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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於仿冒與盜版之相關統計

在文檔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頁 60-72)

第七章 日本政府反仿冒工作之具體績效

第一節 日本於仿冒與盜版之相關統計

在商業軟體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所公布的二○○四年全球軟體 盜版率調查報告中,日本國內之軟體盜版率約為28 %,比前一年度約下降一個 百分點,為該年度全球盜版率第八低之國家,在亞洲國家中則為盜版率最低之 國家;同年度,因盜版軟體所造成之損害金額為17.9 億美元(約 1900 億日圓),

則為全球第六高之國家。關於二○○四年度全球軟體盜版率與損害金額之排名,

詳見(表七)與(表八)。

(表七) 2004 年全球軟體盜版率排名92

91 參照本研究計畫之出國報告,頁17,與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人員之訪談記錄。

92 節錄自 BSA「Key findings – Second Annual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and IDC Global Software Piracy Study」, http://www.bsa.or.jp/file/Key%20Findings%20Sheet2005_E.pdf,最後瀏覽日期:

2005/10/10。

(表八) 2004 年全球軟體盜版損害金額之排名93

在商標仿冒的部分,為了對應近年拍賣網站上仿冒品充斥之現象,商標權 人與網拍業者建立了相關防治措施,即網拍業者在接到商標權人判斷為仿冒品 的通知後,應將該筆商品資料自網站上消除之機制。此機制之實施結果為,二○

○二年約有七萬件商品受到商標權人要求刪除資料,二○○三年約十三萬件,

二○○四年約二十四萬件,幾乎每年以倍數成長。曾有針對某歐洲著名品牌之特 定商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為該商品在拍賣網站上之總供貨量其中約有多少百 分比是仿冒品,該數值即為所謂之「仿冒品污染率」;調查結果顯示,該特定商 品之仿冒品污染率於二○○四年前半為80 %,同年後半為 65 %,雖然已有多少 之改善,但此等仿冒品污染率絕非可謂正常。相關單位所推算出,日本一年之中 因為網路拍賣之仿冒品所遭受到之經濟損害,約在一千六百億日圓以上,實為 無法令人忽視之數字94

除了日本國內之仿冒與盜版外,目前日本企業在海外,尤以亞洲地區國家 為主,亦因仿冒與盜版之猖獗而蒙受相當程度之經濟損害。日本內閣府知的財產 戰略本部「知的財產推進計畫二○○四」中即要求相關單位應定期調查海外市場 之仿冒與盜版侵害情形,包括日本於各該國家地區之受侵害數量統計,而政府

93 節錄自 BSA,Second Annual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and IDC Global Software Piracy Study,http://www.bsa.or.jp/file/PiracyStudy2005_E.pdf,最後瀏覽日期:2005/10/10。

94 參照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會報,Vol. 17,2005 年 5 月 1 日,頁 16。

除應將上述調查結果作成報告書並公布之外,更應基於上述調查之結果,與侵

合計 197,848

香港

第二節 日本政府反仿冒工作之具體績效

反仿冒之業務可分為許多面向,如立法、執行、教育與宣導等。就查緝仿冒 來說,通常站在第一線就仿冒品、盜版物之搜索、扣押進行執行工作者,多為警 察機關與稅關人員。就協助企業處理仿冒問題來說,目前日本政府機關中統籌負 責仿冒與盜版相關諮詢業務之單位為經濟產業省政府模仿品與海賊版對策綜合 窗口。以下,即針對日本警察機關與稅關近年來在反仿冒工作上之成果,以及經 濟產業省協助日本企業處理仿冒問題之績效進行說明。

一、警察機關之查緝成果

日本政府之反仿冒政策中,要求日本警察機關加強與不正商品對策協議會 等其他業界團體合作,促進查緝仿冒之效率。目前,日本警察機關即在與智慧財 產權利人之合作下,大大提升了查緝仿冒之績效。此外,東京警視 亦訓練部分廰 警察人員處理仿冒案件之能力,此批警察人員即成為擁有鑑定仿冒品能力之「商 標權侵害品真偽鑑定搜查員」,而警視 即是此一制度實施之先驅。知的財產戰廰 略本部在「知的財產推進計畫二○○五」中,相當鼓勵全國警察機關活用此等制 度以加強仿冒品之取締。以下,謹就日本警察機關在查緝仿冒之成果與案件特徵 進行說明。

(一) 遭檢舉事件之特徵98 1. 名牌仿冒等違反商標法事件

所扣押之名牌仿冒品中,絕大部分仍舊是從韓國、中國等亞洲國家,利用航 空郵件、個人行李等方式秘密輸入國內。

在販賣型態方面,街頭販賣約占四成,店舖販賣約占四成,而網路拍賣約 占二成。在街頭販賣之行為人中,旅日外國人約占其人數之七成,而其中以色列 人約占九成。

2. 盜版等違反著作權法事件

大部分牽涉上班族或學生等利用個人電腦製作盜版之CD 或 DVD 而後販賣,

此類案件約占六成。

利用網際網路之案件中,於拍賣網站上販售仿冒品或盜版物之案件約占九 成,而侵害公眾傳輸權之事件約有七件。

98 參閱警察廳,「偽ブランド品、海賊版の根絶に向けて」。

(二) 警察機關過去五年間針對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檢舉情況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檢舉事件數

利用家庭網路

193 173 246 245 359 36 43 51 74 123

5,659 4,899 2,951 55,937 16,601 1,866 2,866 1,806 1,111 9,548 3,793 1,973 710 50,325 6,247 0 60 435 4,501 806 電腦軟體 15,286 12,932 8,024 17,572 8,238 音樂CD、錄音帶 0 0 2,931 7,460 933

卡通圖案商品 509 0 0 481 0

其 他 130,035 10,635 62 0 7,698 合 計 354,013 1,951,629 79,329 177,067 176,698 (單位:物品件數)

二、稅關之查緝成果

由於目前日本境內所流通之仿冒品絕大部分係來自海外輸入,包括中國、韓 國、台灣等亞洲國家,於日本當地製造者極為少見。因此,日本政府了解到,若 將查緝重點擺在稅關之邊境保護措施,即可阻擋掉大部分之仿冒品,而若能阻 止此些侵權物品流入日本國境,則亦無後續販賣之問題。在日本境內,由於警察 之監視、查緝十分嚴密,因此仿冒品或盜版之製造工廠很難生存,或者也可說是 因為破案成功率高,所以仿冒、盜版商不太可能選擇在日本境內製造侵權物品;

此即為仿冒品或盜版幾乎都從海外流入日本之原因101。日本稅關執行邊境保護 措施之主要法令依據為關稅定率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稅關長就符合前項第一 款至第六款以及第九款之被輸入貨物,得將其沒收或廢棄,並得命令該貨物之 輸入者將貨物送返輸出國102」。以下謹就日本稅關於二○○四年度之查緝成果進 行介紹及分析。

(一) 總查扣成果

二○○四年度日本稅關針對輸入國內之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之查扣案件件 數為9,143 件,較前一年約增加了 23.4 %。所扣獲之侵權物品件數約 104 萬件,

較前一年約增加34.4 %。其中,所查扣物品為中國製造之案件件數成長為前一 年之二倍,而全體查扣件數之百分比則從22.0 %增加到 36.7 %103

101 參照本研究計畫之出國報告,頁 10,與內閣官房知的財產戰略推進事務局人員之訪談記錄。

102 參閱本研究報告附錄三:日本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關稅定率法】之規定內容。

103 參 報道發表「平成16年の知的財産権侵害物品の輸入差止実績」,頁閱 1,財務省,2005 年 4月 1 日。

(二) 製造國別分析104

在查扣案件件數方面,侵權物品為韓國製造者有4,598 件,占全體之 50.3

%;其次為中國大陸的 3,358 件,占 36.7 %;香港製造有 423 件,占 4.6 %。在扣 獲的侵權物品件數方面,中國製造者約有43 萬件,占全體 41.9;其次為韓國的 38 萬件,占 36.8 %;香港製造者有 14 萬件,占 13.7 %。與二○○三年之查扣成 果相比較,在案件件數方面發現中國製造者增為2.1 倍,菲律賓製造者增為 1.3 倍;在查獲物品件數方面發現香港製造者增為2.4 倍,韓國製造者增為 1.6 倍,

而泰國製造者增為1.4 倍。

104 同上註,頁 2。

(三) 權利侵害分析105

在查扣案件中,於皮包等產品使用著名品牌商標之商標權侵害案件有8,922 件,占全體的97.4 %;其次,在手機吊飾等產品使用當紅卡通人物造形之著作 權侵害案件有119 件,占全體的 1.3 %。在扣獲物品數量上,侵害商標權者約有 69 萬件,占全體 66.6 %;其次,侵害著作權之物品約有 17 萬件,占 16.8;侵害 特許權者約有11 萬件,占 10.4 %。

與前一年度比較起來,侵害特許權之案件數量與物件數量皆大幅地提升。侵 害意匠權之案件約為前一年之3.3 倍,物件數為前一年之 1.5 倍。侵害著作權之 案件增為1.5 倍,物件數增為 1.3 倍。

105 同上註,頁 3。

(四) 商品類別分析106

在查扣案件數量方面,皮夾、手提包等皮包類商品總計有6,420 件,占全體 50.2 %;其次,鐘錶類有 1,252 件,占全體 9.8 %;T 恤、圍巾等衣類商品有 1,122 件,占全體 8.8 %。在查扣物品件數方面,衣類商品約有 21 萬件,占全體 20.4 %;其次,皮包類商品約有 16 萬件,占全體 15.9 %;第三位是手機相關附 屬產品約有10 萬件,占全體 10.1 %。

與前一年度相比較,案件件數上,鐘錶類約增為1.6、鑰匙圈類增為 1.4 倍、

手機附屬產品增為1.3 倍。在查扣物品數量上,手機附屬產品約增為 3.4 倍、鑰匙 圈增為3.1 倍、鐘錶類增為 1.8 倍。

106 同上註,頁 4。

三、經濟產業省政府模仿品與海賊版對策綜合窗口

依據「知的財產推進計畫二○○四」,為了對應各企業關於仿冒與盜版相關 之諮詢業務,經濟產業省內應設置一個統一的窗口。因此,經產產業大臣中川昭 一即於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於經濟產業省模仿品對策通商室設置了「政府模 仿品與海賊版對策綜合窗口」。此窗口所掌業務包括:

(1)提供以電子信件、電話或面談方式所進行,關於仿冒與盜版問題之諮詢服務。

(2)與仿冒、盜版相關情報之整理及提供。

(3)必要時,負責連絡及協調相關省廳及相關民間團體,透過相互合作以解決受 害當事人之問題。

政府模仿品與海賊版對策綜合窗口自設立以來截至二○○五年七月末,共 接受一百五十四件申請案。對於送至此窗口仿冒與盜版相關諮詢之申請案,此窗 口應針對其問題作成回答,並在與其他關聯省廳討論後,於十日內回覆申請人。

在與回覆申請人的部分,除了透過電話或電子信件外,亦提供以面談的方式進 行問題之解答;若該申請案之內容牽涉到經產省所掌事務以外之範圍,此窗口 之負責人員亦會邀請其他省廳能夠回答當事人疑問之人員一起出席面談107

在此窗口所接受之一百五十四件申請案中,大致上皆為日本企業於海外受 到仿冒與盜版相關侵害之問題。以仿冒品製造國來說,中國占了三十一件為最多

在此窗口所接受之一百五十四件申請案中,大致上皆為日本企業於海外受 到仿冒與盜版相關侵害之問題。以仿冒品製造國來說,中國占了三十一件為最多

在文檔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頁 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