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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學師資培育的發展背景

第二章 中國小學師資培育課程分析

第一節 中國小學師資培育的發展背景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教育改革的步伐在明顯加快。改革的目的是 要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而提高公民的素質,以適應21 世紀對人 才的需要。要實現改革的最終目的,關鍵是教師團隊的數量和質量,特別是處在基礎教育 階段的小學教育,要求師範學校為其提供合格教師的呼聲日趨強烈。這就是小學師資培育 改革的動力所在,也是其發展的必然要求。以下針對中國共產黨1949 年「解放」中國至 1995 年之後的小學師資培育課程的發展背景來做分析討論。

壹、1949 年至 1976 年的中國小學師資培育之發展

楊漢清(1992)提出在中國共產黨 1949 年「解放」中國之後,即對過去遺留下來的 師範學校進行改造;而在第一個5 年計畫期間(1953 年-1957 年),著重發展中級師範,逐 步減少初級師範,停辦短訓班,高師改為獨立設置,分為師範學院和師範專科學校兩種;

之後又多次召開全國師範教育會議(1951 年、1961 年與 1980 年),並頒布一系列章程、

條例和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材使師範教育逐步邁向正軌,教育素質不斷提高。然而中 國在「文化大革命」(1966 年~1976 年)期間,師範教育遭受到極大的破壞。當時師範教 育被視為落後、反動的代表。

貳、1976 年至 1989 年的中國小學師資培育之發展

中國在「文化大革命」之後召開 11 屆三中全會(1976 年),會中所提出的方針對於師 範教育不僅得到恢復、整頓和充實,而且在職前培養和在職進修兩方面都得到新的發展和 提昇,形成多種形式、多種規格、多種管道的模式和有利於促動各方面積極因素的格局(楊 漢清,1992)。而台灣學者針對此時期的小學師資培育發展進行研究,其研究發現如下:

丁茂生(1985)提出中國在「文革」結束前教育政策的演變和「教育體制改革」都對中國 在「文革」後,有很大的影響;張國旗(1986)提出中國的教育政策自從文化大革命後已 經有了大幅度的轉變;陳岳(1987)在「中共師範教育之研究」一文中認為中國師範教育 近四十年來在教師地位、師資、教育內容的改革上都有長足進步。

張善穎(1988)將「文革」前中共教育政策分為五個不同的階段:一、「新民主主義」

時期(1949~1952);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1953~1957);三、「大躍進」時期(1958~1960); 四、「調整」時(1961~1962);五、「兩條路線鬥爭」時期(1963~1966)。顏慶祥(1990)

針對「中共師範教育改革之研究(1978~1989)」進行研究,並指出這個時期中國對於小學師 資培育課程內容的改革有極大的發展。李哲浩(1990)在「當前中共教育體制改革之研究 ---1980 至 1990 年」一文中探討當前中國教育體制改革之改革措施和影響因素。

1985 年「中國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頒布以後,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夠數量、

合格而穩定的教師隊伍、是實行義務教育、提高基礎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計。為此,要採取 特定的措施提高中小學和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和生活待遇,鼓勵他們終身從事教育事業,

與此同時,必須對現有的教師進行認真的培訓與考核,把發展師範教育和培訓在職教師作 為發展教育的戰略措施,爭取在五年或更長一點的時間內使絕大多數的教師能夠勝任教學 工作。在此之後,只有具備合格學歷或具有考核合格證書的,才能擔任教師。(中國教育 年鑑,1990)

1986 年中國國務院前總理李鵬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草案)的說明」

中指出:「建設一支數量足夠、質量合格、結構合理並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是實施義務 教育的關鍵所在。」而「義務教育法」更於第13 條(吳榮鎮,1992)明確地規範義務教 育師資之方向,就是小學教師要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水平;而初級高級中學教師則 要具備高等師範專科畢業以上水平。為此中國當局在師範教育所做的努力重點是(林奇 青,1993):要根據「中國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切實辦好教師進修學校的 要求,認真辦好市(地)級教育學院和縣級進修學校(或在師範院校內設立的培訓部); 要制訂優先發展和加強師範教育的政策。中央和地方都應撥出專款,用於各級各類師範院

校的建設;要根據當地實施義務教育的需要制訂師資的培養和師資的培訓計畫並採取措施 保證,規劃的落實。中國也在有計畫地逐步提高合格教師的基準。中國國家教委會先後頒 布了「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試行條例」和「中小學教師合格證書試行辦法」,並於1987 年 頒布「教師職務聘任制度」等措施。

1989 年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為了要致力改革中等師範學校(簡稱中 師)的教育教學,讓中師教育教學可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和實施九年制義務 教育的需要,所以在重新檢討之後再度發佈「三年制中等師範學校教學方案」,,此一方 案之特點,包括:「擴大地方的辦學權方案」規定國家對中等師範學校的教學工作作統一 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依據國家的基本要求,從本地經濟、文化發展和九 年制義務教育對於中小學教師的需求出發,確定本地中等師範學校的教學內容並制定相應 的教學計劃;「加強師範性」,此一方案「根據本地中小學教師的需要,安排文化課、教育 專業課,藝體課和教育實踐課程,以加強教師的文化知識、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及科學 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整體改革,突破單一的必修課模式(中國教育年鑑,1991)。

根據中師的特點和規律,實行以課業為主,必修課與選修課相結合,課堂教學與課外 活動相結合,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使中師的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原 則,使中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成為由必修課、選修課、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有機結合的整體。

參、1991 年至 1995 年的中國小學師資培育之發展

從「文革」結束至 1997 年之間,中國的師範教育已經有了具體的成效。然而在 1993 年2 月 13 日由中國「國務院」公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明確提出的「聯合 辦學」,所謂聯合辦學就是將全國的師範院校相結合,進而達到相輔相成的功效,所以實 行「聯合辦學」的目的就是要讓中國的師範院校,提升其辦學績效,進而提高教師素質。

所以有許多因應時代變遷所產生的作法,也都日漸在減少並步入軌道,加上中國於1994 年元月起實施「教師法」,首條便明白規定:「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 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團隊,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定本法(楊景堯,

1995)」。由此可知中國在 1994 年時,比以往有更具體的行動在重視教師此一行業,當然

也會更重視師範教育。

1996 年 9 月中國國家教委召開全國第四次師範教育工作會議。會議確定了「九五」

(1996-2000)期間師範教育的主要任務是:以教學改革為核心,全面推動師範教育的各項 改革,使師範教育整體水平明顯提高。並制定了「九五」(1996-2000)期間中小學師資隊 伍建設的目標:到2000 年全國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 95%、80%、

70%以上。

肆、1995 年之後的中國小學師資培育之發展

中國在 1995 年之後的中國小學師資培育之發展,依據張勇信(1996)在試論中國教 育學院的改革與發展時指出中國在二十世紀教育學院的教育改革和課程的發展已有長足 的發展和進步,而且溫惠琴(1996)更提出中國在面向 21 世紀的師範教育改革,應著重 在師範教育的政策和課程改革上,而且高等師範教育應深化改革,否則不能配合社會的需 要。葉瀾(1996)提出教育工作人員必須要培養終身教育體系和培養新的教育工作專業人 員及管理人員,而去發展職後培訓及進修與及拓展教育科研的功能,進而形成師範意義上 的 「教學、科研、生產」聯合體。

在小學師資培育的課程發展上,依據施良方(1996)在「三年制中等師範學校教學方 案」的檢討中,分析研究指出中師的培養目標、課程與教學的評價及課程的綜合化均須要 適切的配合,這樣才能真正落實。鄭登雲(1996)提出中國近代中等師範課程的發展中,

逐漸形成了5 個結構性的課程板塊,即道德教育科目、文化知識科目、藝術體育科目、職 業教育科目及教育理論與實踐。

在小學師資培育制度發展上,依據楊景堯(1997)提出中國師範教育的問題,包括先 天不足、體制不合理、屬性有爭議、教師重視待遇差距。而廖啟森(1997)更指出中國單 一師範院校,僅能設置單一教育層級之師資培育課程,所以中國欲接受師資培育課程者,

須入師範院校修習方可擔任教師,屬獨佔性質,而且中國課程學分負擔明顯較台灣多且沉 重和課程中教育專業課程過少;另外中國政府期許中小學教師皆達大學專科以上程度為目 標。然而謝永義(2003)分析比較中國與台灣的師資培育制度,其研究發現與廖啟森(1997)

的研究發現有略些差異;其研究發現指出中國師資培育現階段仍以計畫式培育為主,招生 及分發制度合一,而中國教育實習制度設計不夠完善,但目前已逐漸受重視;另外在課程 架構比較中提出中國的學科專業設置種類較多,有利學生專門知識與能力的培養。由以上 的資料可以看出,中國在1995 年之後所提出的小學師資培育的改革和發展措施和以前相 比較,有明顯的改變。

另外,中國教育部師範教育司在2003 年 11 月 11 日~12 日宣導 80 多所非師範院校在

另外,中國教育部師範教育司在2003 年 11 月 11 日~12 日宣導 80 多所非師範院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