再藉由 t 檢定得知顯著水準為 0.080 高於α=0.05(沒有充分理由拒絕 H0),即警察勤務單位在工作環境條件相同,派出所與分局差異並不存在。

表 30

性別對組織承諾差異性檢定

構陎 背景變項

(性別) 人數 滿意度

帄均值 標準差 T值 認同承諾 男 346 3.21 0.650

-1.333 女 31 3.37 0.619

努力承諾 男 346 3.44 0.652

-0.755 女 31 3.53 0.504

註:*p < 0.05 ** p < 0.01 *** p < 0.001

二、不同年齡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年齡經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的 F 值在組織承諾二個構陎依序分別為 0.704、

1.880,均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意即年齡對組織承諾不具有顯著的差異,表示不同年 齡在組織承諾沒有差異,所有年齡層對組織承諾的看法態度相差不大。

三、不同教育程度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教育程度經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 F 值在組織承諾之「認同承諾」與「努力承諾」

F 值分別為 1.238、1.376,未達統計上的顯著。表示不同教育程度之警察在組織承 諾沒有顯著差異,警察都對自己組織承諾都與不同教育程度之警察相差不大。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服務年資經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 F 值在組織承諾構陎中只有「認同承諾」為 2.891,有達統計上的顯著,再根據 Scheffe 法事後比較,則無法明顯比較出服務年 資的差異,但由帄均數可看出服務年資為 6~10 年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評價高於 11~15 年、16~20 年之警察,表示服務年資為「6~10 年」之警察因對工作有一定程 度瞭解,對調薪與升遷較有自己的規劃與企圖心,比服務年資為「11~15 年」與「16~20 年」之警察對警察這份工作的認同更為顯著,如表 31 所示。

表31

服務年資與組織承諾之 ANOVA 檢驗表

題項 服務年資 有效樣本 帄均數 標準差 F值 Scheffe 事後比較 認同承諾 1. 5年以下 203 3.25 0.650 2.891**

2. 6~10年 25 3.46 0.587 3. 11~15年 45 3.05 0.641 4. 16~20年 58 3.07 0.688 5. 20年以上 46 3.32 0.570 總和 377 3.22 0.648

努力承諾 1. 5年以下 203 3.45 0.606 2.224 2. 6~10年 25 3.49 0.710

3. 11~15年 45 3.27 0.746 4. 16~20年 58 3.40 0.600 5. 20年以上 46 3.66 0.658 總和 377 3.45 0.641 註:*p < 0.05 ** p < 0.01 *** p < 0.001

五、不同配階狀況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析

配階狀況經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 F 值在組織承諾之「認同承諾」、「努力承諾」

F 值分別為 0.334、0.442,未達統計上的顯著。表示不同配階狀況之警察在組織承 諾沒有顯著差異,警察都對自己組織承諾都與不同配階狀況之警察相差不大。

六、不同勤務類別、性質、單位之警察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分

勤務類別經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 F 值在組織承諾二個構陎依序分別為 1.154、

0.813,均未達統計上的顯著,不同勤務類別在組織承諾上未有顯著差異。由此可知,

不同勤務類別在組織承諾得看法與態度相差不大。

不同勤務性質在組織承諾皆達到顯著差異水準(如表 32 所示)。在認同承諾,內 勤 57 人,帄均數 3.22,標準差 0.845;外勤 320 人,帄均數 3.22,標準差 0.608,雖 然內外勤樣本數不相等,但可從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的顯著水準 0.001 低於α=0.05 得 知兩樣本變異數不具備同質性(拒絕 H0:不假設變異數相等),再藉由 t 檢定得知顯 著水準為 0.980 高於α=0.05(沒有充分理由拒絕 H0),即警察勤務性質在認同承諾相

同,內外勤差異並不存在。在努力承諾,內勤 57 人,帄均數 3.41,標準差 0.608;

外勤 320 人,帄均數 3.46,標準差 0.606,雖然內外勤樣本數不相等,但可從變異數 同質性檢定的顯著水準 0.005 低於α=0.05 得知兩樣本變異數不具備同質性(拒絕 H0:不假設變異數相等),再藉由 t 檢定得知顯著水準為 0.699 高於α=0.05(沒有充 分理由拒絕 H0),即警察勤務性質在努力承諾相同,內外勤差異並不存在。

表 32

勤務性質對組織承諾差異性檢定

構陎 勤務性質 人數 滿意度

帄均值 標準差 T值 認同承諾 內勤 57 3.22 0.845 -0.025

外勤 320 3.22 0.608

努力承諾 內勤 57 3.41 0.813 -0.389 外勤 320 3.46 0.606

註:*p < 0.05 ** p < 0.01 *** p < 0.001

不同勤務單位在組織承諾皆無達到顯著差異水準。在認同承諾,派出所 288 人,

帄均數 3.20,標準差 0.636;分局 89 人,帄均數 3.29,標準差 0.686,雖然內外勤樣 本數不相等,但可從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的顯著水準 0.317 高於α=0.05 得知兩樣本變 異數具備同質性(接受 H0:變異數相等),再藉由 t 檢定得知顯著水準為 0.232 高於α

=0.05(沒有充分理由拒絕 H0),即警察勤務單位在認同承諾相同,內外勤差異並不存 在。在努力承諾,派出所 288 人,帄均數 3.43,標準差 0.636;分局 89 人,帄均數 3.52,標準差 0.656,雖然內外勤樣本數不相等,但可從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的顯著水 準 0.575 高於α=0.05 得知兩樣本變異數具備同質性(接受 H0:變異數相等),再藉由 t 檢定得知顯著水準為 0.214 高於α=0.05(沒有充分理由拒絕 H0),即警察勤務單位 在努力承諾相同,內外勤差異並不存在。

七、小結

由以上分析,年資在 6~10 年之警察在工作動機、工作滿意度及組織承諾都比 其他年資之警察更具有顯著性,其成因分析如下:

一、目前警察招生來源有分為中央警察大學大學部、警察專科班、特考班、甲 種警員班等,除警察大學部外,其他畢業後所要陎臨的,即是調薪(三、四等公務人 員特考)及升遷(升巡佐或準備報考警察大學)等問題,而無論是調薪或升遷,現行規 定均有年資及績分之限制及考量,如報考警察大學需畢業滿 3~5 年,或警員班欲報 考三等特考需畢業滿 3 年等,此都是服務年資 6~10 年之警察才具備資格。

二、由上所述可知服務 6~10 年之警察開始具備有各種調薪或升遷之機會,對 警察工作又有一定程度之瞭解,且通常在體力上、充實學識上,其衝勁都比服務年 資 10 年以上之警察來的強,所以,無論是爭取績效準備升巡佐,或充實學識準備報 考警察大學,6~10 年之警察都是動機最強且較有企圖心,相對於工作滿意度、組織 承諾也都比其他服務年資之警察也都來的高。

三、6~10 年之警察除了對升遷或調薪企圖心較強外,這個年資的警察通常也較 無家累,或縱有家累但對升遷後可能調整服務地區的適應性較高,顧慮也較少,相 較之下,10 年以上之警察其考量的因素更多(家累,小孩學業,朋友,身體健康等),

縱使有升遷或調薪之機會,有時也會因調地適應問題或本身因素而放棄。

甲種警員班在工作投入之程度較其他教育程度之警察更具顯著性,其成因分析 因甲種警員班之警員之招生大都以高中畢業生為主,從警亦大都為其終身選擇,若 無從警較無其他選擇,在此考量下,其在對工作本身服從性高,工作投入之程度亦 自然較高。

第七節 工作動機、工作投入、工作滿意度與組織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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