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的差異
系統」及四個層面與整體的 F 值(F=1.805,p=.150;F=.324,p=.808;F=.350,p=.789;
F=.720,p=.542;F=.443,p=.722)均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年齡之學前融合教
層面 年齡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層面與整體之 t 值(t=.196,p=.845;t=.194,p=.846;t=1.263,p=.209;t=1.076,
p=.284)皆未達顯著水準;唯「人際關係」層面(t=2.192,p=.030)達顯著水準,
顯示未婚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人際關係」層面的得分顯著高於已婚之學前融 合教育教師,即未婚的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人際關係」層面的工作壓力比已婚 教師大。
表 4-3-2
不同婚姻狀況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層面 婚姻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專業知能 未婚 50 2.54 0.48 0.196 0.845
已婚 66 2.52 0.50
工作負荷 未婚 50 2.63 0.64 0.194 0.846 已婚 66 2.61 0.67
人際關係 未婚 50 2.05 0.55 2.192* 0.030 已婚 66 1.83 0.53
支援系統 未婚 50 2.22 0.60 1.263 0.209 已婚 66 2.08 0.60
整體工作壓力 未婚 50 2.37 0.48 1.076 0.284 已婚 66 2.27 0.47
* p<.05
參、不同服務年資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的差異情形
不同服務年資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如表 4-3-3 所示。
從表 4-3-3 可知,工作壓力之「專業知能」、「工作負荷」、「人際關係」「支援 系統」四個層面與整體的 F 值(F=2.121,p=.083;F=2.220,p=.071;F=1.322,p=.266;
F=2.153,p=.079;F=2.300,p=.063)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服務年資之學前 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四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皆無顯著差異存在。
表 4-3-3
肆、是否擔任行政工作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的差異情形
是否擔任行政工作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如表 4-3-4 所示。
從表 4-3-4 可知,工作壓力之「專業知能」、「工作負荷」、「人際關係」「支援 系統」四個層面與整體之 t 值(t=-.378,p=.706;t=.298,p=.766;t=.615,p=.540;
t=-.388,p=.699;t=.008,p=.994)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是否擔任行政工作之學 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四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皆無顯著差異存在。
表 4-3-4
是否擔任行政工作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之 t 考驗分析摘要表
層面 婚姻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專業知能 無 2.504 0.520 2.504 -0.378 0.706
有 2.539 0.469 2.539
工作負荷 無 2.638 0.630 2.638 0.298 0.766 有 2.601 0.674 2.601
人際關係 無 1.961 0.566 1.961 0.615 0.540 有 1.897 0.541 1.897
支援系統 無 2.111 0.617 2.111 -0.388 0.699 有 2.155 0.594 2.155
整體工作壓力 無 2.315 0.484 2.315 0.008 0.994 有 2.314 0.472 2.314
伍、不同特殊專業背景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的差異情形
不同特殊專業背景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工作壓力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如表 4-3-5 所示。
從表 4-3-5 可知,工作壓力之「專業知能」與「工作負荷」兩個層面的 F 值
(F=4.380,p=.015;F=6.407,p=.002)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特殊專業背景之學
二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的 F 值(F=2.378,p=.097;F=.955,p=.388;F=2.924,
p=.058)則未達顯著差異水準。顯示在「専業知能」層面,曾選修特教 3 學分或參
層面與整體的 F 值(F=.897,p=.469; F=.609,p=.657;F=1.156,p=.334;F=1.327,
p=.264)均未達顯著水準,唯「工作負荷」層面(F=2.555,p=.043)達顯著水準,
且經事後比較,顯示融合班教學經驗 11-15 年教師的得分顯著高於 2-5 年的教師。
顯示在「工作負荷」層面,融合班教學經驗 11-15 年的學前融合教育教師比融合班 教學經驗 2-5 年的教師大。然而,何以融合班教學經驗愈豐富之教師其工作負荷反 而愈重是值得再加以探討的問題。
表 4-3-6
柒、總結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依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工作壓力顯著差異情形,整理如 表 4-3-7,茲將主要研究發現說明如下:
一、年齡方面:
不同年齡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其在工作壓力四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上,
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李菁菁(2003)、李勝彰(2003)、黃淑嫆(2004)、許 芷霖(2007)、陳永純(2010)的研究結果相同。
二、婚姻狀況
(一)不同婚姻狀況的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在「專業知能」、「工作負荷」、「支援服 務」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之壓力感受,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李榮妹
(2004)、邱姮娟(2005)、許芷霖(2007)、呂美玲(2008)、蘇美玉(2010)
的研究結果大致相符。
(二)在「人際關係」層面,未婚教師感受到的工作壓力大於已婚教師。
三、服務年資
不同服務年資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其在工作壓力四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 上,無統計上顯著差異存在。此研究結果與李菁菁(2003)、李榮妹(2004)、黃 淑嫆(2004)、謝淑珺(2010)的研究結果相同。
四、行政工作
是否擔任行政工作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其在工作壓力四個層面與整體工作 壓力上,無統計上顯著差異存在。此研究結果與李榮妹(2004)、邱姮娟(2005)
的研究結果相同。
五、特殊専業背景
(一)不同特殊專業背景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其在「人際關係」與「支援系統」
兩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上,無統計上顯著差異存在。
(二)在「専業知能」層面,從未修習特教學分與曾選修特教 3 學分或參加 54 小 時特教研習之教師,其感受到的工作壓力大於已修過特教 20 或 30 學分之 教師。
(三)在「工作負荷」層面,曾選修特教 3 學分或參加 54 小時特教研習之教師,
其感受到的工作壓力大於從未修習特教學分之教師。
六、融合班教學經驗
(一)不同融合班教學經驗背景之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其在專業知能、人際關係 與支援系統三個層面與整體工作壓力上,無統計上顯著差異存在。
(二)在「工作負荷」層面已有 11-15 年融合班教學經驗之教師,其感受到的工 作壓力大於 2-5 年融合班教學經驗之教師。
表 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