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以肢體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三障別身心障礙學生作為研究對象 進行問卷調查,不同的知覺損傷會影響其訊息的接受與表達,與肢體的損傷作為 對照,瞭解在不同訊息接收與傳達的困難下對於自我及人際間的差異與影響。本 章就研究主要發現歸納整理之。
一、 大專院校肢體與感官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與人際親密能力現狀
研究結果發現身心障礙學生的人際親密能力表現佳,與相近研究資料相比明 顯優於一般無障礙的學生,尤其在負向決斷、主動與表露、衝突處理三方面最明 顯。依此發現研究者推論身心障礙學生普遍有能力轉化困境為力量,障礙因素使 得人際相處上會遇到現實困難,但也成就了身心障礙學生更珍惜、重視身邊的人 際關係,更多的學習、提升人際親密的能力。
以自我污名化量表評量身心障礙學生受污名內化的程度發現,身心障礙學生 的自我污名化呈現負偏態,對外界污名或誤解具有抵抗能力,普遍不認同外界所 加諸的污名,且對自我有一定程度的信心。
具有良好的人際親密能力不能表示身心障礙學生擁有滿意的人際關係品質,
是以在先前研究中有許多研究顯示身心障礙學生最大的困難在於人際關係(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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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2012;吳佳臻,2010;李育逢,2009;洪宜昀,2002;楊振隆,1985)。由本 研究結果來看,身障生也許對於自己的人際關係不夠滿意,但對人際親密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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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能力不同的因素。僅有在負向決斷的能力上,男性身心障礙者高於女性;以及 在情緒支持的能力上,公立大學的學生較科技大學的學生較佳。
換言之,人際親密能力可視為人類生命發展上所會發展、具備的能力,不會 因為不同社會分類或性別、環境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僅會在少部分的面向上造成 影響,而影響差異不大。
四、 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污名化與人際親密能力之相關與預測
(一)背景變項、自我污名化與人際親密能力的相關
本研究結果顯示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的自我污名化與人際親密能力為負相 關,且均為中度相關,即自我污名化程度越高,擁有越少的人際親密能力。由此 可見,若能使身心障礙學生更能接納、認識自己不因身心障礙而影響自我概念或 受到外界對身心障礙的污名評價,則更能在人際親密表現上更佳。
在背景變項上,障礙時間與社會疏離、抗拒污名顯著相關,當個體帶著障礙 身份的時間越長,越會有離群的現象,但卻越有能力去面對污名評價。在障礙程 度方面,障礙程度與刻板印象、個人歧視經驗、社會撤退、自我污名化顯著相關。
障礙程度越高,接受的刻板印象越多,經驗到更多的個人歧視經驗,亦較有不敢 表現自己的傾向。
同郭為藩在 1972 年的研究結論呼籲:若身心障礙者能使自我由消極的防衛轉 為積極的擴展、強化自我,必能容受更高的挫折,能接受自己與他人的快樂,有 較好的社會關係、生活目標與生命意義,更能適應社會。
(二)自我污名化對人際親密能力的預測
本研究結果顯示自我污名化對人際親密能力有顯著的預測力,「社會撤退」、
「社會疏離」與「抗拒污名」可以預測人際親密能力。「社會撤退」為人際親密能 力的主要指標,在人際親密能力的各向度上也扮演著顯著的預測力,可有效預測 個體「主動/表露」、「情緒支持」以及「衝突處理」的能力,僅在「負向決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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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會疏離」為主要預測指標。以此結果來說,若能在班級或團體中提倡個體 獨特性的珍貴,讓學生接受多元智能、多元才藝與表現的價值,減少核心團體的 排擠現象,將有助於減少自我污名化的影響與產生,且能有效提升人際親密能力,
包含在群體中的主動性、更願意分享與自我揭露、更能給予他人情緒上的支持以 及更能有效的面對衝突情境。若希望增進學生面對不舒服情境的決斷能力,則需 要降低學生「社會疏離」感,表示當個體越覺得、認同自己是好的、完整的,不 會帶給群體困擾與麻煩、自己也很重要時,便越能為自己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