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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不同國籍婦女身體健康資料比較

在本節中,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與費歇爾精 確檢定(Fisher’s exact test),分別檢驗不同國籍女性社會人口學變項、生 育健康、疾病史和健康行為、先生疾病史及健康行為、婦女壓力及社會 支持以及子女發展問題等變項,比較在不同國籍婦女間的關係,藉以了 解變項在不同國籍間是否存在著差異。

一、 婦女社會人口學變項比較

如表 4-3-1 分析結果可知:本研究中新移民女性平均年齡為 29.74 歲(標準差為5.73),本籍婦女平均年齡為 31.63 歲(標準差為 5.69),

二者年齡比較亦無顯著性差異。在婦女正規教育年數比較上,新移民女 性平均教育年數為 9.02 年(標準差為 2.76),本籍女性平均教育年數為 11.66 年(標準差為 1.70),顯示新移民女性平均教育年數顯著的低於本 籍女性 (P<0.001),婚齡比較上,新移民女性平均結婚年數為 5.88 年(標 準差為 2.63),本籍女性為 6.15 年(標準差為 3.90),二者比較上無顯 著性差異;在先生年齡比較方面,新移民女性其配偶平均年齡為41.25 歲

(標準差為 6.50),而本籍女性其配偶平均年齡為 35.09 歲(標準差為 6.04),顯示新移民女性配偶平均年齡顯著的高於本籍女性配偶平均年齡 (P<0.001);而在與先生年齡差距上,新移民女性與先生年齡平均差距為 11.52 歲(標準差為 7.22),本籍婦女與先生年齡平均差距為 3.46 歲(標

準差為 3.87),此結果顯示新移民女性與先生年齡差距顯著高於本籍女 性(P<0.001);在先生教育年限方面,新移民女性其先生正規教育年限平 均為10.58 年(標準差為 2.30),本籍女性先生正規教育年數平均為 11.77 年(標準差為 2.30),顯示新移民女性其先生正規教育年數平均顯著低 於本籍女性之先生(P=0.022)。有無穩定婚姻狀態、婦女有無工作變項,

在 二 國 籍 間 比 較 上 , 新 移 民 女 性 和 本 籍 女 性 並 未 達 到 顯 著 性 差 異 (P>0.05);婦女個人月收入上,本籍婦女個人月收入比率顯著高於新移民 女性(p=0.026)。在先生目前有無工作及先生收入變項,在二國籍間比 較上,新移民女性和本籍女性並未達到顯著性差異(P>0.05)。在全家月收 入和家庭型態比較上,新移民女性和本籍女性間並未達到統計上的顯著 差異(P>0.05)。

二、 婦女生育健康、疾病史和健康行為

由表4-3-2 可知:在月經週期比較上,不同國籍婦月經週期正 常與否並無顯著性差異(P>0.05),而新移民女性初經年齡平均為 14.91 歲

(標準差為1.82)比起本籍女性初經年齡為 13.45 歲(標準差為 1.65),

新移民女性初經平均年齡顯著較晚 (P<0.001)。而新移民女性平均流產 次數為0.14 次(標準差為 0.35)相較於本籍女性平均流產次數為 0.38 次

(標準差為0.67),新移民女性平均流產次數較少 (P=0.039)。在子女中 男女數、有無早產兒子女、有無低出生體重子女、婦女有無吸菸習慣、

婦女有無飲酒習慣、婦女有無吃維他命習慣等變項比較上,新移民女性 和本籍女性間並未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顯示二組在上述變項間 皆無明顯不同。婦女吃中藥習慣上,本籍婦女有吃中藥習慣者有11 人,

佔 28.21%,新移民婦女有吃中藥者有 4 人,佔 9.30%,顯示本籍婦女吃 中藥的比例高於新移民女性且呈現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27)。婦女一 般病史比較上,新移民女性本身有一般疾病史者有8 人,佔 18.60%,本 籍女性有一般疾病史者有19 人,佔 48.72%,顯示新移民女性有一般疾病 史者比率明顯低於本籍女性 (P=0.004)。

三、 先生疾病史及健康行為

以表 4-3-3 結果顯示:新移民女性與本籍女性其配偶於一般病史有 無、精神疾病有無、吸食或注射成癮藥物及是否有吸煙習慣、飲酒、嚼 食檳榔習慣等健康行為變項,經過經過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與費歇爾 精確檢定檢驗(Fisher’s exact test)統計檢定後,並未達顯著差異(P>0.05)。

四、 婦女知覺壓力及社會支持

以表4-3-4 分析結果:知覺壓力程度上,新移民女性平均總分為 19.93 分(標準差為6.75),本籍女性平均總分為 23.95 分(標準差為 7.09),

顯示新移民女性在知覺壓力程度顯著低於本籍女性 (P=0.010)。知覺社會 支持程度上,新移民女性平均總分為14.97 分(標準差為 4.18),本籍女 性平均總分為15.25 分(標準差為 3.73),顯示新移民女性與本籍女性在

知覺社會支持程度比較上,並沒有顯著差異(P>0.05);家庭暴力有無在二 國籍間比較上,則未呈現顯著性差異(p>0.05);婦女身心整體健康結果,

新移民女性平均總分658.96 分(標準差為 93.14)相較於本籍女性平均總 分 588.64 分(標準差為 110.21),顯示新移民女性比起本籍女性有較佳 的身心健康結果,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03)。而無論身體或心理面 向 健 康 , 新 移 民 女 性 比 起 本 籍 女 性 皆 有 較 佳 健 康 的 結 果(p=0.014、

p=0.005)。

五、 子女發展問題

表 4-3-5 得知:在子女有無生長問題、低出生體重及發展遲緩等變 項,在二國籍間的比較上,經過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與費歇爾精確檢 定檢驗(Fisher’s exact test)統計檢定後,並未達顯著差異(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