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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

在文檔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頁 82-85)

第八章 日本政府與相關民間團體之互動

第二節 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

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是由日本主要八個著作權與商標權相關權利人團體所 共同組成,正式會員包括社團法人電腦軟體著作權協會(ACCS)、社團法人日本 映像軟體協會(JVA)、社團法人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日本國際映畫著 作權協會(JIMCA)121、日本商品化權協會(JAMRA)、社團法人日本唱片協會 (RIAJ)、商業軟體聯盟(BSA)與法國製造商聯盟(Union des Fabricants),贊助會員 包括路易威登股份有限公司(LVJ Group)、香奈爾股份有限公司(Chanel)、愛馬仕 日本股份有限公司122與日本警察廳。此協議會係於一九八六年由八個權利人團體 共同組成而設立,其設立之目的為「讓對於不正商品問題有相同立場之團體齊聚 一堂,藉此推動與不正商品相關之情報交換、調查與刊物發行活動,以促進智慧 財產權之保護及不正商品之排除」。此協議會之事業內容包括:

1. 與不正商品相關之資訊交流與交換。

2. 與不正商品對策相關之調查。

3. 以保護智慧財產權及排除不正商品為目的之宣導與刊物發行工作。

關於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之組織,詳見下圖。

資料來源:此圖由本研究整理 (圖十三) 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內部組織

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之組成員,皆為規模較小之權利人團體,因憑個別單 一團體之力量無法有效推動反仿冒與盜版之工作,因此團結其他具有相同利害

121 日本國際映畫著作權協會(Japan and International Motion Picture Copyright Association)為電影 聯盟(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於日本之對口機關,負責防止 MPA 會員所屬電影之著作權遭受 侵害。122 據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人員表示,目前日本境內流通之仿冒品,絕大部分是歐洲品牌,尤其 是法國與義大利品牌之仿冒品,至於日本品牌之仿冒案件則相當有限。

代表幹事

事務局長

總 會

( 構成 )

幹事-會員代表 顧問-警察廳代表

監 事

警 察 廳

會員團體

企劃、廣報部會 調查、研究部會

關係之團體,共同處理仿冒與盜版問題之構想逐漸形成;在一九八六年時,社

2001「21 世紀資訊科技社會 的新挑戰」

戰略」

Fair in 札幌 2003 年 5 月 17 日~18 日 1 萬 9 千人 亞洲智慧財產權研討會

2003「智財立國~建立亞洲秩 序」

2003 年 2 月 7 日 420 人 Fair in 京都 2004 年 5 月 14 日~16 日 約6 萬人 亞洲智慧財產權研討會

2004「智財立國~數位內容產 業之挑戰」

2004 年 3 月 12 日 約420 人 Fair in 仙台 2005 年 5 月 21 日~22 日 約6 萬人 亞洲智慧財產權研討會

2005「智慧財產新時代~智慧 財產教育之重要性」

2005 年 3 月 11 日 560 人

在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與日本政府之合作部分,雖然日本政府對於目前權 利人團體自力救濟打擊仿冒與盜版之活動,並未給予金錢上之補助,然而,在 其他方面之支援則不遺餘力。其中,據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人員之表示,日本政 府對於權利人團體幫助最大之協助,則屬警察廳與權利人團體之密切合作。目前 除了警察廳長期派代表擔任協議會之顧問、參與每月召開之內部會議外127,當權 利人團體於市面上發現有仿冒品或盜版物之存在時,亦得馬上通知警察人員請 求取締或逮捕,此項合作大大地提升了日本境內仿冒與盜版取締工作之效率。另 外,在增強警察機關取締仿冒與盜版之能力方面,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亦派專 人至警察大學,指導警察人員如何辨識仿冒品與盜版之技巧。事實上,日本自一 九八五年起,能夠在這二十年間明顯改善境內仿冒與盜版之情形,主要的因素 即包括日本警察之積極取締加上權利人團體與警察之密切合作。關於日本警察對 於從事仿冒、盜版犯罪組織之追查工作,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人員表示,由於警 察所逮捕之販賣者多為犯罪集團之下游,雖然日本警方努力透過一層一層往上 追查之方法要揪出犯罪集團之首腦,然而通常僅能追查到犯罪組織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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