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於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之差異分析,並驗證:
假設一:不同背景變項之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有顯著差異。
一、不同性別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 t 檢定差異分析
護理人員女性多於男性,針對不同性別之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是 否有顯著差異,各構面分析如表 4-3 所示:
表 4-3 不同性別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差異分析摘要表
構面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個人性阻礙 男 42 2.76 .53 -1.15 女 277 2.87 .60
人際間阻礙 男 42 2.65 .65 0.80 女 277 2.57 .59
結構性阻礙 男 42 2.43 .86 -0.70 女 277 2.53 .78
生理狀況 男 42 3.40 .82 -0.19 女 277 3.42 .80
焦慮和失眠 男 42 3.32 1.09 1.70 女 277 3.02 .77
社會功能障礙 男 42 2.55 .81 -1.02 女 277 2.67 .70
嚴重憂鬱 男 42 3.34 .72 -0.26 女 277 3.37 .75
由表 4-3 可知,不同性別之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中無顯著差異,由 此可瞭解到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不會因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
Jackson & Henderson(1995)研究顯示,女性在休閒生活上比男性具有更多的 參與阻礙,Koivula(1999)研究性別對運動參與的影響顯示,女性較不被支持參 與運動,Little(2002)研究女性休閒阻礙結果顯示,受到性別影響,女性對於參 與戶外冒險活動的機會及知識均是受限的,根據以上文獻顯示女性的運動阻礙皆 大於男性,與本研究結果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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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玲(2011)以中部某醫學中心體系之地區醫院護理人員為研究對象,研究結 果發現不同性別在休閒阻礙存在顯著差異,不同性別女生平均分數高於男生。與 本研究結果不相符,本研究對於性別不同無顯著差異,雖女生平均分數同樣高於 男生,但差異性不大。
女性及男性可以從事的運動或許有所不同,女性比較喜好從事於有氧方面的 全身運動,而男性大多喜好肌力訓練的運動,但是否產生運動阻礙與其他因素有 關,較不易因性別產生運動阻礙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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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 4-4 可知,不同年齡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之影響中有顯著 差異,另外在構面「結構性阻礙」(F=11.26,P<.05)、「焦慮和失眠」(F=11.45,P<.05) 及「社會功能障礙」(F=8.18,P<.05)中有顯著差異,所以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後 發現因運動場所限制或缺乏專業指導人員之阻礙因素中「31-40 歲」高於「21-30 歲」,因心理情緒及自我認同方面相關問題中發現「≦20 歲」及「21-30 歲」較「31-40 歲」佳,於身體生理狀態相關問題中「21-30 歲」及「≧41 歲」較「31-40 歲」佳。
顯示出不同年齡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是有顯著差異,尤其以
「21-30 歲」的身心狀態優於「31-40 歲」最為顯著,「21-30 歲」的運動阻礙也低 於「31-40 歲」。
Lee(2005)研究結果顯示年齡不同,對於運動障礙無差異性,陳雅慧(2009)研究 結果指出,不同年齡護理人員在休閒參與中的「知識型」、「藝文型」、 「運動保 健型」、「休憩型」及「社交型」五個構面中無顯著差異,根據以上文獻顯示,年 齡對於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是無顯著差異的,與本研究結果不符。
張議露(2007)研究結果發現 參與「大眾媒體類」及「社交活動類」最多的是 40 歲以上的護理人員,參與 「戶外活動類」、「文化活動類」及「運動類」最多的 是 35-39 歲的護理人員, 20-24 歲及 40 歲以上的護理人員參與「嗜好活動類」則 是一樣多。顯示出 35-39 歲的護理人員運動阻礙低於 20-24 歲及 40 歲以上,年齡 上呈現顯著差異,與本研究結果同為有顯著差異,但年齡層卻略為不同。
吳秀玲(2011)以中部某醫學中心體系之地區醫院護理人員為研究對象,研究結 果發現不同年齡在休閒阻礙存在顯著差異,不同年齡 30 歲以上平均分數高於 30 歲以下。與本研究結果相符,不同年齡僅於因運動場所限制或缺乏專業指導人員 之阻礙因素中是有顯著差異的,其中 31-40 歲高於 21-30 歲。
張議露(2006)以台南地區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三大類醫院的護理人 員進行研究調查,發現不同背景變項之護理人員,在身心健康上達顯著差異,身 心健康情況則受年齡不同而有差異,與本研究結果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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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於「21-30 歲」的年齡層多為剛踏入護理職場的年紀,對於護理工作 仍充滿熱誠及動力且身心狀態皆處於良好狀態,許多專科、大學仍參與許多運動 或是社團活動,資訊上流通快速,且多數尚未結婚無小孩,單身之下對於時間及 決策上較為自由,相對於產生運動阻礙情形較低,而「31-40 歲」的護理人員屬於 踏入職場約 10 年,長時間處於高壓工作環境的狀態下,部分護理人員無法適應長 期輪班的作息,開始出現失眠、焦慮及疲憊等問題,對於下班後出現各種拒絕運 動的理由,或是已結婚生小孩等等,多重阻礙因素的影響導致長期下來無規律運 動再持續的影響身心健康,無限輪迴的下去無法改善。
三、不同婚姻狀況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 t 檢定差異分析
經調查護理人員婚姻狀況已婚人數為 158 人及未婚人數為 133 人,針對不同 婚姻狀況之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是否有顯著差異,各構面分析如表 4-5 所示:
表 4-5 不同婚姻狀況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差異分析摘要表 構面 婚姻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個人性阻礙 已婚 158 2.97 0.68 3.67*
未婚 133 2.71 0.51
人際間阻礙 已婚 158 2.68 0.60 3.15*
未婚 133 2.46 0.61
結構性阻礙 已婚 158 2.55 0.81 1.35 未婚 133 2.42 0.81
生理狀況 已婚 158 3.54 0.82 2.75*
未婚 133 3.28 0.78
焦慮和失眠 已婚 158 3.16 0.78 2.60*
未婚 133 2.91 0.88
社會功能障礙 已婚 158 2.65 0.73 0.27 未婚 133 2.63 0.75
嚴重憂鬱 已婚 158 3.45 0.77 1.64 未婚 133 3.30 0.74
*p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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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5 可知,不同婚姻狀況之護理人員在個人性阻礙、人際間阻礙、生理狀 況及焦慮和失眠是有顯著差異的。
研究中僅 Lee(2005) 的研究結果顯示婚姻狀況不同,對於運動障礙無差異性,
與本研究結果不符。
對於已婚女性的研究中顯示,女性年輕時在家庭以外的休閒活動很多,較喜 歡社會性或文化性的休閒活動,對於多數的婦女而言休閒活動受到「家庭生命週 期」的影響很大,參與休閒活動之頻率變得比男性低,總以滿足工作與家庭的需 求為優先任務,結婚生子後卻會改變以家庭為重心,雖然婚後女性的自由時間比 丈夫長,但也因家庭責任,使得休閒活動以能配合家庭休閒的活動為主,較少考 慮興趣及需要,尤其以照顧幼兒的婚後女性最為明顯,職業婦女負擔更重,這樣 的改變主要是因為缺乏時間、金錢、交通工具、忙於工作而缺乏精力。(Shaw,1985;
陳源湖,2002; Kelly、Godbey,1992;謝淑芬,2001),與本研究結果部分相符 合,研究結果發現個人因阻礙及沒有朋友相伴運動較容易影響生理狀況及焦慮失 眠。
有家庭的婦女在從事休閒活動的需求與動機方便,偏重便利性、資訊彙集性 與環境體驗的感受,並受到下列阻礙因素的影響:(一)家庭責任慣性與時間牽絆,
(二)家庭撫育與家庭責任,(三)工作負擔與時間上的切割,(四)社會環境的不友善,
(五)懷孕生產,(六)個人安全與行動限制,(七)經濟負擔,並將阻礙因素歸類為:
場地阻礙、器材阻礙、內在阻礙、家庭阻礙、涉入阻礙等,其中場地阻礙(M=3.75) 及家庭阻礙(M=3.77)是影響婚後女性的兩項主要因素,表示台灣運動場地的建構在 方便性上仍不符婚後女性的期望,且婚後女性特有的家庭工作影響其休閒運動頗 大,而內在阻礙(M=2.83)的影響最小,涉入因素的平均值(3.24)介於 3.5 與 2.5 之間,
表示研究對象認定其為一項運動阻礙的因素。(侯錦雄,2011;蘇明俊、楊宜樺、
李思誼,2013),與本研究結果部分相符,主要因個人因素及人際因素為主,因場 地及器材因素較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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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若未婚即喜好運動者,既使婚後仍不會放棄運動,婚前或許因自由 度高,運動會選擇於健身房較自主性強的地方,並且下班後即可前往,婚後雖以 家庭為重,下了班需先回家煮飯、接小孩或整理家務,空閒的時間再選擇離家近 的地方稍作運動,例如公園、學校及鄉下的道路慢跑或快走等等,選擇不同的運 動型態及不同的時間分配進行,也能達到運動的相同目的,並不會因為已婚就放 棄運動。
四、是否有小孩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 t 檢定差異分析
經調查護理人員有小孩人數為 107 人及無小孩為 191 人,針對是否有小孩之 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是否有顯著差異,各構面分析如表 4-6 所示:
表 4-6 是否有小孩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差異分析摘要表 構面 小孩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個人性阻礙 是 107 2.90 0.55 0.91 否 191 2.84 0.61
人際間阻礙 是 107 2.62 0.62 0.44 否 191 2.58 0.60
結構性阻礙 是 107 2.57 0.75 0.80 否 191 2.50 0.81
生理狀況 是 107 3.46 0.83 0.41 否 191 3.42 0.81
焦慮和失眠 是 107 3.00 0.75 -1.27 否 191 3.12 0.88
社會功能障礙 是 107 2.66 0.77 0.12 否 191 2.65 0.69
嚴重憂鬱 是 107 3.37 0.80 -0.30 否 191 3.40 0.74
由表 4-6 可知,是否有小孩之護理人員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中無顯著差異,
由此可瞭解到在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不會因是否有小孩而有所差異。
Lee(2005)研究結果顯示子女人數不同,對於運動障礙無差異性,與本研究 結果相符,子女數多寡並不會影響婚後女性是否產生運動阻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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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明俊、楊宜樺、李思誼(2013)對於婚後女性的休閒運動阻礙研究中說明了擁 有不同子女狀況的婚後婦女,受到運動阻礙的情形在器材、家庭和涉入的因素影 響,都有差異性。且陳雅慧(2009)以衛生署台東醫院護理人員為研究對象,結果發 現不同背景變項之子女人數對休閒參與有顯著差異。與本研究結果不相符,本研 究對於婚姻狀況及是否有小孩於結構性阻礙皆無顯著差異。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是否有小孩並不會影響婚後女性是否產生運動阻礙,雖 然有家庭有小孩的護理人員,會以家庭及小孩為優先,但並不構成產生運動阻礙 的主因,有小孩或許會是縮短運動的時間機會,但對於護理人員的研究看來不是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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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 4-7 可知,不同服務年資之護理人員對運動阻礙及身心健康之影響中有 顯著差異,另外在構面「個人性阻礙」(F=11.29,P<.05)、「人際間阻礙」(F=15.36,
P<.05)及「焦慮和失眠」(F=4.33,P<.05) 中有顯著差異,於「社會功能障礙」(F=4.24,
P<.05)及「焦慮和失眠」(F=4.33,P<.05) 中有顯著差異,於「社會功能障礙」(F=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