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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知覺的家長,其子女身體活動的差異性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473 (頁 110-121)

本節就家長知覺、青少年知覺與青少年身體活動的差異性進行探討,以瞭解 不同知覺身體活動影響因素的家長,其子女身體活動的差異性。依獨立樣本 t 檢 定考驗後,發現不同知覺的家長,其子女身體活動無差異性。

雖家長的知覺,對青少年身體活動沒有直接影響,再分別探討不同知覺的家 長,其子女知覺的差異性,以及不同知覺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差異性後。發 現家長知覺會透過青少年知覺,對青少年身體活動產生間接影響,就兩方面說明。

其一為不同自我效能的家長,會透過青少年自我效能,對青少年身體活動產生間 接影響。其二為不同人際影響因素的家長,會透過青少年人際影響因素,對青少 年身體活動產生間接影響。最後,就不同來源,探討不同人際影響的青少年,其 身體活動的差異性,發現僅兄弟姊妹、同校同學與不同校朋友的社會支持和親戚、

朋友與社會的知覺典範,對青少年身體活動有影響。

首先,分別依家長知覺 (M=189.89, SD=52.82) 、家長認知因素 (M=35.40, SD=19.69) 、家長人際影響 (M=152.90, SD=42.87) 與家長競爭需求 (M=2.78, SD=.77) 的平均數 (表 13 、 14) ,分為高低分兩組,以獨立樣本 t 檢定考驗後 發現,不同知覺的家長,對青少年身體活動無直接影響。不但不同知覺 (P-PIPA) 的 家長,其子女年身體活動 (A-RPA) 無差異性,且家長知覺所涵蓋的三要素,也都

不會影響青少年的身體活動 (A-RPA) ,即不同認知因素 (P-CF) 、人際影響 (P-II) 、競爭需求 (P-CD) 的家長,其子女的身體活動 (A-RPA) 皆無差異性。

其次,在家長知覺間接影響青少年身體活動方面,先探討不同知覺的家長,

其子女知覺的差異性,根據第三節的討論結果,僅考驗不同自我效能的家長,其 子女自我效能的差異性,以及不同人際影響的家長,其子女人際影響的差異性。

則除了家長角色楷模,對其子女知覺典範外,其餘皆有影響。

在家長自我效能 (P-PSE) 對青少年自我效能 (A-PSE) 的影響方面,依家長自 我效能的平均數 (M=29.39, SD=19.31) ,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3) ,對其子女 的自我效能,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發現具有差異性。結果如表 25 所示,不 同自我效能的家長,其子女的自我效能也出現差異 (t(139)=-2.77, p < .01) 。換句話 說,自我效能較高的家長,其子女的自我效能 (M=46.10, SD=22.41) ,高於低自 我效能家長之子女的自我效能 (M=36.12, SD=19.93) 。

表 25

P-PSE 對 A-PSE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PSE 76 46.10 22.41 65 36.12 19.93 139 -2.77**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在不同人際影響家長,其子女人際影響的差異性方面,依序就社會支持、知 覺典範、角色楷模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發現,僅家長角色楷模對青少年知覺典 範沒有影響。

先就不同社會支持 (P-SSPA) 的家長,其子女的人際影響 (A-II) 差異性進行 考驗。依家長社會支持的平均數 (M=104.36, SD=30.36) 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3) ,依序對其子女的社會支持 (A-SSPA) 、角色楷模 (A-RM) 與知覺典範 (A-norms) ,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如表 26 所示,發現三者皆具有差異性 (t(138)

=-3.29, -3.30, -3.08, p < .01) 。

也就是說,獲得較多社會支持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17.11, SD

=26.99) 、角色楷模 (M=39.59, SD=11.13) 以及知覺典範 (M=18.67, SD=

5.00),都比獲得較少社會支持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03.26, SD=

22.82) 、角色楷模 (M=33.71, SD=9.94) 、以及知覺典範 (M=16.17, SD=4.59)

來得多。

表 26

P-SSPA 對 A-II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SSPA 63 117.11 26.99 77 103.26 22.82 138 -3.29**

A-RM 63 39.59 11.13 77 33.71 9.94 138 -3.30**

A-norms 63 18.67 5.00 77 16.17 4.59 138 -3.08**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再就不同知覺典範 (P-norms) 的家長,其子女的人際影響 (A-II) 差異性進行 考驗。依家長知覺典範的平均數 (M=16.04, SD=5.77) 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3) ,依序對其子女的社會支持 (A-SSPA) 、角色楷模 (A-RM) 與知覺典範 (A-norms) ,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發現三者皆具有差異性。如表 27 所示,

不同知覺典範的家長,其子女的社會支持 (t(146)=-2.17, p < .05) 、角色楷模 (t(146)

=-3.85, p < .01) 與知覺典範 (t(146)=-2.59, p < .05) 皆具有差異。

也就是說,獲得較多社會支持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15.24, SD

=26.18) 、角色楷模 (M=39.81, SD=10.92) 以及知覺典範 (M=18.37, SD=

4.72),都比獲得較少社會支持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05.99, SD=

24.52) 、角色楷模 (M=33.22, SD=9.95) 、以及知覺典範 (M=16.31, SD=4.96)

來得多。

表 27

P-norms 對 A-II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SSPA 70 115.24 26.18 78 105.99 24.52 146 -2.17* A-RM 70 39.81 10.92 78 33.22 9.95 146 -3.85**

A-norms 70 18.37 4.72 78 16.31 4.96 146 -2.59*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另一方面,就不同角色楷模 (P-RM) 的家長,其子女的人際影響 (A-II) 差異 性進行考驗。依家長角色楷模的平均數 (M=32.49, SD=12.03) 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3 ) ,依序對其子女的社會支持 (A-SSPA) 、角色楷模 (A-RM) 與知覺典範 (A-norms) ,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發現僅家長角色楷模對青少年知覺典範無 影響。如表 28 所示,不同角色楷模的家長,其子女的社會支持 (t(139)=-2.17, p

< .05) 、角色楷模 (t(139)=-3.22, p < .01) 皆有差異,但在知覺典範上並沒有差異。

不過因為家長社會支持 (t(138)=-3.08, p < .01) 、知覺典範 (t(146)=-2.59, p < .05) , 都對青少年知覺典範有影響 (表 26 、 27) ,因此其後仍考驗青少年知覺典範對

身體活動的影響。也就是說,除了知覺典範不具差異性之外,獲得較多角色楷模 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14.40, SD=26.18) 、角色楷模 (M=39.30, SD=11.55) ,都比獲得較少角色楷模的家長,其子女獲得的社會支持 (M=105.18,

SD=24.34) 、角色楷模 (M=33.61, SD=9.42) 來得多。

表 28

P-RM 對 A-II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SSPA 67 114.40 26.18 74 105.18 24.34 139 -2.17* A-RM 67 39.30 11.55 74 33.61 9.42 139 -3.22**

A-norms 67 17.66 5.27 74 16.99 4.56 139 -.81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接著,在青少年知覺 (A-PIPA) 對身體活動 (A-RPA) 的影響方面,根據上述 討論的結果,僅探討不同自我效能 (A-PSE) 、人際影響 (A-II) 的青少年,對身體 活動的影響。依青少年自我效能 (M=41.73, SD=21.76) 、社會支持 (M=110.36, SD=26.26) 、知覺典範 (M=17.28, SD=4.94) 與角色楷模的平均數 (M=36.34, SD=10.90) ,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4 ) ,依序對其身體活動,進行獨立樣本 t 檢 定後,發現僅青少年角色楷模對青少年身體活動沒有影響。

在青少年自我效能對身體活動的影響方面,如表 29 所示,不同自我效能的 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具有差異 (t(146)=-3.53, p < .01) 。也就是說,自我 效能較高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58.67, SD=42.74) ,比自我效能 較低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34.89, SD=39.31) 。

另外,在青少年人際影響對身體活動的影響方面,如表 30 所示,青少年社 會支持、知覺典範都對身體活動有影響 (t(146)=-3.18, t(127.78)=-2.91, p < .01) ,不

過,不同角色楷模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無差異。也就是說,獲得較多社會支持 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58.33, SD=43.96) ,比獲得較少社會支持 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36.64, SD=39.00) 。知覺典範較高的青少 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56.58, SD=48.40) ,比知覺典範較低的青少年之

身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36.61, SD=3.87) 。

表 29

A-CF 對 A-RPA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PSE 72 58.67 42.74 76 34.89 39.31 146 -3.53**

A-PBeA 83 55.72 44.00 65 34.63 37.81 146 -3.08**

A-PBaA 89 38.98 37.49 59 57.73 47.40 104.25 2.55*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表 30

A-II 對 A-RPA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High group Low group

變項

n Mean SD n Mean SD

df t

A-SSPA 67 58.33 43.96 81 36.64 39.00 146 -3.18**

A-norms 73 56.58 48.40 75 36.61 3.87 127.78 -2.91**

A-RM 68 51.63 44.72 80 42.06 40.43 146 -1.36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另一方面,就不同來源,探討不同人際影響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差異性,

根據前述討論,不考慮青少年角色楷模對身體活動的影響,就不同來源,分別討 論青少年社會支持 (A-SSPA) 、知覺典範 (A-norms) 對身體活動 (A-RPA) 的影響

後發現,僅兄弟姊妹、同校同學、不同校朋友的社會支持,以及親戚、朋友、社 會的知覺典範,對青少年身體活動有影響。

將父親 (A-SSPA_fa) 、母親 (A-SSPA_ma) 、兄弟姊妹 (A-SSPA_si) 、親戚 (A-SSPA_re) 、同校同學 (A-SSPA_cl) 、不同校朋友 (A-SSPA_fr) 的社會支持,

以及父親 (A-norms_fa) 、母親 (A-norms_ma)、兄弟姊妹 (A-norms_si) 、親戚 (A-norms_re) 、朋友 (A-norms_fr) 、學校護理師 (A-norms_nu) 、體育老師 (A-norms_te) 、社會 (A-norms_so) 的知覺典範按平均數分組後,就社會支持、知 覺典範兩部分,依序對青少年身體活動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

在不同社會支持 (A-SSPA) 對身體活動的影響方面,先依青少年來自父 (M=

20.16, SD=6.64) 、母 (M=21.13, SD=7.05) 、兄弟姊妹 (M=23.47, SD=8.46) 、 親戚 (M=16.79, SD=8.52) 、同校同學 (M=14.44, SD=5.30) 與不同校朋友 (M

=14.38, SD=5.68) 的社會支持之平均數,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4 ) ,對其身體 活動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發現,如表 31 所示,僅在兄弟姊妹 (t(146)=-2.06, p

< .05) 、同校同學 (t(146)=-3.40, p < .01) 、不同校朋友 (t(124.61)=-3.95, p < .01) 三個 重要他人來源,具有差異性。

也就是說,兄弟姊妹提供較多社會支持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

=53.99, SD=44.74) ,比兄弟姊妹提供較少社會支持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 數多 (M=39.70, SD=39.61) ,同校同學提供較多社會支持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 的平均時數 (M=59.09, SD=44.15) ,比同校同學提供較少社會支持的青少年之身 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36.61, SD=38.46) 。不同校朋友提供較多社會支持的青少 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61.03, SD=45.91) ,比不同校朋友提供較少社會 支持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34.07, SD=35.32) 。

表 31

不同來源的A-SSPA 對 A-RPA 的影響之 t 檢定摘要表 (N1=148 and N2=148)

變項 High group Low group df t

n Mean SD n Mean SD

父 63 51.09 44.55 85 43.03 40.98 146 -1.14 母 70 51.26 39.94 78 42.15 44.63 146 -1.30 兄弟姊妹 70 53.99 44.74 78 39.70 39.61 146 -2.06* 親戚 78 52.42 44.11 70 39.82 40.08 146 -1.81 同校同學 67 59.09 44.15 81 36.01 38.46 146 -3.40**

不同校朋友 68 61.03 45.91 80 34.07 35.32 124.61 -3.95**

註:N1與N2分別為本研究受試家長與青少年人數

*p < .05, **p < .01

在不同知覺典範 (A-norms) 對身體活動的影響方面,先依青少年來自父 (M

=2.25, SD=1.06) 、母 (M=2.49, SD=1.15) 、兄弟姊妹 (M=2.54, SD=1.21) 、 親戚 (M=1.66, SD=1.09) 、朋友 (M=2.60, SD=1.11) 、體育老師 (M=1.43, SD

=0.83) 、學校護理師 (M=2.53, SD=1.18) 與社會 (M=1.78, SD=1.08) 的知覺 典範之平均數,分為高低分兩組 (表 14) ,對其身體活動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後 發現,如表 32 所示,僅在親戚、朋友、社會三個重要他人來源,具有差異性 (t(122.43)

=-2.57, t(143.73)=-2.54, t(135.24)=-2.03, p < .05) 。

也就是說,獲得親戚較多運動期望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

56.40, SD=47.33) ,比獲得親戚較少運動期望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數多 (M

=38.24, SD=36.49) ,獲得朋友較多運動期望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時數 (M=54.32, SD=46.88) ,比獲得朋友較少運動期望的青少年之身體活動平均時數

多 (M=37.21, SD=35.01) ,獲得社會較多運動期望的青少年,其身體活動的平均

年的身體活動 (t(146)=-3.53, p < .01) ,因此,家長自我效能會透過青少年自我效 能,間接影響青少年的身體活動。

其二,在不同人際影響的家長,其子女人際影響的差異性方面,除家長角色 楷模,對其子女知覺典範無影響外,其餘皆有影響。但因為家長社會支持 (t(138)

=-3.08, p < .01) 、知覺典範 (t(146)=-2.59, p < .05),都對青少年知覺典範有影響,

因此仍將青少年知覺典範列入青少年知覺對身體活動的影響考驗中。整體而言不 同人際影響的家長,其子女的人際影響具差異性。而不同人際影響的青少年,其 身體活動的差異性方面,僅青少年角色楷模對身體活動沒有影響。因為青少年角 色楷模與身體活動不但無相關,也未達顯著差異,因此推論青少年角色楷模對身 體活動不具影響力。再就不同來源,討論青少年社會支持、知覺典範對身體活動 的影響後發現,僅兄弟姊妹、同校同學與不同校朋友的社會支持和親戚、朋友與 社會的知覺典範,對青少年身體活動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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