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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評估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評估 評估 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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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探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探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探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探 討

5.5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評估 中小型營造業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評估 評估 評估

一、 績效監督與量測

中小型營造業在完成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的建置後,應開始著手進行績效 評估,藉由主動式和被動式的監督,呈現職安衛管理績效,發揮 PDCA 循環中查 核的功能。

蒐集資料

選擇績效指標

制訂量測方式

設定預期目標

執行績效量測

差異分析

矯正與持續改善

圖 5.12 績效評估步驟

主動式監督主要為確保管理機制的運作如同預期,如員工接受訓練、遵守標 準作業程序規定等,可以即時發現問題並加以矯正,而被動式監督主要為監督所 有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健康的事件。中小型營造業應進行主動式和被動式監督,並 將監督結果文件化,以作為評估職安衛管理機制績效的指標。績效指標可分為兩 類,分別為主動式指標和被動式指標,主動式指標是指在事故發生前,就能夠提 供有關於績效方面的資料,主要為監督計畫的達成度與標準符合度,如目標方案 達成度和法規符合度等,被動式指標是指用於調查、分析與記錄職業安全管理機 制的缺失,如虛驚事件、職業傷害、違規次數和財產損失等。績效評估流程如圖 5.12 所示,完成績效評估後,應進行績效評估的查核如表 5.21 所示。

表 5.21 績效評估查核表(F- 10- 1A)

查核項目 是 否

1 是否完成資料的蒐集?

2 是否制定主動性績效指標?

3 是否制定被動性績效指標?

4 績效指標的計算方式是否明確?

5 各項績效指標是否制定預期目標?

6 目標值是否符合事業單位的能力?

7 各項績效指標相關資料是否完成文件化?

8 績效評估結果是否公告讓員工都知道?

9 績效評估相關記錄是否文件化?

(一) 蒐集資料:事業單位應先瞭解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管理現況,包含主動式和被 動式的監督資料,以作為日後績效管理規劃改善的依據,如事故調查記錄、

自動檢查記錄等。

(二) 選擇績效指標:事業單位應選擇具體可行且具代表性的績效指標,展現職安 衛管理績效,事業單位可參考績效指標如表 5.22 所示。若績效指標太少將無 法確實展現職安衛管理的績效,績效指標太多將可能造成執行人員的負擔。

(三) 制定量測方式:完成績效指標的選擇後,應逐項制定說明績效指標的量測與 計算方式,以量化的數據具體展現績效評估的結果,績效評估範例如表 5.23 所示。

(四) 設定預期目標:事業單位應根據所蒐集的資料,設定需達成的績效指標目標,

作為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執行的基準。

(五) 執行績效量測:事業單位應依據內部需求訂定績效量測執行的頻率,定期量 測績效指標,以瞭解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執行程度。

(六) 差異分析:根據績效量測的結果與目標值相互比對,以瞭解工作場所安全衛 生績效實際狀況與目標間的差異,並進行檢討。

(七) 矯正與持續改善:事業單位根據檢討結果執行矯正與預防措施,重新制定整 體安全衛生管理的政策,以落實持續改善的精神。

表 5.22 常見績效指標

主動性指標 被動性指標

1.法規符合度 1.失能傷害損失日

2.目標與方案達成度 2.失能傷害頻率

3.自動檢查缺失改善率 3.事故發生次數

4.作業環境測定符合率 4.主管機關處份

5.安全觀察執行次數 5.員工報怨

6.風險控制措施 6.居民抗議

7.健康檢查完成率 7.其他

8.緊急應變演練次數 9.其他

表 5.23 績效評估範例

績效指標 績效指標量測方式 目標值 實際值

1 方案達成率 (符合預定進度與成效方案總數/總方案數)x100%

2 法規符合率與其他

要求是項符合率 (符合總數/適用法規與其他要求總數)x100%

3 居民抗議改善率 [1-(居民抗議次數/去年居民抗議次數)]x100%

二、 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病、不健康和事故及其對安全衛生績效的影響

中小型營造業應建立事故的調查與通報程序,事故調查主要目的是為辨識事 故發生的原因,以防止日後相同或類似事故再度發生。當事故發生時應採取處理 流程如圖 5.13 所示,並應進行查核如表 5.24 所示:

圖 5.13 事故處理步驟 表 5.24 事故調查查核表(F- 11- 1A)

查核項目 是 否

1 員工是否瞭解基本的急救措施?

2 員工是否在事故發生時向上級回報?

3 是否鼓勵員工提報虛驚事件?

4 是否完成直接原因的辨識?

5 是否完成間接原因的辨識?

6 是否完成事故調查表?

7 是否採取矯正與預防措施?

8 是否將事故調查表文件化?

(一) 事故緊急處理:當事故發生時,首先應對傷患進行必要的急救或醫療處理,

或是工作現場進行疏散作業等措施,並確保現場完整性,不可移動或破壞。

(二) 通報相關人員/單位:員工應立刻以電話或口頭通知現場主管/工安人員,若 為法令規定的重大災害,應於 24 小時之內通報檢查機關。

(三) 事故調查:中小企業應自行執行職業傷害的調查,完成事故調查表的填寫如 表 5.25 所示,若為工安事故,由外部單位協助調查,並且存檔備查。

表 5.25 事故調查表

事故發生日期: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調查日期:

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類型:

職業傷害:

□1.墜落/滾落□2.跌落□3.碰撞□4.重物擊中□5.夾捲□6.切割擦□7.燙傷□8.凍傷

□9.與有害物接觸□10.感電□11.交通事故□12.其他 。

工安事故:

虛驚事件:

事故牽涉人員:(如現場作業人員、承攬商、目擊者等)

緊急處理措施:(如急救、緊急疏散等)

事故描述:

其他相關資料:

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損失統計:

後續行動:

事業單位負責人: 現場作業主管: 填表人:

三、 稽核與審查

中小型營造業透過稽核決定各項活動與相關結果是否與所計畫的安排相符 合,此等安排是否予以有效執行,以及是否適用於事業單位的政策與目標之達成。

稽核工作攸關整個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的成敗,建立安全稽核制度,針對每 個項目進行追蹤考核,並予適時檢討修正,避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流於形式。

(一) 營造業建立安全稽核架構

採用 PDCA 循環模式以建立安全稽核架構,分為「安全稽核體制及程序之 建立」、「安全稽核之準備」、「安全稽核之實施」以及「安全稽核之報告」等 四個階段如圖 5.14 所示。

(二) 營造業建立安全稽核體制

安全稽核的實施首先應建立營造事業單位之安全稽核體制,並應考量在安 全計畫的期間能實施稽核,營造事業單位為了能夠公正且適切地實施安全稽 核,應先建立下列的安全稽核體制:

1.營造事業單位應設有最高管理階層、推派安全管理代表,並明訂其角色、

責任及職權。

2.營造事業單位應設置安全稽核小組,指派主導稽核員,並明訂其角色、責 任及職權。

3.營造事業單位應指派安全稽核員,並明訂其角色、責任及職權。

4.營造事業單位應傳達安全稽核員之角色、責任及職權給勞工等。

5.營造事業單位應確保所需稽核人才及預算,以便公正且適切地實施稽核。

圖 5.14 施工安全稽核架構展開流程圖

(三) 安全稽核組織的構成及業務

安全稽核組織的功能在定期評估與檢討安全管理系統的執行成效,主動發 掘可能的改善機會。營造事業單位在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之初,應根據組織既 有架構及安全目標需求,決定安全稽核組織之架構方式,於安全稽核執行前 再據此召集(或籌組)稽核小組,選定稽核成員,擬定稽核計畫並辦理稽核 前的準備工作。

為了能公正且適切地實施安全稽核,應建立可確保其獨立性的安全稽核體 制,並必須針對系統的建構狀況、實施及運作等進行調查與評估。

(四) 安全稽核程序之建立

安全稽核是一種程序,營造事業單位用以審查以及持續地改進其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系統的有效性。營造事業單位應建立稽核程序,允許營造事業單位 審查其本身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範的符合性,並遴選適當的人員執行內部 稽核,以評估與掌握系統是否能有效達成營造事業單位之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稽核程序是為了適當地實施安全稽核所需基本程序而訂定的系統上 重要文件,是為了適切地實施安全稽核的必要文件化架構,所有的安全稽核 都是依此稽核程序來實施。

(五) 安全稽核計畫之研擬

安全稽核計畫包括有營造事業單位實施安全稽核的年度計畫及安全稽核 實施時之稽核計畫,編定安全稽核計畫時,應考慮營造事業單位的年度安全 衛生目標、安全衛生管理方案期間,或根據上一年度之稽核結果,做為編訂 該安全稽核計畫之依據。安全稽核計畫的編訂必須是經由認可,並依所定的 安全稽核方案及程序來實施。

(六) 安全稽核範圍之規劃

安全稽核的執行是對安全管理系統有效性的一種檢驗方式,一旦稽核範圍 只局限於特定範圍時,稽核的結果只能反映單一的問題點,卻無法真正反映 安全管理系統的執行績效。在規劃內部稽核範圍時,建議應考慮重點包括:

1.安全管理要項的實施範圍。

2.營造事業單位規模與稽核組織型態。

3.前次稽核不符合或觀察事項。

(七) 安全稽核實施

安全稽核前會議結束後,安全稽核員參照預先準備之「安全稽核查核表」

逐項展開稽核。安全稽核時應包含對文件資料的查閱、檢索與實際現況觀察、

詢問。

1.安全管理方案、計畫及程序等文件類稽核。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成效稽核。

(八) 稽核後會議的推展

稽核後會議的推展方式,乃由稽核人員將安全稽核個別結果報告提示給被 稽核單位,以不符合事項、觀察事項及適切運作事項等為中心對安全稽核結 果做說明,並接受被稽核單位的意見及詢問等。

1.不符合事項、觀察事項的說明。

2.雙方產生不同的見解或不易協調的事項處理。

3.雖不能稱為不符合但是可以被矯正事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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