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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回饋型態與不同測驗時間對國小四年級學童樂樂棒球

以不同的回饋型態(A 因子為獨立樣本)與不同測驗時間(B 因子為 相依樣本)為自變項,擲準技能表現為依變項,經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 分析進行考驗後,得到表 4-2 各組擲準技能表現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從 表 4-2 得知交互作用 A、B 因子間(F=44.26,p<.05)達顯著水準,有交 互作用存在,則進行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結果如下表 4-3:

表 4-3 單純主要效果摘要表 呈現顯著差異(F=19.61,p<.05),表示實驗參與者在實施 6 週的樂樂棒 球擲準教學後,已產生學習效果,因此,言語回饋組與影像回饋組的擲準 技能表現,在後測和保留測驗都優於控制組。

不同的測驗時間(B)在口語回饋組(a1)有顯著差異(F=321.88,p

<.05);在影像回饋組(a2)也有顯著差異(F=241.56,p<.05);在控制 組(a3)亦有顯著差異(F=29.90,p<.05);顯示各組在後測的表現優於前 測,保留測驗的表現也比前測進步。由表 4-3 得知,本研究中不同組別(A)

在前測(b1)無顯著差異,顯示各組在實驗前具均值性,也就是教學與練 習介入之前,各組的擲準技能起始能力都相當低,因此,經由教學與練習 後動作技能學習表現的效果仍會有成長且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為:口語回饋組與影像回饋組的擲準技能表現,經過 6 週 的樂樂棒球擲準練習後,在後測和保留測驗都優於控制組;有回饋介入的 口語回饋組及影像回饋組,經過回饋學習後,擲準技能學習表現都優於控 制組,顯示在運動技能的學習過程中,練習與適當的回饋訊息,都是影響 學習效益的重要變項(keh, 1992)。

陳凱智、林清香、蔡金霖、陳和德與林清和(2004)以88名技術學院 的女學生為研究對象,探討網球雙手反拍技能表現與保留的影響。將受詴 者分為控制組、口語組、自我影像組和標準影像等四組。研究結果發現,

在後測與保留測驗上,標準影像組效果最佳,自我影像組次之、口語組居 中而控制組最差。這和本研究結果相似,在後測與保留測驗上,口語組與 影像組優於控制組。

但本研究結果顯示,技能學習之表現,在口語組與影像組之間卻無顯 著差異存在,不像上述之研究,標準影像組與自我影像組皆優於口語組;

探究可能原因,或許是國小四年級學童,年紀還太小、身心發展尚未成熟,

不具備足夠之察覺並修正錯誤動作之能力。因此,對國小四年級學童樂樂

棒球擲準之學習,口語組與影像組可以帶來更好的學習成效,但口語組與 影像組之間卻無顯著差異存在。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同回饋型態(口語回饋組、影像回饋組、控制組)

與不同測驗時間(前測、後測、保留測驗)對國小四年級學童樂樂棒球擲 準技能表現之影響,根據研究的結果,歸納出結論並提出建議,以供後續 研究與實際應用之參考。本章共分為兩節,第一節是結論;第二節為建議。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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