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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

本節依據問卷調查所得之資料分析與討論結果,提出本研究之發 現結果如下:

一、自變項之調查結果摘要

(一)對「法律知識書籍、報導有興趣」及「非常有興趣」的國中生 合計佔二成一,興趣「普通」者佔五成四,「沒有興趣」及「非常 沒有興趣」者合計將近兩成五。

(二)受訪者每天收看新聞報導的時間,10 分鐘以內者(含五分鐘內 者及幾乎不看的)佔將近二成,收看 20 分鐘以內者,佔三成五。

收看 30 分鐘以上者,佔二成六,幾乎不看者佔將近一成(9%)。

(三)受訪者家人討論新聞話題的時間,每天討論十分鐘以內者最多 約三成四。幾乎不討論者約一成七。整體而言,八成三的受訪者 家人都有討論新聞話題的習慣。

(四)受訪者覺得「大眾傳播媒體」對法律知識的增進,覺得有幫助 者(含非常幫助者)佔五成二。覺得普通者佔四成一。不到一成 的人覺得沒有幫助。

(五)受訪者覺得學校老師對法律知識的增進,有六成六認為有幫助

(含非常有幫助)。覺得普通佔二成九,覺得沒幫助者佔不到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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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訪者擔任幹部的經驗,有八成一的受訪者擔任過幹部。沒擔 任過者佔一成九。

(七)受訪者覺得家庭讀書環境良好者有三成四。覺得家庭讀書環境 普通者有五成七。覺得欠佳者佔將近一成(9.3%)。

二、台北市國中學生的法律知識

(一)本研究之法律知識測驗,學生平均得分為 19.12,換算成百分位 法為 59.8 分,表現略差。

(二)本測驗由五個分測驗組成,分別是「少年法規」「刑事法規」「行 政法規」「民事法規」及「憲法法規」。答對率最高者為憲法法規 七成一。答對率最低者為行政法規,只有三成八。

(三)在所有測驗中第九題婦幼保護專線號碼,答對率最高,達九成 三(93.2%)。

(四)不同年級之國中生,其法律知識有極為顯著差異,三年級的表 現優於二年級。本研究假設(1-1)獲得支持。

(有關本研究之研究假設內容請見 38-39 頁)。

(五)不同「性別」國中生,其法律知識無顯著差異,本研究假設(1-2)

未獲支持。

根據余鎮遠(1993:125)以台灣地區國二學生為對象的研 究,發現台灣地區國二學生,女生法律知識程度優於男生,法治 態度也較男生正向。筆者以台北市國二、國三學生為研究對象,

則發現在法律知識方面男女生並無顯著差異,但在法治態度方面 則女生優於男生。本研究調查資料顯示,北市國中男生法律知識 程度與女生不分軒輊,但在法治態度則不如女生正向,根據本研 究文獻資料探討,也發現中小學生法治態度,有女生優於男生的 趨勢(請見本書第 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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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對法律書籍、報導興趣」不同之國中生,其法律知識有非常顯著 差異。對法律書籍、報導有興趣及非常有興趣者,其法律知識優 於沒有興趣者。本研究假設(1-3)獲得支持。

(七)國中生每天收看新聞時間不同,其法律知識有非常顯著差異。

每天收看新聞時間二十分以內、及三十分鐘以上者,其法律知識 優於收看十分鐘以內者及幾乎不看者。本研究假設(1-4)獲得 支持。

(八)國中生之「家人討論新聞話題時間」不同,其法律知識有非常顯 著差異。 凡是家人有討論新聞話題者,不論時間長短,其法律 知識皆優於不討論者。本研究假設(1-5)獲得支持。

(九)覺得媒體對國中生法律知識增進有幫助者,其法律知識優於覺得

「沒幫助」者,有非常顯者差異。本研究假設(1-6)獲得支持。

(十)覺得「學校老師」對法律知識的增進「非常有幫助者」「有幫助者」

均優於覺得「普通」或「沒幫助」者,且達到顯著差異。本研究假 設(1-7)獲得支持。

(十一)不同班級幹部經驗之國中生,其法律的知識有非常顯者差異。

任幹部 4 次以上者優於三次、二次、一次者、及沒擔任過者。

沒擔任過者其法律知識明顯落後於有擔任過者。本研究假設(1-8)

獲得支持。

(十二)家庭讀書環境不同之國中生,其法律知識有非常顯著差異。

家庭讀書環境良好的國中生,其法律知識優於「普通者」也優於「欠 佳者」。本研究假設(1-9)獲得支持。

(十三)不同學校之國中生,其法律知識有非常顯者差異。本研究假設

(1-10)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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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北市國中學生的法治態度

整體而言,臺北市國中生之法治態度偏向積極正向。

(一)臺北市國中學生之法治態度,二年級與三年級無顯著差異。本研 究假設(2-1)未獲支持。

(二)臺北市國中學生之法治態度,女生優於男生且達非常顯著差異。

本研究假設(2-2)獲得支持。

(三)「對法律書籍、報導興趣」不同之國中生,其法治態度有極為顯著 差異。對法律書籍、報導有興趣及非常有興趣者,其法治態度 優於沒有興趣者及非常沒興趣者。本研究假設(2-3)獲得支持。

(四)國中生「每天收看新聞時間」不同,其法治態度有非常顯著差異。

收看新聞時間五、十分鐘、二十分鐘以內者或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法治態度皆優於「幾乎不看者」。本研究假設(2-4)獲得支持。

(五)國中生之「家人討論新聞話題時間」不同,其法治態度有極為顯 著差異。凡是家人有討論新聞話題者,不論時間長短,其法治態 度皆優於不討論者。本研究假設(2-5)獲得支持。

(六)覺得媒體對國中生法律知識「有幫助」者其法治態度,有極為顯 著差異。覺得「非常有幫助」者優於覺得「有幫助」者。覺得「有 幫助」者優於覺得「普通」者。覺得「普通」者優於覺得「非常 沒有幫助」者。覺得「沒幫助」者其法治態度最為負向。本研究

(2-6)假設獲得支持。

(七)覺得學校老師對國中生法律知識的增進「非常有幫助」「有幫助」

「普通」者其法治態度均優於覺得「沒幫助」者,且達到顯著差 異。本研究假設(2-7)獲得支持。

(八)不同「班級幹部經驗」之國中生,其法治態度有非常顯者差異。

國中階段擔任幹部二、三次及四次以上者,其法治態度表現較「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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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者積極正向,且達顯著差異。本研究假設(2-8)獲得 支持。

(九)不同「家庭讀書環境」之國中生,其法治態度有極為顯著差異。

家庭讀書環境良好的國中生,其法治態度較「普通者」及「欠佳 者」積極正向,家庭讀書環境欠佳者其法治態度明顯較為負向。

本研究假設(2-9)獲得支持。

四、國中生之法律知識與法治態度呈現正相關,本研究假設(3-1 國 中學生的法律知識與法治態度有顯著正相關)獲得支持。

研究結果顯示國中學生法律知識表現越佳其法治態度越積極正向,

惟相關係數低於 0.30,相關程度並不高。