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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之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分析 63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之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分析 63

本節將呈現不同背景變項的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化的差異狀況,

包含性別、年齡、年級、學校狀況(類型、區域)及障礙情形(類別、程度、致 殘時間),以平均數差異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來探討。

一、不同性別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情形

考驗不同性別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化程度上的差異情 形,考驗結果如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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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 不同性別之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化量表得分及差異性 考驗摘要表

男性(N=162) 女性(N=163)

t 值

M SD M SD

社會疏離 13.52 4.13 12.47 3.89 2.365*

刻板印象 13.04 4.00 11.69 3.70 3.159**

個人歧視經驗 10.09 3.35 8.94 3.09 3.214**

社會撤退 12.20 5.12 10.86 3.84 2.665**

抗拒污名 8.99 2.99 8.56 2.49 1.406 自我污名化 57.84 15.91 52.52 13.88 3.210**

*p< .05;**p< .01

由表 8 中可見在不同性別的學生在自我污名化量表(t=3.21,p < .01)的差異 達到 .01 的顯著水準,在各分量表上,社會疏離(t=2.365,p < .05)、刻板印象

(t=3.159,p < .01)、個人歧視經驗(t=3.214,p < .01)、社會撤退(t=2.665,p < .01)

均達到顯著差異。由資料中顯示在目前在學的大專院校身障男學生在自我污名化 程度高於女學生(男 M=57.84;女 M=52.52),並在社會疏離、刻板印象、個人歧 視經驗、社會撤退等向度上均顯著高於女學生。唯在抗拒污名向度上無顯著差異,

表示研究假設 1-1: 不同「性別」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感 受」上有差異存在,得到大部分支持。

研究結果與張虹雯(2011)、唐宜禎等人(2009)的研究結果一致,男性在自 我污名化的程度上比女性高。在自我污名化的各向度上,社會疏離、刻板印象、

社會撤退與唐宜禎等人的研究一致,但本研究中性別在個人歧視經驗上達到顯著 差異,男性受測者承受較大的歧視經驗。男性承受社會上較高的社會期待、責任 負擔,性別上的社會角色或是性別污名較重,而將自己認為負向或是脆弱呈現在 他人面前是一種失控的訊息(Weiss, 1991),男性對於呈現這樣的自己有更高的負 向預期(Thompson & Pleck,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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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污名感受」上有差異存在。

唐宜禎等人(2009)以精神障礙者與脊隨損傷患者為研究對象進行年齡與自 我污名化的考驗上無顯著差異,本研究大部分與唐宜禎等人的研究結果一致,唯 獨在「個人歧視經驗」上有差異。在個人歧視經驗上,研究者推估可能與葉雅玲

(2008)針對糖尿病患者的自我污名化進行研究類似,發現年齡越長的患者其越 感受到自己在社會上的特異程度越高、越覺得自己與別人不同。以大專院校學生 來說,年紀越長,其受到歧視的經驗也隨著年齡而增加。

(二)不同年級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情形

為探討在大學體制的學習歷程下,從大一到大四是否會因為適應了周邊環境 的人事物後在自我污名化有所不同,或是在熟悉了人事物之後更內化了周圍的評 價,使自我污名化更深。而在研究所的養成下,是否又會有所差異。其研究結果 呈現於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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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撤退」上具有顯著差異(F=3.715,p< .05),私立大學的學生在社會撤退向度上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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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低於公立大學學生(私 M=10.81<國 M=10.87)與科技大學學生(私 M=10.81>

科 M=12.22),表示就讀於私立大學的學生比其他學生更容易融入社會,更能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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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13 中可看出不同的主修領域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自我污名化差別其實 不大,唯獨在主修教育與主修藝術與設計的學生在刻板印象(F=3.786,p<.05)

與自我污名化總分(F=2.677,p<.05)有顯著差異。表示在藝術與設計的教育養 成下,感受到的刻板印象(藝 M=14.17>教 M=10.45)與整體自我污名化(藝

M=60.17>教 M=47.68)都會顯著高於學習教育的學生。部分支持研究假設 1-5: 不

同「主修領域」的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感受」上有差異存在。可 見不同的教育學習對於人在社會價值觀、社會評價上的關注程度有所不同,修習 藝術的學生在教育養成的背景下,時時要關注流行文化、現代所謂的美感、評價 自己作品的好壞,對於外在評價敏感度較其他主修的學生來的高。而主修教育相 關的學生,受到教育理念的薰陶下,注重人本精神、因材施教,不因先後天資源 較差的對象而改變。

(四)不同特教經驗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情形 先前文獻有探討到特殊教育的發展,隨著社會對於身心障礙的重視與接納度 提高,從原本的專門獨立的特殊學校,到回歸一般學校的特殊班級,迄今的融合 教育,推廣身心障礙學生進入一般班級就讀的政策與規劃下,是否如同先前學者 們所評估的,在特殊學校的就讀經驗會增加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的程度?經過 問卷回收分析後,發現有進入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僅有 48 人(學齡前 2.6%、

小學 3.6%、國中 2%、高中職 13.7%),佔總樣本的 1/5。顯示出現今在大專院校 就讀的身心障礙學生有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人數與比例很低,是以研究者將資料 劃分為「有/無特殊學校就讀經驗」做為自變項,以自我污名化作為依變項進行 t 考驗如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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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4 有無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差異 比較

有經驗(N=48) 無經驗(N=259)

t 值

M SD M SD

社會疏離 13.58 4.113 12.87 4.022 1.191

刻板印象 14.89 4.417 11.85 3.590 5.492***

個人歧視經驗 10.80 3.205 9.25 3.220 3.261**

社會撤退 13.67 6.168 11.09 4.040 3.911***

抗拒污名 9.36 2.641 8.66 2.769 1.733

自我污名化 62.31 16.050 53.72 14.554 3.920***

**p<.01;*** p<.001

如表 14 中所示,發現有無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在自我污名化(t=3.920,

p < .001)整體表現與分量表中的刻板印象(t=5.492,p < .01)

、個人歧視經驗

(t=3.261,p < .01)、社會撤退(t=3.911,p < .001)三個分量表上均達到顯著差 異。由平均數來看,可見有進入特殊學校就讀的學生在自我污名化程度上顯著高 於沒有進入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有 M=62.31>無 M=53.72)。在自我污名化 的向度上,刻板印象(有 M=14.89>無 M=11.85)、個人歧視經驗(有 M=10.80>

無 M=9.25)及社會撤退(有 M=13.67>無 M=11.09)上,有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 學生都顯著高於無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顯示出特殊學校就讀的經驗使學生 相較於進入一般學校的學生承受更多的社會偏見與污名內化的結果。證實研究假 設 1-10:不同「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 感受」上有差異存在。

有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在自我污名化上顯著高於無就讀經驗的學生。此 結果可以印證回歸主流運動的必要,如同黃志成 、王麗美(2000)所表示,回歸 主流運動的目的為減低特殊學校、特殊班級對身心障礙學生所造成的心理社會影 響,減少貼標籤狀況、提升社會適應,並在與社會融入的過程中學習社會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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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結果觀之,身處於特殊學校仍會帶給學生較大的機會被貼上污名標籤。

(五)綜合討論

綜合「學校區域」、「學校類型」、「主修領域」與「特殊學校就讀經驗」來看,

學校區域無顯著差異,顯示出人際親密能力的優劣與學校所在地無關。每個學子 的成長背景、學習背景不同,具有獨特性與個別差異性,而大專院校雖為教育與 成長學習的一環,但與學校所在區域無關,需就個別整體生命脈絡來瞭解。

而有特殊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在自我污名化的表現上顯著高於沒有特殊特殊 學校就讀經驗的學生,顯示出在特殊學校就學的學生可能承受更多的污名對待、

經驗。有特殊學校經驗的學生在刻板印象的覺知上、個人的歧視經驗都較沒特殊 學校經驗的學生高,且開始有社會撤退的表現。而私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在社會 撤退的表現上亦高於公立及科技大學的學生,以人際相處的角度來說,開始出現 社會撤退的反應容易在社會互動上帶出人際經驗的惡性循環。

在主修類別上,學習藝術的學生的自我污名化亦高於學習教育的學生,尤其 在刻板印象向度上。研究者推論這樣的研究結果顯示主修領域所提倡的價值觀以 及讓學生學習看待世界的角度不同所致,學習藝術的學生需要不斷思考何謂美,

需要了解社會上對於高矮美醜等地社會評價,自然對於刻板印象、自我污名化的 程度偏高。而教育類的學生專注於了解因材施教等,重視知識與人文的傳遞,相 較於外在的美醜評價更多焦點在於內在涵養,是以導致差異。

四、不同障礙情形的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針對「肢體障礙」、「視覺障礙」與「聽覺障礙」三類身心障礙學生為 研究對象探討自我污名化的程度。以下就「障礙類型」、「障礙程度」與「障礙時 間」三個向度分別探討其間的差異。

(一)不同障礙類別的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情形 為瞭解不同障別、不同的障礙是否影響身障生在自我污名化上的表現,以障

74 板印象」(F=4.490,p<.05)分量表上呈現.05 的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

聽覺障礙的學生在社會疏離與刻板印象的程度較視覺障礙的學生高。表示聽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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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輕<重/極 重

由表 16 中可發現「刻板印象」(F=6.821,p<.01)、「社會撤退」(F=3.312,

p<.01)在障礙程度上有顯著差異。障礙程度在中度(M=12.73)與重度以上

(M=13.09)的學生較輕度障礙的學生(M=11.24)感受到環境中較大的刻板印象。

而輕度障礙的學生在社會撤退的表現上顯著低於重度程度以上的學生,其分量表 平均數各為 10.62 與 12.18。部分證實研究假設 1-8:不同「障礙程度」的大專院 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在「自我污名感受」上有差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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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障礙時間(含先後天)的大專院校身障生自我污名化之差異

除了障礙程度可能影響自我污名化程度之外,研究者亦假設先天障礙的身心 障礙學生與後天障礙的身障生在自我接納上會有不同,亦即在自我污名化的程度 也會有所差異。為使研究資料單純化,在資料處理過程中已排除致殘先後天狀況

除了障礙程度可能影響自我污名化程度之外,研究者亦假設先天障礙的身心 障礙學生與後天障礙的身障生在自我接納上會有不同,亦即在自我污名化的程度 也會有所差異。為使研究資料單純化,在資料處理過程中已排除致殘先後天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